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葆嘉:西方学者的汉语文法学研究
李葆嘉:西方學者的漢語文法學研究
李葆嘉:西方学者的汉语文法学研究
本文作者:李葆嘉
一、引言
每种语言属于各自民族或国家,而对其学习和研究却是世界性的。15世纪末,随着新航路的开辟,全球化帷幕徐徐开启。欧洲人文主义者主张用“复古”和“外求”的方式寻求新识。来到东亚的传教士关注并珍视中国语言文化。从16世纪末到19世纪末,西方学者研习中国语言文化,形成西方汉语文法学研究。最早运用拉丁文法框架分析汉语的是来到东亚的多明我会士。此后,一些未到过中国的欧洲学者(各自身兼文学、东方学、历史学、考古学、哲学、植物学、医学等不同专长),借助多种途径了解中文知识并撰写论著,形成欧洲本土汉语文法学。19世纪是西方汉语文法学大发展的时代,后起的英美德学者的日尔曼汉语文法学渐成主流。迄今已知的西方汉语文法学原著有60余种。李葆嘉(2008)提出“西方汉语文法学三代说”:第一代多明我汉语文法学派(17世纪)、第二代罗曼汉语文法学派(18世纪)、第三代日尔曼汉语文法学学派(19世纪)。
二、十七世纪:
多明我汉语文法学研究
(一)西方汉语文法学的开创者高母羡
多明我汉语文法学派肇始于16世纪末的菲律宾马尼拉。1588年,西班牙多明我会士高母羡(Juan Cobo, 1546-1592,音译柯伯)来到马尼拉,跟当地中国人(漳州生意人)快学会中国语和汉字。高母羡(1589~1590)把《明心宝鉴》(范立本辑录,1393年)翻译成西班牙语,成为中文典籍西译的第一人。1595年,该译本由贝纳维得斯(Miguel de Benavides)带回欧洲,献给西班牙国王费利佩二世(Felipe II de España)。原稿现藏马德里国家图书馆。
第一个向中国人介绍西方科技的不是利玛窦,而是高母羡。他用中文撰写的第一部介绍西方科技知识的著作《无极天主正教真传实录》1592年刊行于马尼拉,刻工为是当时最著名的印刷业华侨龚容(1538~1603,福建人)。作为西方汉语文法学的开拓者,高母羡撰有《中语文法》(Arte de la Lengua China, 1592)、《中文词汇》(Arte y Vocabulario de la Lengua China)和《汉字技艺》(Arte de la Letras China)。高母羡遇难早逝,其《中语文法》等书稿失传。
(二)佚名的《漳州话文法》(1620)
《漳州话文法》(Arte de la Lengua Chio Chiu),大英博物馆残本(共46页),巴塞罗那大学图书馆完本(共64 页),封面题有“中语文法”(Grammatica China)。德国汉学家韩可龙(Henning Klöter)在《生意人的语言:十七世纪传教资料中的白话文》(2011)中把该抄本译为英语。
该书稿在介绍年月表示法时,有一词条Bang4 leg3 sy3 chap3 pe5 ni1(万历四十八年),据此推测该书稿约成于1620年。巴塞藏本封面题有:“为多明我会雷迪·费约奥神父所用”,末尾有抄写者的签名“曼沙诺”。曼沙诺(Fray Melchior De Mançano)1606年抵达马尼拉,1621年返回欧洲。《漳州话文法》抄本未署作者,也许因书稿成于众手,从高母羡《中语文法》沿袭而来,30年中转抄或增订者众多。巴塞藏本的“引言”(西班牙文)第一句如下:“中华王国的通用语是全国流行的官话(la lengua mandarina),而在漳州府(la provincia de chincheo)还有特殊的当地方言。所有读书人都懂漳州府的官话及当地话。”
(三)徐方济的《漳州话文法》(1641)
多明我会士徐方济(Pater Francisco Diaz, 1606-1646,音译迪亚兹)到达台湾,1635年抵达福建东北沿海一带传教。返回菲律宾期间,在马尼拉写成《漳州话文法》(Arte de la Lengua Chiõ-chiu, 1641)。1735年,德国汉学家巴耶尔(Gottlieb Siegfried Bayer, 1694-1738)编撰出版《中文博览》(Museum Sinicum in quo Sinicae linguae et litteraturae ratio explicatur),将徐方济的西班牙文《漳州话文法》译编为拉丁文《漳州府通行的中语文法》(Grammatica Linguae Sinicae popularis in provincial Chin Cheu),封面上所列小标题为 Grammaticam linguae Chincheo)。该书中的“引言”(拉丁文)的第一句如下:“通行于整个中华帝国的语言是官员的话,也就是欧洲人所称的曼德林。漳州府同样通行官话,但有当地人的特殊语言”。通过初步对照,巴塞藏本与徐方济的《漳州话文法》体例、行文和内容皆类似。
