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璞:香港往事
〇 守护民间记忆
香港往事
© 王璞/文
之一:北角那座红桥
那时,我与朋友约见常常这么说:“北角那座红桥你知道吧?咱们就在红桥下的恒生银行见。”
“恒生银行”有时会换成“北景街口”或是“春秧街口”,但“红桥”是不变的,因为在我眼里,那是北角最醒目的地标。九十年代初初来香港的那些日子里,那也是整个香港我最熟悉的地标。
昨天,我又去了一次北角,当电车驶过炮台山站,我就开始伸长脖子往前方看去。哦,我看到它了,它还在那里,那座横跨在英皇道上的廊桥,稳稳的,静静的,灰色的桥墩,灰色的顶盖,只有桥栏干是红色的,那点点滴滴的铁锈红,直到电车驶到桥跟前才从大块大块的灰色中透露出来。奇怪!当初我怎么会叫它红桥的呢?
哦,想起来了,把红桥这一字眼灌输到我大脑里的那个人,是我在香港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杨先生。事实上,我到香港后租住的第一间屋在北角,就是因为杨先生。
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当年我住过的那座大厦在香港大名鼎鼎,叫作北姑楼,叫作快活楼,据说其住客中神女之多之靓,一度名传遐迩。可我住在那里的时候,对此一特色一无所知,而且至今想不起来有关此一特色的迹象。印象中它一直淑女般宁馨平和,我住的房间虽是那么迷你,却是我在这寻梦之地找到的第一个家。
大厦位于红桥北景街那边的街口,我租住的那套房间在大厦顶层。大套间里共有五间房,住了五户人家。我住的是最小的那间,无窗。面积不会超过五十呎。房间里放了张单人双层床和一个床头柜就再无空间,从门口到床一步便可到位。中等大的那三间分住了三家人,好象分别是一对夫妻、一对母子和包括父母小孩的一家三口。二房东母子四人住了最大的那间,母亲是一位福建女子,看去大约四十多岁,丈夫虽然去世好几年了,大家还是叫她林太。她是杨先生的姨妹。
那时香港在我心目中是敢拼就能成功的理想国,而杨先生就是成功人士中的佼佼者。这不仅是因为他帮我把我的小说送去他家对面的《明报月刊》传达室,竟得以发表,还因为他来港不到七年已经晋身业主,在北角健威花园拥有了自己的一层楼。在内地是中学语文教师的他,来港后因内地学历不被承认而无法执教,便跟太太儿子一起到工厂打工,赚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我便把他当成高参了,什么事都向他资询。
回想起来,我来香港后的若干个“第一”都跟他有关:发表的第一篇作品、出版的第一本书、租住的第一间屋、找到的第一份工作……
我来香港的第二天便开始看着报上的广告找工作。原以为有硕士学历又在内地当过多年编辑,找一份编辑工作应当不难。乍一看报纸,上面招聘编辑的广告亦不少。可一去面试就傻了眼。那时港人中慬普通话者甚少,我与面试者往往只能连比划带笔写地勉强沟通,其结果可想而知。碰了两次钉子后,我沉不住气了,跟杨先生说不如我也先去工厂打份工。
总是一副笑弥勒面目的他,一听这话却眉头一皱,急了:“不行不行!”他又是摇头又是摆手地道,“绝对不行!”
