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捷治理工具构建理路及其对税收治理的启示——以“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为例
作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课题组
敏捷治理的核心是面对变化作出敏捷应对从而达到更好的治理成效。这一理念与易变、不确定、复杂、模糊等社会“阵痛症状”相对应,为政府治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和策略。现有的敏捷治理研究侧重于理论框架、治理范式等整体性研究,鲜有对敏捷治理工具的专门研究,聚焦到敏捷治理工具在税收治理一域的研究并不多见。而政府治理有赖于政府工具,工具的构建与选用直接关系到治理效果,敏捷治理视域下理顺工具的构建逻辑很有必要。本文基于敏捷治理、政府工具相关理论,采用扩展个案的研究方法,选取“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为研究案例,通过实地调研、电话访谈、半结构化访谈、档案资料收集等方式收集整理了大量一手数据和二手数据,分层次分析敏捷治理工具的基本属性、构建任务和深层逻辑,并以分析结果“反哺”税收治理研究,探寻相关启示、形成系统思考,以期对敏捷治理工具构建及税收治理提供一定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一)内涵探究:敏捷治理何谓敏捷?
敏捷方法起源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软件工程领域,后逐步浸润延伸至政府治理,并得到学术界关注。2018年世界经济论坛正式提出敏捷治理概念,并将其定义为“具有柔韧性、流动性、灵活性和适应性的行动或方法,是一种自适应、以人为本以及具有包容性的可持续决策过程,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推动政府政策的制定、审议、颁布和执行”。敏捷治理强调治理情境的复杂性与不稳定性,具有超越行政层级和克服信息不对称的自适应结构,其通过赋予足够的自由裁量权以增强组织行动的灵活性,鼓励持续性的自我反思和快速学习,并为形塑新的治理流程提供必要的程序和知识。敏捷思维融入治理,可以有效破除“官僚化”,解决“合作壁垒”,最终提升治理的“长期效益”。有学者认为,敏捷治理不仅综合了多中心治理、协同治理、实验主义治理等新治理理论的中心优势要素,还突出了快速便捷、及时获取、精准达到等速度要素(谢小芹 等,2022)。还有学者认为,敏捷治理具有快速感知、灵活响应和持续协调的核心能力(任嵘嵘 等,2021),其核心价值在于弹性、回应性和适应性,要想在快节奏且不可预知的环境中实现敏捷治理,应遵循快速性、灵活性和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三项原则(范旭 等,2020)。
(二)路径启示:政府工具如何搭建?
政府工具又称治理工具,是政府的行为方式,以及通过某种途径用以调节政府行为的机制。按照作用方式不同,政府工具可分为供给型、环境型、需求型;按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干预程度,政府工具可分为强制型、引导型和自愿型;基于工具对政策目标影响程度,政府工具可分为命令工具、激励工具、能力建设工具、系统性工具和劝告劝诱工具五种。在政府工具的构建周期中,工具的选用和评估完善是两个很重要的步骤,对政策目标的实现和改进有决定性影响。在工具的选用上,应考虑到政策目标、工具特性、应用环境、以往选用的工具和意识形态等因素;在工具的评估完善上,应将有效性、高效性、公平性等原则作为政府工具评价的主要依据。同时,政府工具箱也并非固定的,其会因新工具的产生、国家与国际社会发展和超国家机构的干预而随时间有所改变。敏捷治理配套的工具箱同样需要因时而变,用以实现全新治理目标。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大数据已成为政府治理生态优化与创新的驱动源泉,大数据本身的技术特性及其在风险预警、辅助决策和精准施控等方面表现出的卓越性能,注定了其将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组分和使能工具。
二、案例描述
“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是近年来公共部门综合税收、电力大数据构建的全新政府工具,具有经济监测和分析功能。“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首创于四川省,在历经计划构想、打造实施后逐步成型,如今已走向推广扩展和深度运用的新阶段。本文选择“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为研究案例,思虑有三:一是“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契合敏捷治理理论快速治理、灵活多元等内容,是典型的敏捷治理工具,遵循典型案例选择策略;二是“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具备清晰完整的成长线条,且不同阶段呈现鲜明阶段特点,能实现介入、过程、结构化、重构的全过程观察;三是“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具有较强拓展价值,个案背后关联时代背景、组织结构、机制制度等宏观因素,具有从微观移动到宏观的研究必要。
(一)计划构想:从部门探索实践中抽离出灵感
