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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丹丹 等:立足“四个评价”、服务“五类主体” 进一步深化高考评价改革

关丹丹 等 中国考试 2022-04-25

原文刊载于《中国考试》2021年第3期第1—8页。


作者

关丹丹,教育部考试中心副研究员;
韩宁,教育部考试中心副研究员;
章建石,教育部考试中心副研究员。


摘要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提出“四个评价”的改革思路,并针对“五类主体”统筹设计改革任务。高考作为教育评价指挥棒之一,面对教育评价改革新形势新要求,需要立足“四个评价”,从服务“五类主体”的角度进一步深化改革。高考评价改革要积极探索高考在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中的定位和作用,整体提升高考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平性。高考评价改革要以学生评价这一主体为抓手,立足全局,整体谋划,加快推进服务“五类主体”的目标。锚定 2035年远景目标,高考评价改革要以《总体方案》为根本遵循,以“中国高考评价体系”为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南,从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和考试评价3个方面重点突破,完善评价工具,创新评价手段,健全评价结果反馈与使用,全方位提升高考评价功能,助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落地。


关键词

教育评价改革;高考改革;“四个评价”;结果评价;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


正文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以问题为导向,直面我国教育评价中的“五唯”顽瘴痼疾,提出“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简称“四个评价”);同时,为保障改革目标落地,针对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五类主体”同步设计改革举措,凸显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高考是我国教育领域涉及面大、利益相关者多、影响变量复杂的教育评价活动,长期以来是我国教育改革中最具难度、最复杂和最敏感的领域之一。基于《总体方案》提出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改革目标,有必要对高考的评价活动及其本质进行再认识,探索高考在结果评价、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服务“五类主体”的可为方式。要通过深化高考评价改革,进一步完善考试内容、创新考试形式、健全考试结果反馈与使用,拓宽和丰富高考的评价功能,使之不仅服务于高校选拔,还能为学生成长发展、教师改进教学、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提升高考在教育评价改革中的贡献度。


1

立足于“四个评价”的高考评价改革


  “四个评价”在《总体方案》的“主要原则”中提出,体现了教育评价改革的思路创新。高考作为教育评价指挥棒之一,需要从“四个评价”的角度重新审视并加以完善,在立德树人、服务选才、引导教学三大核心功能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评价功能,使其在教育评价改革中发挥排头兵作用。


1.1 改进结果评价已有新成果
  基于结果的教育评价,其核心在于判断教育目标的实现程度。结果评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教学质量和教育发展水平。破“五唯”不是不要分数,更不是不要结果评价,而是要改进结果评价,使“结果”能够更全面更真实地反映学生、学校的真实状态。毫无疑问,高考是教育评价领域最重要的结果评价之一,因此改进结果评价,不是用一个别的什么考试或评价工具来代替高考,而是要在坚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使之服务于教育评价总体改革。

  改进结果评价的核心是建立科学的结果评价,就是要对考生的知识、能力、素养提供全面的描述和刻画,为此需要拓宽考试的功能、丰富考试的内容、增加考试的维度。教育部考试中心研制的“中国高考评价体系”(以下简称“高考评价体系”)正是基于改进结果评价这样一个思路构建的。基于这一体系,可以看到:在评价功能上,高考不仅服务于高校的人才选拔,更是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和引导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在评价理念上,高考由传统的知识能力立意评价向价值引领、素养导向、能力为重、知识为基评价转变;在评价模式上,高考由基于考查内容的一维评价向考查内容、考查要求、考查载体“三位一体”评价转变[1]。高考评价功能的拓展、评价理念和模式的转变,不仅为高考内容改革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南,而且为高考改进结果评价开辟了新的空间。


