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同志关于共同富裕、收入分配、慈善事业等的重要论述
导读:
1990年12月24日,邓小平同志在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指出,“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2021年,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共同富裕已然成为党和国家的中心课题。
慈善事业与共同富裕、收入分配息息相关。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秘书处特别整理汇编了习近平同志关于共同富裕、收入分配、企业社会责任、慈善事业等的重要论述,现予发布,供基金会和公益慈善行业同仁共同学习。
▲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秘书处汇编出品。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关于共同富裕
1. 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4页,2012年11月15日
2.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所以必须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13页,2012年11月17日
3. 发展依然是当代中国的第一要务,中国执政者的首要使命就是集中力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第30页,2015年9月22日
4. 我国经济发展的“蛋糕”不断做大,但分配不公问题比较突出,收入差距、城乡区域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上,无论是实际情况还是制度设计,都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为此,我们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绝不能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第200页,2015年10月29日
5.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第83页,2015年11月27日
6. 共享理念实质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的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也是自古以来我国人民的一个基本理想。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第214页,2016年1月18日
7.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但也不是说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就无所作为,而是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第214、215页,2016年1月18日
8. 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我们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打赢脱贫攻坚战,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稳步迈进。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第40页,2016年7月1日
9. 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但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更加积极有为地进行努力。为此,建议稿在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中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在改善人民生活品质部分突出强调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出了一些重要要求和重大举措。这样表述,在党的全会文件中还是第一次,既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奋斗目标,也是实事求是、符合发展规律的,兼顾了需要和可能,有利于在工作中积极稳妥把握,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不断向前迈进。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2020年10月
10. 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要统筹考虑需要和可能,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2021年1月11日
11. 进入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更加注重共同富裕问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向着更远的目标谋划共同富裕,提出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目标。共同富裕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我们要始终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不断地、逐步地解决好这个问题。要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做好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各方面工作,更加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现实任务,必须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作出更加积极有为的努力。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21年1月28日
12. 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决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想法,要在新起点上接续奋斗,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在广西考察时的讲话,2021年4月25日
13. 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21年7月1日
14. 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帮后富,重点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同时统筹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要坚持循序渐进,对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的讲话,2021年8月17日
关于收入分配
1.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是以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为基础、以公有制为主体、按劳分配为主的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从根本上否定了资产阶级以榨取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为前提的“唯利是图”的价值观念,而这种价值观念正是资本主义社会一切罪恶的根源。社会主义的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主人,这种主人翁地位决定了劳动者之间的平等互助的同志式关系。新的价值观念的主体是: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分子必须对社会有所作为,有所贡献。
——《摆脱贫困》第153、154页,1989年12月
2. 我们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347页,2013年10月7日
3. 我们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就要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出发,多从社会发展水平、从社会大局、从全体人民的角度看待和处理这个问题。我国现阶段存在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许多是发展中的问题,是能够通过不断发展,通过制度安排、法律规范、政策支持加以解决的。我们必须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把“蛋糕”做大,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奠定更加坚实物质基础。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96页,2013年11月12日
4. 这样讲,并不是说就等着经济发展起来了再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一个时期有一个时期的问题,发展水平高的社会有发展水平高的问题,发展水平不高的社会有发展水平不高的问题。“蛋糕”不断做大了,同时还要把“蛋糕”分好。我国社会历来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观念。我们要在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尽量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事情做好。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96、97页,2013年11月12日
5. 要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解决好收入差距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第214页,2016年1月18日
6. 必须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处理好政府、企业、居民三者分配关系。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第369页,2016年5月16日
7. 这次全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总结实践经验,在我们党已经明确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基础上作出一些新的概括,比如,把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确定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126页,2019年10月31日