此外,徐方济还编有《卡斯蒂利亚语解释的中文词典》(亦称《中-西词典》),巴耶尔将其译编为《拉丁文解释的中文词典》(Lexicon Sinicum Latine explicatum),合计2252个词条。柏林皇家图书馆所藏稿本《卡斯蒂利亚语解释的中文词典,伟大财产和丰富词语,由在中华国王不屈不挠的传教士唐·弗朗西斯科·迪亚兹神父完成》(De Libris Sinensibus Bibliothecae Regiae Berolinesis: ubi praecipue de insigni Lexico Sinno-Hispanico),共292页,每页12个词条,合计3504个。其中,“Cham漳”下的解释是:Una çuidad que se llama cham cheu de donde son las Sangleyos de Manila,其含义是“马尼拉生意人居住的城市叫漳州”。
(四)卫匡国的《中语文法》(1652)
《中语文法》(Grammatica Sinica),耶稣会意大利籍传教士卫匡国(Martinus Martint, 1614-1661,音译马尔蒂尼)编撰。卫匡国1643年来华,传教士潘国光(Francesco Brancati, 1607-1671)曾指导他研读文言。1652年返欧途中,被荷兰人扣押于巴达维亚8个月,在此期间完成《中语文法》。卫匡国采用了徐方济《卡斯蒂利亚语解释的中文词典》的内容,应了解徐方济的《漳州话文法》。1653年抵达欧洲后,途经德国、尼德兰等地,介绍中国语言文化。
该书的早期刊本有三种:1696年,刊于法国东方学家泰夫诺(Mélchisedec Thévénot, 1620 -1692)《旅游奇集》(Relations de divers voyages curieux)的《中语文法》(Grammatica Linguae Sinensis);1730年,刊于巴耶尔《中文博览》的《官话字经解卷之一。中国语言的确切解释或中语文法,第一册,中国语言》(Quon hoa cv kin kiai kiven chi ye. Sinicae Linguae Accvrata Explicatio seu Grammaticae Sinicae Liber Primvs, De Lingua Sinica);1772年刊于《中国旅行者》(The Chinese Traveler)的英译本《中文文法概略》(A Compendium of the Chinese Grammar)
(五)万济国的《官话文法》(1682)
多明我会士万济国(François Varo, 1627-1687,音译瓦罗)的《官话文法》(Arte de la Lengua Mandarina),由其学生石铎琭(Pedro de la Piñuela, 1650-1704)1703年在广州杨仁里圣方济各大教堂印行。万济国1649年抵达厦门,在福安、福州等地宣教38年。《官话文法》约从1667年始撰,1682年完成西班牙稿,1684年完成拉丁文稿。万济国所描写的官话即南京话。尽管远在福建,但他知道南京省的居民官话说得好。《官话文法》共十六章,其中有十章讨论词类。万济国注意到汉语的特点。所有名词在使用情况下皆无形态变化,而用特定的前置小品词区分意义,或通过前后的字词限定意义。
三、十八世纪:
罗曼汉语文法学研究
(一)中法学者合作的《中语文法》
1711年,旅居巴黎的中国学者黄嘉略(Arcade Hoang, 1678-1716;福建莆田人,中文名日升,嘉略是其教名音译)奉法国学术总监比尼昂(J. P. Bignon)之命编撰一部中语文法书。比尼昂安先后派弗雷莱(Nicolas Fréret, 1688-1749)和傅尔蒙(Étienne Fourmont, 1683-1745)协助。1716年10月,在黄嘉略去世的前几天,《中语文法》最终完成。第一部分包括汉语言文字知识和汉语言文字应用;第二部分总名“中华帝国简述”。黄嘉略书稿的标题是Grammaire chinoise,保存在法国国立图书馆的;弗雷莱书稿的标题是Essay d’une la langue chinoise。保存在巴黎天文台图书馆。《中语文法》的描述对象是当时的官话即南京话。黄嘉略在《致奥尔良公爵信函》中写道:“远臣几历九万里航海西来,荷蒙先帝荣赐译言之职。远臣日夜勤劳,以思报答,兹者修成通中语一书兼夫小录,以佐西方志士学习中土言语、风俗、礼统者也。”据此,当时的中国语称“中语”。
