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案解析】数据不全账面残,税局是如何查实账外收入的?
导读
今天,《中国税务报》刊发了一篇文章《稽核软件出手 隐匿收入出水》引发关注。
部分中小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通过内账取得收入,不入外账、不申报缴税,带来巨大的涉税风险。
我们一起来分析此案,看看税务稽查如何利用大数据查实账外收入的:
税局怎么查的?
第一步:案头分析找疑点
一是企业申报的未开票收入异常。
二是企业资产负债表应交税金科目与征管系统征收信息不符。
三是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数据异常。
第二步:“取证航母”显神威
该款软件系统在接入目标存储介质后,可迅速完成硬盘复制、加密文件解密、账外文档数据综合搜索,以及电脑删除文件恢复和数据固定分析等任务。
检查人员利用取证软件,对企业电脑中采集和恢复的所有数据进行详细分析。
认定的违法事实是什么?
M纺织品销售公司2019年—2021年检查期内,共隐匿销售收入4678万元未依法申报纳税。根据企业的违法事实,南通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将其行为定性为偷税,作出补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2112万元,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1056万元的处理决定。
案件启示
删除账册、资料,人工调账是部分企业应对税务管理的常见做法。但是,只要是在电脑或者是互联网上操作,都会留下痕迹。
现代科技给企业赋能的同时,也给税务稽查赋能。因此,各位老总要认清当前的监管形势,树立风险意识,莫因小失大。
详细案情请往下看:
在现场突击无果的情况下,检查组启动了“信息化战法”——在技术人员帮助下,检查人员利用“取证航母”软件,恢复并全面采集企业财务电脑中的涉税信息和图表数据。在随后的深度分析中,他们果然有所发现……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下简称“第一稽查局”)对M纺织品销售公司实施税收核查。检查人员通过深挖企业财务电脑数据信息,详查企业多家门店运营情况,最终确认,该企业通过虚假申报方式共隐匿销售收入4678万元未依法申报纳税。第一稽查局依法将其行为定性为偷税,并进行了处罚。
涉税信息有异动,人为干预?
今年7月,第一稽查局收到上级机关传送的家纺行业核查疑点企业信息,要求该局对南通市M纺织品销售公司2019年—2021年的税收申报情况实施税收核查。
M纺织品销售公司成立于2018年底,企业性质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某,企业主要有张某和陈某两名股东,企业的主营业务为床上用品和纺织品批发与零售。该企业经营规模较大,在南通市区内设有多个销售分店。
接到任务后,检查人员迅速利用征管软件、江苏省大数据情报管理平台等信息工具,结合行业数据信息,对企业相关年度的纳税申报信息、货物购销明细数据,以及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税收关联数据进行针对性分析比对,在此过程中,发现该企业涉税数据信息存在多处疑点。
其一是企业申报的未开票收入变动异常。数据显示,该企业2019年申报开票销售收入3772万元,不开票销售收入为5041万元;2020年申报开票销售收入为3898万元,不开票销售收入3873万元;2021年申报开票销售收入3798万元,而不开票销售收入仅2996万元。三个年度开票销售收入变化不大,但是不开票销售收入2021年却相比2019年下降了2000多万元。当地2019年和2021年床上用品市场供销相对平稳,并且该公司并未减少分店数量,为什么企业的不开票销售收入大幅度下降?
其二是企业资产负债表应交税金科目与征管系统征收信息不符。该企业资产负债表应交税金科目2019年期末余额是211.41万元;2020年期末余额为337万元。而征管系统显示,企业2020年1月申报期企业实缴税额为133.41万元;2021年1月实缴税额为104.16万元。这些信息显示,该企业2019年和2020年应交税金科目期末余额与下一年度首月申报期实缴税额并不一致。但该企业从2021年第二季度开始应交税金科目期末余额与次月申报期实缴税额又重新变得一致。检查人员认为,这一异常情况显示,该企业在资产负债表和账目数据填制方面,存在人为调整嫌疑。
其三是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数据异常。检查人员发现,该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科目期末余额为348.5万元。通过综合比对,他们发现企业这项其他流动资产产生于当年第一季度,但奇怪的是,自2021年第二季度开始,企业资产负债表中该科目期末余额变为零。其他流动资产,是指除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以外的在一年期内可变现的资产,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企业的这项其他流动资产究竟是什么?为什么一两个月后就消失了,是进行了资产处理吗?如果是这样,相关收入企业为何没申报?
检查人员认为,企业数据分析过程中发现的种种疑点显示,该企业在账目信息编制和纳税申报方面,具有人为干预痕迹,存在虚假申报和隐匿收入嫌疑,于是决定成立检查组,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核查力度。
数据不全账目残,欲盖弥彰?
