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林铭春 黄晓燕|司法服务革命老区县域新型城镇化的职能定位探究——以“数助治理”应用为视角的实证分析

林铭春 黄晓燕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2024-01-11

林铭春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黄晓燕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要目

一、考证:司法服务革命老区县域治理现实图景二、探究:司法服务革命老区县域城镇化桎梏之思三、析理:数助治理融入革命老区县域新型城镇化功效
四、策略:数助治理嵌入革命老区县域新型城镇化之理想路径结语

现行司法服务受制于规范性供给不足、协同理念缺失、质量失范及供需错位等因素,其职能定位模糊、服务性思维受限、体验感较差及成效异化等藩篱难以突破,府院之间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难以为革命老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前瞻性预测,也无法发挥“以点带面”的规模效益。有鉴于此,可以数助治理应用为视角,在司法服务革命老区县域治理之供给失衡、参与率低、转化率低及范式落后的基础上,从依据、观念、质效及供需来剖析桎梏缘由,对数助治理的正当性给予论证,对法院内部职能定位予以重构,厘定数助治理之适用规则,形成治理回路闭环决策模式,且借助区块链、云计算等数字技术深度挖掘司法数据中蕴含的价值,对县域治理的“生命体征”予以量化,并以数据赋能革命老区政府对县域特色产业、生态文明、红色文化及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精准布局。

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建设意见》)和国家发改委印发《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为革命老区县域新型城镇化和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政策指引,也标志着其县域经济将在深化改革创新、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巩固绿色优势、推动红色传承等方面迈上新台阶。然,由于现行司法服务受制于规范性供给不足、协同理念缺失、质量失范及供需错位等因素制约,供给呈现随机性、被动性,司法服务陷入供给失衡、参与率低、转化率低及范式落后等窘境,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难以为县域经济规划决策提供预判性参考。对此,本文尝试以数助这一新型手段对海量的司法数据资源给予宏观或微观类别化的系统性分析预测,对县域相关产业予以“数字体检”,以期助力县域发展决策科学化、发展动态精准化、治理方式现代化。

一、考证:司法服务革命老区县域治理现实图景

本文以革命老区S县为研析样本探究司法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司法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供给总量小

2017-2021年期间,S县法院主要从疫情防控、营商环境、环境公益及脱贫攻坚等四个维度供给司法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但在剔除日常审判执行工作所涉社会治理后,S县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之外主动服务县域社会治理的举措所剩无几(详见表1)。2017年以来,S县法院受理案件37354件,其中审判案件20425件、执行案件16929件(详见表2),案件类型高度集中于民商事、执行案件,分别占比44.64%、45.32%(详见图1)。可见,S县法院受理案件产生海量司法数据,且有充足的案件资源实现司法大数据系统性、类别化的样本分析预测,但实践中法院所提供的司法服务总量与案件数之间的比例严重不合理、不协调。同时,S县法院参与的综治信访维稳、生态文明建设及基层扶贫等工作是在地方党委政府协同治理框架下对具体任务的执行,而对于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是否提供司法服务则取决于承办法官的个人意志,暴露出司法服务的供给呈现随机性、被动性。

表1  2017-2021年S县司法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表

表2  2017-2021年S县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服务的反馈采纳情况表
图1  2017-2021年S县人民法院各类型案件受理情况

司法服务县域治理范式的桎梏突出

革命老区县域集贫弱与现代化于一体,其资源较为匮乏,经济发展不均衡,并以微小企业为主,少数大型企业紧跟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及区块链等数字技术。该种经济发展现状对司法服务县域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S县法院仍以发送司法建议、发布白皮书、府院联动、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法治宣传教育、诉调对接、信访维稳、参与基层扶贫等方式参与社会治理,其服务种类看似丰富多样,实则途径有限,且基本以事务性为主,或者是审判执行工作的简单延伸,致使司法服务县域社会治理的功能与价值难以充分发挥。同时,S县法院不仅没有借助司法大数据“算法”提供前瞻性的司法服务,也未能将司法智慧成果深度嵌入社会治理主框架中发挥更普适、更深远的作用,致使地方党委政府主动邀请法院对重要经济决策给予预判的次数屈指可数,如2017-2022年期间S县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参与率分别为10.47%、14.46%、17.07%、11.58%、13.58%(详见表3)。

