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回顾 | 50年前的法律人类学博士生论坛
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人类学系,有位敢于“吃螃蟹”的女教授,她就是曾与小布什一同竞争美国总统的拉尔夫•纳德的胞姐:劳拉•纳德。纳德教授无论是在教学,还是科研方面都勇于挑战,真正是法律人类学界首个“吃螃蟹”的人。
纳德教授
纳德教在哈佛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后,就入职了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人类学系。1963年,法律人类学界首个“吃螃蟹”项目:大型合作研究项目在纳德教授脑海中诞生,她想要带着伯克利的博士研究生们收集全球性的“打官司”材料,讨论不同社会文化背景下的纠纷问题。这就是:伯克利乡村法律研究项目(The Berkeley Village Law Project)。
这14位博士生奔赴全球各地,足迹遍布亚洲、美洲、欧洲、澳洲、非洲,带回丰富的材料,认真探究,最终都在伯克利获得了博士学位。
纳德教授选编了其中10位博士生的研究,出版了《纠纷的过程:十个社会中的法律》(The Disputing Process—Law In Ten Societies)一书,该书也成为纠纷研究的经典之作。(该书的导论已经由徐昕教授译出)
《十个社会的法律》
这10位博士生和研究项目如下:
1. 克劳斯-费里德里希•科克与《猪与新几内亚高地的政治:Jalé人的冲突升级》
克劳斯-费里德里希•科克(Klaus-Friedrich Koch)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学士和博士,先后就职于:德国波恩大学、哈佛大学、德国比勒菲尔德学院、弗吉尼亚大学和西北大学;田野点在新几内亚、南太平洋、斐济和汤加。
《猪与新几内亚高地的政治:Jalé人的冲突升级》(Pigs and Politics in the New Guinea Highlands:Conflict Escalation Among the Jalé)讲的是新几内亚西部的Jalé人,他们但凡有任何纠纷都很容易迅速升级为战争。最初,事件可能是亲戚之间的争吵,邻居之间的分歧,另一个村庄的男人的妻子被绑架,或没有用猪做为赔偿。从理论上看,所有的纠纷都可以通过向受害方提供赔偿来解决。在实践中,个体之间和群体之间的关系的复杂程度往往难以用一个具体的案例说明,而这正好体现了Jalé人冲突管理的主要特征。
2. 芭芭拉•尤格维森与《大西洋的渔民》
芭芭拉•尤格维森(Barbara Yngvesson)是伯纳德学院学士,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博士,就职于罕布什尔学院,对纠纷研究有诸多论著。
《大西洋的渔民》(The Atlantic Fishermen)讲的是欧洲斯堪的纳维亚的岩石岛的渔民“打官司”的事。对他们来说,纠纷常常对人不对事。本项研究分析了该岛渔民社区中的纠纷,讨论公众关心的纠纷解决的方式,尤其是:
(1)持续的关系(相对于控制稀缺资源的欲望而言)是影响纠纷过程的重要因素;以及(2)通过 “冷却”人际关系来解决纠纷的机制。
此项研究的材料基于四十年的时间跨度,研究者指出,对于渔民们来说,只要涉及的参与者属于该社区的内部人的成员,则该做什么往往没有谁做什么那么重要。
3. 哈里•托德与《好诉的Marginals人:巴伐利亚村民的性格与争端》
哈里•托德(Harry F. Todd)是华盛顿大学硕士,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博士、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博士和圣弗朗西斯大学博士后,就职于圣弗朗西斯大学,田野点在墨西哥和西德。
《好诉的Marginals人:巴伐利亚村民的性格与争端》(Litigious Marginals:Character and Disputing in a Bavarian Village)讲的是德国西部巴伐利亚森林深处的一个叫戈特弗里丁(Gottfrieding)村庄的故事。因其坐落山林之间,平静祥和,人们之间的关系友好而互助,托德给这个地方取了一个名字:“神赐平安之地”(the place of God’s peace)。很多游客拍摄的照片也是如此一副画面。然而,这仅仅只是假象。和其他类似的村庄一样,尽管表面上有社区组织的装饰,戈特弗里丁并不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相反,它是个体和行为在不断互动中结成的聚合体。
个体很少能从所有竞争的选择中自由选择。本项研究分析了戈特弗里丁社会文化因素对纠纷解决的选择产生的影响,特别是对于处于社会边缘的个人,在纠纷解决过程的各个阶段作出的选择。
4. 简•斯塔尔与《土耳其村庄的纠纷行为》
简•斯塔尔(June Starr)是史密斯学院学士,哥伦比亚大学硕士,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博士,先后就职于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在土耳其法律方面论著较多。
《土耳其村庄的纠纷行为》(Turkish Village Disputing Behavior)讲的是土耳其村庄的纠纷,在那里,社会关系对纠纷解决有重要的影响。例如父子关系、兄弟姐妹关系、夫妻关系等,都会产生影响。简•斯塔尔指出两个关键点:
(1)是政府不仅为村庄纠纷的方法提供了不同的结果和不同类型的解决方案,而且使用一个竞技场而不是另一个竞技场对纠纷当事人的社会关系和救济机构本身也有影响;(2)是对不同类型的纠纷(如土地、婚姻义务、债务等),“上法院”有不同的含义。
5. 约翰•罗滕伯格与《黎巴嫩逊尼派穆斯林村庄争端解决的社会动态》
约翰•罗滕伯格(John Rothenberger)是理海大学学士,耶鲁大学硕士,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博士,就职于加州大学东湾校区;田野点在墨西哥和黎巴嫩。