“为什么?我也很能吃苦耐劳的。”
“不是吃不吃苦的问题,而是你一旦打了工厂工,再要回到文化界就难了,我就是一个现成的负面教材。”
“你不是也在做着文化传播……”
“唉,只能拿它当份业余爱好啦……再说你也不能跟我比!我当初是年纪大了家累又重没有办法。而且我虽爱文学,毕竟没有这方面的资历。你有编辑资历,又有作品发表,一定要做文化工作。做了文化工作才会有更好的写作环境。你信我的啦!找不到编辑工找校对工,总之不要离开文化界。”
他唠唠叨叨地说着,似乎比我自己还要着急。突然,他一拍脑袋,有了灵感:“对了,你先前不是在深圳出版社工作吗?赶紧回深圳去问下你那些老同事,看看谁在香港报社出版社有朋友,让朋友帮你引荐一下。香港其实跟内地一样,也是需要人际关系的。”
就这样在他的启发下,我从深圳出版社老同事处拿到古剑先生电话。一联系,竟还是华东师大老学长,他便道:“正好我们社里有位编辑刚离职,你过来试试。”这才找到了《东方日报》副刊编辑的工作。
工作敲定后,我赶紧电告杨先生,他一听便道:“太好了!那你快去租房。”
“租房?哦,刚才我在报社附近的地产铺看了一下,没看到合适的。”
杨先生道:“我姨妹子那里正好有间房空出来。小是小一点,胜在便宜,最多六百元一个月,又不用付地产中介费。地点就在北角红桥,你上班也方便。”
那时《东方日报》还在土瓜湾,从北角码头坐轮渡过去,一上岸就到。轮渡费五毫子而已。
“还有,”杨先生继续道,“将来你儿子来了上学也方便,山上那间苏浙小学是名校,而且是香港唯一一间普通话教学的小学。”
还有什么可说的?那房子简直象是特意为我度身打造的一样。当下我便跟杨先生去看房。林太跟杨先生一样和蔼可亲,一看就让人产生信任感的那种女子。她似乎跟我一样有点吶于言辞,但说出的话句句在点子上,非常实在:
“欢迎你来住。我姐夫说你们报社有中晚餐供应,不用煮食,那我就收你五百元好了。我在对街那间饼店打了份工,每天晚上可以把店里卖剩的面包拿回来,这样你早餐也有了。咱们新移民都不容易,省下一点是一点对吧。”
林太其实比我更不容易。孤儿寡母的。大儿子刚考入中文大学,次子上中二,小女儿才十岁,上小五。虽说香港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不用交学费,而大儿子学费是跟政府贷的毕业找到工作才还,但书本费杂务费还是要自己付的。四个人的衣食住行开销也不是小数目。况且她还有一份野心,将来要跟她姐姐一样拥有自己的一套房。现在这套房是她包租下来的,分租给大家可以省点自己的租金。来港四年来她一直每天打三份工。我清早五点起身,她已经在收拾出门了。我晚上十点钟下班回家还不见她人影,总要到十一二点才听见她在门厅里跟儿女们欢聚的声音。我就知道,立时就会看到她那张笑眯眯的面孔出现在我房门口,一边说着:“还没睡吧?”一边把一袋面包递给我:“嗱,试下这种口味,老吃一种口味会厌的。”
记忆中,我在那里住的日子里,只有一天她比我回来得早。对,那是一个飘着细雨的寒夜,我打着把伞,沿着那条叫作英皇道的长街匆匆走向红桥,可没走多久就发现情况有点不对头:街上人怎么特别少?红桥南边的那半条街怎么一片漆黑?
停电了。
大厦的门洞里漆黑一片阒无一人,连管理员阿伯也不见了踪影,平日就幽黑阴暗的楼道更其幽黑阴暗。我站在门口犹豫着,十八楼吶!又这么黑,我爬不爬得上去呢?但回身往外看去,寒夜更兼冷雨……
突然,门口闪进来两条身影,依稀看得出是一男一女,他们相跟着蹬蹬蹬就上了楼梯。我便不假思索地跟在了他们后面。
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有点后怕:万一女的是个神女,男的是个嫖客呢?应当不是的。因为他们一路直奔到自己所住的楼层。我听见他们翻找出钥匙的声响、随之而来的开门声、以及亲友在门里欢喜的接应声:“回来啦!”“没事吧?”
之后,楼道里就只剩下我一个人的脚步声了。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我的脚步声步步惊心,那么响那么沉。
我从来不是一个胆小的人。曾经一个人在乡下独自走过一片坟场。还曾在文革武斗的夜里去荒郊野地,帮朋友送钱给她潜逃在村屋的妈妈。但在这停电的黑暗楼道,我听见自己的心在胸口呯呯跳动,好象随时会破胸而出。来香港这么多天,我第一次痛感自己的孤独无助,一生都过去一半了,我还在这彷佛永无止境的黑夜里独自跋涉。
脚步越来越慢越来越沉,我喘息着站停下来,抬头往上看去:还有多远呢?目的地到底在哪里?我还有力气走到头吗?
奇迹就在这时发生了。我听见头顶上响起叽叽喳喳的人声:
“有人上来!”
“回来了回来了!”
与此同时我看见了那一豆灯光,是有人在接自己的亲人吧?
但这时我听见孩子童稚的呼叫了:
“是王小姐吗?”
“王小姐是你回来了吗?”
