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史记丨李斯与韩非:两位法家的殊途同归
秋风黄狗。当李斯从死牢里被推出来,拉到咸阳当街腰斩之前,他和儿子抱头痛哭:“咱爷儿俩,再也不能回到咱老家,呆在咱们村东口,遛狗撒欢逮野兔子了!”
李斯布衣出身,按说很接地气。早年当小吏,眼睛尖,瞅见厕所的老鼠吃屎,很憋屈;而官仓的老鼠吃公粮,肥胖安逸,于是悟出了一个人生的大道理:环境决定人的贵贱高低。
于是他从师荀子,习“帝王术”,与韩非同窗。学成后向老师道别时,李斯作总结:“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表达了自己追求富贵的志向。届时六国凋敝,而秦国前途向好。李斯虽为楚国上蔡人,却不抱着“士为知己者死”或“抗秦报国”这些老观念,而是识时务者为俊杰,走向报效秦国的金光大道。
李斯到了秦国,投在宰相吕不韦门下。吕识其才,给他了个露脸的机会,得以在秦王面前表演:“但凡成大器者,都能抓住时机,而且心肠要狠”;“夫以秦之强,大王之贤,由灶上骚除,足以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此万世之一时也。” 由此得到秦王的青睐。后来李斯不断替主子出谋划策,而屡试不爽,更得秦王的欢心,遂做到了客卿。(外国顾问)
适逢有韩国派间谍到秦国来进行破坏,因此朝野上下呼吁“逐客”,排外之声甚嚣尘上。李斯此时作为“客卿”,写下这传世的“谏逐客论”,力陈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欲成万世基业,要搞五湖四海,且“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俨然一副帝师模样。偏偏这秦王还真买他的账,乃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卒用其计谋。官至廷尉。二十馀年,竟并天下,尊主为皇帝,以斯为丞相。之后,李斯更辅佐秦王,修驿道,统一货币、文字、度量衡,极为得力。
作为法家,李斯从思想到行动都与始皇帝嬴政一拍即合,固然,这其中也有他个人邀宠的成分在内。他的脑筋极好使,想皇帝所想,急皇帝所急,甚至还做在头里。譬如,这“焚书” 的馊主意,就是李斯为了巩固皇权而首倡的。
他进言:“今陛下并有天下,别白黑而定一尊;而私学乃相与非法教之制,闻令下,即各以其私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非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不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诸有文学《诗》《书》百家语者,蠲除去之。” 始皇可其议,收去《诗》《书》百家之语以愚百姓,使天下无以古非今。
没成想,嬴政不久暴卒,而因出巡在外,秘不发丧。太监总管赵高则串通秦王幼子胡亥,篡改遗诏,阴谋发动宫廷政变,可他们需要宰相李斯一起来狼狈为奸。
一开始,李斯并不胁从还抗辩,但赵高深知李斯乃名利之徒,首先晓以利害:“要是秦王的长子扶苏上了位,他的亲信蒙恬就得替代你,那你的宰相就当不成了!”马上抓住了李斯的软肋。
因为摸透了李斯自私的本性,赵高又给他来点软的,吃颗定心丸:“盖闻圣人迁徙无常,就变而从时,见末而知本,观指而睹归。物固有之,安得常法哉。”这使得李斯利己的机会主义,又找到了“顺应历史潮流”的借口。
赵高进一步因势利导:“上下合同,可以长久。中外若一,事无表里”,咱们做的事儿并没有什么破绽。但是, “今释此而不从,祸及子孙,足以为寒心。善者因祸为福”。所以,明白人应当从善如流。
经过这一通软硬兼施,李斯便被拖下水。他们将秦王的长子扶苏和大将蒙恬先后逼死。史称“沙丘之变”。
