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月均办案214件,三年结案7714件,这样的宣传科学吗?
根据以上数字,有网友提出自己的分析,“每天工作八小时不休息,吃喝拉撒计一个小时,每天9个小时在岗位不离开,一年2571件,全年365天无休,每天7.044件,每小时0.88件;如果考虑节假日,例如2021年共250个工作日,则每天10.284件,每小时1.2855件,就是说平均每46.67分钟就结一件案子。这得是什么样的精神,什么样的体力、智力才能完成啊!一定是天才!”可见,该网友对于法官如何高效率完成这样的结案数量,是认为可疑的。
不过,有网友留言,揭示了法官月均结案214件的真正秘密:诸位,月结214件,不是判决214件,是速裁庭,全国人大授权最高法繁简分流的规定,开一个庭也就十分钟,法官充分适用释明权也就是阐明权,告知当事人法律法规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大家来说都是好事。法官恰当的行使释明权是权利也是义务,也是审判的艺术,对于和解有帮助,对于裁判也减少上诉,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基本可以同时开三个庭,法官助理交换证据、质证这些前期工作,对于事实清楚的案件直接都可以明确当事人意愿,标的少的案件都当庭履行结案。一天开庭8个案子,也不奇怪,直接和解双方签字就生效结案。
:我也办过一年金融等速裁简案,两个原助理审判员(司改后助理)负责挑案写判决书调解,一个员额负责开庭,两个书记员负责辅助事务,就这样全年1400件最简单的案子,都非常忙碌了。
:法官是人,是父母是配偶是儿女,不是机器,更不是神仙。不要为了宣传而宣传,请有关领导多关注下法官尤其是基层一线法官的身心健康,多关注下案件质量。一味追求数据、一味追求考核指标、一味牺牲法官身心健康,都是本末倒置。
此外,这样的宣传方式,抹杀了很多人的工作成绩。那些动辄每个月结案数百件的法官,实际上背后都是配有一个由n名法官助理、书记员,甚至法警组成的强大辅助团队。只要配备的辅助力量足够强大,裁判文书上署名的法官,理论上,可以办理无限多的案件。因为,很多案件,仅需要法官审核文书,就可以实现案件的调解、撤诉结案,即使是需要开庭的,法官也仅是出庭主持一下庭审而已,庭审提纲、判决书都是其他人员可以草拟的。司法实践中,这种审判方式被称之为挂名办案。
有网友曾经撰文直言,那些动辄宣传法官一年办案上千件的,即使办理的是再简单的案件,但凡有点法律工作经验的都知道,仅凭法官的一人之力,实属天方夜谭。这背后,其实是团队的力量,是幕后的书记员、法官助理贡献了大部分工作量的结果。如果将团队的工作成果全部算到法官一人身上的话,对于幕后那些默默付出的书记员、法官助理的工作,对于没有分办简单案件、分到强大辅助力量的其他法官,都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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