走笔至此,泪水涌上我的眼睛,那天夜里蓦地看到头顶上那四张闪动在烛光中的面孔时没来得及流出来的泪水,现在流下来了。
一切都历历在目:小女孩小男孩笑容灿烂的面孔在最下一层,他们大哥有点腼腆的笑脸摇曳在他俩上方,再上面是他们的母亲,那总是跟面包一道出现的温静笑靥,定格在那三张欢喜的面孔之上,烛光便在她手中闪灼。世界似乎凝止在了那一时空中。
“你们在等谁?”我听见自己惊异的声音。
“等你呀!”四个人一齐回答。
“现在好了。”那位母亲道,“家里所有的人都回来了。
之二:红梅谷
直到今天我也没去过红梅谷。我知道它在香港新界,沙田与大围之间的某个地方,如我在《红梅谷》那篇小说里提到的。我曾经乘车经过那个标有红梅谷路标的路口,还曾从在一篇散文里看到过有关它的描写,却从不曾在那里下车。
人们总是下意识地要在心中保留一块想象空间吧,要不,梦从哪里来呢?
一九九零年,我在位于九龙湾的出租屋写下《红梅谷》那篇小说。那间房子一百三十呎。是我移民香港之后租住的第二间屋。房东是一对年轻夫妇。四百多呎的两房一厅,他们自已住那间大点的,我住那间小点的。房间里放一张单人床、一个简易布衣橱、和一张小方桌,就再没走路的空间了,床到衣橱和桌子之间的距离等于零。不过这比先前我在北角租的那间小屋已经大多了。而且它竟有两面小窗,小方桌放到窗前,翻身起坐就可以直接坐在床边写稿。这种“坐息”方式是如此便利,以至于后来我有了大些的房子,卧室还是按这种模式装修。
我工作的那间报社以五元钱的优惠价给雇员提供中餐和晚餐,这在牛腩河七元一碗的当时,要算相当实惠的福利了。何况每餐都有十来个菜供选择,每天都有一个令人惊喜的主菜:油焖大虾、烤乳鸽、咖喱炒蟹……
我的上班时间是下午一点至晚上九点。我一直怀疑是我那位好心的顶头上司特意给我排了这个班,以便我两餐都可在公司解决。那位看上去冷口冷面的老作家,其实非常善解人意,我上班第一天到他面前领取了工作指示正待告退,他从身上摸出张千元大钞叫住我道:“报馆月底才出粮,你先拿这钱去用着。”
我谢绝了他的好意,虽然囊中的确羞涩,不过我算了算,坚持到月底没问题。因为除了花十多元买一瓶速溶咖啡(一瓶可冲二十五杯),和每天一支香蕉充当早餐外,我再没其他消费了。从家里到公司的路上有个分区图书馆,虽然小,里面的藏书已令刚从内地来的我雀跃。有很多内地看不到的港台出版物,以及在国内闻所末闻的翻译小说和文史资料。我一到香港就上班,没时间到处去逛,所以我对香港的了解,很多出自于图书馆里那些介绍香港的书。叶灵凤的《香江旧事》、龙飞立(高洁)的《创业奇才:蜚声国际27人》,卢国沾的《话说填词》等等,是我印象较深刻的。我几乎天天去,围着那几个文化历史、社会、文学的书柜“扫柜”。每天可借三本书。这样,我连买书的钱也省下了。
当然,如此得来的香港印象,毕竟流于“书面”。我进报馆后大约十多天,有一天主管副刊的副社长周石突然想考一下我的日语,弄来了一篇日语新闻要我当场译出。那是一篇报导香港越南船民暴乱的长篇特写,我倒是顺当地译好了交给他,但第二天他把我叫去,拿着那篇译文对我道:“嗯,还可以。不过你对香港太不了解了。竟把《鸭俐洲》译成《鸭舌岛》,把《难民营》译成《集中营》。在香港作报社这样不行的。以后你要每天看一份英文报和一份中文报,这样才能尽快了解香港。”
周先生是该报的创社功臣,早年写诗也写散文,后来辅佐老板一拳一脚创立这份香港销量第一的大报,所有的时间都在为报社忙,就再不写东西了。他这人可算是“食人之禄忠人之事”的典范。他的策划、组稿、版面编排和题目制作才能,在香港报界有口皆碑,尤善发现与培养作者,香港不少著名专栏作家都从他手下起步。如今活跃于两岸三地的李碧华便是其中之一,听说当年李碧华投稿副刊,周先生觉得她有才气有潜质,便鼓励她努力写,她的第一个专栏就是周先生给她开的。
