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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于 2023年2月3日 被检测为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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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自由·平等·博爱》 文:罗翔 编:木叶
法国大革命之后,民主社会的三大信条“自由、平等、博爱”呱呱落地。每当我听到这些大词,心中就会涌出一些莫名的情感。当你不问我什么是“自由、平等与博爱”,我似乎知道它们的意思,但是如果你追问我这三个大词的含义,我却并不清楚它们准确之所指。
▌三大信条的批驳者
当罗伯斯庇尔在1790年首次提出这个三位一体的口号,鼓动起法国革命的狂热激情后,并在雅各宾派统治时期达到高峰。随后历次重要的以民主名义发动的革命都响彻着这三个充满魔力的大词,一旦祭出这三字魔咒,似乎就拥有了天然正义的力量,以至于它们的反对者都被披上落后反动的标签。
英国法学家詹姆斯·斯蒂芬的《自由·平等·博爱》就是一本系统地批驳这三大信条的名著。
斯蒂芬以英国古老自由制度的捍卫者自居。他认为,这三大信条更多是一种情绪的表达,它们的内涵模糊不清,很多关于自由、平等与博爱的观点是错误的,而且严重损害了英国传统的自由制度,因此必须予以批驳。
在斯蒂芬看来,约翰·穆勒(也译为密尔,下同)的著作对这三大信条给予了充分有利的阐述,但是穆勒的观点是错误的,在实践中会极大地动摇英国古老的自由制度。当然,与其说斯蒂芬是对穆勒学说的攻击,不如说是一种重要的修正。
斯蒂芬认为自由是有秩序的自由,平等是法律之下的平等,而博爱则是一种与自由社会不相同的价值。这种理解正是本书最重要的特点,值得我们予以充分的关注。
斯蒂芬曾就读于剑桥三一学院,师从《古代法》的作者,大名鼎鼎的梅因爵士,后从事律师职业,随后赴印度,步梅因后尘,出任总督议事会的法律专员,最后担任女王法院的法官。
斯蒂芬并非一位单纯的学者,而是有着丰富的司法经验,因此本书充满着许多有趣的法律和生活事例。与穆勒的作品相比,本书在逻辑上也许并不严谨,但其生动性却远甚一筹,也许可以让我们警惕模糊性的词汇所带来的狂热,走出理性的自负。
詹姆斯·斯蒂芬
▌秩序是自由的保障
穆勒的伟大之处在于,他从消极方面给予公民自由清晰地描述,“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一部分才必须要对社会负责。在仅仅关涉他自己的那一部分,他的独立性照理来说是绝对的。对于他自己,对于其身体和心灵,个人就是最高主权者。”
然而,在斯蒂芬看来,穆勒的自我防卫自由观太过简单化了,这种过于简化的理论根本不符合生活实际。在人类的经验生活中,有许多不符合穆勒自由观的强制是合理的,它们不仅不是对自由的妨碍,反而保障了自由。
◎简单自由原则可能物极必反
穆勒的自由原则要求人类事务尽可能少受限制,认为这会激发人最大的创造力,总体上促进社会福利。但斯蒂芬却看到反面,他非常冷静地看到人类中相当比例的人群是自私自利、好逸恶劳,经常陷入琐碎的日常事务,不能自拔。
穆勒的自由反而会纵容人性的懒散和恶习。缺少得到民意支持的道德约束,自由将变成放纵,没有任何社会价值。
更为可怕的是,当社会道德约束一旦松弛,每个人都成为一种离子的状态,社会秩序大乱,人们也就会甘心献上自己的一切自由,接受极权政治所带来的秩序与安全,自由会彻底地走向它的反面。
◎自由依赖于合理的强制
斯蒂芬认为社会秩序有赖于使用强制力量,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宗教、道德和法律的强制。但是,强制不是为了取消了自由,而是保障自由,因为自由只有在一定的秩序中才能得到运行。
穆勒非常反感基督教加尔文宗教义,认为这种教义是对人的束缚,与自由完全不相容,无助于对真理的发现,让人没有个性,缺乏创造力。斯蒂芬则令人信服的指出:
“将这种教义说成是灭绝人的本领、能力和感受力的压迫势力,只能表明一个人的无能,他无法把神学和经院哲学外壳中的谷粒剥离出来,正是这些谷粒,养育了那些曾在人世间走过一遭的最勇敢、最辛苦、最具活力的人。”
◎自由只具有工具性价值
自由像人类生活的其他一切社会要素一样,也有着自身的利弊。斯蒂芬把自由看作一种工具,本身并不具有内在的价值,而要服务于社会福祉。人类社会存在许多美好的价值,自由只是其中的一个,不能顾此失彼。当自由弊大于利时,就不能盲目支持这种自由。