2020年伊始,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对全球秩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影响,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遭遇严重阻碍,加剧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方法支撑疫情防控工作。同年2月,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推出“企业复工电力指数”,通过对全省行业地区数十万用户的用电大数据与历史正常生产日均用电数据进行比对,获取企业生产情况、产能恢复情况等关键信息。同一时期,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通过提取增值税发票系统企业开票数据,得到企业购买和销售数据,以此掌握企业当时真实的销售经营情况和市场预期情况。两部门工作经验相继上报到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层从中获得启示,要求两部门把各自数据相互结合、互相印证,探索形成更加完备的监测体系。
(二)打造实施:融合税电数据构建起成熟模型
在四川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推动下,税务、电力两部门开展合作,成立专班攻坚,打通数据双向传输通道,并借鉴各种经济景气度综合指数以及采购经理指数(PMI)、生产价格指数(PPI)的编制方法,推动增值税发票数据和企业用电数据融合,构建名为“复工复产税电指数”的初级模型,开始应用于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分析。具体而言,税务开票数据反映企业购销状态,表征经营活动强度,企业用电数据反映企业生产状态,表征生产活动强度,二者结合起来可以全面反映企业产、供、销核心运转情况。两部门以联合报告的形式定期上报分析报告给四川省委、省政府以供参考决策,四川省政府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发布。
随着市场逐步复苏,“复工复产税电指数”开始打破局限,朝着常规经济监测分析工具的目标转型。税务、电力两部门在原有模型上加入新的指标,将指数升级为“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升级后的“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包括预期指数、生产指数和销售指数三大指标,对应企业经济活动的购买、生产、销售三个阶段。具体而言,根据企业购买数、新增用电户数和新增纳税人户数等数据综合计算出预期指数,根据企业用电量计算出生产指数,根据开票金额和户数等数据计算出销售指数,三大指标按照一定权重计算得出“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规定以100作为经济强弱分界点,指数高于100,经济呈上行趋势,数值越大上行趋势越强,反之则为下行。为确定“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中的二级指数权重,税务、电力两部门按照国民经济核算原理,采用层次分析法,通过专家打分和历史购销数据因子分析,初步确立数套试算验证方案。在此基础上,分别对各个方案的指数测算结果与发票数据、电力数据、宏观经济指标等进行回归拟合,根据拟合结果最终确定:预期指数权重为24%,生产指数权重为50%,销售指数权重为26%。具体公式如下:
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预期指数×24%+生产指数×50%+销售指数×26%
至此,“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构建完成,涵盖国家标准规定的所有行业门类和地区所有市场主体,所有数据由系统自动提取生成,能够灵敏监控和反馈短期经济波动以及政策效应,也能够高精度预判企业、行业和区域经济走势。2021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统计局等部门联合成立税电指数办公室,“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有了实体运行管理机构。2022年1月,“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被纳入四川省经济形势常态化发布,并推动解决文旅、建筑、制造等多个行业的具体问题。
(三)升级拓展:在地域和功能上向外推广延展
在“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完善成型并成为四川省政府常态化治理工具后,其便进入升级拓展阶段。一方面,在应用地域上进行推广延展。通过经验上报、媒体宣传等形式,“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从四川一省走向全国各地,逐步升级为政府应对复杂多变治理环境的一项通用工具。浙江、江西、内蒙古等地陆续构建起“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并作为监测和研判当地经济运行情况的“晴雨表”。另一方面,在治理功能上进行升级延展。基于“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的构建经验,税电指数办公室融合环保部门数据,着手构建了“绿色能效税电指数”,用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逐步打造了更加多维的“税电指数群”。同时,“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还实现了深度应用。2022年4月,四川省税务部门联合金融部门推出“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贷”普惠金融产品,利用“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对企业进行信贷需求智能集成分析,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2023年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川府发〔2023〕5号),明确推广“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贷”。
