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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宇​先生:“晉鑄刑鼎”真相辯訛

陳宇先生 文字研究 2021-10-27

“晉鑄刑鼎”真相辯訛


陳宇


東周敬王七年、魯昭公二十九年、歐元前513年,孔子39歲時。在晉國,發生了晉鑄刑鼎的事件。這件事遭受到晉國太史蔡墨和孔子的一致批評。並成爲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某些中國大陸人批判孔子思想落後保守甚至反動的黑證據。

考諸史冊,事實上,歐元前513年“晉鑄刑鼎”,是被魯國大夫子服景伯評價爲:“貪而棄禮”的范獻子士鞅,夥同中行氏陰謀策劃,並唆使年輕的趙鞅出面實施。現代大陸中國某些人,不詳考歷史事實之前因後果,片面的以當代思想牽強附會,將”晉鑄刑鼎”歸功於後來在幾十年血腥內鬥中勝出的趙鞅,以表明其進步性。

當時不但孔子批評這件事爲:“晉其亡夫,失其度也。”連晉國太史蔡墨也即時抨擊道:“范氏(范獻子士鞅,又稱“范鞅”)、中行氏(荀寅)其亡乎!中行寅(荀寅)爲下卿,而干上令,擅作刑器,以爲國法,是法奸也。又加范氏焉,易之,亡也。其及趙氏,趙孟與焉。然不得已,若德,可以免。”

太史蔡墨這段話的意思是:“范氏、中行氏就快滅亡了吧!荀寅作爲下卿,卻違背執政之命,擅自製作刑器,還拿它作爲國法,這是矯命法奸!還加上范鞅,篡矯法規,要滅亡了啊。這事還牽連到趙氏家族,因爲趙鞅(又稱趙簡子)也參與了,可他是被逼迫不得已的,但若修德,或可倖免!”(《左傳·昭公二十九年》)


歷史的發展,於百年之間,證實了太史蔡墨和孔子深遠而明察秋毫的眼光。

一、“晉鑄刑鼎”不是進步事件,而是貴族百年血鬥、國家分裂滅亡的惡因


我們可以從《春秋》、《左傳》、《史記》、《資治通鑒》中所記載的歷史事實始末,看清“晉鑄刑鼎”並非中國大陸文革前後五十多年來所詮釋的那樣偉大光輝,而是陷人民於水深火熱,終於導致孔子與太史蔡墨所預言的,參與私鑄刑鼎的貴族們先後敗滅,進而國家隨之分裂而滅亡的悲劇。

歐元前514年,晉國執政官正卿魏舒(魏獻子)力行改革,化邑爲縣,魏氏、韓氏、智氏、趙氏四家各得一縣,而授予縣政人選的標準是“不失職”、“ 能守業”、“以賢舉”。孔子讚美魏舒的政措“近不失親,遠不失舉,可謂義矣。”而貪婪好求財貨的范氏士鞅、中行氏荀寅則一無所獲,(《左傳·昭公二十八年》)范氏由此對魏舒極大不滿。遂用盡手段,拉攏中行氏和趙氏,結成聯盟,並陰謀策劃鑄刑鼎事件,來與魏舒對抗。

周敬王七年、魯昭公廿九年、楚昭王三年、歐元前513年,孔子39歲。《左傳·昭公二十九年》記載:“冬,晉趙鞅、荀寅帥師城汝濱,遂賦晉國一鼓鐵,以鑄刑鼎,著范宣子所爲刑書焉。”依據晉國太史蔡墨的批評爲“干上令,擅作刑器,以爲國法,是法奸也”並預言““范氏、中行氏其亡乎!”只有“不得已”參與其事的年輕的趙氏或可倖免。可知范獻子士鞅、中行氏荀寅、趙簡子趙鞅合夥擅自違反國家法制“私鑄刑鼎”。