检查组结合数据分析发现的疑点,决定首先兵分三路对该企业实施现场核查:一路人员前往财务室,调取企业账簿,同时拷贝电脑内财务数据信息;一路人员到企业仓库,结合企业账簿等记录资料实地核查企业存货,同时收集存货登记簿等仓管资料,核查企业货物的收发存情况;一路人员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询问,了解企业运营情况,寻找线索证据。
检查组按计划到达企业,按执法流程向企业人员出示税收检查文书后,开始对该公司实施全面核查。
在对企业财务室检查的过程中,检查人员虽然调取了企业的纸质账册,但却发现账册资料和凭证并不齐全。对此,财务人员解释称,2021年3月办公场所进行装修,搬家时大量资料不慎遗失,因此目前账簿中只有2021年4月以后的记账凭证和资料。
但检查人员查看这些资料时发现,这些账目资料的业务往来记账凭证页后面,并未附原始单据,进销货也没有出入库单据,而且企业的账簿也只设置了总账,没有具体的分类明细账。
由于企业财务资料残缺不全,现场另外一组检查人员马上加大对企业存货进出资料的核查力度,并对在企业仓库发现的所有进出货明细资料进行复印取证。但是,查阅这些资料后,他们发现,该企业仓库只有2021年3月之后的货物进出记录。对此,仓管人员的解释与财务人员如出一辙:资料在搬迁转运过程中遗失了。
在随后的询问中,针对检查人员提出的未开票收入大幅下降、资产负债表应交税金项目与申报信息不符等问题,企业财务负责人李某含糊其词,称因市场竞争等原因,企业客户变化和收入减少等是常见现象,而以往年度个别时段报表中应交税金与实缴税额不符,应是会计填报出错所导致。至于300多万元其他流动资产是什么,为何短期内突然“归零”,李某则声称自己入职不久,并不了解详细情况。
虚假申报藏收入,天衣无缝?
针对现场核查收效甚微的情况,检查组召开案情分析会,结合已掌握的线索,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决定从两个方面发力,进一步采集挖掘企业经营信息,力求使案件调查尽快实现突破:一是联系信息技术人员,从企业数据信息提取解密方面下功夫,通过采集、挖掘企业电脑中的电子信息数据,寻找线索和证据;二是选择该企业的几个规模较大的门店实施重点核查,以了解掌握企业销售端点的真实情况。
不久,负责联系“外援”技术支持的检查人员传来好消息,有一款名为“取证航母”的软件,可帮助检查组达到调查目的。技术人员称,该款软件系统在接入目标存储介质后,可迅速完成硬盘复制、加密文件解密、账外文档数据综合搜索,以及电脑删除文件恢复和数据固定分析等任务。
检查人员立即与技术人员一同来到M纺织用品贸易公司进行电子取证。借助技术人员的“取证航母”软件,检查组对企业财务电脑中的涉税信息、资料图表和工作组群聊天信息等进行全面采集。
随后,检查人员利用取证软件,对企业电脑中采集和恢复的所有数据进行详细分析。他们发现,该企业财务人员和管理人员曾多次在申报前就调整销售收入和利润额申报数据进行讨论。此外,企业电脑中发现的该企业门店业绩考核资料显示,各门店虽然近三年来业绩有一些起伏变化,但综合各店营业额来看,该企业的销售收入总额并没有太大变化。检查人员将电脑中提取的各门店业绩考核数据,与企业申报数据进行比对,发现差距巨大。
就在数据挖掘小组调查取得突破的同时,另一个调查方向也传回了好消息。检查人员不仅从企业门店取得了相关销售运营数据,而且从店员处了解到,这些被调查门店的营运收入近几年一直较为平稳,并无太大变化。经比对,检查人员从门店取得的销售信息,与企业财务电脑中发现的业绩考核数据高度一致。
检查人员随后对检查期内该企业各门店经营业绩数据进行汇总,并与企业的申报收入信息进行比对,发现两者相差4000多万元。
检查人员约谈企业负责人张某和财务负责人李某,在出示相关证据的同时向二人表示,如果逃避纳税数额巨大,并且抗拒税务机关执法检查,情节严重的,将会受到法律严惩。权衡利弊后,最终企业负责人张某承认检查期内隐匿收入,多次修改资产负债表相关数据,虚假申报偷逃税款的违法事实,并向检查组提供了企业的真实账簿。
经查,M纺织品销售公司2019年—2021年检查期内,共隐匿销售收入4678万元未依法申报纳税。根据企业的违法事实,南通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将其行为定性为偷税,作出补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2112万元,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1056万元的处理决定。目前,案件的税款追缴和执行工作正在进行中。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22年09月27日版次:07 作者:王盖 李永娜 陈鹤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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