“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作为应对复杂多变环境而构建的典型政府工具,体现出明显的敏捷特性,具有清晰的构建逻辑,并蕴含着深层的治理价值。
(一)敏捷治理工具的表层敏捷特征
1.以数据为基底,治理效果呈现快速性。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治理的一把密钥,治理客体产生的原始数据是治理行为的基础,依托数据进行关联分析、用户画像和聚类分析,不仅能快速感知事件,提升处理的高效性,同时也能促进精准预测,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在本案例中,税收和电力大数据是敏捷治理工具的基础要素,数据来源于广阔的市场主体,只要产生了税收数据或者用电数据的企业都是数据源,对于同一微观市场主体,“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能够从不同维度采集数据,尽可能全面立体描绘企业形貌。同时,敏捷治理工具的运行形态和输出形态也均以数据形式展现,其运行过程是通过信息系统自动提取、自动采集、自动计算、自动分析从而产出需要的最终数据,避免人为干预,保障了数据的真实客观,实现了源头数据到期望数据的最短路径转化。基于信息化的快速响应是敏捷治理的典型特征,“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在这点上吻合该特征。
2.凝聚政府、企业等各方治理力量,治理效果呈现多元性。敏捷治理主张模糊治理界限,打造有互动、有响应的治理模式,治理由一元到多元、由线性到网状,进而建立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公民等不同主体协同共治的格局。在本案例中,政府与企业间的共治是最为显性的体现,政府工具中税收数据的提供方——税务局,是政府组成部门,电力数据的提供方——国家电网,是典型国企,二者以数据为媒,相互合作并全程参与政府工具构建。同时,在“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的构建过程中,四川省委、省政府具有主导作用并应用政府工具辅助决策,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统计局等部门联合成立了税电指数办公室,这些都是政府共治实例。另外,在本案例中,以广大企业为代表的市场力量,也通过生产并提供原始数据的方式参与了工具构建。故而,政府、企业在敏捷治理工具构建中或主导、或参与、或应用,体现了敏捷治理的多元性。
3.采用以非规制为主的复合治理方式,治理效果呈现灵活性。传统治理是简单的监管与被监管关系,政府工具以规制和惩戒为主,企业等被监管者经历长时间的监管套利后沉默成本升高,从而通过各种方式规避应付监管。这样陈旧的治理方式显然无法满足当下的治理需求。新的治理形式呼唤灵活、兼容、多样的治理体系,政府非规制性工具应用场景得以拓展,政府工具转向更加注重与社会互动、服务社会、提高公共效率的价值取向,并且要能适应多样治理场景、实现灵活转换。这与敏捷治理的灵活性要求不谋而合。本案例中,“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的主要功能是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服务政府决策,体现的是辅助的工具特性。“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直接作用于企业,利用数据分析预测能力,发现企业风险并进行提示和帮助解决问题,变事后规制为事前提醒,体现了服务的工具特性。同时,“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也可发挥规制作用,即由数据溯源违法违规企业,为案件稽查提供参考。综上,本案例中的工具功能多样,能灵活转化,呼应敏捷治理的灵活性。
(二)敏捷治理工具的浅层成型路径
“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的构建具有明显阶段特点,每个阶段各有侧重,设置不同目标、实现不同效果。如图1(略)所示,本文循着前期准备—中期实施—后期延伸的理论逻辑,对敏捷治理工具的浅层成型路径展开探讨。
1.前期准备阶段,目标是绘制出一份符合政策预期、具有可实施性的“工具草图”。本案例中,最开始公共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开展了局限的创新探索,打造出一些工具雏形,如电力部门的“企业复工电力指数”、税务部门利用发票数据分析复工复产情况报告等。从部门分散探索到上级政府需求主导、明确构建任务,为准备阶段。准备阶段首先是明确构建工具的行为目的。本案例的工具构建是环境推动的应急举措,最初目的是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各部门创新政府工具能够更好履行职能、实现公共价值。其次是选择工具类型。从技术属性分类,“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选择了基于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的信息类工具;从治理方式分类,“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属于非规制工具为主的复合工具。在明确了行为目的和工具类型的基础上,接下来是通过参考资料、解构产品等方式明确工具预期。最后,在调研基础上明确阶段任务、责任分工、资源调度等具体事项,形成翔实的打造计划。本案例在准备阶段进行了从零开始的探索,完成了明确目的、工具选型、锚定预期、拟定计划等具体事项,但也存在局限,如各部门囿于自身职能和资源,最初创新探索困在职责的边界内。