表3  2017-2021年司法服务革命老区S县政府经济规划情况表

司法服务县域宏观经济规划的参与度偏低

2017-2021年期间,革命老区S县政府出台的“政、政综、政办”字号政策文件共计1968份,其中法院参与制定的仅有34份,占1.73%。同时,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方面,S县政府规划事项共计427项,其中法院参与57项,占比13.35%。可见,革命老区S县法院在地方党委政府经济政策规划中的参与率基本处于低位运行。一方面,基层政府在决策、规划、调控中对法律风险预警的关注度较低,更侧重于针对性地解决已经暴露出的既有问题,决策模式呈现碎片化和被动型特征。另一方面,审判机关在县域治理格局中定位模糊,司法靠前服务县域社会治理的主动性与针对性不足,且提供的司法服务也存在问题找不准、原因说不透、对策提不准等局限性。(详见表3)

司法服务县域治理的成果转化甚微

2017年以来,S县法院司法服务的反馈采纳率总体维持在25%(详见表2),其中仅15.01%能转化为规范性文件,服务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详见表4)。由此可知,革命老区法院供给的司法服务县域治理成果转化率偏低。一方面,基层政府在县域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拓展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度、维度不够,且府院联动机制的运行尚未形成工作合力,对司法职能作用的认知仍停留在案件办理阶段,并没有在优化营商环境、调整产业结构等县域宏观经济调控中借助司法预测功能提前把握相关产业的发展规律与特点。另一方面,S县法院提供的司法服务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前瞻性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程度脱节,其供给的司法数据仍处于简单挖掘分析阶段,尚不擅长借助司法大数据提供前瞻性预测,且因内容的滞后性、非精准性无法精准捕捉民情民意。

表4  2017-2021年司法服务革命老区S县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情况表

二、探究:司法服务革命老区县域城镇化桎梏之思

基于对现行司法服务革命老区县域社会治理的实然形态之实证分析,探究司法服务实然形态之反差桎梏,是助推司法精准服务革命老区县域新型城镇化建设之基石。

依据不明:法律规范性供给不足致使职能定位模糊

由于府院联动中尚未对无正当理由不反馈采纳给予顶层设计,也没有构建相应督促落实举措对供给的司法服务予以跟踪、询问、提醒及回访等,且本应发送给其上级部门以求强化制约力却错位至同级受服务对象,致使司法服务的参与率、转化率处于低位运行。同时,从政治范畴考量,新中国成立以来,法院参与社会治理逐步被纳入法治建设框架。1953年,第二届全国司法会议提出司法工作必须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政策精神。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法治社会的突出标志就是司法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从法律范畴考量,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等将法院定位为国家审判机关,主要职能是独立行使审判权。从司法体制改革看,最高法院《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明确四级法院的审级职能定位,主要围绕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化解纠纷开展,对法院司法服务方面则未涉分毫。综上所述,现行司法服务主要是在地方政治框架内的协同制约,其法律依据、性质和规范仍未纳入立法法范畴,仅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可能会产生实际效果的行为规则”,一定程度上造成司法服务县域治理的正当性被虚化。

观念滞后:协同治理理念缺失致使服务性思维受限

由于革命老区部分法官对协同治理理念认识不足,难以准确把握司法权属性,致使司法服务的供给思维受限。首先,有些法官没有深刻理解到“我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各国家机关分工不同、职责不同,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其次,有的法官陷入思维误区,固执地认为“传统的法理学中,被动性被认为是司法权的基本特征,司法克制成为司法的内在规律”,故其认为法院主动提供司法服务县域社会治理有违司法的被动性特征。同时,虽省级以下司法统管改革让“地方化”“行政化”等深层次问题得到破局,但部分法官因受制于“案多人少”的办案压力而陷入“就案办案”误区,割裂执法办案与司法服务供给之间的一体性、协同性,致使法院在政府经济政策规划决策中长期缺席。