1.2 强化过程评价已有新视角
  传统评价观以结果为唯一依据,过度强化了结果在整个评价活动中的地位。过程评价则以动态视角追踪评价对象的发展全过程,对结果评价观察不到的个体发展性向进行补充。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并不冲突,过程是结果的前提,结果是从过程中产生的,二者相依相存,互为前提。学习成果的达成,是个体以及相关主体多方参与、多重努力的结果,这是一个动态的成长过程。在终身学习的视角下,任何教育都是过程,任何评价都是过程,教育评价不能止步于分数,还要科学评价学习主体是否享受活动过程中的情意态度、生命活力乃至质疑批判[2]。高考评价改革要保护学生对知识的饥渴感,引领学生完成知识产生和发展过程的追溯,探索知识未来的发展方向,促使学生不仅掌握人类积累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学会学习、学会创新,具备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过程评价可以从宏观和微观2个层面解读:在宏观层面,将学生受教育的过程及在过程中的表现纳入评价体系,注重过程监管,不完全以一次考试评价学生;在微观层面,相对于评价“结果”而言,评价的是“过程表现”,如问题解决过程、认知加工过程,强化过程评价意味着评价既要关注学习的结果,也要反映任务完成的过程。从过程评价的宏观层面看高考,目前正在推进的高考综合改革实行“两依据、一参考”招生录取模式,已经将过程评价纳入其中;从过程评价的微观层面看高考,高考评价体系构建的“四层”考查内容,从评价学生对必备知识的掌握程度开始,逐步提高层次,评价学生关键能力的发展水平、学科素养的达成幅度、核心价值的构建高度,揭示学生在应答过程中展现出来的知识应用、思维方式、学科素养,将立德树人教育过程的成果融入考试评价之中,体现了过程评价的视角。


1.3 探索增值评价已有新思路
  与传统评价相比,增值评价是一种理念的创新,其不再仅仅“以结果论英雄”,而是将结果与先前基础作比较,通过二者的差距,判定评价对象的进步水平。按照增值评价的思路,考试应摆脱以往基于一次考试成绩评判学生个体或群体绝对成就的局限,用动态的眼光评价个体或群体在学习中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进步。
  从增值评价的视角看高考,将不再仅仅对学生高考成绩作横向比较,而是对学生个体或群体的发展状态作横纵两个方向的比较。通常理解,增值评价像高速路的区间测速一样,需要一个起点和一个终点,这也是国内外同行在学校、学区等小规模范围内进行增值评价的做法;但在高考这样一个高利害的大规模考试中,增设一个起点会引出更多复杂的变量,从而使得模型难以控制。因此,在高考中探索增值评价需要思路创新和技术创新,比如可以突破高考是常模参照考试的传统定位,探索建立以国家课程标准为基本遵循的标准参照分数解释体系,从而改变以往年度之间分数难以比较的局限,实现不同年度试卷之间的分数可比性。对于学校教学水平和区域教育发展的评价而言,不同年度就是不同的测速区间,基于标准参照的分数解释使得对评价对象的历时性直接比较成为可能,这与学生增值评价具有内涵上的一致性。以不同年度或考次间学生群体的进步幅度对地区教育发展、学校教育水平甚至教师教学质量进行增值评价,引导评价对象从关注“存量”到关注“增量”,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唯分数”“唯升学”评价的束缚。此外,建立标准参照的分数解释只是高考评价改革践行增值评价的一个视角,还需要探索将学生的学习成果分为认知的、非认知的纳入增值评价体系,这样才能让不同的评价对象都能在增值评价中看到不同方面的进步和发展的希望,进而从自身基础出发,通过努力取得应有的发展与成就,最终实现增值评价的激励与促进作用。


