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夏杂谈|谁对摄像头维护不力或视频资料保存不力,谁就应该担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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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对摄像头维护不力或视频资料保存不力,谁就应该担负全责!
文|郁夏
女儿被同学误伤眼睛,学校推诿责任。徐州丰县周楼小学李秀娟老师夫妇希望能讨一个公道,却被野蛮阻止。当他们打算带女儿去北上求医时,被当地有关部门拦截,并以“寻衅滋事罪”拘留七天。而在被带走的过程中,被派出所副所长罗某推搡、扇耳光、刑讯逼供。拘留期满后,又长期被不满人员临视。
夫妻俩心如死灰,因为前面看不到半丝希望。他们终于崩溃,无法忍受面临的压力,写下《这封信发出时,我和丈夫准备离开这个世界了》一文,详细述说了以上事件发生过程,然后失联。
文章发出后,一天的阅读量估计突破1000万,引发了社会巨大关注,也终于惊动了有关方面的高层,责令要彻查此事。
今天上午,文章中所涉及的派出所副所长面对诸多媒体,公开回答了一些公众们关心的问题。
罗副所长的回答,将所有的问题一推了之。当然,有些确实不是他个人的问题。但对李老师提到的推搡、打耳光、刑讯逼供,罗副所长却坚称说没有。但是,后面还有个不过——“不过执法记录仪没电,导致部分监控画面缺失。”好一个不过。
这种类似的事情,我们好像都见怪不怪了。关键时候,对当事单位或当事人不利的时候,当事单位或当事人掌控的监控就坏,就没电,就资料没保存。大众骂声一片,却又无可奈何。
其实这个问题要多容易解决有多容易解决。原因很简单,因为监控设备是在你掌控之下出问题的。提供相关证据是当事单位或当事人无条件的职责。竟然坏了,即可认定为故意损毁证据,而相应采用对方的观点。因为你不能自证清白啊!你所说的故障,就算是真的,地也只能怪你自己维护不力啊!负责不力,自然应该担负全责。在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不可能一句摄像头坏了或没电了就能将自己应负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比如在这次事件中,既然你罗副所长说没有刑讯逼供,但又说执法记录仪坏了。这本来如果罗副所长所述是实,那么这是最能证明你自己清白的证据,而且是由你自己掌控的,你都能把它弄没。这个时候,无论于法于理,都只能采信李老师的说法。
而且这个事情并不仅仅执法过程中有暴力执法的问题,整个事件的过程都显得如此荒谬,却真实的发生。作为人们教师的王老师尚且无法为自己讨一个公道,路路断绝,被逼入绝路,普通人岂非更难?这整个事件也并没有多复杂,本来也并不难解决,然而各方面权力的傲慢,终于酿成了一件轰动网络的大事。
所谓防患于未然。如果根本问题没解决,那么类似的事件就还会继续发生,直到所有人的希望都破灭为止。
同样,岁月静好不关心他们悲剧的人们,你们现在的生活,也未必比李老师女儿出事前的家庭要更加幸福。但如果你不关注别人的悲剧,不积极参与推动法律法治的健全,谁能保证自己或自己的亲友们不会成为下一个受害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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