质效不高:供给质量失范致使体验感较差

由于革命老区法院对司法服务供给的内容质量把关不严,对数据也仅是简单罗列分析,并不擅长在丰富的司法数据资源中融合区块链、云计算等前沿技术辅助县域经济政策规划的科学决策,致使司法服务县域治理缺乏数助思维、渠道偏窄、类型高度集中,难以助推革命老区县域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体系构建。同时,现有的司法服务主要是依托法官在案件办理中从微观视角发现个案中涉及的普遍性社会问题并提出对策,而“尚不擅长从审判实践中发现更多具有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从更高层提出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综合性建议”,但此种个案类别的供给缺乏司法数据对县域治理类型化分析预测,其内容也以“放之四海而皆准”原则性用语为主,难以客观反映革命老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状况,致使司法服务的预防性研判偏弱。此外,由于革命老区法院提供的个案类别司法服务仅是案情简单描述,而对其背后蕴含的民情民意价值研析深度不够,且鲜有融合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对此类问题予以归纳总结、剖析缘由,供给内容也存在格式不一、行文失范、逻辑性差等问题,并不具有前瞻性、预见性功能。

供需错位:围绕需求端精准服务不够致使成效异化

革命老区S县以金铜、新材料、建筑为主要产业,其近年工作安排基本围绕做大做强该三大主导产业,同时壮大文旅康养、现代农业、商贸服务业等特色产业。因此,地方党委政府围绕县域经济发展进行产业布局,而司法服务内容也应紧紧围绕该中心工作所涉及产业精准供给,但从S县法院供给的司法服务看,地方党委政府与法院之间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一方面基层政府作为需求端对司法职能作用的认知存在局限性,不清楚审判机关够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何种司法服务,且该服务在县域治理中能够起到何种作用。另一方面,法院作为供给端虽有海量的司法数据资源,但对地方党委政府围绕经济工作的司法服务需求方向预判不足、分析不充分、主动沟通不够,难以精准供给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的司法服务,致使司法服务总量与案件数之间的比例严重不合理、不协调。同时,现行司法服务的运行流程单向化,属于大众化供给而非私人定制式服务,其无法满足需求端的便捷化、个性化及定制化要求,且对超期未予以反馈的受服务对象也没有采取任何救济措施。

三、析理:数助治理融入革命老区县域新型城镇化功效

现行司法服务难以满足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但应用数助治理却能够弥补其不足,并助推革命老区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

行政维度:助推政府经济政策规划的科学决策

数助治理作为这一新型手段可以依托海量的司法数据资源让历史情境再现,并辅助政府在经济政策规划决策中提前看清问题、发现盲点及预测趋势,弥补府院之间供需错位缝隙,如对司法案件的综合指数化研究,能够较为全面地定量展现当地法治建设状况和变化趋势。同时,数助治理融合区块链、云计算等前沿技术对司法数据资源优化整合后“填补治理回路中观察和判断两个环节的缺失”,形成完整闭环治理回路,从而改善县域社会治理的决策体系,提升地方党委政府的政策制定能力,降低试错成本。此外,数助治理可以借助司法大数据对县域社会治理的“生命体征”予以量化,精准锁定府院供需结构性矛盾之症结,探寻社会矛盾纠纷演绎规律,形成对社会数字理性感知,如对行政案件的分类专题研究,能够反映革命老区县域社会治理状况的发展变化和突出矛盾。