《黎巴嫩逊尼派穆斯林村庄争端解决的社会动态》(The Social Dynamics of Dispute Settlement in a Sunni Muslim Village in Lebanon)讨论的是法律人类学研究领域中对稀缺资源的控制与纠纷过程的讨论。研究者通过黎巴嫩什叶派穆斯林Qarya村的材料,聚焦三个问题:
(1)纠纷过程中的社会经济、政治因素;(2)纠纷解决过程,以及(3)通过涉及同一当事方的两个截然不同结果的案例分析纠纷过程与村庄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的交叉关系。
6. 米歇尔•洛伊与《好名声比金钱更有价值:加纳城的法庭使用策略》
米歇尔•洛伊(Michael J. Lowy)是纽约城市学院学士,亨特学院硕士,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博士,先后就职于匹兹堡大学、耶鲁大学;田野点在加纳等。
《好名声比金钱更有价值:加纳城的法庭使用策略》(A Good Name is Worth More Than Money:Strategies of Court Use in Urban Ghana)从326个加纳法院案件中挑选出74个扩展案例,以分析社会结构关系与纠纷解决的问题。米歇尔•洛伊认为,对社会结构因素的过分关注掩盖了以下事实:
(1)通常使用单一的救济代理人来实现不同的目的:
(2)救济代理人使用的模式既有意识形态的意义,也有功利主义的意义。
7. 胡里奥•鲁夫尼与《撒丁岛的家畜纠纷》
胡里奥•鲁夫尼(Julio L. Ruffini)是圣弗朗西斯哥大学学士,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博士,圣弗朗西斯哥大学博士后,除了研究法律人类学,还涉足医疗人类学,田野点在美国和意大利。
《撒丁岛的家畜纠纷》(Disputing Over Livestock in Sardinia)讲述地中海最大的岛:撒丁岛的纠纷故事。尽管这个岛的社会与文化已经融入意大利,但它以自己的语言为象征,保持着一种强烈的分离感,这是欧洲大陆的意大利人无法理解的。 在许多方面,同其政治和经济关系的古老历史模式今天仍在延续。撒丁岛被一长串外国势力占领和控制,这些势力对当地居民没有任何益处,迦太基人(Carthaginians)、罗马人、汪达尔人(Vandals)、拜占庭人(Byzantines)、热那亚人(Genoese)、比萨人(Pisans)、西班牙人和皮埃蒙特人(Piedmontese)都在剥削撒丁岛人的资源。1861年,撒丁岛成为意大利王国的一部分。本项研究讨论在这样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包括牧人的法律制度在内的,当地人对社会控制的应对。
8. 理查德•坎特与《赞比亚的争端解决与处理:个人选择抑或社会约束》
理查德•坎特(Richard S. Canter)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本、硕和博士,主要研究法律与政治人类学;现就职于波士顿大学。
《赞比亚的争端解决与处理:个人选择抑或社会约束》(Dispute Settlement and Dispute Processing in Zambia:Individual Choice versus Societal Constraint)讲得是赞比亚中部的Lenje酋长地区的Mungule的法律选择问题,从社会约束和社会个体的角度对其进行讨论。Lenje人运用具有层级顺序的各种救济机构,这一顺序是由坚持层级化的纠纷处理的救济机构本身所确立的。“裁判正当”的行为借助社会背景方可知悉。研究者告诉我们,在Lenje人中,纠纷可通过遵循所有预期程序和法律的纠纷解决过程处理,而这一过程仍然可视为“不公正”,因为纠纷处理的社会预期和文化预设被忽略了。
9. 卡西•韦迪:《黎巴嫩多宗教Shehaam村庄的纠纷问题》
卡西•韦迪(Cathie J. Witty)是哈佛大学硕士,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博士,就职于布林莫尔学院;田野点在中东。
《黎巴嫩多宗教Shehaam村庄的纠纷问题》(Disputing Issues in Shehaam,a Multireligious Village in Lebano)讲得是一个900人的黎巴嫩小村的故事,该村包括基督教徒和Shia穆斯林。两个群体都将附近镇上的国家法院作为改变地方性规范和行为的一种手段,而其自身并未太多地卷入正式的法律制度中。这里法院的出现被整合到个人解决纠纷的地方性方式之中,人们可以运用村庄外的程序令其对手丢掉面子,改变村庄中的联盟和权力结构。在研究者所描述的情景中,国家法被用于村庄中夺权的一种积极尝试。然而,在暴力案件中,通常不遵循此种程序,因为法院控制不能产生任何有价值的结果;在寻求社会公正的理想模式对于村民至关重要的案件中,法律程序也会被回避。一位无法向城市店主追收7000镑债务的黎巴嫩村民等待了七年,在他儿子上完法学院后,才终于追收了债务。
10. 菲利普•帕内尔:《村庄还是州?墨西哥司法管辖地区下的竞争性法律体系》
菲利普•帕内尔(Philip Parnell)是普林斯顿大学学士,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博士,就职于印第安纳大学;田野点在墨西哥和美国。
《村庄还是州?墨西哥司法管辖地区下的竞争性法律体系》(Village or State?Competitive Legal Systems in a Mexican Judicial District)讲的是一位地方权威,其忠诚既不受国家制度也不受地方关系系统的限制,而在于个人雄心。研究者通过墨西哥瓦哈卡州的萨巴特克人(Zapotec)和其他印第安人群体的案例,呈现了国家法日益整合到地方传统制度中的情况。
菲利普•帕内尔想要回答两个问题:
(1)为什么从当地村庄到州法院的纠纷如此之少;
(2)为什么州法院无法处理他们收到的这些案件。
法律人类学界首个“吃螃蟹”项目斩获巨大的成功。通过大型合作研究,教学相长,相互促进。纳德教授深深体会到,对学生进行训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仅能够帮助学生们成长,还有益于学科发展。经过项目的沉淀,这些博士们都成为了法律人类学界的新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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