(二)傅尔蒙的《中国官话》(1742)
法国汉学界的鼻祖傅尔蒙(Étienne Fourmont, 1683-1745)1711年起就审读过黄嘉略的初稿,1715年担任指导并参与合作。在黄嘉略病逝12年后,傅尔蒙完成法文本的《中国文典》(Grammatica Sinicae, 1728)。此后,又将此书改写为拉丁文本,1737年出版《中文考索》(Meditationes Sinicae),1742年出版《中国官话》(Linguae Sinarum Mandarinicae hieroglyphicae grammatica duplex)。
作为一部适用于西方人学习的汉语文法学教材,傅尔蒙的《中国官话》贯彻了字本位的原理。以汉字作为条目排序,在注音和释义的基础上将词汇和语法知识融为一体,并通过举例说明字在词、词组、句子中的意义。当时的西方文法研究成果,在该书中得以充分体现。傅尔蒙由此宣称:“在汉语文法和教学方面,我比任何一个中国状元都强”。
(三)马若瑟的《中文札记》(1728)
西方学者在研习汉语的过程中,逐步明白汉语与欧语的结构差异,了解到中国传统虚字研究,同时意识到学习中国语言与学习中国文化密切相关。法国传教士马若瑟(Joseph Mariede Prémare, 1666-1735,音译普雷马赫)1728年在广州完成的《中文札记》(Notitia Linguae Sinicae)正是基于这一认知。该书稿从广州寄到巴黎,傅尔蒙没有帮助马若瑟出版,以至于在巴黎皇家图书馆沉睡百年。1831年,《中文札记》才由马礼逊筹款在马六甲英华书院出版。1847年,美国传教士裨雅各(James Granger Bridgman, 1820-1850)译成英文版刊于广州。马若瑟的汉学造诣精深,《中文札记》序言介绍了中国典籍和读书方法、汉语字典和汉字构造以及音韵知识等。第一编是汉语口语语法研究,重点在虚字;第二编是书面语和文言,包括词法、句法和修辞。《中文札记》引例多达一万三千余条。西方人如果要真正学会汉语,非马若瑟之道不达。马若瑟强调汉语语法与西方语法的明显差异,提醒不要采用西方语法术语分析汉语。
四、十九世纪:
日尔曼汉语文法学研究
(一)英国利新教传教士的汉语文法学研究
英国马礼逊(Robert Morrison, 1782-1834)《通用汉言之法》(A Grammar of the Chinese Language,Written1811, Pub. 1815)和马士曼(Joshua Marshman, 1768-1837)《中国言法》(Elements of Chinese Grammar, 1814)的出版,标志着英国汉语文法学研究传统的肇始。作为来华传播基督新教的第一位传教士,马礼逊的《通用汉言之法》包括正字法(语音和文字)、形态学(词类)、句法学和诗律学。除了总体特征和基础知识,全书主体讨论汉语词类:包括名词、形容词、数词、代名词、动词、副词、介词、连词和感叹词九大类。马士曼的《中国言法》分为三卷。第一卷“中国文字”,第二卷“语音技能”,第三卷“言法基础”。
(二)威妥玛撰的《语言自迩集》
1867年,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T. F. Wade, 1818-1895)编撰的《语言自迩集》(Yu-yen tzu-erh chi, A Progressive Course Designed to Assist the Student of Colloquial Chinese as Spoken in the Capital the Metropolitan Department),是当时最有影响的北京话教材。1847年,他就留意汉语罗马字拼音系统,但“那时无人记录北京话,拼音方法都说记录的是南方官话”。1855年,他在广州找到一份比较接近北京话的罗马字拼音表,将其增益为《寻津录》(The HSIN CHING LU, 1859)刊行,此后着手主编北京话教材。许多西方汉学家对之不以为然,在《语言自迩集》出版后讥刺其为“公使馆汉语”。面对无屈折变化的汉语,威妥玛阐述了汉语字词的多功能性。
(三)中文撰写的西方汉语文法学