经济维度:精准把握县域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动态

数助治理把司法指数作为动态观察县域经济社会运行的晴雨表,并在融合区块链、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基础上,深度挖掘分析研判各类司法指数所蕴含的价值,将制作的“各类分析报告转化成党委制定重大决策的重要依据、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参考”,以满足革命老区县域经济的个性化、便捷化及定制化需求。同时,数助治理的逻辑性、合理性是基于对海量司法数据资源给予宏观或微观类别化的系统性分析预测,深度挖掘司法指数中蕴藏的司法处遇、社会治理等客观规律,并揭示司法数据与县域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内在关联性,以发挥司法大数据的预测功能“推进社会治理模式动态化”,精准把控县域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态势,从而为地方党委政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决策提供科学支撑,如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研发的专题辅助工具对民商事案件与执行案件的分类专题研究,能够反映革命老区县域经济运行的发展变化和深层次矛盾。

社会维度:重塑县域社会治理方式

数助治理能够借助司法数据资源建构用数据说话、管理、决策的闭环治理体系,精准预判民情民意对社会热点的舆论风向,以提升革命老区县域危机事件的前置处置能力,如在司法数据中融合区块链、云计算等前沿技术对当事人是否定纷止争、是否满意判后答疑、是否有抵触情绪等诉讼风险纳入指数评估体系进行量化分析,对可能存在信访投诉的当事人予以预警。同时,数助治理在融合区块链不宜篡改、难以伪造、可追溯等技术特点后,能够实现“供给端与需求端的精准匹配”,提升预防性司法服务县域治理的精准度、参与度及贡献度,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络数据一体化平台连通公安交警、医疗鉴定、保险理赔、人民调解等相关环节,实现人民调解前置、损害赔偿标准统一、道交事故全程在线处置”。此外,数助治理借助司法大数据精准定位潜在的犯罪区域,并对犯罪态势、犯罪模式及再犯可能性予以研判,为政府部门开展维护社会治安、预防犯罪及优化营商环境等事项提供精准数据支撑和科学防控指导。

四、策略:数助治理嵌入革命老区县域新型城镇化之理想路径

数助治理能够依托海量司法数据助推革命老区县域新型城镇化和示范区建设,但如何充分发挥数助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决策的科学化、数字化、智能化则是破局之关键。

革命老区法院内部的职能定位再造

法院应以《建设意见》《建设方案》为契机,主动对法院内部的职能定位予以重构,并积极探索如何借助司法大数据推动革命老区县域新型城镇化和示范区建设。

1.从被动至引导:优化司法服务之职能

法院应将自身明确定位为革命老区县域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监督者、支持者及助力者,并以县域社会治理需求为导向对内部的职能定位予以优化,如各业务庭庭长除了严把案件质量关外,赋予其归纳总结各类案例、裁判要旨、审判规则及社会热点研判等任务;

审管办应借助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实时数据采集,实现司法数据“标准化、完整性、精确性、有效性、唯一性”;研究室应借助人民法院司法区块链平台构建数助治理模型,发挥区块链技术“低成本和高可信度”的特点,定量综合分析关注对象的全景视图与变化趋势,并以专题态势分析报告的方式供地方党委政府、院领导决策参考。

2.从柔性至刚柔:重塑司法服务之效力

法院提供的司法服务若毫无约束力,反馈采纳率又长期处于低位运行,不仅打击法官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且辅助革命老区县域新型城镇化建设科学化也无从谈起。因此,地方党委政府应出台相关文件,明确要求受服务对象高度重视法院发送司法服务的反馈采纳工作,并将其落实情况纳入综治考核。同时,构建府院数助决策专题分析报告反馈采纳机制,受服务对象就问题、对策部分应于收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反馈,并对不采纳原因予以说明,无正当理由超期不回复的,法院应于反馈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向其上级分管部门发函,若上级分管部门仍不予理会,则可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间接赋予司法服务有限刚性约束力。

3.从微观至宏观:转变司法服务之理念

现行司法服务对革命老区县域社会治理的成效乏善可陈。因此,法院应运用数助治理转变观念,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专题分析报告的内容应围绕服务群众、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治理及服务审判等方面为主线,并借助司法大数据从司法审判延伸至服务县域新型城镇化产业发展、营商环境等深层次问题予以深度挖掘分析,如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社会矛盾纠纷焦点、民情民意等。同时,数助决策专题态势分析报告应汇集全院集体智慧,且该报告制作程序须遵循业务部门起草、研究室或审管办主抓、分管院领导审核、党组会暨审委会决策的流程,以保障数助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精准性。此外,数助决策专题态势分析报告的内容应尽可能沿简意赅,且拟议数助方案应可掌控、可预期、能达标,而相关统计图表须结合受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做到数据说话。

