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享|马长山:我的人工智能法学研究
来源
本文经上海市法学会授权,由“法理杂志”根据采访视频转录整理并校对。
马长山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哲学博士、法学博士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主编、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外国人研究员。先后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权威期刊发表论文一百二十余篇,代表著作有《法治的社会维度与现代性视界》《法治进程中的“民间治理”》等。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学理论、法治发展、法社会学、未来法治等。
在积极服务国家人工智能战略大局、推动人类科技向善发展的研究志趣导引下,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主编马长山老师日前接受了上海市法学会的深度专访。在该次访谈中,马长山老师就智慧司法研究领域的几个前沿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譬如,应当如何看待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应当如何克服代码编写中的价值偏好?应当如何调适法学教育以因应司法审判领域的人机协作新动向?等等。马长山老师对人工智能法学、未来法治发展的灼见中,浸润着他的为学之法、治学之道,更是他于之经心耕耘的美好结晶。那么,是何种契机促使马长山老师与智能互联网等新型技术体式结缘?又是怎样的体历成就了马长山老师于人工智能法学领域深研的动议?其中看似“无心插柳”的生命经验又会如何启示后学晚辈的自我修养、品质淬炼?这些问题或许均可在该篇推文中找到答案——
Q1:您如何看待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应用?
人工智能对社会的影响是全方位的,而我们体会更深的是对司法的影响。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将来一定会快速地进入司法,简单的比如证据的审查,一些诉讼文书的自动生成,一些笔录,或者包括庭审的一些程序、材料递交等。因为这是简单的脑力劳动,完全可以通过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的方式来替代,而复杂的劳动还是由人来继续完成。
我们以前也在追求司法效率,追求司法公开,追求司法公正,但是始终突破不了人的局限、制度上的瓶颈、物质上的制约,而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的融合,使我们可以做得到更多的事情,比如说数据多跑路,人少跑路,甚至零跑路。原来你要开庭你得买车票,尤其路途很远的,北京、上海、广州的,你得抽时间,你得到法院去,现在都不需要了,我打开摄像头就可以开庭。所以这样的问题都是人工智能给司法带来的重大变迁,提升了司法的效率,促进的司法的客观性,让司法更加阳光。
所以我对司法人工智能应用有着非常好的评价,当然实现法律和人工智能之间的相互转化是不能离开人的,它只能起辅助作用,而人依然是主导作用,不能替代人,我们也要高度关注它的风险和问题。
Q2:您认为应如何克服代码编写中的价值偏好?
我认为这个问题应该放到一个更宽泛的视角来分析它,要想让人克服自己的价值偏好我认为这是很难做到的,如果能克服的话,它就没有偏好了。所以我认为这个问题的解决更多的依靠的是人之外的因素,也就是我们在设计算法时,要进行开放性的设计。
比如我们设计司法一个模型,刑事案件一个模型、民事案件一个模型、一类案件一个模型,你在设计算法的时候,不仅仅要吸收法院的司法人员、技术人员的意见,还要吸收律师、立法人员或者社会公众的意见,让这些人能了解AI技术,让了解法律的人参与的更多,他们就更会提供一些不同意见。
如果这个算法出现问题了,是不是应该有一种审计机制?建立这样的审计机制来对这种算法偏好进行纠偏,也就是说在设计的时候保持开放性、民主性,出现问题的时候有挽救机制、纠错机制,通过算法审计的方式把这个错误改正过来,这样我觉得才能把算法裁判可能有的偏好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把它完全克服我认为不太可能,但控制在我们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是没有问题的。
Q3:司法审判领域的人机协作背景下,法学教育应如何更新调整?
过去我们的法律都是物理空间的法律,因为我们调整的对象都是物理空间的人、财、物、社会关系,现在我们出现了物理空间和虚拟空间的双重空间,我们人、财、物,除了自然的物理状态或者自然的生物状态之外,又出现了数字状态,这就使得我们原来的法律关系没有办法涵盖,法律需要新的规范。
作为人才的培养需要新的知识,从本科、研究生到博士,我们可能更多的需要复合型人才,比如清华大学已经设立一个专业叫计算法学。这样的学生培养可能需要接受相当多的计算机知识的培养和教育,或者说联合培养,也可以是计算机的本科生去读法学的研究生的机制。
除了这样一个培养机制以外,对教师也有很高的要求。要求教学的老师也应该有跨学科的知识,不要求教师能设计算法,但教师至少要懂得算法的原理,至少能发现其中的问题。
当然还有一个要求,除了老师、学生,在教学方式上应该开门办学,包括和司法界、实业界,比如阿里、腾讯、京东,还有各种人工智能的开发公司,尝试和他们联合进行教学活动,比如说设置教学实验基地,或者把实业届的人请来给学生做讲座,形成这样的互动。不能再继续照本宣科,拿着法条讲法条,这种方式已经没有办法适应现在的人才培养。
所以我觉得应该是从学生、老师和就业方式上全面推进改革。
Q4:您是如何与法学结缘的?
