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又一批公租房来了!641套,最低11.15元/m²
深圳又一批公租房来了!龙岗区130套+大鹏新区511套,共计641套。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供应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房源130套进行定向配租。本次推出吉祥里豪庭、远洋新干线君域花园、金地凯旋广场、恒地悦山湖、德润荣君府、佳华领汇广场一期、丹郡花园、大族河山花园一期、公园里花园三期、信义荔山御园、平吉上苑一期共11个项目130套住房。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公告,面向大鹏新区新市民、青年人定向配租住房。本次供应安居东湾半岛房源511套,建筑面积约为38平方米的单房270套,建筑面积约为82平方米的三房107套,建筑面积约为92-99平方米的三房134套。
”
最低11.15元/m²!
龙岗又一批公租房来啦~
对打工人来说
在“租房”这件事上
每个月的开销还真不小
公租房通告
为解决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低保、低保边缘、残疾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及计生困难家庭的住房困难,提高房源配置效率,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供应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房源130套进行定向配租,现就配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基本情况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城街道白灰围路与平安路交汇处西北侧,共4套,均为二房房型,建筑面积约59㎡。
2.配租标准三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1)基准租金:11.67元/平方米/月。(2)物业服务费:3.90元/平方米/月。(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远洋新干线君域花园
2.配租标准二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小二房,三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1)基准租金:12.74元/平方米/月。(2)物业服务费:3.30元/平方米/月。(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金地凯旋广场
2.配租标准三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1)基准租金:12.48元/平方米/月。(2)物业服务费:3.88元/平方米/月。(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恒地悦山湖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横岗街道康乐路与横一路交叉路口北侧,共14套,其中单身公寓1套(建筑面积约27㎡),小二房1套(建筑面积约49㎡),大二房12套(建筑面积约64㎡)。
2.配租标准
单身可选单身公寓,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小二房,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2.91元/平方米/月。(2)物业服务费:3.2元/平方米/月。(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德润荣君府
2.配租标准三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1)基准租金:15.25元/平方米/月。(2)物业服务费:3.5元/平方米/月。(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佳华领汇广场一期
项目位置位于坂田街道吉华路与五和大道交界处西南,共8套,均为二房房型,建筑面积约为57-63㎡。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丹郡花园
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沙平南路123号,共5套,其中一房4套(建筑面积约48㎡),二房1套(建筑面积约69㎡)。
二人家庭可选一房,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所有房源。
大族河山花园一期
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沙塘北路,共8套,其中一房7套(建筑面积约52㎡),二房1套(建筑面积约67㎡)。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6.29元/平方米/月。(2)物业服务费:3.5元/平方米/月。(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公园里花园三期
2.配租标准
所有家庭可认租。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6.29元/平方米/月。(2)物业服务费:3.8元/平方米/月。(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信义荔山御园
2.配租标准
单身可选小一房,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6.59元/平方米/月。(2)物业服务费:4.38元/平方米/月。(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平吉上苑
2.配租标准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1.15元/平方米/月。(2)物业服务费:3.3元/平方米/月。(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2.单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出具的竣工测绘报告为准。
3.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
4.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停止领取租金补贴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缴纳租金。
5.上述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周边学校(含幼儿园)学位均处于紧张状态,无法完全满足承租住户适龄儿童入读需求,具体情况以龙岗区教育局或承租小区周边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且本次供应的部分房源可能存在学位已锁定的情况,如有适龄儿童入读需求,请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
6.物业服务费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7.认租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8.上述项目房源均属腾退房源再次供应。
选房排位规则
第二序位为龙岗户籍在册轮候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残疾人、计生困难等特殊群体家庭,在户籍轮候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选房完毕后安排选房,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1.有意向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的龙岗户籍在册轮候家庭,登录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业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页面(http://zjj.sz.gov.cn/zfbzfw/),点击页面的“认租申请”,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页面,凭账号和密码登录轮候系统,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非特殊群体的户籍在册轮候家庭不在本次配租范围内,请勿提交认租申请)。
意向小区将作为判定是否属于放弃选房行为的重要依据,请谨慎选择。
2.网上认租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9:00至2021年9月28日18:00(共7天)。在此期间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3.在册轮候申请人如已取得低保、残疾、抚恤定补优抚、计生困难认定但尚未在轮候库信息中进行变更的,应在2021年9月23日前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zjj.sz.gov.cn/zfbzfw/)完成在线提交信息变更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申请变更(信息变更咨询电话:0755-88631666)。
注:本次认租资格的户籍核查时点为2021年9月16日18:00,其它信息核查时点为2021年9月28日18:00。
4.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地址: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210(龙岗区如意路486号);电话:0755-28589935、0755-28589937;系统操作咨询服务电话:0755-83679045。
(二)认租资格核查
认租结束后,住建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在龙岗区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http://www.lg.gov.cn/bmzz/zjj/)公示。
(三)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初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将依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选房排位。选房排位将在后续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四)选房和签约对合格的认租家庭,由龙岗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在后续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二)认租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所选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认租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所选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均为学位已锁定房源的,放弃选定则不视为弃选。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三)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申请人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四)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我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住建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六)通告未尽事宜由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好消息!事关新市民和青年人租房!
