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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渊洁宣布“童话大王”停刊因要维权 背后或另有故事!
叶云开律师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案情
近期,郑渊洁宣布:“1985年创刊的《童话大王》杂志2022年1月停刊。” 《童话大王》由郑渊洁创立于1985年。该杂志初创时为月刊,曾长期只刊登郑渊洁一人的作品,2005年改为半月刊。出刊495期,杂志总印数逾两亿册,其中多篇文章曾被选入小学语文课本。曾经,郑渊洁还是中国作家版税收入最高的作家。皮皮鲁、鲁西西、舒克、贝塔和罗克等著名角色均出自郑渊洁在该杂志上发表的作品。《童话大王》杂志陪伴中国70后、80后、90后、00后、10后五代读者长大。
同时,郑渊洁附上了《郑渊洁写给三个商标的一封信》,信中解释,停刊的原因主要是要“拿出全部精力对侵权商标进行维权”。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信中说,你们三个分别在2010年、2011年和2009年未经我授权,恶意注册皮皮鲁、童话大王、舒克商标,侵犯了我的在先权利。
我从来不失眠,这三天,连续三天失眠,停刊这个事,对我自身生理上的冲击估计不足。此举不仅因其要将更多精力投入商标维权,同时也是对自己诸多作品形象未经授权注册商标、维权艰难的抗议。 作家郑渊洁:第一个是成都皮皮鲁猪皮肉,注册是个人注册的,用于贩卖猪皮肉,销量非常大,我认为就因为它用了皮皮鲁三个字。第二个就是叫江苏舒克内衣。第三个导致停刊的就是叫天猫童话大王旗舰店,卖童装,销量也很大。 郑渊洁对这三起商标的维权已持续数年。越受欢迎的形象可能遭受越多的商标侵权。在三起案件中,最让郑渊洁哭笑不得是关于舒克内衣商标的这起。 舒克这个企业就跟别的侵权人不同,别的人会说我不知道皮皮鲁是你的,所以我注册了。他们是把一段文字挂在公司的网站上,他们是这么说的,我们用的舒克就是郑渊洁的舒克,他的读者现在长大了,应该穿内衣了,所以我们就用他的了,他是公然的。 郑渊洁的维权之路,已经进行了20年。这20年间,郑渊洁成功维权了16个商标案。但郑渊洁表示,被侵权的商标还有600多个。他的精力有限,同时只能对8个商标维权。维权的金钱成本和时间成本巨大,让他苦不堪言。 在停刊消息后,本周四,郑渊洁接连发布微博称,接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公正判决:江苏舒克商标、成都皮皮鲁猪皮肉商标侵犯知识产权成立。多年来,郑渊洁一直饱受商标和商号被恶意抢注的迫害,恶意抢注的数量已高达1000多个。在这上千个侵权里,平均下来,一场官司也要打3年。甚至,有些已经打了14年之久。
来源:中国青年网
方弘:江苏舒克商标、成都皮皮鲁猪皮肉,这些公司为什么是侵犯了郑渊洁的商标权? 叶云开律师:我想先澄清一下,不是侵犯了郑渊洁的商标权,在法律上面定义的是郑渊洁的在先权利。这个在先权利在法律上的定义更多的是在于对于作品的名称、角色名称的商品化权利。 也就是说郑渊洁在原来写童话大王,皮皮鲁的故事,舒克贝塔等动漫作品的时候,形成了一个作品的名称和作品里头的角色名称,对于享有一个商品化的权益。 所以,江苏舒克商标,成都皮皮鲁猪皮肉商标更多侵犯的是对于上述作品名称,角色名称的商品化权益。 可能大家不是特别清楚它背后的故事,我也简单跟大家说一下。 2010年就已经有了一家叫北京皮皮鲁总动员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这个公司成立之后经过了A轮B轮C轮的融资,其中之一的股东是广西腾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它的最终受益人是腾讯的马化腾。这家公司实际上占有了北京皮皮鲁公司28%的股权。当然,皮皮鲁公司的法人以及最大的股东是郑亚旗,而郑亚旗是郑渊洁老师的儿子。