报考大学的时候我想成为一名作家,这大概是好多年轻人的梦想。我阅读了很多的小说,也很痴迷,但成为一个好的作家需要体验生活。怎么体验生活?我学法律,是因为法律处理的每一个案件都是生活真实的体现,特别受巴黎圣母院那样的文学的影响,我想将来我可能学了这么多的法律,处理这么多的案件,我就会写小说,变成一个作家。
学法律大概学了不到一年,这个时候我发现自己没有成为作家的才华,于是我决定好好学习法律。我是抱着一个非法学的目的误打误撞学了法学,学了法学之后,我也感觉很高兴。因为原来我想成为作家的时候就想拿起笔抒写社会的行为,鞭挞社会的一些问题,现在我从事法律工作,我直接就在从事着主张正义、伸张正义这样的工作。法律就是正义,维护社会正义,维持社会秩序,主张权利。我觉得法律虽然没有文学那么浪漫,但是它更直接,学习法律的人的工作和价值追求是合一的,这就像医生,医生也是这样的,他的工作和价值追求是合一的。所以我们经常听到一句话,在西方的宗教里面有三种穿长袍的人,在末日审判的时候,不需要经受审判,直接升天为天使,一种是穿红袍的红衣大主教,因为他是拯救灵魂的;一种是穿白袍的医生,因为他是救死扶伤的;还有一种就是穿黑袍的法律人,因为他主持社会的公平正义。这些人的灵魂都是高尚的、圣洁的,所以我为我的法律职业感到自豪。
Q5:从法治理论研究到人工智能研究,是什么促使您在新的领域不断探索?
走向人工智能领域的研究是个非常偶然的事情,大概是四、五年前,我看到好多学者讨论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
我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博士后,几年前博士后开了一个纪念大会,我又是年龄比较大的博士后,所以我被要求在大会上做一个报告。当时我就想别让我讲,我讲不出什么东西来,让更年轻的去讲。后来所领导说你要讲,你是我们选定的。
我想面对那么的老师、同门,还有那么多年轻优秀的学者,我上去把我以前研究的东西再重复一遍是没有意义的,我总想说点新东西,哪怕我不成熟,但是我讲的是新的东西。所以我开始去搜集资料,去看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方面的内容,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搜集了很多资料,慢慢研读,形成了自己的一点想法,然后我就在大会上做了报告。
因为准备一个多月了,但只给了我十分钟。十分钟的时间其实很快就可以讲完,去个开头,去个结尾,加上几句感谢,中间也讲不了多少。我讲完之后很轻松,我觉得终于把我的任务完成了。
我下来之后所领导就把我喊过来了,说长山你过来,我跟你说几句话,我说什么事,他说你这个想法挺好,你能不能把它写一成篇文章?我说我能行吗?领导说:“你写,你要写,就算我跟你约稿,那可是我们权威期刊。”我想对方有着这么高的期待,我要好好写,所以我用了一年半的时间来写这篇文章。
写完之后我心里也没有底气,我跟领导说:“稿写完了,给你看看?”他说:“我不看,我约稿要按正常程序,你按正常程序投,走到哪儿算到哪儿。我向你约稿是看这个题目很有意思,但你写到什么程度要按程序走。”
也就是说一审不过审就完蛋了,我投到系统里边去一审、二审、三审,中间大概有七、八个月的时间,改了不下七、八遍,最后这篇文章发表出来了。
到现在看,发表后获得的反响还算可以,那之后让我有了信心,我觉得原来我这个年龄也可以研究点新的问题,后来我买更多的书,更多的做研究,更多的向年轻人学习。现在我们这个团队有好多年轻人,这些年轻人有不少都是我当时引进来的。因为我们的团队需要新鲜的血液,需要研究新鲜的问题,另一方面,也给研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我不懂可以向他们问,向他们学,跟他们交流。
我觉得这是一个良性循环的过程,所以渐渐我就走向这条路。现在我觉得我也在学习当中,我也很感兴趣,我会继续从事相关的研究。
Q6:您从事法学教育多年,有什么心得分享?
我最开始走上讲台的时候是非常紧张的,第一次上课,学校还很重视我,我做了五年机关干部,回到学校,让我给大四的本科生讲课,我的压力非常大。
我第一次上课非常紧张,端一杯水,那时候我跟学生年龄是差不多的,下边学生都在望着我,学生想看你这么年轻的老师会讲什么。我端起水在那儿喝,不停地喝,学生就说这个老师怎么不讲课,一直在那儿喝水。我喝了五分钟才开始讲,讲了几分钟之后,渐渐地缓和了好多,刚开始就是这样的。
后来有些时候,我也想每一次课自己做到充分的准备,会让自己能够更有信心。做老师是一个很不容易的工作,台上一分钟,台下那是一身功,你得有一桶才能倒出一碗,所以我们做老师是个很踏实的工作,我在这方面体会很深。
Q7:您最注重学生哪方面的品质?