我們必須明白一點,這並非太史蔡墨與孔子一鼻孔出氣的保守派宣言,太史的使命,就是如實記錄權力人物的言行和相關政治事件,有時身處權力核心的太史,依據各方資訊與資料進行形勢分析,也能推測未來的趨勢。半個世紀後,太史蔡墨的預言實現了。被文革浩劫前後某些大陸中國人視爲進步的鑄刑鼎的兩個始作俑者自食其果。

考查史冊記載,並結合太史蔡墨有關“而干上令,擅作刑器,以爲國法,是法奸也”、“又加范氏焉,易之,亡也。”等數語批判,清楚表明,鑄鼎事件是范氏士鞅陰謀策劃、中行氏荀寅協助。鑄鼎的汝濱地區是被荀寅的父親荀吳攻佔的,屬於中行氏控制區,荀寅可以在這裡自行其是,徵收鐵的工作由荀寅負責。但不將以國家政策名義徵收的鐵上交國庫,而私自鑄刑鼎,則出於士鞅“易之”――即私自篡改國家法定程式、擅自策劃鑄刑鼎――的陰謀。蔡墨說荀寅“干上令”,可知荀寅違反上級命令而參與策劃鑄刑鼎,年輕氣盛且政治閱歷尚淺的趙鞅“不得已”被唆使著協助刑鼎了的鑄造。刑鼎上所鑄的,是士鞅的父親――被鄭國賢大夫子產批評爲“不聞令德,而聞重幣”――的貪婪專橫的范宣子士匄所作的“刑書”。士鞅這麼做的目的,是用陰謀團結勢力來抗衡正直、忠誠的魏舒,並且借父親的威名來謀取更大的權勢。即成事實後的貴族議事會中,由於士鞅的計謀,使魏舒因爲“少數服從多數”的傳統議政原則,孤掌難鳴,只好默認了三家貴族的作爲。從程式上可以看出來,士鞅、荀寅、趙鞅私鑄刑鼎“擅作刑器””,是爲角逐權力而故意陰謀策劃,未經朝堂會議決定的違法行爲。

歐元前509年,魏舒猝死,范獻子士鞅代魏舒執政,掌權後的士鞅,立刻對魏舒展開報復。依據刑鼎條文誣陷魏舒,在爲周王室築城牆過程中擅離職守,知法犯法。並強撤魏舒的柏木槨,僅給予魏舒以大夫的規格下葬。

范獻子士鞅執政後,蓄意利用國家機器爲范氏家族牟利,貪得無厭,《左傳》記載他先後“求貨于叔孫”、“取貨于季孫”不惜犧牲國家利益,上下其手,最終使范氏家族成爲當時最強大的晉國的第一強卿,成爲舉天下皆爲之側目的豪強貴族。


然而,晉國卻沒有因爲范氏的策劃鑄刑鼎和范氏家族勢力的強大而更加穩定、強大。

相反,士鞅的胡作非爲使晉國六卿豪強貴族之間的利益血鬥更加劇烈,內戰不止,事實上加劇了人民痛苦和國家動亂,並使當時超級大國的晉國的百年霸業從此衰弱,最終導致晉國分裂消亡。


“晉鑄刑鼎”5年後,歐元前506年,昭陵會盟中,衛靈公、魯定公等18路諸侯目睹晉國正卿士鞅與中行氏貪婪成性的卑劣行徑,大失所望。轉而相繼投靠正汲汲謀取中原霸權的齊景公。

“晉鑄刑鼎”8年後,歐元前503年,鄭獻公、衛靈公拋棄晉國,與齊景公正式結盟,由晉文公建立的晉國超級霸權從此瓦解。

“晉鑄刑鼎”16年後,從晉定公十五年、歐元前497年,至晉定公二十二年、歐元前490年,晉國六卿之間爆發了以范氏、中行氏聯盟,對抗趙鞅與韓氏、魏氏、智氏聯盟的大規模內戰。

