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济南市关于申报中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的通知
关于申报中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区县(功能区)发展改革局(电力管理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按照国家四部委《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6〕7号)和省能源局《关于明确中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使用方式的通知》(鲁能源电力字〔2019〕294号)、《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示范居民小区建设工作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0〕77号)有关要求,立足我市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切实发挥奖励资金的示范引导作用,经研究,现将中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示范居民小区(以下简称示范小区)。
二、奖励标准
(一)设备奖补:按照单桩参照额定输出功率,给予一次性奖补。其中,直流快充桩奖补400元/千瓦,奖励上限4.8万元/桩;交流慢充桩奖补300元/千瓦,奖励上限2000元/桩;带有有序充电控制功能的交流充电桩奖补400元/千瓦,奖励上限为4000元/桩。设备奖补金额不高于设备采购(招标)价格。
(二)建设奖补:在充电服务示范居民小区内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按照总投资扣除充电设施购置费用外剩余投资的40%给予建设奖补。
三、申报条件
(一)示范小区(含周边1.5公里范围内)应具备足够数量对外开放、提供公共充电服务的充电基础设施,并且接入山东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服务平台)。
(二)申报的小区以实施时间为节点,2017年3月24日及以前完成规划审批的为既有小区,2017年3月24日以后规划审批的为新建小区。
(三)示范小区内充电基础设施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公司自行建设运营,也可通过联合、委托等方式由具备相应资质和运营管理能力的专业机构建设运营。示范小区应明确一个独立法人单位进行申报。
(四)规模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建设在公共停车位上的充电桩,须对外开放、提供公共充电服务,数量不少于示范小区停车场车位总数量的25%,全部建设为直流充电桩的,不少于20%。
(2)建设在私人停车位上的充电桩,应按照统一模式进行规划建设。其中:既有小区充电桩总数量不低于30台或充电桩总功率在200kW以上;新建小区充电桩总数量不低于100台或充电桩总功率在500kW以上。统一建设具备有序充电控制功能交流充电桩的,充电设施台数、总功率标准可下浮20%。
四、申报材料
(一)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1);
(二)济南市充电服务示范居民小区申报表(附件2);
(三)济南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3);
(四)具备资质的第三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五)设备采购合同、建设施工费用等证明材料;
(六)省、市充电基础设施平台接入证明材料;
(七)企业承诺书(附件4)。
五、申报程序
(一)申请补助资金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提交至项目所在区县发展改革局(电力管理部门)。
(二)各区县发展改革局(电力管理部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财政部门对申报对象所提供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查,核验项目实际情况与申报材料是否一致。初审完成后,于2020年12月18日前,联合向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行文,报送所在地补助资金申请报告、充电服务示范居民小区申报表(附件2)、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汇总表(附件5)及项目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市发展改革委电力处公务邮箱。
(三)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联合审核通过后,市发展改革委将奖励项目名单在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六、有关要求
(一)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保证接入省服务平台数据持续推送。对于在申领补贴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企业,将追缴扣回奖补资金并纳入失信约束,不再享受后续所有奖励政策。
(二)如果我市符合要求的申请奖励资金总额超过中央下达的奖励资金额度,将按照优先解决居民小区充电保障的原则兑付完中央奖励资金。
附件:
1. 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项目申报书
2. 南市充电服务示范居民小区申报表
3. 济南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申请表
4. 企业承诺书
5. 济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汇总表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南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1日
(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李凇,联系电话:66607402;市住建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李英,联系电话:66605619 ;市财政局联系人:李健 ,联系电话:66603785;市发展改革委电子邮箱:jnfgw_dlc@jn.shandong.cn 。)
附件:关于申报中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的通知(济发改电力〔2020〕522号).pdf
附件扫码下载
链接:近期各地出台补贴政策汇总
1、补贴|成都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充换电设施部分)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2、政策|北京市城管委关于进一步明确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的通知
3、政策|北京市社会公用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入围场站名单(第三批)
7、补贴|海南省开展申报2019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工作
8、补贴|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补贴细则
9、最高补助20万元/站/年,北京市征求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补贴细则意见
10、补贴|成都市组织2020年第一批充电设施市级补贴申报工作
13、1.079亿元|深圳市2019年度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拟资助项目公示
14、补贴|2019年第二批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申报
15、山东省关于明确中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使用方式的通知
16、政策|广州市公开征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意见
19、补贴|深圳龙华区充电设施补贴申报 最高10000元/桩
21、补贴|广西省关于组织申报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的通知
22、补贴|杭州市2019-2020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补贴政策
26、政策|济南市征求2020-2022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
33、补贴|邯郸市2019年充电设施资金补助计划(草案)公示
35、补贴|北京市2019-2020年度公用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实施细则
36、补贴|北京市公布2019-2020首批公用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入围场站名单
37、补贴|上海市开展2020年1-4月充换电设施补贴申请工作
41、补贴|昆明市印发《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
42、补贴|沈阳市开展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43、补贴|重庆市公开征求《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
45、补贴|900元/kW•宿迁市2019年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补贴细则
46、补贴|宿迁市2019年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补贴申报及清算公示
48、政策|“电动福建”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延至2022年
50、补贴|河南省印发《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
51、补贴|海南省关于充换电基础设施及省级平台第一批建设及运营补贴的公示
52、补贴|2019-2020年度北京市社会公用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入围场站名单(第二批)
53、补贴|深圳市组织开展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申报工作
54、补贴|广西省2020年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补贴办法实施细则
55、补贴|北京市公布2020年度第一批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建设补助项目名单
56、补贴|温州市发布2020-2021年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补贴政策(征求意见稿)
57、补贴|北京市公布2020年度第二批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补助项目评审验收结果
58、海南省向6市县下达900余万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
59、补贴|北京市2019-2020年度社会公用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项目年度评审评价结果的公告(第一批)
60、补贴|柳州市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看完敢不敢点一下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