胡亥篡位成功后,跟赵高掏出心里话:“人生短暂,如白驹过隙。而这回当了皇上,总该能随心所欲,纵情享乐了吧?”这可正中了赵高的下怀,连忙说:“明君想干啥就干啥,昏君才傻乎乎地束缚自己呢。”
可是,赵高不但唆使胡亥荒淫无道,还趁机进谗言:“现在上下都有人对沙丘之变心怀不满。皇上要真想活得痛快,还得玩点铁腕,搞大清洗。” 因此,必须 “严法而刻刑,贫者富之,贱者贵之。尽除去先帝之故臣,更置陛下之所亲信者近之”。于是,群臣诸公子有罪,相连坐者不可胜数。
本来,由于嬴政多年的暴政,秦朝早已危机四伏,而胡亥的昏庸残暴,赵高的阴险毒辣,更激得天怒人怨。可李斯私心太重,为保住权位,又贪生怕死,竟然如此进言:“臣主之分定,上下之义明,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心竭任以徇其君矣。是故主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也。能穷乐之极矣,贤明之主也”,对胡亥一味纵容阿谀,为虎作伥。
李斯这种无底线的行径,不久便自食其果。但作为曾参与创业的老臣,当他眼看时局江河日下,实在于心不忍,终于斗胆向胡亥进谏,却被急于抢班夺权、一手遮天的赵高诬陷,打进了死牢。
出身和性格几乎与李斯相反,韩非出身贵族,是韩国的公子,且性情孤傲。
自从韩、赵、魏三国分晋之后,韩国在战国七雄中弱小。韩非虽是王族,但并非嫡出,永远不可能真正上位,因此他有一种优越却相当独特的好胜心理。由于天赋超人,才思敏捷,而又口吃不善社交,于是这智商高而情商低的韩非,我行我素,恃才傲物。
当时,秦国对邻国,虎视眈眈,大张血口。韩非忧心国是,因看不惯朝廷的腐败无能,痛恨权贵的勾心斗角,愤世嫉俗地写下了十万言的著述。
在《说难》中,韩非指出游说的真正困难,是在于要了解到君主的主观好恶,即“知所说之心”,而断不可撄人主的“逆鳞”。他作了一个形象的比喻:龙作为一种动物,驯服时,可以戏弄着骑它;可它喉下有一尺来长的逆鳞,假使有人动它的话,就一定会受到伤害。君主也有逆鳞,进说者不能触动君主的逆鳞。
在《孤愤》里,他又说:君主的利益在于发现人才而任以官职,臣下的利益则在于不是人才而得到重用;君主的利益在于找到有功之臣而授以爵禄,臣下的利益则在于无功而得到富贵;君主的利益在于让豪杰效力,臣下的利益则在于结党营私。
在《五蠹》中,韩非更进一步阐明:真正的圣人不照搬古法,不死守陈规旧俗,而是根据当前社会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政治措施。
在古代,人口少而财物有余,所以人们之间用不着争夺。因而不实行厚赏,不实行重罚,民众也相安无事。现在人口众多,而财物缺乏;费尽力气劳动,扔不够吃用。所以民众互相争夺,即使加倍地奖赏和不断地惩罚,结果还免不了天下大乱。
古代把天子让位,不过是摆脱奴隶般的劳苦而已;所以把天下传给别人,也并不值得赞美。如今的县令,一旦死了,他的子孙世世代代总有高车大马,所以人们对此都看得很重。古人天子轻易地让位,并不是什么风格高尚,而是因为权势很小;今人争夺官位或依附权势,也不是什么品德低下,而是因为权大势重。所以,圣人要衡量财物多少、权势大小的实况,制定政策等。
民众总是屈服于权势的,权势也确实容易使人服从;所以孔子反倒做了臣子,而鲁哀公却成了君主。孔子并不是服从于鲁哀公的仁义,而是屈服于他的权势。因此,要讲仁义,孔子就不会屈服于哀公;要讲权势,哀公却可以使孔子俯首称臣。
乡间谚语说:“长袖善舞,多钱善贾。”这就是说,物质条件越好,就越容易取得功效。所以国家安定强盛,要谋事就容易成功;而如果国家衰弱混乱,计策就难以实现。
然而,韩非子这如同匕首一样寒光闪闪的思想,他对历史进程的洞察,他对人性的彻悟,他的直面人生,他的不装腔作势,既不能得到韩王的赏识,又把韩国人都吓到了,把他们通通都得罪光了。