1.4 健全综合评价已有新进展
  综合评价是新时代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点内容,更是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的关键环节。综合评价也可以从宏观和微观2个层面解读:在宏观层面,综合评价通过多方评价主体参与、主客观相结合的方式,基于多重指标,对评价对象进行全方位的评定;在微观层面,综合评价意味着拓展评价内容,从多重维度(如知识、能力、素养、价值观等)对评价对象进行全面的评定。从综合评价的宏观层面看高考,2014年启动的高考综合改革、2020年开始的“强基计划”即是对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制度的探索;从综合评价的微观层面看高考,高考评价体系构建的“四层”考查内容、“四翼”考查要求,以及基于学习探索情境和生活实践情境命制试题的方式,集中体现了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评价的探索。
  综合评价的理念容易理解和接受,但是具体实施存在一定的难度。宏观层面的高考综合评价存在评价指标的选取及其权重的设定即评价效度问题,与此同时,评价的主观性及其连带风险也是必须面对的问题,需要招生学校、政府、社会各司其职,政府给予招生学校评价自主权,同时依法宏观管理,市场机制倒逼招生学校提高评价能力、培养能力,社会参与监督招生公平性问题[3]。微观层面的综合评价在高考评价实践中,主要是能否通过考试实现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解决的方法是将对德体美劳的考查融入到具体学科知识内容和思想方法中间接地测量;此外,高考评价的综合性还可以体现在对学生掌握学科知识体系的完整性、对知识能力素养的整合及综合运用上进行测量,这是目前已经在高考评价中实现的考查方式,但是还有进一步探索和提高的空间。

  综上,“四个评价”回答的是“怎么评价”的问题,涉及一系列评价理论与技术。立足于“四个评价”,高考评价改革需要创新理念和思维,从改革的系统性规定和结构性要求出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遵循,改进评价方法和技术,整体提升高考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平性,着力构建集鉴定、诊断、激励、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高考评价新体系。


2

服务于“五类主体”的高考评价改革

  为保障教育评价改革思路的达成、改革目标的实现,《总体方案》针对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五类主体”,同步设计了改革举措,意在发挥多方作用、形成改革合力。高考是教育评价领域最具导向性的评价活动之一,涉及面大、利益相关者多,其权威性、公平性得到社会的认可,同时其拥有的海量数据是其他教育评价所不具有的。如何利用好高考评价数据,使之不仅服务于高校招生,还能服务于“五类主体”,是高考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这一历史机遇期必须考虑的问题。


2.1 高考评价服务于“五类主体”需要完成的基础性工作
  高考评价服务于"五类主体"的共通点是基于考试数据产生的成绩报告。对考试分数的报告与解读是评价工作的关键环节,直接影响教育决策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等不同主体对分数及其背后信息的使用。为发挥高考分数报告服务于"五类主体"的功能,需要在以下3个方面着力:首先,基于高考评价体系,构建与我国国情、学情和考情相适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考试分数报告系统;其次,依托信息技术提供个性化的分数报告及考试评价服务,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高考评价综合服务平台;最后,重新定义学生间、学校间、区域间横纵比较的内容和标准,纠正学校、区域片面追求升学率的评价导向,促使高考评价发挥促进学生发展和教育质量提升的功能。
  高考分数报告应针对不同主体提供不同层次的内容:第一,对学生主体而言,旨在帮助学生了解分数背后的意义,发现自己的长处和不足,激励学生改进学习。为此,应该呈现学生在各学科“四层”考查内容上的表现,以及与同水平学生相比的优势和不足,为学生发展提出改进和努力方向的建议。第二,对学校、教师主体而言,旨在通过考试结果反馈教学情况,帮助学校、教师发现教学中的优势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为此,应该呈现学校全体学生在各学科“四层”考查内容上的综合表现、学生总体跨学科综合表现和学科内部分项表现比较。需要注意的是,为扭转“唯分数”“唯升学”单一评价倾向,不得用升学率、学生考试成绩给学校或班级排队;同时,不以学生一次考试表现评价学校、评价教师,而应探索学习情况全过程纵向评价,反映学生的进步幅度,反映学校、教师的努力程度。第三,对政府、社会主体而言,旨在通过不同群体和区域的分析,挖掘影响学生学业成就的因素,为国家和地区制定相应的政策提供服务。为此,应该呈现学生群体跨学科综合表现和学科内部分项表现比较,突出比较不同年度和不同学科发展平衡问题。同样要注意,不以学生群体一次考试表现评价不同区域的教育水平,而要通过建立基线,用增值评价的技术和方法反映年度间的变化,基于学生群体的进步幅度展示不同区域教学质量的变化、不同区域的进步程度;此外,还要关注性别、城乡等不同学生群体的表现,为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公平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考试分数报告是实现教育考试功能的重要环节,要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的心理测评技术,充分挖掘考试数据,剖析分数背后蕴含的多种信息,创设高考成绩综合报告制度,向政府部门、学校、学生等对象提供用于改进教学和教育决策咨询的报告[4],使高考评价更好地服务于“五类主体”。


