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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宣传贯彻 暨全市“浙里康养”(老有康养)推进会召开

湖州民政 湖州民政 2024-05-17

8月3日上午,《湖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宣传贯彻暨全市“浙里康养”(老有康养)推进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伟,副市长夏坚定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卢晓华主持会议。市民政局局长金斌斌通报工作情况。

吴伟指出,养老工作关系千家万户,是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湖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自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推动有力、贯彻有效、指导有方、群众有感,符合广大群众和老年朋友美好期待,宣贯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吴伟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条例》贯彻实施。要深入学习,充分认识《条例》的积极意义。充分领会其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不断增强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突出重点,全力落实《条例》规定要求。围绕设施功能化、服务规范化、队伍专业化要求,着力配齐养老服务设施,精准提供养老服务供给,有效开展人才培养激励,持续完善政策保障水平。要坚持导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在目标导向、问题解决、实际有感三向发力,解决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增强获得感和满意度。要依法履职,积极推动《条例》贯彻实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履职,协同发力,着力推动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均衡发展、高质量发展。

夏坚定强调,要抓紧推进《条例》宣贯、“老有康养”、国家试点各项工作,全力交出一份年度高分报表。要多维度加强《条例》宣贯。围绕实施方案不断增强宣贯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快出台系列配套政策,全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要高标准推进国家试点。强化科学统筹、优化工作流程、倒排推进计划、加强工作保障,确保试点建设高质高效落地。要全方位推进“两个康养”。围绕“家门口”幸福养老模式,加快补齐偏远地区养老服务缺口,为全市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优质共享的基本养老服务,推动城乡养老均衡发展。要多领域打造“湖州品牌”。在“以需求定供给”改革、意外险迭代、“一床一码”升级、“康养联合体”长效运营等方面持续发力,打响更多标志性成果。

会上,金斌斌局长通报了《条例》宣贯、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国家试点建设以及“浙里康养”(老有康养)工作情况。吴兴区、长兴县、市建设局、市卫健委、护理员代表和基层代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还就养老服务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通报并颁发证书。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有关负责人、市级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各区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民政局主要领导,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社发中心主任,养老护理员、星级养老机构、5A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代表、基层人大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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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养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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