查看原文
其他

“灰色腐败”及其他

杨群 群言杂志 2021-08-26
原载《群言》1995年9期

腐败的表现似乎都是一样的,无非是贪污舞弊、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赃枉法、声色犬马、纸醉金迷、酒色财气、寡廉鲜耻……正所谓“官商一席黄金宴,百姓千家一月粮”。 不过,倘若细加区分,腐败到底有哪些质的区别和量的不同,值得加以分析、研究一番。 正因为腐败是当前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因此也就成为学术理论界热切关注、议论、评说的课题。令人感兴趣的是,学术界有人提出把贪污腐败分为“黑色腐败”和“灰色腐败”两类。“黑色腐败”指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乱纪行为,如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一看便明知是触犯刑律,应依法治罪的。“灰色腐败”呢?则是指国家法律、法令并不明确规定为违法犯罪,但以变相形式出现的种种腐败行为和腐败现象。人们通常把它当作所谓“不正之风”,或“特权”、“特殊化”,而并不当作是犯罪行为。而当权者或有关人员所获得的经济利益,有时并不亚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明显的腐败行为。例如,前些年沿海某城市率先发行股票,利用群众普遍的发财心理而又对股票一无所知,广泛发售“购票证”,规定其中1/10有“中奖”号码的票才可以换取一定价值的股票,而9/10的“空白票”的价值却进了“群体贪污”的私囊,又如,前些时候国务院决定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加速发展“第三产业”,发展证券、期货、房地产市场。于是各级机关纷纷成立公司,创办企业,连尚有余力或权力关系的离退休老干部也纷纷办起“老人公司”、“晚晴集团”,将权力之手介入金融市场。拉关系,讲人情,非法融资、拆借,聚集巨额投机资本;而另一只手又将它投入房地产开发市场,到处建高楼,盖别墅,全国掀起房地产开发热。赚钱则坐地分红,亏损则公家认账。为什么“经济过热”老是压不下来?为什么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居高不下?个中原委,原来在此。“灰色腐败”为害之不轻,根治之困难,原因亦在于此! 中国文字的文化内涵极其丰富,往往一字多义,变化无穷。黑色象征黑暗、腐败,所谓“黑心肠”、“黑道中人”,都不是好东西。腐败冠之以黑色,是十分恰当的。但,黑色还另有一义,即表示庄严、肃穆、凝重。外国人穿西装,作为礼服则一律黑色,以示庄重。基督教传教士、天主教神父,一律穿黑袍,表示尊严、庄重,也是某种权力的象征。至于灰色,是介于黑白之间的中间色、中性色。加重则成深灰、铁灰以至黑灰。淡化则为浅灰、灰白,甚至大地灰蒙蒙一片真干净,简直就近乎洁白、清白了。由此可见,“灰色腐败”是“黑色腐败”的扩展或外延,是“黑色腐败”的远亲或近邻。因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其为犯罪,人们也就往往以“不正之风”或“特殊化”视之。其结果,人们对“黑色腐败”不敢轻易以身试法,对“灰色腐败”却视若无睹,胆大妄为,特别是同一单位或业务相关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无形中形成“群体腐败”,即共同参与活动,共同分得好处,共同分担风险,自然也就互相保护过关。所谓“个人偷鸡犯法,众人偷牛无罪”,所谓“外国有个加拿大,中国有个大家拿”,这都是“灰色腐败”的种种表现及其危害所在。 有人把贪污盛行、腐败成风归咎于改革开放、搞市场经济,其实,缺乏监督,权力不受约束,方是腐败难以遏制的根本原因。一个开放的国家,走向开放的世界,在竞争中发展自己,在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市场经济中走向现代化,这不仅对民主和法制建设提出了迫切的要求,同时也为现代化的民主和法治提供了自然的落脚点。套用我们过去曾经习用的一句话来说:这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同时,这也是我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战胜腐败(包括“黑色腐败”和“灰色腐败”)的信念所在。


【更多精彩文章】

陈飞:以房为镜


江曾培:向“嗟来之食”摇头


梁晓声:瞧,那些父亲们


彭俐:家训与家教


焦尚意:忽然想起老报摊儿


陈世旭:拜谒李时珍


商子雍:隐私权和透明度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