强制必须是为了保障自由,斯蒂芬提出了著名关于强制的三原则。强制在以下情况中是有害的:(1)强制的目的有害;(2)目的正确,但强制手段有害;(3)目的正确,手段也正确,但付出的代价太大。
作为刑法学者,斯蒂芬特别提醒读者,刑法只能施加于最严重的事情,而且要防止滥用。斯蒂芬特别看重人的隐私权,他说:确实存在着一个地方,尽管我们不可能划定他的边界,在这里,法律或舆论都是侵害者,很可能带来更多的伤害而不是益处。
约翰·穆勒
▌“平等”最容易被滥用
在民主社会的三大信条中,平等最有声势,同时也最模糊。斯蒂芬认为,“平等”这个词的含义十分空泛而含糊,本身几乎没有意义。它可以指人人应当平等服从适用于所有的人的法律,也可以指应当公平执法,还可以指社会的全部收益应当平等分配。
斯蒂芬认为人与人在实质上是不平等的,很多时候,人们的平等情绪只是为了把强者拉到与弱者同等的程度。如果说平等有实际意义的话,那也只是一种法律之下的平等,也即法治所赋予的平等,同等情况同等对待。
法律下的平等绝非结果的平等,平均主义的道德观会破坏私有财产和社会道德。既然人在天赋和能力上是不平等的,社会就会把这些差异体现出来。如果没有财富和社会地位的差异,人们将失去工作的动力。
均贫富、等贵贱,这种对平等的追求挑动着无数人的激情,激情所致的生灵涂炭,在历史上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人们越是致力于争取更大更多的结果平等,人们就越有可能陷入等级、特权和专制主义的泥塘。
因此,斯蒂芬特别强调财产权的重要性。对财产权的漠视,会导致自由的彻底丧失,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法律也需要超验权威,如果法律没有超验的权威,那么法治就是一句空话,自由也无法得到保障。但是,理性主义者更愿意从世俗中寻找法律的权威,而这往往导致对自由的背叛。
比如将自由视为绝对价值的卢梭,“人生而自由,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在他眼中,自由就好像是一种宗教式的概念,与人类个体等同。说一个人成为其人,与说他是自由的,几乎是一回事。
那么,如何冲破一切枷锁,获得自由呢?卢梭在《社会契约论》里给出了举世闻名的答案,即 每个人“既然是向全体奉献出自己,他就没有向任何人奉献出自己”。人们在服从共同体的时候,实质上只是在服从他们自己,“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
在卢梭看来,主权者是永远不会犯错误的。他无法想象基于公意产生的主权政府也可能践踏先前的契约,走向独裁。不幸的是,这却成了事实。所以伯林把卢梭看成自由最大的敌人,“卢梭自称是有史以来最激越和最强烈地热爱人类自由的人,却是自由最险恶和最可怕的敌人。”
让-雅克·卢梭
▌博爱不容于自由
博爱源于孔德创立的人道教。在孔德看来,不是上帝而是人类维持并指导人类的生存,因此崇拜人类是正确的。穆勒对孔德的进步主义和人道主义深信不疑。
穆勒对人性持过分的乐观的看法,认为每个人行事都会将普遍幸福作为伦理标准,充分尊重他人,对人类同胞具有博爱之心。穆勒也痴迷于进步主义,在他看来,伴随着文明的进步,每个人都能培养人道的博爱情感。
斯蒂芬则认为人类社会的冲突是必然的,坏人与好人有冲突,好人与好人也有冲突。他对进步主义的狂热也非常的冷静,认为进步是一个混合体,既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
进步主义会以博爱为名积极地改造社会,改造人性,让“非理性的人”变为“理性的人”。如果你无法变得“理性”,那么就要因“爱”你的缘故,强行让你成为一个理性的人。后世所有的腥风血雨似乎都打上了进步主义的烙印。
年少时我读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我深深地折服。但随着年岁的渐长,才发现卢梭只爱抽象的人类,根本不爱具体的人。卢梭和女佣通奸,后者为他生了五个孩子,卢梭都把他们都送往了孤儿院。他在《忏悔录》中为自己辩护,说他忙着爱人类,以至没有时间来关心自己的孩子。
所以斯蒂芬说,“我在读卢梭的时发现,几乎很少有文学作品能像他对人类表达的爱那样让人恶心。”
博爱的信奉者很容易因着对理想人类的爱,而仇恨现世的具体之人。想象中的人类越可爱,越是觉得身边之人乏味恶心。因为抽象的人类如此可爱,而具体的人如此麻烦。对抽象的人类的爱是无需付出代价的,凭空想象,收放自如。
但对具体的人的爱则总是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然而真正的爱一定要是付出代价的,牺牲越大,爱心也就越大。无需付出代价的爱不是为了欺骗自己,就是为了欺骗他人。