美国传教士高第丕(Tarleton Perry Crawford, 1821-1902)和中国学者张儒珍(生平未详,一说浙江镇海人,号珽修)合编的《文学书官话》(Mandarin Grammar, 1869),这是第一本用中文行文的西方汉语文法学著作。作者将英文Grammar 译为“文学”,所谓“文学书/官话”,即“官话/文法书”。《文学书官话》的研究对象,“话”指语句,“字”指语词,“话字”即语言,“文学”即“话字之用法”。其旨趣“推求乎话之定理,详察乎字之定用”,其目的“以免夫启口支离之弊、行文差谬之失,而得乎话字之真旨也”。
该书共分为二十一章。第一章“论音母”,第二章“论字”。从第三章到第十七章,讲述汉语词类15种。从第十八章到第十九章,讲述汉语字词的功能研究。第二十章是“句连读”,分单句、双句和合句,介绍语气和句式。二十一章“论话色”,讨论修辞。该书的特点之一,是根据语义和功能划分了汉语词类15类,比《马氏文通》的划分合理。特点之二,是采用 “纲-目分析法”。以纲字(名头)为中心构成的成分叫“纲读”(主语/话题);以目字(靠托言)为中心构成的成分叫“读”(谓语/说明)。称时间为“余读”,称条件为“枢读”,称工具为“用目读”,称目的为“扣目读”。这一方法与话题-说明分析法的旨趣近同。《文学书官话》东传日本后,引发了19世纪晚期的东洋汉语文法学研究。
(四)德国的汉语文法学研究
德国学者洪堡特(W. von Humbaldt, 1767-1835)在《论汉语的语法结构》(1826, Über den grammatischen Bau der chinesischen Sprache)和《致雷慕沙的信:论一般语法形式的属性与汉语精神的特性》(1827, Lettre à Monsieur Abel-Rémusat sur la nature des formes grammaticales en général et sur le génie de la langue Chinoise en particulier)中认为汉语是典型的孤立语,汉语的特点是:(1)任何语言都有语法,其区别首先在于显性和隐性,汉语语法主要是隐性的。(2)与以拉丁语为代表的欧洲古典语言相比,汉语语法的最大不同之处,并不是建立在词类范畴划分基础之上。(3)既然没有形态标记和词法范畴,汉语的名词和动词也就不存在明确界限。(4)汉语有句法规则,主要手段是词序、功能词和语境,对其理解更多的是依靠词汇意义、语境意义和固定格式。洪堡特的汉语观开启了基于语言结构类型对汉语语法的认识。与之同时,硕特(Wilhelm Guilielmus Schott, 1802-1889)1826年完成博士论文《中国语的特性》(De indole linguae Sinicae)。
(五)语言类型学视野中的集成之作
在三百年西方汉语文法学史上,德国普通语言学家甲伯连孜(G. von der Gabelentz, 1840-1893)的理论视野,远远超过一般传教士和汉学家。甲伯连孜不仅借鉴了前人成果,而且充分利用了19世纪的语言类型学和心理语言学成果。1881年出版的《汉文经纬》(Chinesische Grammatik. Mit Ausschluss des niederen Stiles und der heutigen Umgangssprache, or Grammatik der Chinesischen Schriftsprache),堪称三百年西方汉语文法研究集成。《汉文经纬》分为三篇:第一篇“导论和概说”,第二篇“分析系统”,第三篇“综合系统”。甲伯连孜的文法学理论可概括为三个观点。第一,语言结构的相对观。不同结构类型的语言,分析语言的方式和规则不同。第二,语言结构的句法观。19世纪中叶始,西方语法研究的重心向句法转移,甲伯连孜认为汉语语法主要是句法学。第三,句法分析的心理观。受当时欧洲心理学研究的影响,甲伯连孜提出,语法中体现了逻辑、心理、时空三种关系。甲伯连孜的汉语文法学研究具有四个特色:(1)区分了词的基本意义和词的组合功能;(2)研究了汉语虚词的句法-逻辑功能和心理-修辞功能。(3)区分了汉语的概念格;(4)研究了汉语的“心理主语”和“心理谓语”(即“话题语-说明语”)。
经过三百年的历程,西方汉语文法学研究终于从欧洲文法框架的束缚中走出来,建立了基于语言结构类型学、针对汉语特点的西方汉语文法学理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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