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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食品安全提醒:涉及马铃薯、四季豆等



随着梅雨季、汛期阶段的到来,高温高湿的天气,各种细菌微生物大量繁殖,食源性疾病进入高发期。为提高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温馨提醒:

警惕高风险食物




01. 发芽马铃薯

马铃薯又称土豆,是人们日常购买的食物之一,其中含有一种叫“龙葵碱”的毒素。一般成熟马铃薯的龙葵碱的含量很少,不会引起中毒,但皮肉青紫发绿不成熟或发芽的马铃薯含龙葵碱较高,进食后极易中毒。食用0.2-0.4克即可引起中毒,数10分钟或数小时之内即可发病。到了春季生芽的马铃薯较多,对发芽多、皮肉变色的马铃薯不可食用






02. 四季豆

生的或未煮熟的四季豆中含有皂素红细胞凝集素只有经过彻底加热才被破坏,否则食用后会引起胃部不适、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烹调时,应将四季豆充分加热、彻底炒熟,颜色由鲜绿色转为暗绿,浅尝无豆腥味,方可食用。






03. 鲜黄花菜

鲜黄花菜中含有一种“秋水仙碱”的物质,它本身无毒,但经过胃肠道的吸收,在体内氧化为“二秋水仙碱”,则具有较大的毒性。预防鲜黄花菜中毒,关键是除掉菜的长柄,先用清水泡,再用开水焯,然后用冷水浸泡两个小时以上,捞出炒熟或煮透后再食用。






04. 湿米粉

购买河粉、肠粉、米线等湿米粉时,一定要留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另外,像米粉类食物,一定要冷藏储存,烹饪后不要隔夜!在高温潮湿的天气下,贮存不当或贮存时间过长,容易产生米酵菌酸毒素加热食用后仍可以引起食物中毒,一般应在购买当天食用完



科学采购,安全加工

(一)采购食材要到资质合格的正规商场、超市或市场。购买和食用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不要购买和食用“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二)加工烹饪时,要注意环境和个人卫生,食物应认真清洗、生熟分开,烹饪菜肴要煮熟煮透,剩余食物要及时冷藏,再次食用要彻底加热


特别提醒

若发生食品有异味或变质等现象,请谨慎食用。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尽早采用催吐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同时,催吐后应尽快到医院接受治疗。另外要警惕食物中毒后的“假愈期”,在中毒初期症状缓解时,仍应留在医院积极治疗,观察一段时间,确保病情稳定好转后再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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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丨黄美霖

二审丨陈伟鹏

三审丨何君铭

来源丨协调与应急科 梁雪莹

插图丨由【Freepik】设计

编辑中山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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