2.中期实施阶段,目标是浇筑打磨出一把服务政府治理、具有实用性的“实体工具”。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根据计划“按图施工”。与传统政府工具不同的是,敏捷治理工具需多个部门共同参与,推动部门由分离走向联结、由分域走向整合是这一阶段的要务。本案例通过完善制度机制、畅通数据链路等必要方式架起并巩固部门间的合作通路。具体而言,先是上级政府需求带动下级部门合作,在科层结构权力格局上建立弱联结。随后,多部门成立实体运行管理机构,并健全运行机制、明确职责规范,在制度层面建立强联结。参与部门还通过约定数据交换规范、开放交换接口、搭建传输线路等方式,完成环境搭建,推动信息破壁,建立起物理意义上的连接。此外,本案例在实施阶段还融合知识理论,融合数据算法,体现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如对国内外成熟的经济景气度综合指数的借鉴,以及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作为工具的理论支撑,充分遵循知识基础;而大数据和算法对工具的加持,推动了部门间数据的高效整合和结果的有效产出,充分遵循技术基础。实施阶段还包含验证和打磨步骤,在完成工具建模后,根据专家意见、社会反馈、效果观察等,对工具进行了评估,根据反馈结果靶向优化完善。
3.后期延伸阶段,目标是向更广应用领域和更深功能领域扩展,赋予可持续的“工具价值”。这个阶段包含工具推广、功能升级等事宜,通过对工具应用范围和功能边界的拓展,赋予工具更多可能。工具推广的前置条件是工具具有一定成熟度、普适性,能够灵活嵌入不同地区的治理中,如期为使用主体和参与主体等利益相关者带来额外价值。在此基础上,可以分为内部推广和外部推广。内部推广是以经验报告的形式向上级部门报送,由上级部门判别并主导推广事宜。本案例中,“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的构建经验由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并获得推广,在浙江、江西、内蒙古等地成功复制。外部推广需借媒体之力。本案例中,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头部媒体对“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进行了多次专题报道,形成了良好的宣传效应和经验传播链。在功能延伸方面,本案例尝试在现有功能上,有计划地向环境治理等新领域开拓形成指数群,并推动工具在应用层发挥更大作用,这样基于成功经验和良好推广度、社会关注度的“趁热打铁”,能降低工具延伸的成本和阻力。而这种由工具个体完善为“工具箱”的做法,也能吸引更多治理力量加入,形成完备的工具体系,符合敏捷治理内核,并有望产出更大的公共价值。
(三)敏捷治理工具的深层构建逻辑
1.敏捷治理工具构建中的主体逻辑。如图2(略)所示,敏捷治理理论讲求治理主体多元,在多元协作治理体系下,构建行为应重塑传统的行动者关系网络,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社区、民众、研发机构等都应被列入治理主体,积极参与到敏捷治理过程之中。政府作为传统治理主体,在敏捷治理以及打造敏捷治理工具的过程中,应位居星形治理拓扑关系中心,联结其他治理主体,在组织、实施、推广应用全流程中担起主要责任、肩负主导作用。企业、社会组织、研发机构掌握大量数据,抑或拥有先进技术,可以以合作者身份直接参与到敏捷治理工具构造中。其中,企业还是原始数据的“生产商”,能同时以数据供给方身份参与工具构建;部分科技企业在技术研发中同步形成溢出效应,这类企业可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发挥相同作用,为敏捷治理工具构建提供创新技术,与政府保持良性知识互动。社区和民众作为治理的“神经末梢”,对敏捷治理工具的治理效果拥有最敏感的触觉,应大力塑造公民意识,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在工具构建中,鼓励其担当评估者角色,畅通发声互动渠道,设计奖励机制,由此获得工具使用中的直观反馈。
2.敏捷治理工具构建中的行为逻辑。敏捷治理工具的构建行为涉及多个主体,由多个政府部门共同实施,要顺利驱动构建行为,就必须在多部门间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拥有共同目标价值体系的治理共同体。这就需要厘清政府内部的应然关系和组织现状,包括上下级政府、同级部门、条块之间。在科层结构中,政府与政府、部门与部门权责边界清晰、条块分割明显,存在治理短视效应,缺乏主动突围的动机和动力。构建治理共同体,意味着参与的主体需让渡部分权力形成公共权力领域,也需要共享部分资源形成公共资源库。从理性经济人角度看,任何组织都不愿无偿让渡权力、付出资源,所以构建行为就需要外力干预,也需要内力驱动。外力主要来自上级政府,上级政府通过权力制约和制度制约驱动下级部门合作,对目标、方向、路径等事项进行主导,并统筹资源调度、建章立制、部门协调、经验推介等具体事宜。驱动构建行为的内力主要来自考核和激励,政府考核部门可将合作共治、工具创新等设为考核项,针对性制定激励机制,鼓励政府部门探索敏捷治理,通过“政策沙盒”试点构建敏捷治理工具,培育创意和经验。
3.敏捷治理工具构建中的技术逻辑。“智治”是政府治理的发展方向,敏捷治理工具的构建应与时代发展同频,坚持以数据为基本要素,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支撑,朝精准化、智能化方向演进。由于数据、现代信息技术与敏捷治理工具密不可分,那么约定统一的数据规范和技术规范对于工具构建、嵌入推广以及后续升级迭代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具体而言,在中央层面,应牵头构建全国性的技术标准规范体系,对信息采集交换、数据目录清单、数据系统结构、信息系统接口等技术标准和实施规范进行明确,化解工具嵌入和迁移可能带来的应用偏差和失灵。在省级政府层面,应充分激发省级大数据中心职能作用,从上下和条块两个方向推动搭建政府间的数据通路,建设统一的数据管理平台,广泛汇集数据形成政务“数据池”,并将数据类别化、标签化,同时统一政府部门数据取用规则,明确企业和社会数据的准入原则和接口标准。在实施部门层面,各部门在构建敏捷治理工具时,应充分考虑到工具后期延展,提前规划好数据标准和接口标准,技术设计上偏向低耦合,以增强工具灵活性和适用性,减少后续扩展推广成本。
