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2019年学术年会“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民商法实践”高端论坛顺利举行
金秋南粤,丹桂飘香
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2019年学术年会隆重召开
来自省内各高等院校、法律实务界的专家学者、硕博研究生参加会议
干货满满 内容精彩
小编就不唠叨了
大家快来看看哦
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2019年学术年会“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民商法实践”高端论坛顺利举行
2019年11月23日,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2019年学术年会 “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民商法实践”高端论坛在广州大学行政西楼二楼会议厅隆重召开。本次年会由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主办,广州大学法学院承办,广州大学广州律师学院、广州大学不动产研究院协办。来自省内各高等院校、法律实务界的专家学者、硕博研究生共20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于海涌教授主持。广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蒋银华教授代表广州大学法学院向各位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广东省法学会张仲会副会长代表广东省法学会致辞,谈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坏境,希望借此契机发挥本次学术交流的影响力、凝聚力,推动研究成果向粤港澳大湾区政策完善及立法成果转化。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陈小君教授代表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致辞,谈到此次会议是对新立法的深刻思考,并以此呼吁依靠法治实现规划化、模范化、专业化。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周林彬教授代表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及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致辞,提到广东作为经济发展的重地,应搭乘粤港澳大湾区的快车进行借鉴与思考;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广东的民商法实践更应该走在前面,关注在实践中创新的理论研究,开创求真务实的岭南民商法时代。
于海涌教授主持
蒋银华教授致辞
张仲会副会长致辞
陈小君教授致辞
周林彬教授致辞
大会对研究会成员进行了增选:增选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广州大学不动产研究院院长刘云生为副会长,增选广州仲裁委员会南沙国际仲裁中心秘书长江岚为常务理事,增选广州仲裁委员会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姚震乾、广州大学法学院讲师段芸蕾为理事。
随后,在刘云生教授的主持下,会议进行了以“新时代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民商法实践”为主题的圆桌论坛。中山大学法学院于海涌教授谈到了“中国信托立法对粤港澳大湾区法律协同的启示”、 暨南大学法学院廖焕国教授论“人格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法定解除”、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龙著华教授讲“背靠背条款的性质与效力”、广州大学法学院袁碧华教授的“论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中善意相对人之认定”以及暨南大学法学院汤文平教授的“中国特色判例制度之系统发动”,都对新时代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民商法实践的紧密联系进行了深刻揭示。在场与谈人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鲁晓明教授、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陈年冰教授对以上发言做了独到点评与建议。
于海涌教授论“中国信托立法对粤港澳大湾区法律协同的启示”
廖焕国教授论“人格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法定解除”
龙著华教授论“背靠背条款的性质与效力”
袁碧华教授论“论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中善意相对人之认定”
汤文平教授叙“中国特色判例制度之系统发动”
鲁晓明教授、陈年冰教授做精彩点评
经过短暂的休息之后,在广州大学不动产研究院副院长袁碧华教授的主持下,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龚军伟理事长就“三旧”改造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鲁晓明教授以“居住权之定位与规则设计”为题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于凤瑞副院长之论“成片开发征收决定公益目的的司法审查”徐徐展开,三位专家分别向大会介绍了其研究动态,汇报言简意赅讲述了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更新中的民商法律实践历程。与谈人广州仲裁委员会南沙国际仲裁中心江岚秘书长及在场专家围绕此议题发表了不同见解,大会在激烈讨论中呈现“百家争鸣”之态。
龚军伟理事长就“三旧”改造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发言
鲁晓明教授分享“居住权之定位与规则设计”
于凤瑞副院长论“成片开发”征收决定公益目的的司法审查“
江岚秘书长在会议上发表观点
下午,在广州大学法学院邱雪梅副教授的主持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处副处长王荣珍教授发表了“城市房屋使用性质变更立法的问题与完善”的主题发言,拉开了第一分会场的序幕。中山大学法学院董淳锷副教授则分享了“法律实效评估问题研究——从法律规避现象切入的新思考”。华南理工大学张瀚副教授随后从法律经济学视角,剖析了违反披露义务的侵权责任问题。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傅远泓讲到了“买卖型担保”法效果的解释与证成,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曹亚君则以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8]2号为视角对“民法典分则(婚姻家庭编)中夫妻共同债务问题进行了评析、暨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陈奕豪则以《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次审议稿)》合同补充解释制度为引,辨析了诚信解释在补充解释中的地位。与谈人深圳大学法学院吕成龙副院长,广州大学法学院陈月秀副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蔡伟副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余斌副研究员做了精彩的点评。
邱雪梅副教授主持分会场一分组研讨环节
王荣珍教授论“城市房屋使用性质变更立法的问题与完善”
董淳锷秘书长论“法律实效评估问题研究,从法律规避现象切入的新思考”
张瀚副教授论“违反披露义务的侵权责任研究——法律经济学的视角”
傅远泓法官助理深入论“买卖型担保”法效果的解释与证成”
博士研究生曹亚君论“民法典分则(婚姻家庭编)中夫妻共同债务问题研究 ——以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8]2 号为评析视角”
博士研究生陈奕豪论“诚信解释在补充解释中的地位——以《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次审议稿)》合同 补充解释制度为引”
与谈人吕成龙副院长、陈月秀副教授、蔡伟副教授、余斌副研究员做了精彩的点评
与此同时,第二分会场在208同步展开,由广州大学法学院左传卫副教授主持。暨南大学法学院陈胜蓝讲师论及了“新时代中国营商环境变革历程与发展特点研究”、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陈维君讲师(研究生许纯纯代为发言)介绍了“一带一路视域下粤港澳大湾区版权贸易法律制度的改革研究”、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研究生张盼“民法典编纂视阈下商事习惯的功能阙补与规范层次研究”、肇庆学院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梁莹助教则分享了“民法典编纂背景下应收账款质押制度的反思与重塑”、 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王睿的“实质合并破产规则的司法适用及完善”以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耿卓教授的“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基本遵循及其贯彻”都深刻揭示了新时代中国营商环境变革历程与发展特点研究。
在一轮精彩的发言之后,与谈人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文永辉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廖艳嫔副教授、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张宇副院长、南方医科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冯曦副教授,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高菲讲师做了点评。
左传卫教授主持第二分会场
陈胜蓝副秘书长展示新时代中国营商环境变革历程与发展特点研究
陈维君讲师(研究生徐纯纯代为发言)论“一带一路视域下粤港澳大湾区版权贸易法律制度的改革研究”
博士研究生张盼论“民法典编纂视阈下商事习惯的功能阙补与规范层次研究”
梁莹助教论“民法典编纂背景下应收账款质押制度的反思与重塑之思”
博士研究生王睿论“实质合并破产规则的司法适用及完善”
与谈人发表独到见解与深刻评析
一股股“头脑风暴”下来,浓厚的学术氛围洋溢于会场。带着意犹未尽的学术滋养,大会走向尾声,董淳锷秘书长对本次会议做出生动总结,并对会议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大会为“优秀论文”获奖者进行了颁奖仪式。当中,广州大学法学院袁碧华教授的《论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中善意相对人之认定》、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张瀚副教授的《违反披露义务的侵权责任研究——法律经济学的视角》荣获一等奖,姚志伟等11人荣获二等奖,张盼等17人荣获三等奖。本次会议圆满结束!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第九届中国社会科学论坛(法治 · 2019年)“新时代的中国民法典”成功举行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更多精彩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