在長達近半個世紀之久的內戰中,外國軍隊也數度介入晉國內亂。

“晉鑄刑鼎”20年後,歐元前493年8月,鄭國軍隊進入晉國支援范氏,鐵(鐵丘)之戰中,趙鞅在與鄭軍激烈血戰中身受重傷。同年,趙鞅殺士人竇鳴犢、舜華。是年孔子59歲。

《史記·孔子世家》記載:“孔子既不得用於衛,將西見趙簡子。至於河而聞竇鳴犢、舜華之死也,臨河而歎曰:‘美哉水,洋洋乎!丘之不濟此,命也夫!’子貢趨而進曰:‘敢問何謂也?’孔子曰:‘竇鳴犢,舜華,晉國之賢大夫也。趙簡子未得志之時,須此兩人而後從政;及其已得志,殺之乃從政。丘聞之也。刳胎殺夭則麒麟不至郊,竭澤涸漁則蛟龍不合陰陽,覆巢毀卵則鳳皇不翔。何則?君子諱傷其類也。夫鳥獸之於不義也尚知辟之,而況乎丘哉!’乃還息陬乎鄉,作爲《陬操》以哀之。而反乎衛,入主蘧伯玉家。”

《說苑·權謀》記載:“趙簡子曰:‘晉有澤鳴、犢犨,魯有孔丘。吾殺三人,則天下可圖也。’於是乃召澤鳴、犢犨,任之以政而殺之。使人聘孔子于魯,……”這段記載說明趙鞅過河拆橋,並玩弄權術假借法治權威殺掉了幫助他得志於政壇的賢大夫,並且還要設陷阱殺非本國的士人孔子以圖天下霸權。

文革前後的某些大陸中國人,因爲“批林批孔批周公”的階段鬥爭,片面以四書五經儒家原典中不見記載,而僅發端于《荀子》的,已被史界專家考證否定“孔子誅少正卯”事件來攻擊孔子依仗權勢殺戮異見人士,卻將有忘恩負義殘殺賢士的暴行的趙鞅稱爲進步。實在是是非顛倒、匪夷所思,至今尚遺毒不絕。

“晉鑄刑鼎”22年後,歐元前491年7月,齊、衛聯軍猛烈圍攻晉國五鹿,雖然被趙鞅擊敗,但隨後短短一個多月內,晉國的邢(今河北省邢臺市)、任(今河北省任縣東南)、欒(今河北省欒城縣、趙縣北境)、鄗(今河北省高邑縣、柏鄉縣一帶)、逆畤(今河北省完縣東南)、陰人(或說在今山西省靈石縣西南)、盂(今山西省黎城顯)、壺口(今山西省長治市東南壺關)卻被齊景公相繼佔領。齊國大軍護送中行寅至柏人(今河北省柏鄉縣西南)。某些中國人眼中策劃”晉鑄刑鼎”進步事件的范氏家族,甚至勾結戎狄突襲晉國的絳都(今山西翼城縣東南)。

“晉鑄刑鼎”23年後,歐元前490年,太史蔡墨“范氏、中行氏其亡乎!”的預言至此實現。《左傳·哀公五年》記載:“五年春,晉圍柏人,荀寅、士吉射奔齊。”趙鞅徹底戰勝昔日前輩兼盟友――士鞅的兒子范昭子士吉射與中行寅的聯盟勢力,范氏、中行氏的家族基業從此徹底滅亡,晉國卿族只剩下智、趙、韓、魏四家。

“晉鑄刑鼎”45年後,前468年,荀瑤討伐鄭國之後,智氏與趙氏的聯盟產生裂痕,伏下後來三年內戰,導致晉國分裂的種子。

“晉鑄刑鼎”59年後,晉哀公三年、歐元前454年,繼趙鞅之後任晉國首席執政的智伯瑤裹脅韓、魏二卿圍攻不屈服于智氏淫威的趙鞅之子――趙襄子(趙毋恤,又寫作趙無恤)。可知”晉鑄刑鼎”經歷了半個多世紀,根本沒有讓晉國安定穩定下來。貴族們的權利血鬥依然無休無止,這次殘酷內戰中,被圍困在晉陽的人民,竟弄到“懸釜而炊”、“易子而食”的淒慘程度。可知“晉鑄刑鼎”並非上世紀六十年代至今的某些中國人所描繪的那樣偉大、正確、進步、光輝。

