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问题︱追究刑责后还给予行政处罚吗


追究刑责后还给予行政处罚吗



追究刑事责任时原则上不能同时给予行政处罚,但在移送前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除外。但对未作出行政处罚或行政决定的,人民法院判决后,违法状态仍未消除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其中人民法院已给予罚金处罚的,不再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8号)明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移交案件的全部材料,同时将案件移送书及有关材料目录抄送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机关在移送案件时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并抄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原则上应当在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或者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或者免于刑事处罚后,再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


相关链接



+



耕地毁坏必须进行鉴定吗?

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表现形式和法律责任

违法转让土地“连环案”该怎样查处?
辨析 | 企业股权转让与矿业权、土地使用权转让不是一码事儿
问题︱非法取得的土地再转让如何查处
对于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上进行的违法占地行为,如何查处?
执法知识‖违法当事人死亡,行政处罚如何进行
土地知识‖转让划拨用地使用权的具体规定和法律责任
问题︱没收的违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如何具体处置
探讨‖《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没说清、有争议的问题
问题︱自然资源执法如何具体适用“一事不再罚”

欢迎加入自然微论坛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