所以,皮皮鲁公司其实是一个资本化的公司,它从郑渊洁老师那获得了相应作品的独家版权。我们也可以这么理解,郑渊洁老师把他的事业进行了传承,最大的受益者是他的儿子郑亚旗,通过皮皮鲁公司进行市场化的运营。 从皮皮鲁公司的网站可以看到,它的业务板块包括图书出版、影视,还有新媒体运作以及授权。从这个角度上面来讲,为什么会出现往复的诉讼,就在于郑渊洁老师以及皮皮鲁公司认为这些商标侵犯了他们的在先权益。在先权益就是他们对于这个作品名称、角色名称的商品化权益。 这些案件目前仅仅都停留在一个商标授权的确权行政案件,舒克、皮皮鲁等作为童话作品角色名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可以作为在先权益进行保护。这些商标的注册侵犯了郑渊洁老师以及皮皮鲁公司的在先权益。 方弘:如果郑渊洁老师已经把自己的版权独家授权了北京皮皮鲁公司,那么相应的侵权公司其实侵犯的不仅仅是郑渊洁老师本人的权益,还有北京皮皮鲁公司的权益? 叶云开律师:是的。不管是郑渊洁老师,还是其他的知名的一些角色名称,比如哈利波特,它们都凝结了创作者对于这个角色以及角色所融入的一些故事的独创设计。 这些设计通过作品产生了市场上或者是公众范围内的较高知名度之后,相关的舒克内衣、皮皮鲁猪肉皮等侵权者就是想利用较高的知名度来推出自己的产品,获得利益。 但是,这会引起市场的混淆误认的。大众会认为这些商品背后的商品是获得了郑渊洁老师以及其他所有权人的授权的。这当然侵犯了原创作者对于这个角色和故事情节所付出的创作和辛苦。 方弘:既然皮皮鲁公司觉得被侵权了,它可以联合专业律师一起去进行维权,为什么郑老师还要停笔?其实,他可以继续写,写作应该跟维权没有大的冲突? 叶云开律师:这也是公众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我是80后,也是在郑老师的作品熏陶下成长的一代。我对于郑渊洁老师也是非常尊重,对这些作品也是非常有感情的。所以,从读者的角度来讲,希望郑老师能继续创作。但是,像郑老师所说,他的维权为什么会产生这么大的艰辛?这其实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一、案件所涉的这几个商标其实有一个比较重大的问题,就是商标法里关于恶意抢注他人商标或者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保护时效是5年。也就是一个商标经过抢注,从注册之日起5年内,如果在先权利人认为是侵犯他的在先权益的,其要向商评委宣告这个商标无效,5年叫除斥期间,过了这5年法律就不会保护了。 二、关于法律的变化,商标法经过历次的修订,一些条款对于是否损害公众利益是否造成了不利的社会影响的条款是经过了一些变化的。 三、关于是否造成市场混淆的判定问题。我们举例来说,舒克对于00后,10后的群体来说,它的知名度就未必那么印象强烈了。它会不会造成市场混淆? 四、程序上的问题。一个商标注册公告和异议期获得了商标授权了之后,商标注册证之后,需要在5年之内提起无效宣告,对于无效宣告不服的,可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去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对一审不服还要提起二审。 经过这样的无效宣告和一审二审的程序,它的维权时间非常长,精力耗费非常大。 但是,回到这个案件的背景来看,这些维权其实是一个商业化的运作,是一种宣传手段,案子打得越久越热闹,宣传效果可能会更好,可能会更加吸引投资融资。 我也相信皮皮鲁公司在进行商业化运作,资本投入之后,会推出更新更好的一系列作品。 方弘:其实,在维权的这个过程当中,维权成本并不大? 叶云开律师:对,真正的维权成本是不大的。但是,它产生的维权效果、品牌溢价以及公众对于品牌的知名度,大家会更多关注皮皮鲁公司以及郑渊洁老师授权产生的一些新的衍生品。 所以,维权成本可能就只有它收益的九牛一毛,可能也并不像一些媒体所宣传的,维权会影响到郑老师的写作。 方弘:不管童话大王的停刊是出于一种怎样的目的。此次事件告诉我们,要尊重知识产权,尤其是那些恶意抢注商标的人,他们侵犯别人知识产权的行为是违法的而且要付出代价的。 叶云开律师:大家通过一些维权事件,不断关注到知识产权的价值,不断关注到知识产权创作者相应的权益,提升公众对于知识产权的意识。法律和司法对于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惩罚,包括罚款,列入到严重的违法失信人名单,以及最终的法律效果就是宣告该商标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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