8.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的讲话,2021年8月17日
9. 要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
——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的讲话,2021年8月17日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
1.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经济越是发展,创造财富的手段就越是依赖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社会事业的发展,财富的表现形式就越是体现于知识产权、品牌、价值观等社会资本的积累,最终也都体现于人的发展。因此,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乃至更长远的历史时期,社会发展将被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之江新语》第225页,2006年10月9日
2. 现代企业是社会的细胞,社会是孕育企业成长的母体。所以,企业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应该当好“企业公民”,饮水思源,回报社会,这是企业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大量事实证明,只有富有爱心的财富才是真正有意义的财富,只有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才是最有竞争力和生命力的企业。
——《之江新语》第251页,2007年1月15日
3. 一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要发扬劳动创造精神和创业精神,回馈社会,造福人民,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42页,2013年3月17日
4. 广大民营企业要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致富思源,义利兼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第264页,2016年3月4日
5. 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激发企业家精神,为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235页,2017年12月18日
6. 在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我们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变压力为动力,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264页,2018年11月1日
7. 前进道路上,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185页,2018年12月18日
8. 希望大家承担社会责任。我说过,企业既有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也有社会责任、道德责任。任何企业存在于社会之中,都是社会的企业。社会是企业家施展才华的舞台。只有真诚回报社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家,才能真正得到社会认可,才是符合时代要求的企业家。这些年来,越来越多企业家投身各类公益事业。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广大企业家积极捐款捐物,提供志愿服务,作出了重要贡献,值得充分肯定。
——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2020年7月21日
9. 张謇在兴办实业的同时,积极兴办教育和社会公益事业,造福乡梓,帮助群众,影响深远,是中国民营企业家的先贤和楷模。民营企业家富起来以后,要见贤思齐,增强家国情怀、担当社会责任,发挥先富帮后富的作用,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事业。
——在江苏南通考察时的讲话,2020年11月12日
10. 各行各业发挥专业优势,开展产业扶贫、科技扶贫、教育扶贫、文化扶贫、健康扶贫、消费扶贫。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热情参与,“万企帮万村”行动蓬勃开展。我们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扶贫体系。千千万万的扶贫善举彰显了社会大爱,汇聚起排山倒海的磅礴力量。
——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2021年2月25日
关于慈善事业
1. 要通过组织慈善活动,动员社会力量,筹集社会资金,开展多种形式社会救助,协助政府发展慈善公益事业,更好地推进社会保障化,维护社会的稳定。要在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同时,普及慈善意识,传播慈善文化,弘扬优良传统美德,通过广泛开展慈善活动,聚集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推进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准的提高。
——在福建省慈善总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2002年8月23日
2. 慈善事业是惠及社会大众的事业,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一种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道德实践,慈善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日益显现。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是调动社会资源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对于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促进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民族之间的和谐发展,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推动先富帮未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大的意义和作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必须把发展慈善事业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真正确立慈善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
——在浙江慈善大会上的讲话,2006年12月12日
3. 慈善事业是一项全民的事业,必须充分激发全民的爱心、调动全社会的热情,使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慈善事业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进一步研究制定和完善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激发公众慈善捐赠的积极性。各类慈善组织要抓住有利时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活动,开发慈善资源,拓展服务领域。
——在浙江慈善大会上的讲话,2006年12月12日
4. 树立慈善意识、参与慈善活动、发展慈善事业,是一种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道德实践。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无论是贫穷还是富裕,不管在什么条件下,不管做了多少,只要关心、支持慈善事业,积极参与慈善活动, 就开始了道德积累。这种道德积累,不仅有助于提高个人和组织的社会责任感及公众形象,而且也有助于促进整个社会的公平、福利与和谐, 有利于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 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全社会得到更好的弘扬,切实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
——《之江新语》第252页,2007年1月17日
5. 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
——在党的十九大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
6. 支持志愿服务、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在第二十三届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全会上的致辞,2019年6月7日
7. 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2019年10月
8. 要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受赠财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
——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2020年2月5日
9. 慈善组织、红十字会要高效运转,增强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让每一份爱心善意都及时得到落实。
——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2020年2月23日
10、面对突如其来的严重疫情,中国人民风雨同舟、众志成城,构筑起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各行各业扛起责任,……各类民营企业、民办医院、慈善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积极出力,……千千万万志愿者和普通人默默奉献。
——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2020年9月8日
11. 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2020年10月
编者注:
以上内容主要参考自《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三卷、《摆脱贫困》、《之江新语》以及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数据库”。
END
整理、校对 | 史成斌、谭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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