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学刊》稿约
《国际法学刊》(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主管、外交学院主办的国际法专业中文学术期刊,也是中国国际法学会会刊。《国际法学刊》刊载国际法领域具有思想性、理论性和前瞻性的学术论文,探索国际法的新发展,推动全球治理的法治化,从中国角度关注国际法理论与实践,繁荣国际法研究,服务中国外交事业。本刊设有专题研讨、案例述评、书评译文等栏目。欢迎国内外学者、实务工作者赐稿。
本刊来稿要求如下:
1.所投稿件须为未经发表的原创作品,不得一稿多投。
2.所投稿件格式请参照本刊注释体例。
3.来稿应包括论文正文和作者简介(作者姓名、单位、职务或职称、电子邮箱、通信地址和电话),并请附中英文题目、摘要以及关键词。
4.稿件字数不低于一万字。
5.请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投递稿件,投稿邮箱:guojifaxuekan@163.com。
《国际法学刊》采用双匿名审稿制。自编辑部收到稿件之日起3个月内未收到采纳通知,可自行处理稿件。
《国际法学刊》编辑部
附注释体例
《国际法学刊》注释规范
一、总 则
1.采用页下注(脚注),整篇文章连续编号。
2.一般情况下,引用外文文献的注释仍从原文,无须另行译为中文释出。
3.所引资料及其注释务求真实、准确、规范。
4.所引外文字体应使用“Times New Roman”。
二、中文文献
(一)一般著作
1.专著。其注释各个类项的标注次序为:著者,文献名,卷册序号,出版机构出版时间,页码。编著、译著基本一致。例如: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01页。
司马迁:《史记》第八册,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595页。
2.编著。应在编者姓名后加“编”或“主编”、“编著”。例如:
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流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48—49页。
3.译著。在著者姓名前以“[]”标明著者国别;在文献名之后,可标明译者。例如:
[英]赫德利·布尔:《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秩序研究》,张小明译,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15页。
4.如著者、编者为二人,两者姓名之间以顿号间隔;如为三人以上,可省略为“×××(第一责任者姓名)等(编)”。例如:
王正毅、张贵岩:《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范式与现实经验研究》,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03、207页。
刘继南等:《国际战争中的大众传播》,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120页。
(二)单篇文章
1.文集中的文章
其引文注释的标注次序为:著者,文章题目(加书名号),文集编者名称,文集名,出版单位及版次,页码。例如:
张世鹏:《历史比较中的欧洲“第三条道路”》,载陈林、林德山主编:《第三条道路:世纪之交的西方政治变革》,当代世界出版社2000年版,第278页。
2.报刊文章
刘汉俊:《一个民族的征帆——写在郑和下西洋600年之际》,《人民日报》2005年7月11日,第10版。
张小明:《革命、修正和补充》,《欧洲》2001年第3期,第16页。
3.会议论文
余谋昌:《公正与补偿:环境伦理与环境政治的结合点》,“环境政治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山东大学,2005年6月17—19日,第9页。
4.学位论文
苏长和:《全球公共问题与国际合作:一种制度的分析》,博士论文,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1999年4月,第55页。
(三)其他
如引用资料来自政府出版物、通讯社消息、未刊手稿、缩微胶卷等,其注释也应尽量标明编辑者、文献名、出版机构和时间、页码,或者文献性质、收藏地点、收藏编号等。如无需或不便标明著作者/编辑者,则标明其他类项也可。例如:
《毛泽东著作选读》上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53页。
《中国与八国财长就全球经济发展等问题进行对话》,新华社莫斯科2006年2月12日电。
辽宁省档案馆编:《日俄战争档案史料》,档案第86、91号,辽宁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141、144页。
三、外文文献
这一部分的说明和举例以英文文献为准。其他外文如法文、德文、日文、俄文等文献的释出,依照相应文献释出的通约惯例执行。
(一)著作
其引文之注释类项标注为:著者,文献名(斜体)(出版机构及版次),页码。著作者姓名以名前姓后的顺序书写。例如:
Alexander Wendt, Soci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p.11.
如为编著,则编者姓名后加“ed.”(编者为一人)或“eds.”(编者为二人以上)。例如:
Stephen D. Krasner, ed., International Regimes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3), p.2.
S.M.Lipset & S.Rokkan, eds., Party System and Voter Alignments: Cross- national Perspectives (The Free Press, 1967), pp.7-8.
