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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耕地上堆放砂石怎么处理


在耕地上堆放砂石怎么处理



擅自在耕地或基本农田上堆放砂石属于压占土地。对违反新《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认定破坏耕地程度,以毁坏种植条件为标准,需进行破坏耕地鉴定。如果没有毁坏种植条件,属于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无罚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 (一)非法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或将耕地表面硬化,致使耕地无法耕种的;(二)非法占用耕地挖沙、采石、采矿、取土致使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的;(三)非法占用耕地堆放尾矿、垃圾等固体废弃物致使耕地无法耕种的;(四)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的。
链接:耕地毁坏必须进行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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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新《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现七十五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2倍以下。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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