博爱所依托的人道教是对基督教的拙劣模仿,在斯蒂芬看来,普世之爱的唯一合理性在于其深厚的信仰背景,但是人道教却把这种信仰之根拦腰砍断,因此这种浅薄的人道信仰一定会出现灾难性的后果。
那些对人类怀着无私的爱,却对具体的人缺乏基本的责任感的人,他们会用自己对全人类的大爱,变成对具体人采取一切暴力行为的理由。
▌走出狂热的理想主义
与穆勒的书相比,斯蒂芬的书并不好读。他逻辑性不算严谨,体系也难说严密。如果缺乏对其思想脉络的把握,很容易出现误读。
关于自由与权力,斯蒂芬明确地告诉我们,权力先于自由——自由从本质上说依赖于权力;只有在一个组织良好,既明智又强大的政府保护下,自由才有可能存在。
因此,人们很容易把斯蒂芬看成崇拜权力的威权主义者。威权主义强调对权力的服从,反对对权力加以限制。但斯蒂芬认为,权力不是无限的,它必须要受到法律的约束。
正如自由是秩序下的自由,而权力也只有在法治下才具有正当性。基于对法治的推崇,斯蒂芬告别了霍布斯的强权政治立场。他认为一个国家不仅仅有政治权威,还应有其他社会权威,它们之间有相互的制约作用。作为法律源头的道德和宗教是对政治权威的一种必要限制。
如果硬要给斯蒂芬贴上一个标签的话,那么他大致可以归入保守主义。当然保守主义也缺乏统一的目标和明确稳定的政治立场。但是,保守主义具有强大的工具性价值,对于维护社会中某些既有的结构性成分,避免某些政治方案的恶果,它能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谈及保守主义,人们本能的反应是因循守旧,落后反动。然而正如斯蒂芬告诉我们的,传统并非一无是处,进步也不是永远正确,人类经验累积的知识比那种凭空想象的理论,可能更可确保人们在制度设计上少跌跟头。
相比于经常开出空头支票的理想主义,保守主义基于对超验道德的笃信,对理性万能的警惕,对人性幽暗的洞察,他们立足现实的观点,虽然可能难以博人眼球,但却可能更加务实。
斯蒂芬对人道教和博爱理论的批评,也许可以让我们走出狂热的理想主义,意识到人道主义有可能导致的人道灾难。
▌承认自己的无知 乃是开启智慧的大门
《自由·平等·博爱》一书告诉我们,那些深入人心的大词,含义往往非常模糊,它在鼓动人们情绪的同时也很有可能走向倡导者始料未及的反面。
当然,“社会和政治术语必然是模糊的。试图使政治词汇变得太精确便有可能使之变得无用。但是让词的用法宽泛到超出必要的程度,对真理也是无益的。”
以赛亚·伯林曾思想家分为刺猬与狐狸两种,刺猬之道,一以贯之,是为一元主义,而狐狸则圆滑狡诈,可谓是多元主义。一元论的思维却在人类历史上带来了无数的浩劫,相比较而言,承认理性有限,立足现实的多元主义却少了很多的刀光剑影。
相传,大哲学家奥古斯丁在地中海沿岸踱步沉思时,见到一个小男孩不断地用他的小手将海水掬起,捧到他在沙滩上挖好的小坑里。奥古斯丁深感困惑,问小男孩所做何为?
小男孩说他要将整个大海装到小坑!奥古斯丁大笑,小男孩却对说,听说有一个叫做奥古斯丁的哲学家,想要把人类一切的奥秘都用自己伟大的头脑书写出来。奥古斯丁听后非常羞愧。
苏格拉底说:我唯一知道的就是自己一无所知。承认自己的无知乃是开启智慧的大门,自认为万事皆知的人只是最大的愚昧,知识分子的傲慢不过是不学无术的另一种表达。
最后,愿我们能以谦卑受教的心聆听斯蒂芬在本书结尾时的谆谆教导:
我们伫立于大雪弥漫、浓雾障眼的山口,我们只能偶尔瞥见未必正确的路径。我们待在那儿不动,就会被冻死;若是误入歧途,就会摔的粉身碎骨。我们无法确知是否有一条正确的道路。我们该怎么做呢?“你们当刚强壮胆”,往最好处努力,不要说谎,我们要睁大双眼,昂起头颅,走好脚下的路,不管它通向何方。
其他
罗翔:读《自由·平等·博爱》
法国大革命以“自由、平等、博爱”的宣言震撼世界,但当激进的屠刀举起,也就同启蒙运动的初衷渐行渐远,几年后法国人所呼喊的,已不再是巴黎街头的“自由,自由”,而是炮火与鲜血中的“拿破仑万岁”,至此基本价值已经沦丧,不受约束的“自由”,最终走到了它的对立面。
《圣经》说,“日光之下并无新事”,反思过去,其实就是在走向未来。为此,我们诚挚推荐斯蒂芬《自由、平等、博爱》。这部经典作品,为我们呈现激进革命的真正面目和思想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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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选编自公众号:罗翔说刑法,版权为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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