如著作者为三人以上,第一责任者姓名之后可省略为“et al.”(意即and others)。例如:
Judith L. Goldstein et al., Legalization and World Politics (The MIT Press, 2001), p.156.
(二)文章
1.文集中的文章。其注释的各个类项为:作者,文章标题(加双引号),文集编者,文集名称(斜体)(出版机构及版次),页码。例如:
Philip Norton, “The Conservative Party: ‘In Office but not in Power’”, in Anthony King et al., New Labour Triumphs: Britain at the Polls (Chatham House Publishers, 1998), pp.75-76.
2.刊物上的文章,则标注为:作者,文章标题(加双引号)(卷次、期号)刊物名称(斜体)(年份),页码。例如:
Ole Waver, “International Society: Theoretical Promises Unfulfilled?” 27(1) Cooperation and Conflict (1992), p.98.
3.报纸上的文章,标注作者、文章标题(加双引号)、报纸名称(斜体)及具体出版日期即可,如能注明版面则更好。例如:
David E. Sanger, “U.S. and Seoul Try to Ease Rift on Talks with the North”, New York Times (June 11, 2005).
4.会议论文
David Kerr, “Reconstructing Eurasian Security: Norms and Geopolitics in the security Concepts of Europe, Russia, and China”, paper presented to the Conference on “Comparative Regionalism: The Case in Europe and Asia”,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April 8-9, 2005).
5.学位论文
Henry Kissinger, A World Restored: Metternich, Castlereagh and the Problems of Peace 1812-1822, Ph.D. dissertation (Harvard University, 1954), p.7.
(三)其他
如引用政府或国际组织出版物、通讯社消息、未刊手稿、缩微胶卷等,其注释也应尽量标明编辑者、文献名、出版机构和时间、页码,或者文献性质、收藏地点、收藏编号等。如无需或不便标明著作者/编辑者,则标明其他类项也可。例如:
U.S. Agency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Foreign Aid in the National Interest, Washington, D.C., 2002, p.1.
NSC162, “Review of Basic National Security Policy”, September 30, 1953, in Paul Kesaris, ed., Documents of the 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 (Microfilm), (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 Inc., 1980), reel 3.
四、重复引用和转引
(一)重复引用
在同一篇文章中,如重复引用同一文献,则其注释方式如下:
1.连续引用。中文文献,标注为:同上(书),第╳页;外文文献,则标注为:Ibid., (此处应为正体,不应为斜体)p.×.。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56页。
同上书,第189页。
Alexander Wendt, Soci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p.63.
Ibid., pp.73-75.
2.非连续引用。不论中外文,皆只需注明著作者、文献名和页码。例如: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65页。
Alexander Wendt, Soci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p.18.
如书稿字数多,为避免非连续引用出错,不必简写。
(二)转引
1.中文文献
先将转引文献按上述注释方式释出,以句号结束。再以“转引自”把载有转引文献的来源文献按相应方式释出。例如:
张维华:《明史欧洲四国传注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173页。转引自陈乐民:《陈乐民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05页。
Stephen M. Walt,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ne World, Many Theories”, Foreign Policy (Spring, 1998), pp.43-44. 转引自袁正清:《国际政治理论的社会学转向:建构主义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97—298页。
2.外文文献
Stanly A. Erickson, “Economic and Technological Trend Affecting Nuclear Nonproliferation”, 8 (2) The Nonproliferation Review (2001), p.43, quoted from Michael Wesley, “It’s Time to Scrap the NPT”, 59 (3) Australi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September 2005), p.292.
五、互联网资料
主张尽可能使用纸媒文献。
如实有必要,可以使用互联网资料,标注时著作者、文献名称等类项同上述相应体例,同时注明详细的互联网网址和登录的具体时间。例如:
《天使在这里起舞——中国援外医疗队纪实》,新华网,2006年10月14日,<news.xinhuanet.com/world/2006-10/14/content_5203028.htm>(访问日期:2007年11月30日)。
Peter Wilson, “The English School and the Sociology of International Law: Strengths and Limitations”, the annual British International Studies Association conference, University of Birmingham, December 15-17, 2003, available at <http://www.leeds.ac.uk/polis/englishschool/wilson03.doc> (last visited on March 27 2015).
六、关于外文人名中译名
正文中第一次出现外文人名中译名,应写全标准中译名,后加外文全名,用圆括号括起。以后出现,可写全标准中译名,也可只写中译名的姓。
《国际法学刊》刊物投稿邮箱:
guojifaxuekan@163.com
来源:中国边境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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