置于时代变革的大背景下,税收治理也在历经快速演进和深刻变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税收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2021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多个方面明确了税收治理的提升路径,成为新发展阶段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遵循。现以变革的思维和展望的视角,从智治、善治和共治三个维度浅谈敏捷治理对税收治理带来的启示。
(一)从治理到智治:数据和技术是关键
敏捷治理的首要属性——快速性,主张以数据为基底,缩短问题处理路径,增强预测准确性。聚焦到税收治理,《意见》明确了建设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这一目标,并指出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着力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敏捷治理理论与税收改革目标相互印证。税收从治理到智治的跃迁引擎在于数据和技术,数据是基础,技术是支撑。在数据方面,数据作为税收治理基础要素的理论应深入人心,挖掘价值和完善规范需同步推进。发票数据是税务部门的数据“富矿”,但数据利用还未达到理想状态,税务部门应以发票全要素、全领域、全环境电子化为突破口,挖掘数据价值、激发数据潜力,推动数据与知识理论、科学算法相结合,同时要规范数据统计、数据存储、数据交换、数据取用等的格式和接口标准,夯实“以数治税”目标下的数据基础。在技术方面,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数据的采集、清洗、分析、融合能力,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搭建税收数据交换、运行和智能产出的通路,尽量减少数据的人工干预,并推动数据实体化、工具化,在现有成熟工具基础上,进行扩展迭代,使之尽可能成为适用于智慧决策、经济建设、民生发展等多领域的“智慧工具箱”。
(二)从治理到善治:理念和方式是关键
随着数字时代的碎片化加剧,税收治理场景也日益丰富。税收治理的内涵包括执法、监管、服务、共治等多方面内容,税收治理的客体也延展至企业、涉税中介机构、自然人等多元群体,税务部门与客体之间不再是简单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不能简单通过发号施令来完成治理目标,需要融合敏捷治理的灵活性理念,探索足以适应多元场景、具有灵活转换能力的治理方式,以理念和方式的转变带动单一向度的治理向互动合作的治理转变,从而在复杂治理环境中游刃有余,并推动税收治理走向善治。具体而言,在治理理念上,税务部门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作为价值取向,从“一元思维”向“多元思维”转变,从“经验思维”向“知识思维”转变,从“管制思维”向“管理和服务并蓄思维”转变。而在治理方式上,税务部门应更多从“需求侧”出发,将多元适用作为选择治理方式的重要考量,将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治理成效的重要指标,采取以非规制为主兼容规制的治理方式,打造综合施策、分类治理、定制服务相结合的政府工具箱,工具既应涉猎经济预测分析、政府决策服务等宏观领域,也应在促进税企关联、建立治理信任等方面大展拳脚,从而降低税收治理成本,提升税收治理成效。
(三)从治理到共治:重塑和融合是关键
在《意见》提出的诸多目标中,精诚共治是其中的重要一项,并正好呼应敏捷治理中的多元性。故无论从改革任务的角度,还是从敏捷治理的角度,推动税收共治都是实现税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义。从税收治理到税收共治,是主体数量的扩展、资源容量的扩展,实现转变需要重塑治理格局,也需要融合公共资源。重塑意味着打破旧有格局,特别是对于具有双重管理体制且纵向管理强于横向管理的税务部门而言,需要避免治理的“孤岛效应”、弱化条块之间的组织边界和壁垒,税务部门应主动去承接参与地方党政共建共治任务,以常态化制度、合作协议等形式与地方部门建立长效连接,同时也要主动求新、创新,强化公共责任意识,从全局角度谋划发展,探索多元参与的治理方案,努力成为多元治理的主导者和推动者。在融合方面,税务部门应想方设法吸引更广大的群体参与税收治理,汇聚包括原始数据在内的更多公共资源,将视野进一步延展到社区、公众等治理主体身上。随着社会保险费征缴职能的划转,税务部门具备连接社区和公众的客观条件,应考虑尽量把社区网格员、广大社会公众都纳入协同共治格局里,通过反馈信息、监督治理等方式参与税收治理。
(本文为节选,原文刊发于《税务研究》2023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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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课题组.敏捷治理工具构建理路及其对税收治理的启示:以“经济景气度税电指数”为例[J].税务研究,2023(9):5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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