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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葵:有关书法文化的设问 ——重读《与古为徒和娟娟发屋》

王家葵 歴史之島 2021-03-30
错过了初版,还会错过再版吗?


有关书法文化的设问
——重读《与古为徒和娟娟发屋》
王家葵
 
白谦慎教授以傅山研究驰誉,按照我的理解,《与古为徒和娟娟发屋》在他的中英文著述中,虽然只是一册薄薄的小书,而对书法艺术深层次的拷问,并不比《傅山的世界》逊色。

此书2003年湖北美术出版社初版,我手边一册,扉页上还有甲申(2004)三月十七日读后题记:“初观此书,以为只是讨论书法创作,礼失求诸野的泛论,详阅之次,启发良多,寓意更有游移于书法之外者,今人书论,此为上选。”

在《与古为徒和娟娟发屋》中,白先生拈出“娟娟发屋”作为话头,讨论“古与今的关系,名家书法与无名氏书刻的关系,财富与收藏的关系,学术与艺术的关系,艺术与社会体制的关系,平民与精英的关系,经典化与修辞策略的关系”(本书引言),其中蕴含了无限的禅机。欲阐明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本不是戋戋小书所能解决,而白巧妙地将所有问题编织成全书的第12章“王小二的普通人书法——一个虚构的故事”,(P159-176)把抽象的学理转化成具体的场景,向读者全面演示以上冲突。我相信,在未来的书法理论研究中,“娟娟发屋”与“王小二”,必将成为具有特定内涵的专有名词。

最近(2009年5月),此书由荣宝斋出版社增订再版,我有幸先睹。俗话说抛砖引玉,白先生抛出的本是一片璞玉,我却只能奉上一方土砖(不是板砖),但我想,砖多了,便可以用来造房子,把中国书法文化体系构建得更加完整。因此不揣浅陋,把重读之后的思想片段贡献出来,与阅读此书者分享,并就教于白谦慎先生。

全书十五章,虽然篇幅长短不一,但依次递进,具有严密的逻辑关系。因此荣宝斋增订版对正文部分除极少数词句、标点有所调整外,内容、图版基本没有改动,只是作为正文的补充,增加了4篇附录。其中附录二新增“素人之书”的概念,尤其具有深意。

按我原来的理解,“无古无今”应该是本书最核心的关键词。记得在2006年夏天,白先生到重庆讲学,我有幸当面请教,当时我信口举出《始平公造像记》的书写者作为无名写手的代表,白谦慎敏锐地将《始平公》矫正成《郑长猷造像》。在书中能找到作者选择《郑长猷》而不是《始平公》的原因:相对于刻画精心的《始平公》,《郑长猷》是一块刊刻马虎的造像记,刻工不识字,更和善书无缘,即书写者在当时不具有“书法家”的身份。(P152-153)可是按照这段话下面的注释,《郑长猷造像》似乎也不应该是这类作品的代表:“《郑长猷造像》还有相当浓厚的北魏风格特色,不属于我所说的‘无古无今’的书迹。”(P153)

直到详阅附录二,才破解我的疑惑。白谦慎在原有的“无古无今的书写”、“不规整、有意趣的书写”两个提法之外,又增加了“素人之书”的概念。白解释说:“这三个不同的概念,虽有相互重合的部分,但侧重点有所不同。‘素人之书’强调的是书写者的书写身份背景,它指的不是社会身份背景,而是书写者有无书法训练的背景。‘无古无今’强调的是一种不具备强烈的时代特征的书写。古代的‘素人之书’和今天的‘素人之书’意趣相同,人们无法判断它们是哪个时代的书写。‘不规整、有意趣’则是用来描述这种书写的形式特点。”因此,白说:“《郑长猷造像记》的刻工刻出的字等,都可以算是素人之书。”(P217)

