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各环节涉税问题及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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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成立环节
成立环节主要涉及资金账簿印花税,印花税税率万分之五,减半征收。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
本环节税款计算
应交印花税=10000×0.5‰×50%=2.5
1.计提印花税时:
借:税金及附加 2.5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2.52.缴纳印花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2.5
贷:银行存款 2.5
2、 土地获取环节
本环节税款计算:
5月应缴纳印花税=6000×0.5‰=3
5月应缴纳契税 =(6000+800)×4%=272
5月应缴纳土地使用税=12×9÷12×1=9
1.计提税金时
借:税金及附加 12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3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9
借: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272
贷: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2722.缴纳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3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9
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272
贷:银行存款 284
3、 勘查设计环节
房企开发过程中,各个阶段都涉及到税会处理,为了充实大多数学员对房地产纳税业务知识及筹划技巧的学习欲望,《税苑微课》梳理大家需求,汇总学员意见,组织了不同系列的专题学习,包括《土地增值税清算系列》、《房企开发经营全程财税处理与风险防控》、《房企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实务问题处理》、《房企增值税规则与实务》、《房企个税风险防范与实务处理》等。
为了满足学员的学习需求,我们以房地产企业的财税处理及纳税申报为主体内容,结合实务案例,又重磅推出《房地产企业财税实务处理》系列微课,分税种(增值税、所得税、土增税及小税种),分业务进行归类,也是大家熟悉的财税专家王老师主讲,辅助到大家对日常业务的处理。实务知识,现学现用,见效很快,微课已经上线,详细内容如下图,记得关注哦!
印花税计算:
印花税=(500+50)×0.5‰=0.275
会计处理
借:预付账款—A设计公司 500
预付账款—B公司 50
贷:银行存款 550
借:开发成本—前期工程费(设计费) 471.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8.3
贷:预付账款—A设计公司 500
借:开发成本—前期工程费(勘查费) 47.1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83
贷:预付账款—B公司 501.计提印花税:
借:税金及附加 0.275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0.275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0.275
贷:银行存款 0.275
4、项目开发环节
2020年3月信合置业与C建筑工程公司签订建筑安装合同,合同总价2000万元(以下单位全部为万元)。
本环节涉及增值税、印花税,建筑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9%,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
印花税计算:应交印花税=2000×0.3‰=0.6
会计处理 付款时: 借:预付账款—C建筑公司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收到发票时: 借: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 1834.8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65.14 贷:预付账款—C建筑公司 2000 计提印花税时:借:税金及附加 0.6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0.6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0.6贷:银行存款 0.6
注意: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第四条第三款规定,(三)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信合置业公司取得的建筑服务发票,必须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地点”,否则视为不合规票据,不得抵扣增值税、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也不得在土地增值税清算环节扣除。
5、预售环节
2020年12月信合置业公司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开始预售,当月收到预收款3270万元,其中:普通住宅预收款2200万元,非普通住宅预收款为800万元,商铺预收款为270万元。2020年当年累计发生管理费用15万元,销售费用34万元,财务费用3万元,税金及附加192.15万元(其中土地增值税71.12,城镇土地使用税全年108,城建税6.3,教育费附加2.7,地方教育附加1.8,印花税2.23)。本环节主要涉及的税种有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附加税。【点击学习:房企所得税实务集锦】
注意:商品房预售环节增值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不完全一致:预缴增值税=预收款÷(1+税率)×增值税预征率3%;预缴企业所得税=(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三项费用及附加)×25%,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预收账款÷(1+税率)×预计毛利率;预缴土地增值税=(预收账款-预缴增值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预缴税款计算:预缴增值税=(3270÷1.09)×3%=90万元企业所得税预计毛利率为10%,适用税率25%预缴企业所得税=(3270÷1.09×毛利率10%-192.15)×25%=26.96万元会计处理 :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90贷:银行存款 90计提所得税:借:所得税费用 26.96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6.96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6.96贷:银行存款 26.96计提税金及附加:借:税金及附加 110.55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71.12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6.3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2.7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1.8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1.63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27
(注:税金及附加依据据收入确认配比原则预收预缴环节不用计提,所得税预缴环节不能扣除,年度汇算清缴在A105010表25行填报,这样预缴环节会多预缴企业所得税,而在汇算清缴时形成多缴退税情况,所以还是在预缴环节计提填报)
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71.12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6.3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2.7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1.8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1.63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27贷: 银行存款 110.55
6、竣工环节
本环节会计处理如下:
结转完工产品借:开发产品 35000
贷:开发成本 35000
计算已售面积应分摊的土地价款
已售面积分摊土地价款=已售面积÷可售面积×土地价款=12÷19×6000=3780
已售面积分摊土地价款抵减销售额对应的增值税=3780÷(1+9%)×9%=312.1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312.10
贷:主营业务成本 312.10
已售面积确认收入
借:预收账款 5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321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789
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进项税额=4789-312.10-2750 =1726.9
应补交增值税=应纳增值税额-预缴增值税额=1726.9-1596.33 =130.57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30.57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30.57
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已售面积÷可售面积×开发成本=12÷19×35000=2205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2050贷:开发产品 2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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