9月23日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公告
受理新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
租赁住房申请
安居东湾半岛房源511套
各户型都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深府规〔2018〕13号)精神,结合房源实际情况及各群体实际住房需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现面向大鹏新区新市民、青年人定向配租住房。现将本次供应房源信息及配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
(一)基本情况
本次供应安居东湾半岛房源511套,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高源社区,建筑面积约为38平方米的单房270套,建筑面积约为82平方米的三房107套,建筑面积约为92-99平方米的三房134套。
(二)配租标准
1.配租给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80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优先配租给以合租方式申请的单位职工,如有剩余的房源再配租给以家庭方式申请的单位职工。
2.建筑面积约为38平方米的单房可由一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建筑面积约为82平方米的三房或92-99平方米的三房需至少由本单位3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合租申请。
3.本次满足合租需求后,如有剩余的建筑面积约为82平方米的三房或92-99平方米的三房房源,三人及以上家庭可申请建筑面积约为82平方米的三房,四人及以上家庭可申请建筑面积约为92-99平方米的三房。
(三)相关费用
1.租金标准:初步评估租金标准暂定为14.19元/月·平方米。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的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市政府审批为准。此外,租金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2.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按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收费标准执行。该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工商注册登记地或税务登记地在大鹏新区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中的新市民、青年人。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已与单位签订全职的劳动合同,且正常有效。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提出申请时,在本市均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房货币补贴等具有优惠性质的住房政策。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均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
(一)集中受理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受理地点、联系方式。
1.受理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人才安居服务大厅。
2.咨询电话:0755-28336592、0755-28333561(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3.有意向认租的申请人可扫描二维码在线看房,不安排现场看房。
1号楼:A户型(建筑面积约为38平方米的单房)
2号楼和7号楼:B1户型
(建筑面积约为82平方米左右的三房两厅)
2号和7号楼:B2户型
(建筑面积约为82平方米左右的三房两厅)
2号和7号楼:C1户型
(建筑面积约为92平方米左右的三房两厅)
3-6号楼:C2户型
(建筑面积约为98平方米左右的三房两厅)
由单位指定一名住房专员提交认租申请,将《单位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2)、《单位认租汇总表》(详见附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职工住房认租表》(详见附件4)递交到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受理,以上纸质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附件请查看“原文链接”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单位名单,并通知申请单位或申请职工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若单位签合同不方便,可与单位职工签合同),办理有关手续。
选房顺序采用抽签方式确定。若本批次房源需求大于供应,则由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不同类型单位的有效总需求比例,确定每类单位的总房源数;各单位的最终配租数,根据相同类型单位中各单位的有效需求比例确定。
(一)定向配租住房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请人对申请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申请单位实行住房专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申请事宜。
(二)入住职工不得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入住人员已申请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的,同时退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
(三)若承租单位将房源内部再进行分配时,应当将本单位配租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在本单位网站或者信息公告栏公示,并将配租结果及入住人员信息报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备案。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需对单位内部分配规则予以审查并备案,确保住房配租公开、公平、公正。
(四)申请人存在虚报瞒报、骗租、转租、违规使用住房等行为的,依照深圳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处理。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内容来源: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深圳人才安居、爱大鹏)
来源:深圳梦(微信号ID:SZeverything)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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