“晉鑄刑鼎”60年後,晉哀公四年、歐元前453年,智伯瑤氏被趙氏聯合韓氏、魏氏全殲于晉陽(今山西太原市)城下。又通過兩年的內戰,完全肅清了智氏的殘餘勢力。新興三家貴族趁機劫奪了晉國公室的政權。

“晉鑄刑鼎”110年後,歐元前403年,周威烈王只好承認事實,冊封他們爲侯國。《資治通鑒》開篇記載:“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初命晉大夫魏斯、趙籍、韓虔爲諸侯……”史稱“三家分晉”。

“晉鑄刑鼎”137年後,歐元前376年,韓、趙、魏三家強權貴族廢晉靜公,將晉公室剩餘土地全部瓜分。此時離孔子逝世不過103年。正如孔子在137年前所預言的“晉其亡夫”!被文革前後某些中國大陸人看成先進事蹟的鑄刑鼎的結果,是豪強貴族百年血鬥導致國家分裂,進而徹底亡國。

二、孔子贊成真正的法制改革


事實上,孔子並不反對真正利國利民的鑄鼎改革。晉國鑄鼎以前23年,亞洲歷史上最早鑄刑鼎的,是鄭簡公三十年、歐元前536年,夏曆三月,鄭國大夫子產鑄刑書於鼎。當年孔子才16歲,成年後的孔子看到了鄭國鑄鼎後的實際成績,評論說:“人謂子產不仁,吾不信也。”周景王廿三年、魯昭公廿年、歐元前522年,孔子30歲時,子產逝世,孔子哭泣說:“古之遺愛也。”

孔子之所以讚歎鄭國子產鑄刑書,而批判晉鑄刑鼎,原因之一在於:鄭國執政官子產是個真正的賢大夫,“不毀鄉校”體現尊重民意的精神。他實行寬、惠的開明政治,因此全國尚能表現安定、和諧一面。

而在晉平公八年(前550年)製作刑書卻不公開的范宣子(士匄),本身假公濟私、貪婪成性,他親自“與和大夫爭田”,並曾下令“不從君者爲大戮”(《國語·晉語八》)。晉平公四年(前554年),范宣子爲權力鬥爭大興黨獄,株連無數。他的實際作爲根本看不出任何法治的先進性和進步性,反而專強橫暴虐、令人髮指。只能體現“強權代表法理”。作刑書的范宣子不講德、禮,而急功近利、貪取貨財。子產就曾專門致信經批評范宣子:“子爲晉國,四鄰諸侯不聞令德,而聞重幣。”(《左傳·襄公二十四年》。)范宣子既貪權力又貪錢財,還貪求名譽。歐元前549春,魯國名臣叔孫豹(叔孫穆子、穆叔)來晉國聘問。范宣子問范氏家族在晉國執政的成就,是否可稱“死而不朽”,被穆叔否決。被某些中國人稱爲進步的法治刑書的制定者,就是這樣一個說貪婪虛榮、說一套做一套的人物。

三、正確理解孔子對“晉鑄刑鼎”批判


以經史合參、嚴謹訓詁的精神,通過嚴謹的史實考據,和對古字義的精確訓詁。我們要對孔子關於“晉鑄刑鼎”的評論,做一番正確的詮釋。以糾正文革數十年來造成的訛誤歪曲。

《左傳·昭公二十九年》記載:“冬,晉趙鞅、荀寅帥師城汝濱,遂賦晉國一鼓鐵,以鑄刑鼎,著范宣子所爲刑書焉。仲尼曰:“晉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晉國將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經緯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貴,貴是以能守其業。貴賤不愆,所謂度也。文公是以作執秩之官,爲被廬之法,以爲盟主。今棄是度也,而爲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貴?貴何業之守?貴賤無序,何以爲國?且夫宣子之刑,夷之嵬也,晉國之亂制也,若之何以爲法?”