2.2 高考评价服务于“五类主体”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
  高考评价服务于“五类主体”是能为、可为的,但要注意善为,不能走向“唯数据”“唯报告”的极端,为此要把握以下3项原则。
  第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针对不同主体提供不同的服务。高考评价必须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扩大有效供给。以服务学校评价为例,高考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评价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情况,将考试结果科学合理地反馈给学校有助于学校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的片面办学行为。因此,高考评价必须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按照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与创新人才体系的要求,提高供给质量,将考的情况全面、精准地反馈给教和学,将评的信息全面、综合地服务于招和用,从不同侧面为不同主体提供适应不同需求的服务。
  第二,以创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高考评价理论、技术和方法。破除“唯分数”“唯升学”顽瘴痼疾,需要在理论上加强研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探索适切的高考评价方法论体系。创新是高考评价改革的助推器,只有创新才能解决高考评价面临的新问题,才能使高考评价活动充满活力。要深刻理解“四个评价”的内涵,创新高考评价理念;要把握教育测量理论前沿,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高考评价技术;要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高考评价方法。
  第三,以系统观念整体谋划高考评价改革,提升改革成效,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强调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是对教育改革规律认识的一次重要深化。高考虽然仅是诸多教育评价活动中的一种,但其涉及面大、利益相关者多,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高考评价改革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加强改革的系统性、关联性、可行性研究,既要满足“五类主体”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更要视其为多方面相互联系、发展变化的有机整体,深入研究其联动和互动的机理,把握好改革各方主体的关系,使高考评价改革能够切实发挥整体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目的。


3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进一步深化高考评价改革


  《总体方案》提出,到2035年,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高考作为最重要的教育评价指挥棒之一,要以此次教育评价整体改革为契机,全方位提升高考评价功能,助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落地。
  锚定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的远景目标,高考评价改革要以《总体方案》为根本遵循,准确把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明确高考评价改革正确方向,廓清高考评价改革着力点,明晰高考评价改革路径。在深化高考评价改革过程中,要以高考评价体系为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南,从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和考试评价3个方面重点突破,完善高考评价工具,创新高考评价手段,健全高考评价结果反馈与使用,努力实现立足“四个评价”、服务“五类主体”的改革目标。