直到某一天,秦王嬴政观其文,叹赏有嘉:“‘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韩非之所著书也。’”秦因急攻韩,而强使入秦,欲与共治天下。
于是,韩非就作为使臣兼人质来到秦国。
按说,韩非生不逢时、怀才不遇的厄运,应当由此达到拐点。不幸的是,韩非不是李斯那样的权臣,也不是苏秦、张仪那样的合纵连横家。那些人就像当今跨国公司的CEO, 哪里能赚钱,哪里就是家,不必忠于或扎根于哪一个特定的国家。他们本质上是商人,唯利是图。不幸的是,韩非不但思想深刻,而且原则性强,更是一位不可救药的爱国主义者。但也由于地位尊贵的局限,他养成了嫉恶如仇的公子脾气,为人固执,不会变通。结果,拿今天的话就是,里里外外都没好果子吃。
到了秦国,尽管他的真知灼见受到秦王的激赏,并不说明他的为人和立场得到秦王的信任。韩非下车伊始,就口无遮拦地攻击秦国的政策及其重臣。这是不是让人联想起现实中某些目中无人、不知天高地厚的高干子弟?秦王本来就自视高而疑心重,肯定不悦。当然,这正好给他人递刀子:李斯嫉贤妒能,另一权臣姚贾也因受韩非个人攻击而怀恨在心。然而,其实是李斯这句话,击中了秦王的心窝:韩非“终为韩,不为秦”。
李斯提出灭六国一统天下的通天大计,而首要目标就是韩国,但作为韩国公子的韩非与李斯政见相左(韩非主张存韩灭赵),妨碍了秦国统一大计。因为韩非子和李斯曾经是同窗,李斯深知韩非的水平了得,担心嬴政被韩非计谋所蒙蔽,故上疏嬴政,陈述其中利害。他说:“韩非此次前来,是为了让韩国留存,他是为了保护韩国的利益而来的。他的花言巧语,都是想从秦国取利,等待时机到来,好让陛下做出对韩国有利的事。”
秦王认为李斯言之有理,便抓捕韩非。廷尉将其投入监狱,最后逼其服毒自杀。韩非想上书秦王,被拒绝。后来秦王后悔了,派人赦免他,但为时已晚了。
从某种角度看,这是韩非本人引火烧身,咎由自取。
在韩国时,曾有堂谿公对韩非进行劝告:“我听说遵循古礼、讲究谦让,是保全自己的方法;修养品行、隐藏才智,才能顺心如意地达到目的。可现在您立法术,设规章,我认为这会给您的生命带来危险。您曾讲道:‘楚国不用吴起的主张,而国力削弱,社会混乱;秦国实行商鞅的主张而国家富足,力量强大。吴起、商鞅的主张已被证明是正确的,可是吴起被肢解,商鞅被车裂,都是因为没碰上好世道和遇到好君主,而引来的灾殃。”
“而目前遭遇如何尚不能确定,祸患也不能排除。如果您放着阳关道不走,单走独木桥,我认为这是不可取的。”
韩非说:“您的意思我明白了。而整治天下的权柄,统一民众的法度,不是一件很容易施行的事。但是,我之所以要废除先王的礼治,而实行法治主张,是由于我抱定了这样的信念—要立法术、设规章,认为这有利于广大人民。我之所以不怕由此带来的祸患,坚持用法度来统一民众的利益,因为这才是仁爱明智之举。而因为害怕实行法治会给自己带来祸患,于是逃避死亡的危险,只知道明哲保身,而无视民众的利益,那是贪生而卑鄙的行为。我不愿选择贪生卑鄙的举动,也不愿辜负我的初衷。”
这番话,展示了韩非子虽九死犹未悔的改革信念,其格局与操守,和李斯相比,立见高下。然而,韩非出身贵族,是思想家,李斯出身布衣,是政治家。秦王嬴政双管齐下,很会用人。
韩非作为思想家,但愿将其法家思想奉献给韩国和韩王,为祖国效力,可惜命运多舛。富于讽刺意味的是,他的法家理念,却通过秦始皇、李斯之手,在敌国实施了。韩非人虽死,但其中央集权、以法治国的思想为秦王嬴政所重,奉《韩非子》为秦治国之本,助秦富国强兵,最终统一了天下。
如今韩非子的书,李斯的政绩,甚至秦王的帝业,兴许已经被人淡忘。而借司马迁那支笔,”秋风黄狗“之叹,仍在中国历史的长风中嗖嗖地回响。
马雅:回过头再看袁世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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