4.从数量至质量:变革司法服务之考核

法院内部应对绩效考评机制给予优化,摒弃片面追求数量的错误观念,并在结合革命老区自身特色的基础上,每年组织对发送的司法服务进行评选,对具有“针对性、典型性、实效性、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司法服务给予个人或部门加分肯定,但对应发而不发、供给内容质量失范、跟踪回访不及时等,则应对部门和个人给予扣分并通报。同时,对于司法服的内容制作应以部门为主,法官为辅,但其内容必须融合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技术,提升类型化分析预测的精准度与可靠性,并尽量减少个案类别的供给数量,以类案、综合性类别的供给为主,这样既可减轻法官个人压力,也能让司法服务更加契合革命老区县域新型城镇化建设之需求。此外,要把受服务对象反馈采纳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之中,并赋予法院对受服务对象年度绩效考评加减分权限,助推司法服务供给在革命老区县域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落地见效。

革命老区县域新型城镇化应用数助治理的规则厘定

前已述及,数助治理能够助推革命老区经济政策规划的科学决策,但其属于一种“实践提前于理论”新型司法服务措施,运用规则亟待予以规范。

1.县域新型城镇化建设之数助治理模型

(1)公共政策推动型。革命老区法院应在充分调研了解辖区相关行业产业情况的基础上,借助司法大数据建构数字模型对县域新型城镇化建设状况予以量化分析,聚焦县域社会治理中妨碍经济社会发展、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侵害民众权益等问题,并针对县域营商环境、社会维稳及民生等问题制作专题态势分析报告,以数助地方党委政府精准施策,如婚姻家庭类案件反映出家庭和社会结构是否稳定性,买卖合同纠纷类案件折射出经济发展是否活跃度,破产类案件反映出经济运行态势是否良好。

(2)规范秩序指引型。“社会治理的法治水平是决定其现代化的关键变量”,而法院应发挥数助治理智能化、一体化、融合化及便捷化等功能,对刑事、行政等案件予以分析预测,并针对相关单位工作中存在程序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以及风险隐患等问题制作专题分析报告辅助相关职能部门精准纠错,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在遵循治理规律的基础上,出台社会规范指引,如盗窃、抢劫、诈骗等犯罪能够反映社会治安情况。

2.县域新型城镇化决策之数助供给类型

(1)司法主动型供给。法院作为社会治理重要组成部分,应融合前沿技术深度挖掘革命老区司法数据资源背后蕴涵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生态等深层次发展逻辑,并至少每半年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推送一份具有革命老区特色的结论性、趋势性、规律性专题分析报告,切实服务革命老区县域社会治理。

(2)政府定制型供给。革命老区政府在对不同事项或诉请作出决策前应结合辖区市场、财力等实际情况,并通过府院联动机制要求法院定期提供数助革命老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高质量专题分析报告,亦可对报告内容提出个性化要求,如借助区块链、大数据等前沿技术针对林下经济、花卉苗木、生态旅游及森林康养等生态富民产业相关案件从直观统计展示、内外关联性等不同层次予以深度分析,其内容可为纠纷争议焦点、原因剖析以及运行态势与风险预测等。