孔子說:“晉國要滅亡了吧,失去了正確的法制。晉國遵守唐叔所作的精神原則來規劃治理人民的事務,卿、大夫遵守常規。民眾有這樣的法度才能重視他們的所當重視的事業,重視所當重視的,才能夠持守他們的事業。應重視的、應看輕(比如《禮記》中提出的貴有德、貴老、貴人而賤己、賤貨而貴德、貴人而賤祿、貴禮而賤財,而非文革前後歪曲的“地位卑賤的民眾”要“尊敬地位高貴的貴族”)的都沒有違背,就是真正的法制了。晉文公建立常設分管部門,又在被廬建立三軍制度,修訂晉國始祖唐叔以來的治國治軍的法律,以此成爲諸侯盟主。今天捨棄這個制度,而設立違法私鑄的刑鼎,人民依據非法所鑄的鼎文(導致“其身不正,雖令不從”並且導致“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怎麼能再重視應當重視的道德和法制的正確原則?怎麼會再重視守護他們的事業呢?應當重視的、應當輕視的失去了規範,怎麼能治理國家?而且范宣子的刑書,毀滅性的因素蒐集、隱蔽於其間啊,是導致晉國的混亂敗壞的制度啊,象這樣的亂制怎麼能當作治國的法律呢?”

要注意的是,通過嚴謹訓詁古字義和歷史事實的考證。不能象文革誣衊的,把“貴”和“賤”望文生義地歪曲解釋成“貴族”和“平民、奴隸”。把“民是以能尊其貴”望文生義地曲解爲“人民依據等級制度尊敬地位高貴的貴族”不能把“貴賤不愆”望文生義地曲解爲“尊貴的和卑賤的人地位、秩序不錯亂”,更誣衊孔子“支持廢除法律,恢復奴隸制”這與孔子的生平事蹟,與孔子興私學的精神宗旨以及選賢任能的政治主張都是背道而馳的。這可以從四書五經中得到大量考證。

四、歪曲誣衊孔子評論“晉鑄刑鼎”的始作俑者


1972到1976年,四人幫反動集團蓄意掀起“儒法鬥爭”持續二千年的“批儒評法”“批儒揚法”的高潮,假借“批林批孔批周公”,以篡黨奪權。那段時期的報紙期刊上,舉目皆是中國大陸各大院校師生所寫讚美法家批判儒家的長篇。歪曲誣衊孔子評論“晉鑄刑鼎”就是這次“批林批孔批周公”的產物。

其理論文本之始作俑者,是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1版洪廣思所作文革教材《孔丘反動的一生》。其《前言》部分寫道:“資產階級野心家、陰謀家、兩面派、叛徒、賣國賊林彪,同歷史上的反動派和我們黨內歷次機會主義路線的頭子一樣,是地地道道的孔老二的信徒。林彪一貫尊孔反法,攻擊秦始皇,把孔孟之道作爲陰謀篡黨奪權、復辟資本主義的反動思想武器。他的反革命言行中,浸透著孔老二的反動思想。要深入批林就必須批孔。只有深入地批判孔老二維護奴隸制、反對變革、堅持倒退、反對進步的反動言行,才能進一步認清林彪反黨集團搞復辟倒退的反革命罪行及其修正主義路線的極右實質,才能認清林彪反動世界觀的根源,清除林彪和孔老二反動思想的影響。”要運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來“揭露和批判孔老二一生的主要反革命言行,參加當前批林批孔的偉大鬥爭。”批判達到“清除林彪和孔老二反動思想的影響”的目的。

