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结识张家慧,律师廖哲韬向宴请张家慧的中间人支付了1万元晚宴费。判决书显示,廖哲韬的行贿金额在律师中排名第二,达到300万元。
2020年12月4日上午9点,海南省高级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案在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案件判决书长达158页,有媒体报道称现场宣读时用了近一小时。张家慧犯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400万元。据海报新闻报道,一名旁听宣判的人员表示,法官问张家慧对判决结果是否认可,“她说不服”;“法官又问她是否上诉,她说她考虑一下再决定。”
▲海南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案判决详情公开 受贿金额达4375万元。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ID:wevideo)一审判决书披露的37名行贿人名单中,律师有18人。这些律师向张家慧行贿的金额最少10万元,大部分为数十万元以上,最多的高达615万元。
行贿的律师,除了通过张家惠外甥刘磊、丈夫刘远生介绍,或自己同学关系认识的律师外,更很多的是当地有名号的律所主任、律协领导。
据新京报记者统计,18名行贿律师,另有一人以某公司股东身份行贿,但同时兼有律师执业资格,其中2人曾为海南省政协委员,包括赵建平、陈洪娟;5人曾在海南省律师协会任职,包括张杰、李永涛、吴镇、涂显亚、廖波。涂显亚,1988年7月,任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审判员;1992年8月至今,任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主任并兼任海南律师协会副会长、连续多年荣获海南省司法厅“诚信律师”称号,曾被海口市司法局授予“突出贡献奖”。
吴镇,曾任海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海南大华园律师事务所官网显示,这名“70后”律师为该所主任、首席合伙人,还曾获得海南省优秀律师、海南省诚信律师等称号。
张杰,海南省律师协会民商委副主任,曾获得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海南省维护妇女权益先进个人、海南省政协优秀提案、优秀律师等称号;廖波,海南律协第八届理事;赵建平,曾任海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理事......律师行贿时任法院领导的张家惠,无非就是为了自己代理或自己承揽、别的律师出庭的诉讼案件,通过其对法官、对案件结果施加影响。判决书显示,如此的勾兑,不少案件却是起到了二审、再审改判的效果。
张家慧案宣判后,海南省委政法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南政法”于12月11日发布了相关通报。通报称,纪检监察机关正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对涉案律师有关问题进行处置;已对部分涉案法官和公职人员立案审查调查,部分涉案法官已被定罪处罚,其他涉案人员正在分类处置。
新京报记者梳理判决书发现,张家慧主要通过其前夫刘远生、外甥刘磊和一些法官受贿;行贿人中律师占比超过一半,不少人为了与张家慧结交,经营多年。此外,张家慧会通过向承办法官打招呼、在审委会替请托方“代言”等方式干预案件走向,但并非所有司法人员都会买账,有的法官会直接回绝。新京报记者梳理判决书发现,张家慧干预的60多起案件中,承办人员按照其意思办理的案件有28起,其中大部分改变了裁判走向。比如2013年,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下称“海医附院”)的两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判决书显示,2012年底,张家慧收了100万元,受海医附院代理律师王琳请托干预此案。当时案子正在海南高院二审,张家慧要求承办法官到其办公室听取处理意见,以最大限度减少海医附院的财务负担。依据案件承办法官、合议庭成员证言,法官们对两起案件形成了两种不同意见,其中多数意见为驳回海医附院上诉。但张家慧并不同意,要求合议庭按照她的意见重新合议,并报其审批。最终,两起案件在张家慧的干预下做出裁判,相较于一审,海医附院少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约1320万元。
▲2015年4月,张家慧做客海南某法治节目。图片/人民法院报
为了帮人办事,一些案件被提上审判委员会讨论时,张家慧也会以审委会成员身份发表有利于请托方当事人的意见。依据判决书,2013年,张家慧受海口如山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请托,向相关案件二审承办人、海南高院法官贺莺打招呼。据贺莺证言,合议前,张家慧就询问过该案情况,贺莺当时的意见是维持原判;但张家慧不同意,认为应该撤销一审判决,并让贺莺“回去好好考虑”,贺莺最终坚持了自己的意见。后来,如山公司案被提上审委会讨论,张家慧发表了有利于如山公司的意见,修改并签发了支持如山公司诉讼请求的判决书。据新京报记者统计,类似的、由张家慧在审委会上替请托方“代言”的案件共有8起。对于另外一些案件,张家慧也曾亲自过问,但因为案件结果本就有利于张家慧的请托方,所以她初次了解情况后便不再干预。记者梳理发现,这类案件约有20多起。此外,张家慧还试图对一些案件施加影响,但由于案件承办法院领导、承办法官的拒绝,最终没有成功。比如2017年,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有一起案件在三亚中院二审,张家慧受到金螳螂公司请托后,要求时任三亚中院副院长陈恒、院长李庆关照。陈恒、李庆的证言显示,他们在电话中答应了张家慧的要求,但实际并未向合议庭成员打招呼或过问此案。最终,该案二审驳回了金螳螂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除了这种表面答允的情况,也有案件承办法官直接拒绝张家慧的“关照”要求。比如海南高院法官祁永杰、海口中院法官郭朝阳、海南高院法官刘彦贵等。判决书显示,2016年,南通长城建设集团公司海南公司两次托请张家慧关照相关案件,张家慧找到刘彦贵后均遭拒绝。刘彦贵第二次向张家慧表达不同意见时,“感觉张家慧不太高兴,但没明确反对”。公开信息显示,刘彦贵曾任海南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海南高院执行局处长。在张家慧案涉及的多名法官中,他是最具冲突性的一人。判决书显示,2013年至2017年,张家慧曾5次向刘彦贵打招呼,请其关照受请托案件,刘彦贵的表现不尽相同。比如2013年的海医附院案件中,作为承办法官的刘彦贵被张家慧叫到办公室,并按照张家慧的要求重新合议了案件。但在2016年与南通长城建设集团公司海南公司相关的案件中,他两次拒绝了张家慧的请托。2017年,张家慧再次找到刘彦贵,要求其在陕西省建筑路桥工程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二审时关照该公司。这一次刘彦贵没有明确拒绝,将案件发回重审。到了2018年,刘彦贵开始为张家慧介绍请托对象。那年上半年,他帮一家公司及其代理律师找到刘磊,通过刘磊给张家慧送了50万元,请张关照请托人的案件;下半年,刘彦贵又为律师朋友胡田牵线,通过刘磊送给张家慧30万元。
12月11日,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南政法”发布了关于张家慧案件有关问题的通报。通报称,纪检监察机关正在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对涉案律师有关问题进行处置;已对部分涉案法官和公职人员立案审查调查,部分涉案法官已被定罪处罚,其他涉案人员正在分类处置。
以上部分资料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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