3.1 深化考试内容改革,完善高考评价工具
  考试内容改革是高考评价改革的基础。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要稳步推进高考改革,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长期以来,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体系是我国教育考试试卷结构设计的主要工具,从知识和认知过程2个维度分别描述考试涉及的相关内容和认知过程的复杂程度,不涉及考试在育人和引导教学方面的衍生功能。高考评价体系在学习和扬弃国外教育测量和评价理论的基础上,旗帜鲜明地以考试的立德树人功能为基本价值,从立德树人、服务选才、引导教学3个功能维度搭建教育考试的立体架构,将西方的教育测量理论与我国国情考情相结合,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考试目标分类体系,为高考内容设计奠定了理论基础。
  考试内容改革要以高考评价体系“一核四层四翼”框架为基础,科学构建各学科的考查内容、考查要求和考查载体。在考查内容上,从核心价值、学科素养、关键能力、必备知识 4个层面整体设计,在注重能力和素养考查的同时,进一步深化对德育的考查,加强对体美劳的考查和引导,形成覆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的考试内容体系;同时,为适应信息化社会的发展,加大对阅读能力、获取信息能力和思辨能力的考查。在考查要求上,从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4个维度综合考虑,突出基础性考查,围绕学科主干内容,加强对基本概念、基本思想方法理解掌握程度的考查;同时,注重综合性、应用性和创新性考查,通过设置真实的问题情境,考查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允许学生从多角度作答,降低死记硬背、“机械刷题”的收益。在考查载体上,通过选取适宜的素材,设置不同复杂程度的情境,体现“四层”考查内容和“四翼”考查要求,如针对创新性考查要求,通过设置开放性的生活实践问题情境,引导学生多角度、开放性地思考问题,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形成创造性的结果或结论。高考评价工具的设计要落实综合评价理念,在价值引领、考查内容、考查要求和情境设置上充分体现综合性,全面立体地评价学生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引导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3.2 深化考试形式改革,创新高考评价手段
  考试形式改革是高考评价改革的关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快考试的信息化智能化是主动适应新常态的关键举措,要科学地运用信息技术推动考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提高考试效率效益、优化考试服务体验甚至是重塑考试流程中的作用,支持考试各环节的互联互通、信息的开放共享和系统的有效整合,实现考试的精细化管理、便捷化服务和科学化决策。
  考试形式改革包括对纸笔考试和题型的改造。纸笔考试在考查能力和素养上具有天然的局限性,为完善高考评价功能,实现高考评价体系提出的考查目标,条件成熟时可以探索计算机化考试,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赋能过程评价、综合评价,通过多媒体、虚拟仿真技术,创设融合声音、图片、动画和视频等表现方式的题型,构建人机交互、场景再现、模拟操作等考试环境;也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学生作答过程表现进行分析。探索计算机化考试可先行在外语科目试点,目前高考英语听说智能测评已在部分省份采用,并取得较好效果。只有将信息技术深度融入考试评价体系,彻底改变传统考试的模式和方法,推动考试体系的结构重组、流程再造和文化重构,才能达成促进考试改革创新、全面提升高考评价水平的目标。
  在探索计算机化考试的同时,要改造纸笔考试题型,加强情境化试题设计,对学生的独立思考、逻辑推理、信息加工等支撑终身发展、适应时代要求的关键能力进行考查,引导学生从“解题”到“解决问题”,从“做题”到“做人做事”;此外,要通过设计多选题、结构不良试题、任务驱动型试题等新题型,增强试题的综合性、应用性、开放性,加强对学生综合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查[4]


3.3 深化考试评价改革,健全高考评价结果反馈与使用
  考试评价改革是高考评价改革的主体。从测量学角度,考试结果涉及结果产生、结果阐释、结果报告和结果使用4个技术环节。考试评价改革需要从这4个环节入手,整体推进。第一,在考试结果产生上,研究高考各科目不同题目分数分配的合理性、主观题评分的可靠性,提升高考结果产生的科学性与准确性。第二,在考试结果阐释上,基于国家课程标准,研究建立各学科的学业水平表现标准,探索高考融合常模参照和标准参照的分数解释,增强高考分数的可解释性[5]。第三,在考试结果报告上,全面采集考试业务全过程数据,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的考试评价技术,挖掘高考数据蕴含的丰富信息,向学生和高校提供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综合发展的个体评价报告,向中学提供具有阐释、诊断和改进功能的群体评价报告,向政府部门提供具备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的决策咨询报告。第四,在考试结果使用上,加大对科学的评价理念和考试技术的宣传解读,普及评价素养,合理引导预期,增进社会共识。
  考试评价的目的不仅是证明,更是为了改进。立足“四个评价”、服务“五类主体”,需要建立“评价-反馈-改进”的运行机制,健全高考评价结果的反馈与使用,从关注分数转向聚焦发展,引领考试评价回归教育本质,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和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


4

结束语


  高考评价改革,既是利用现代教育评价的新理念新方法改进传统的以分数为核心的考试的需要,也是贯彻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构建中国特色教育评价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需要我们创新思维,加强研究,稳步实践,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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