《孔丘反動的一生》的《五、瘋狂咒駡鑄刑鼎》章節中寫道:“刑鼎的出現,是對反動的奴隸主階級專政的一次打擊,打破了奴隸主貴族使法律永世掌握在自己手裡的特權。所以,孔老二才赤膊上陣,惡毒咀咒刑鼎將會使晉國滅亡。”、“孔老二的狂叫,永遠阻止不了歷史車輪的前進,相反,倒更加暴露出他維護西周奴隸主階級殘酷鎮壓奴隸的刑律的反動立場,證明他是一個地地道道的奴隸制的衛道士。”

由此可知,批判孔子的思想,不過是四人幫反動集團蓄意假借歪曲誹謗歷史文化和文化先哲的手段,以達到消滅“毛澤東同志的親密戰友和接班人” (1968年10月,中共八屆十二中全會通過《中國共產黨章程(草案)》明文規定)林彪,以篡黨奪權的陰險目的。縱觀千古歷史,結黨爭權代代皆有,但爲權力鬥爭不惜歪曲歷史文化,誣衊誅連及于往代文化先哲,則爲上世紀文革浩劫所獨有。“批林批孔批周公”的荒唐鬧劇普及全民,竟然達到如此愚昧可笑的程度:

某次貧下中農批孔會,一貧農被點名發言,他批判林彪說:“林彪欠毛主席二千四百元錢,坐飛機逃跑了!哪個知道?孔孟知道!中庸知道!”

 “批儒揚法”運動最高潮時,1974年9月8日《人民日報》發表《趙高篡權與秦朝的滅亡》說明,導致秦朝滅亡的“沙丘反革命政變”是趙高和李斯合作促成。但趙高、李斯這二位不是儒家,卻正是精通法律的法家高手。這二位法家最後“做法自弊”,不得善終,正所謂“君看剃頭者,人亦剃其頭”,誠是“善惡到頭終有報”。因此,豪強貴族假借以法治國爲名、私自亂製作法的“晉鑄刑鼎”的後果,就象文革浩劫中“批儒揚法”以“批林批孔批周公”,只存在時代和手法的差異,其禍國殃民的後果則是一致。“批儒揚法”並不能代表歷史的進步,恰恰相反,當法律成爲以權謀私的工具和玩具時,是歷史的倒退。這也正是孔子讚揚子產的鑄刑書而批評“晉鑄刑鼎”的原因。

文化大革命中,片面地以階級鬥爭爲綱,以“晉鑄刑鼎”來批判孔子思想落後保守、反對先進法治、頑強維護奴隸主階級利益,正是無恥、殘酷的法家術勢權謀之運用。全面考查歷史事實,就會發現孔子和太史蔡墨事實上是有先見之明的。他們確實看到了晉國貴族的私鑄刑鼎,不過是矯稱“法治”,實則是爭權奪利的掛羊頭賣狗肉。人民與國家並未因爲私鑄刑鼎的違法行爲獲得任何利益。相反的,人民在長期內戰中爲貴族的權勢血鬥付出慘痛代價,晉國也因此失去國際威望,乃至於鑄鼎不過一百三十年後,以亡國告終。所謂“晉鑄刑鼎”事件的獲利者,不是人民,不是國家,更不是天下蒼生,而是在長期藏獒式血鬥中勝出的強權貴族。

四人幫反動集團獨愛鼓吹“鑄刑鼎”,是因爲可以借鑒爲強權者角逐權勢的手段。“踢開黨委鬧革命”的無法無天的胡作非爲,與晉國豪強貴族陰謀亂制私“鑄刑鼎”的手法,是一致的,造成禍國殃民的內亂和災難性後果,也是一致的。所幸的是,鄧小平總書記、葉劍英元帥當機立斷,徹底摧毀四人幫反動集團,結束文革,才使中國避免內亂頻仍而後趨向分裂、滅亡的悲劇。說明“鑄刑鼎”與“文化大革命”都“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義上的革命或社會進步”而是被陰謀野心家利用,給“國家和人民帶來嚴重災難的內亂”。