我的学生应该说都是很优秀的,但是优中选优,我看中的有这几条。
第一个是人品,人品好他才能把他的才华发挥到光明的地方,如果人品不行,人容易走弯路,所以我对学生的选择第一位考虑的是人品。
第二个是学品,我们是走学术道路的,走学术道路要求我们年轻的老师要勤奋,要向上,要研究新鲜的事物进行知识的创造。我不支持重复性的研究,也不支持对西方法学解读性的研究,因为解读思想就相当于你总在台下看戏,总说这个演得好,那个演得好,但你从来不上台演戏,你永远不会演。你可以用他的技术武装自己,去演一台比他演得还好的戏。所以我认为对年轻人来讲应该创新。
第三个是要有好的方法,要厚积薄发,不能投机取巧,不能走歪门邪道,所以我经常讲一句话就是走捷径是离目标最远的方式。很多年轻人可能有时候走捷径,投机取巧,但这会留下问题。我们真正走这条路要踏踏实实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每一颗种子都是自己种下形成的果实,这样心里是踏实的。
Q8:您作为前辈有什么话送给学生和青年学者?
要不我们不走学术这条路,如果走学术这条路,就尽量要把学术人生变成一种生活,而不是一种生存。生存是什么?就是把它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你走学术这条路,不是一个好的谋生方式,但你要把它作为一种生活,就是我的生活态度、生活追求,这个时候你会把你的价值理想注入到你的教学科研工作当中,你会带着激情去写文章,你会带着理想去传播给学生你的思想,去培养人才,我们活得很有价值,我们是有理想的存在,是一种生活,而不是生存。
新兴技术到来,使得我们的法律体系面临着数字时代的挑战和改造,像这种巨大的时代任务,不是靠一个人两个人,甚至不是靠一代人两代人能来完成的,有更多的年轻人一起投入到这个时代里,回应这个时代提出的各种挑战,去解决现下的法律问题,通过解决这些问题,提炼出法学的命题,就能生成法律理论,变成法律制度,使得我们工商业时代的法律向数字时代的法律进行转型。所以这就需要很多人的共同努力,这是其一。
其二,我也希望年轻人更多地实现团队合作。我们学术界有一种情况,用西方学者的话来说就是独自打保龄球,因为学术是个很自由的创作活动,但你自由的创作活动其实包含了共同的交流和评价。我希望年轻人能形成一个学术共同体,多交流、多互动、多探讨,共同来完成这样一个重要的使命。
其三,我们年轻人能够有耐心。不是说我现在年龄大了,站着说话不腰疼,其实我也年轻过,我那个时候是非常苦的。还是那句话,年轻人最开始不要太着急,不要为了评职称,为了你的考核合格就不求甚解,不停地发文章。你确实很快的达到了你的目标,但其实耽误了你很好地厚积薄发和科研创造的黄金时期,走捷径是离目标最远的方式。
我能理解年轻人面临的那种压力,但我的意思是走捷径的部分不要多,不能成为主体,你还要立足长远,厚积薄发,那你才方为大雅。站得高看得远,不是看着现在而是面向未来,我认为这可能是更重要的。
第四个建议,是我们年轻的老师,尤其是做人工智能研究的老师,要多学科的交流,不仅要学法学,还要学计算机,学大数据,至少通识的东西我们要学。同时我们要广泛跟司法界、实业界,像阿里、腾讯、京东、抖音这些相关的业务领域的研究人员进行交流,包括会议的交流、研究合作上的交流等更多的交流。因为这样才能让我们拿到第一手的、鲜活的资料,能第一时间发现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去应对它,形成自己的法律的领域、法律的挑战、法律的问题,进行学术的创造,我认为这样才担得起社会的责任。
-推荐阅读-
《法理——法哲学、法学方法论与人工智能》杂志最新稿约
学界 | 重要期刊法理论文刊载情况报告(2019年·CSSCI集刊补充)
思享|王凌皞:为自然主义的“人类改进”概念辩护
思享 | 卜元石:法教义学的显性化与作为方法的法教义学
思享|韩旭至:算法规制如何实现非个人数据确权?
域外 | 《斯坦福法律评论》第72卷第6期
选粹 | 汉斯·多勒 著 李艺 译:教义法学和比较法学
学界 | 孙海波《疑难案件与司法推理》推介(周五赠书福利)
论文写作与发表|摘要到底应该怎么写?
思享 | 熊明辉:法律人工智能与人工智能法律(讲座实录)
选粹|思享|域外|写作|学界
欢迎关注法理杂志
赐稿邮箱
ratiojuriswechat@126.com
法理杂志官方“有赞”书籍商铺
长按识别二维码
挑选精品好书
微信责任编辑 | 关依琳
文字编辑 | 王婧 刘欣 陈舒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