如白先生在新版后记中所说,《与古为徒和娟娟发屋》是一本“提问题的书”。一点也不错,本书的学术光芒正是从一系列设问中闪现。本书第10章、第11章是提问的高潮,最令人拍案叫绝的是第10章篇末一连19项设问:“什么是书法?艺术和实用的分野何在?什么是中国传统书法的底线?如何评价‘不规整、有意趣’的书写?技法和天趣是什么关系?鱼翅和熊掌可以兼得吗?不可兼得时,两者何为上?不善书者怎么会一不留心就写出了‘千古佳作’,而书法家们皓首穷书有时却落得个‘意趣索然’?什么是‘意趣’呢?什么是‘天倪’呢?什么是‘自然’呢?只有‘穷乡儿女造像’才最有天倪吗?为什么当代人对‘趣味’格外青睐呢?当前是不是出现了一个由‘意境’向‘趣味’转变的场景呢?如果存在这一转变的话,它的社会文化背景又是什么呢?我们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呢?什么是古?什么是今?一个本来不是经典的东西,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转换成经典?”(P147)几乎每一个设问都是一项书法命题,引人深思。

不妨继续上面有关“素人”的话题。“素人”即外行,这里特指没有接受过书法训练的人,也就是第12章的主人公“王小二”。与“书法素人”相对的是书法专业人士,甚至可以说,正因为有“书法家”群体的存在,才会有“书法素人”概念的出现。

书法素人“王小二”的作品,比如“娟娟发屋”四个大字(当然,书中虚拟的作品是“发发面馆”),其实与《郑长遒造像》一样,其艺术性是被“艺术家”如包世臣、康有为以及书中的虚拟人物“杨达”们,揭示、引导出来的,受众循着他们的指示,逐渐认可其美学属性。

艺术的平民化,并不是“非艺术”,而是“艺术家”以其独有的艺术感知,去发现平凡世界中的艺术美。这种艺术美可以原封不动地搬运到展览场地,陈列在一起,举办一场创意属于艺术家,而作品属于“素人”的“平民书写荟萃展”;也可以抽象其中的美学元素,重新组装成文化产权完全属于艺术家的“日常书风艺术展”。我以为,二者并行不悖。不但如此,两种情况下,起关键作用的依然是艺术家,而非原生状态的书写者——不管他们的作品是被直接陈列,还是被新的创作者取材借鉴。

我以为,不论现代艺术如何前卫,以如何样的方式展现其后现代性,“职业艺术家”始终无法淡出艺术创作,艺术家很大程度上引导“素人”们的审美倾向。换言之,艺术之能够成立,离不开“艺术家本位”——唯一需要剔除的,是达利这样的“伪艺术家”。

重读此书,我又与贺宏亮兄交换了意见,与我的散漫相比,他的意见要系统得多,征得他的同意,我把他的意见整理粘贴如下:

1、白先生的著作不应被视为一本针对当代书法的“评论之作”,至少其主旨不在于针对当代书法现实提出评论。这是一本提问题的书,一本向体制提问,向艺术与社会的“两难”和碑学发展的“悖论”提问的书。
白先生有历史学的背景。在这些提问的背后,隐含着一位历史学家的抱负和使命。因为这些问题的提出本身,已经构成了当代书法史的一个重要环节。我想或许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白著的意义及其与书法现实的关系更为符合实际。

2、其实我在阅读白先生著作的时候,一直想到两个人:史景迁和余英时。这两位都曾在耶鲁大学历史系任教,我没有查证白先生与他们是否有直接关系。但我感到这三位先生的著作,有着相同的治学旨趣。史景迁的《王氏之死》和余英时的《方以智晚节考》,均是以小事件、小人物折射大时代、大历史。史景迁是写作学术畅销书的高手,他的《王氏之死》选择了一个“好看”的故事,透视清代初期山东农村的景况。白先生选择“娟娟发屋”作为话题,引出对书法艺术的大思考,与史景迁、余英时的著作有异曲同工之妙。

3、余英时最近在三联出版了一套六卷自选集,他在选集的总序中明言其治学旨趣,不在于“博雅”和“通史”,而在于借助中国历史原始资料的内在理路去研究问题,余英时专门批评了当代中国学界在历史学方面对“通史”(其实也就是如黑格尔《历史哲学》一类的“玄想的哲学”)的偏重与对西方实证主义社会理论无批判的崇拜。

也许正是基于余英时所批评的国内学界的那些缺失,我发现在白先生著作的旨趣与当代书坛的接受之间出现了错位。书坛的大多数人纠缠于现实中的人事,把这本书看作是对“民间书法”、“流行书风”的批评,这其实是一种误读。白先生关注的问题远超乎此,通过一系列设问,白谦慎在探究中国书法的内在理路。

以上三条意见我完全同意,并没有进一步的补充——正因为此,这篇书评应该是贺兄与我的共同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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