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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定力

刘哲 刘哲说法 2021-03-14

今天重读《薛兆丰经济学讲义》看到关于耐心的阐述,很受启发。




今天重读《薛兆丰经济学讲义》看到关于耐心的阐述,很受启发。


他说:耐心源于人的想象力,对未来收益的预期和想象。这种耐心也会形成一种文化。


确实,这个用在推行改革当中颇有启发性,很多制度都很不错,司法责任制、认罪认罚、公益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只要长期坚持都会有所有收获。但是如果抓一阵松一阵,干一阵注意力就转移别处,就难以获得长期的成效。


因此,推行制度完善也需要耐心,可以叫制度定力吧。


就是长期推行一两项改革,不以负责人的变化而转移注意力,注意力像激光一样集中,就必然有成效。


重庆推行认罪认罚就是很好的例子,他们持续不断的推,就可以将这项制度深入骨髓。这不仅数据层面的问题,他们已经深入意识层面,融入到血液当中。


其实,我仔细品味也并没有什么妙招,为坚持二字。


说到坚持,其实也是最难做到的。


不要说一个地区,就连一个人常年坚持做一件事,不放松,不断提升要求,都会有所成就,无论是读书、写作还是跑步都是如此。


这个道理很简单,这就是时间的累积力量。就像罗振宇说的,要做时间的朋友。


但是放在一个机构要让它长年坚持一两项改革,常抓不懈,不要说十年二十年,就连三年五载都很难。


因为每一个新领导就都想试试自己的一套思路,萧规曹随是了无新意的,完全是中央的规定动作感觉也没有创意。


但是真正有战略价值的改革并不多,而这些改革的战略属性决定了,他们不是短期内能看到成效的。


这就像修铁路一样,开山挖洞铺路架桥,可能要耗费几代人的心血,不是短期内能够看到成效的,但是一旦路网完成,它就会对国民经济产生基础性价值。两弹一星也一样。


我们一直以为互联网都是快消品,速生速死,但是看看腾讯和阿里已经多少年了。光微信这一个产品已经多少年,你才会看到它真正的使用价值。


真正的改革必须有战略定力和制度定力,否则一定干不好。


就像司法责任制改革,从主诉制改革以来已经20年了,走走停停,在这轮改革中作为核心而推行。但是现在又面临审批制回潮的风险,我们对它的重视程度也在下降。


在每一次重大冤假错案之后,都会提升一次对司法责任制的期待和反思,但随着冤假错案的远去而注意力又日渐消散。


以审判中心也一样,同样赋予了法治变革的重大期待,但是它的关注度也在下降。


现在认罪认罚被高度重视,但是当上层关注度降低之后,我们还能不能继续这么努力?


而我们的重视程度下降之后,这些改革还能不能自发的推行与完善。


虽然这些制度有些写入文件,有些甚至写入法律,但是都无法阻挡注意力的变迁。


因此,制度完善难以持续的根本原因


破解之道只有一条,就是让他们产生内生性动力,成为不再依赖行政命令驱动的制度性变革力量。


制度变革必须让制度基础适用人获益,比如认罪认罚必须让检察官减负,这样才能愿意用。简单来说去审查报告化,速裁案件可以不用专业审查报告,这个检察官和助理们发自内心的支持,它就有生命力。而有的地区原来可以不写,后来又让写,自然就戳伤了内生性动力。


内生性动力一旦戳伤,就不具有制度的生命力,因为行政的注意力永远是有限的。


同时建立推行制度完善的荣誉激励体系。也就是既然干了大局上、战略上有意义的活,就应该有说法。这个说法要形成制度,案例制度。为什么判决书的说理性,这么多年已经不怎么强调了,但是还是做得很好,还是往前走呢?这和刑事审判参考持续不断的出版有关系,那里边既有案例也有优秀判决书选登,所以法官们写判决总有个盼头,再加上判决书的公开把这事又做大了。为什么英美法系的判决书就要比大陆法系,包括我们国家的判决书要丰富,经常会产生里程碑意义上的法学理论?这与他们判例法制度是紧密相关的,判决就是法官的作品就是法官的职业生命,而且将产生先例作用,如果写得好就会一直别人引用。而你要写的更好还能推翻前人的判决,树立自己的先例。这就构成了他们的激励机制。所以你不用告诉他们判决书要写得有说理性,他们都要拼命写得有说理性。


我们虽然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是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仍然是非常重要的。以前是刑事审判参考,现在两高有指导性案例。自己有一个案件能够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这是多么大荣誉。为了这个大家也会好好办案子。


但是重要的是我们指导性案例太少了,很多时候是遥不可及的。不想英美法系几乎每份判决都有就会,所以每一份都要认真写。


我们很多筛掉的案例有时也很有意义,即使到不了全国,在全省、全市、全县也还是有意义,而只要它有一点意义,就应该筛选出来,这是一份荣誉激励。


我们在推进认罪认罚的过程中,就注意推典型案例,因为我们必须给大家一个说法。


因为以往的案件质量评价标准都是围绕诉讼监督构建的,对于认罪认罚这种四平八稳的案件,就没有加分项了,就很难成为A类案件了。当然这个体系也要完善,我们也将认罪认罚的标准纳入进去了,但是改革的周期比较长。


大家必须看到一些可见的利益。比如,转发一些典型案例,工作经验,甚至调研文章。


总之,传达一个信号就是,这个活不会白干,你的经验成效会被记录。半年的时间我们编了60多篇,我们还考虑每50期汇编成合集,在网上发布。


虽然这只是点滴的工作,但是能够传达一种制度的定力,让大家看到我们一直在关注。


这就会潜移默化的产生一些内生性的动力,比如在疫情期间还有人投稿认罪认罚典型案例,只要投稿我们基本也都编发。这就说明大家没有忘了这个事,形成一种习惯。


如果一个系统内,每十个人都写过认罪认罚的案例,他们就会将这种小小的经验和成就感传递给他们的同事,他们的助理。而如果我们能够将认罪认罚这个典型案例一直编发下去,编发成百上千期,这项制度就会融入大家的血液里成为一种潜意识。成为他们自己想干的事。


当然这只是一个很小的例子,事实上构建荣誉体系还有很多这种微小的制度设置,但只要我们形成惯例和习惯,就可以想文化一样传承下去。


像审判参考其实主编已经换了很多人了吧,但是它坚持了几十年,我确信它还会一直坚持下去,因为它已经形成一种不成文的制度安排,成为一个荣誉体系,成为一个激励体系。如果它被取消,那很多法官将是无法答应的。


这就是制度定力的本质,其实是制度与人的结合,这个制度不是文本意义上的,而要成为习惯意义上的,或者成为融入到使用者的利益框架当中干,能够使制度完善让他们有获得感。或者仅仅通过个人利益的追求,个人荣誉的获取,就潜移默化之间推进了制度完善。比如移动支付,当我们习惯之后,这已经成为一种生活必须品。


因此,制度定力有三重境界,第一重是领导层的长期关注;第二重是文本化、制度化;第三重是成为习惯和自身利益的一部分。


但是不管哪种境界,我们追求的都是一种长期主义的力量。


我们要知道,那些真正重要的东西,都需要长期主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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