五、肅清流毒,正本清源地正確認識傳統文化


綜上所述,可知“鼎鑄刑鼎”事件在本質上,不是象文革數十年來所歪曲訛解,是爲了治理國家,爲了社會進步。而是晉諸卿貴族之間既縱橫鬥爭、角逐權力的產物。公佈成文法不是爲了治國安民,而是憑藉以法治國的空泛名義,實際上是假公濟私、以權謀私。是豪強貴族權利血鬥的花樣文章。它沒有福利人民國家,它只成爲貴族爭奪權勢的工具,只種下內亂和亡國的惡因。與孔子所讚歎的子產的鑄刑書的實際效果完全不一樣。因而被孔子批判,孔子批判的頭一句話就是:“晉其亡乎?失其度矣!”

嚴謹地考據經史,就可以明白,文革前後至今數十年,中國大陸本土大多數人所講的儒家文化,與孔子當年的原典儒家思想,出入甚巨。從文革以來,被居心叵測地泡制出來愚弄于全民的種種對孔子和儒家文化的歪曲誣衊,妖瘴彌天,流毒四溢,影響深遠。自地球人類進入文明時代以來,沒有一個國家和民族,象上世紀的大陸中國一樣,借著誣衊先哲與歪曲民族文化的手段來搞權力鬥爭,來誇誕吹噓當代的偉大、光榮、革命、進步。文革十年,創造了舉世無雙、空前絕後的是非顛倒、人妖不分、瘋狂暴虐的黑暗時期,誠爲中華民族五千年文明史上曠古未遇的劫難。2011年5月10日《中國青年報 》第10版刊登署名爲“梅小璈”的《在“文革”年代遇見孔子》,以親身經歷評論“批林批孔批周公”、“批儒揚法”的荒誕運動道:“這不過是逢場作戲,誰當真,誰造孽。”然而,文革浩劫雖已過去三十餘年,其錯誤性質已經被公眾認識。但文革反動思想之毒素竄邪至今尚綿延不絕,甚至影響及于各年齡段的某些知識份子。

文革十年前後,對孔子和儒家文化做出種種訛謬詮釋,根本沒有嚴謹的歷史考證作依據,僅是故意割裂文字、望文生義,一意製造輿論來搞“階級鬥爭”、“批林批孔批周公”,可謂居心叵測的歪曲污蔑,數十年來,訛以傳訛,至今流毒不絕。直接起到破壞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繼承和發展的作用。替帝國主義反華勢力做到了百餘年來用槍炮都沒有辦法做到的摧毀中華民族文明的事。

別有居心、含沙射影、想當然耳地厚今薄古、牽強附會地誣衊構陷文化先哲與儒家文明的文革反動集團一應丑類,已經註定成爲厚誣先賢、欺貽來者、破壞文明、遺笑千古的歷史罪人。

今天要談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傳統優秀文明,首先就要拋棄文革浩劫時期對文化先哲孔子、對儒家文化的一切上綱上線、訛以傳訛、流毒四溢、貽笑天下的歪曲誣衊。認真老實地追溯原典經史,並注意文言文的古今字義和詞彙概念的差別,正確瞭解中華民族獨特的人文邏輯和獨特的語言、文字表述模式。嚴謹訓詁、考據。論從史出,論從經立。言必有宗,事必有據。肅清文革流毒、祛邪而後扶正。正本清源地正確認識真正的儒家文化在內的一切中華民族傳統文化。不可盲從文革謬論,盲目以今非古,以今議古。而要結合當時的實際情形,澄清訛謬,正確認識,還文化本來面目,還文化公正尊嚴。並放眼世界學術文明之發展,而後才能談論正確地繼承和發揚。由此再進一步力求發揚孔孟儒家固有的與時俱進、革故鼎新、融匯精華、維新日新的原典精神,從而重建,並創造新時代的中華文明。


福州 陳宇  作於湯池
黃帝紀元四千七百零九年辛卯夏曆六月十八日
大成至聖先師孔子紀元二千五百六十二年
辛亥革命一百零一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六十一年
歐元2011年7月18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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