3.县域新型城镇化经济发展之数助领域

(1)数助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在“双循环”背景下,法院应基于革命老区县域空间、市场、资金等要素的有限性,主动运用司法大数据定量分析产业发展态势、风险预警等,以数据赋能革命老区政府精准选择和培育特色产业,即凭借海量司法数据资源对相关产业纠纷进行梳理,筛选出纠纷少、潜力大且符合县域发展特色的细分市场,如革命老区特色农业、红色文旅等行业发展。同时,法院应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优化革命老区县域营商环境,如借助区块链、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对商事案件予以态势研判,聚焦纠纷风险频发的关键环节,并为防范化解此类风险提供针对性建议;对强制执行中的相关产业纠纷进行深层分析,并对强制执行力度与产业发展的关联性给予量化分析,数助政府优化县域产业结构,提升县域产业的支撑能力。
(2)数助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在“双碳”目标愿景下,革命老区法院应充分发挥生态审判的独特优势,融合司法大数据对生态资源类案件给予类型化分析,预判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趋势、推测破坏方式、精准定位风险区域以及提出针对性防控对策,并以专题态势分析报告的方式数助地方党委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能够科学决策、精准部署、高效管控,如开展“河道疏通、湖泊养护、湿地保护”等环境治理工作,为“双碳”目标的实现贡献革命老区智慧。
(3)数助红色基因传承。在弘扬革命老区精神汲取信仰的新时代下,革命老区法院应借助司法大数据充分挖掘红色文化的价值与内涵,拓宽红色基因渗透进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渠道,如依托红色司法资源和特色美食引导县域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红色文旅深度融合,强化红色文化认同感。同时,革命老区县域新型城镇化建设可以依托司法大数据对涉及革命文物、红色遗址、红色旅游等案件予以提炼,形成表格、图形等可视化分析结果,并精准聚焦纠纷关键领域、共性问题、风险隐患评估,数助地方党委政府有计划的开发红色文化资源,亦为革命老区红色基因数字化传承贡献司法智慧。
(4)数助县域公共服务供给。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背景下,《建设意见》提出“强化公共服务供给,完善医疗卫生体系扩大教育资源供给”和《建设方案》中要求“增进民生福祉,提升教育发展质量水平,完善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新型城镇化把‘人’的城镇化放在核心位置”,而公共服务供给是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优化县域营商环境及确保新型城镇化质量之基石。对此,地方党委政府可以充分倚重数助治理,促使司法大数据中台与医疗、教育、交通、社保等职能部门的信息互换和数据对接,实现高效精准的司法协调,并凭借数据模型从繁杂的纠纷中找准矛盾焦点、内在关联性,为重塑公共服务流程提供依据,让人民群众享受方便、快捷、优质的公共服务体验。

结语

“政府治理变革源于技术创新所推动的生产力进步和社会结构的变迁”,而数助治理作为一种“实践提前于理论”新型司法服务措施,能够融合区块链、云计算等前沿技术深度挖掘异常司法指数蕴含的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线索动态,揭示司法数据与县域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内外关联性,并以数据赋能改善革命老区县域社会治理的决策体系,为革命老区政府精准培育特色产业、防控生态环境被破坏、深化红色资源开发以及重塑公共服务流程等方面贡献司法智慧。因此,本文尝试对既有司法服务的探讨,强化革命老区县域宏观经济规划决策中引入数助治理之科学性与正当性的合成,并在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和革命老区示范区建设的境遇下,以数助这一新型手段对县域社会治理的“生命体征”予以量化,精准把控县域治理的发展症结,并融合区块链不宜篡改、难以伪造、可追溯等技术特点,实现府院之间供需的精准匹配,以满足革命老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个性化、便捷化及定制化需求,继而将此种“数据说话、定量分析、精准管控”的社会治理模式予以推广,以求对其他欠发达地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降低试错成本有所裨益。

往期精彩回顾

目录|《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3年第1卷

卢苇 赵盈鹭|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预防原则对SPS协定之影响研究

曾繁燊|基层法院促进一站式多元解纷程序本土化的正向考量——以明确基层法院职能定位为视角

张强龙  范志敏|家事审判诉源治理改革完善路径探析——以与客家“和”文化融合发展为视角

赖晓敏  李俊锋|区域营商环境优化视域中法院司法服务职能改革重构——以L市集群注册企业涉诉纠纷为考察样本

李小凤  杨晓|论推进“枫桥模式”诉源治理的瓶颈与进路——基于L市Y区的诉源治理实践考察



上海市法学会官网

http://www.sls.org.cn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