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食品安全提醒:涉及马铃薯、四季豆等
随着梅雨季、汛期阶段的到来,高温高湿的天气,各种细菌微生物大量繁殖,食源性疾病进入高发期。为提高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温馨提醒:
01. 发芽马铃薯
马铃薯又称土豆,是人们日常购买的食物之一,其中含有一种叫“龙葵碱”的毒素。一般成熟马铃薯的龙葵碱的含量很少,不会引起中毒,但皮肉青紫发绿不成熟或发芽的马铃薯含龙葵碱较高,进食后极易中毒。食用0.2-0.4克即可引起中毒,数10分钟或数小时之内即可发病。到了春季生芽的马铃薯较多,对发芽多、皮肉变色的马铃薯不可食用。
02. 四季豆
生的或未煮熟的四季豆中含有皂素和红细胞凝集素,只有经过彻底加热才被破坏,否则食用后会引起胃部不适、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烹调时,应将四季豆充分加热、彻底炒熟,颜色由鲜绿色转为暗绿,浅尝无豆腥味,方可食用。
03. 鲜黄花菜
鲜黄花菜中含有一种“秋水仙碱”的物质,它本身无毒,但经过胃肠道的吸收,在体内氧化为“二秋水仙碱”,则具有较大的毒性。预防鲜黄花菜中毒,关键是除掉菜的长柄,先用清水泡,再用开水焯,然后用冷水浸泡两个小时以上,捞出炒熟或煮透后再食用。
04. 湿米粉
购买河粉、肠粉、米线等湿米粉时,一定要留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另外,像米粉类食物,一定要冷藏储存,烹饪后不要隔夜!在高温潮湿的天气下,贮存不当或贮存时间过长,容易产生米酵菌酸毒素,加热食用后仍可以引起食物中毒,一般应在购买当天食用完。
(一)采购食材要到资质合格的正规商场、超市或市场。购买和食用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不要购买和食用“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二)加工烹饪时,要注意环境和个人卫生,食物应认真清洗、生熟分开,烹饪菜肴要煮熟煮透,剩余食物要及时冷藏,再次食用要彻底加热。
若发生食品有异味或变质等现象,请谨慎食用。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尽早采用催吐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同时,催吐后应尽快到医院接受治疗。另外要警惕食物中毒后的“假愈期”,在中毒初期症状缓解时,仍应留在医院积极治疗,观察一段时间,确保病情稳定好转后再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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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丨黄美霖
二审丨陈伟鹏
三审丨何君铭
来源丨协调与应急科 梁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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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中山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