周先生不仅文字功夫好,有才,还特别勤力。他主持报纸,事事亲力亲为。新开的版面他往往亲自编,编得上了轨道才交给下面的编辑。我就是被聘来给他新开的旅游版当助手的。
有才的人脾气大概都不好,先前的那个助手被他骂走了。所以介绍我来的朋友古剑先生为我捏一把汗,先打预防针道:“要是老头子发脾气,你别跟他计较哦!他人其实蛮好的。”但周先生只是不苟言笑,倒从没骂过我,尽管不断有人向他投诉我不慬广东话、不慬划版、不慬起题,据说都被他一句话挡了回去:“肯学就好。”
我进报社的头一个月只负责翻译我这一版的稿件,把稿子弄齐了交给周先生划版起题。有一天我把稿子交给他正要走,他却叫住我道:“来,我教你划版。”
说着便拿出张划版纸,把我刚交他的稿子翻两翻,捡定头条,拿起笔就在划版纸上划了起来,口中念念有词:“从上至下划,先定头条,再定二条,依其重要性一篇篇划下去,每篇根据字数定出文字位,留出插图和题目位,因为正文一般动不了,题目和插图较灵活,位置大小可以依文字和调节而调节。所以报纸的题目要最后起啦。”
如此这般,不到十分钟一个版面就划好了。他抬起头来问我:“会了吗?”“会了。”的确,我后来到大学教传媒写作,教到编辑划版,便是将周先生教我的那套程序如此这般地教给学生的。
可惜我没机会跟他学更多东西,几个月之后的某日,他上着上着班突然倒了下来,送到医院便一去不返。去世时只有五十多岁。
教我起题的是副刊主任梁小中先生,亦即我上文提到的顶头上司。
梁小中笔名石人,如今人们可能己经不熟悉这两个名字了,可在五十至八十年代的香港报界,这两个名字都如雷贯耳,是一个报人传奇,也是一个写作人传奇。我到报社那年他大约已年过六十了吧?出身内地某大学外文系的他,早年在广西办报,四九年来香港。在香港报界摸爬滚打了大半辈子,辅佐过不止一个老板,救活过不止一张报纸。
可惜他也跟周先生一样,脾气不好,尤其不肯受老板的气,一言不合,拔腿就走。据说他也曾自已创社办报,但他的才是沃兹之才,不是乔布斯之才,搞不了商业经营,自已主持办报就不成。某次自己办报失败后,他一赌气索性回家单干,靠写专栏养活一家九口,竟将六个孩子都送到美国加拿大培养成了硕士博士。这在稿酬低物价高的香港,简直是超人行径。
据说张恨水当年一天写八个小说专栏。梁先生写得最多时每天要写八到十个专栏,而且他不仅中英文底子深厚,三教九流也无所不通。因应不同报纸的不同风格和不同要求,他写的专栏五花八门,从小说到杂文,从诗词到食经。总之副刊的版他每版都可以写。此番《东方日报》老板请他出山,就是让他来担纲主笔振兴副刊。
他每日上午九时便来上班,坐班十小时主持副刊编务之余,还每日写一篇社论,撰写五六个专栏,分别是:小说、杂文、志异、历史传奇、食经,居然还有个测字专栏,每天让读者报一个字来解析其命相运程。这栏目特别受欢迎,每天收到大堆读者来信。
每日下午三点钟,我们总会看到周先生走到梁先生的大班桌旁,在他对面坐下商谈今日社论题目,两个脾气丑的人,却是惺惺相惜相敬如宾,他们聚谈的光景使我想起一句古诗: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轻言细语的十来分钟之后,周先生静静走了,梁先生静静拿张纸铺在面前,奋笔疾书。大约十五到三十分钟之后,他便招手叫传稿员珍姐:“把这稿送给周生。”我们便知道,今天的社论出炉了。我们又见证了一次倚马可待的写作传奇。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也步梁先生后尘成了爬格子动物。我没他的才,奋发图强的决心却不比他小。梁先生是过来人,最是体恤民心,他知道我们大家都想挣外快,对编辑写内稿取鼓励政策。我编的旅游版在我没来之前,稿件基本上来自于编译国外报刊的文章,译者都是外面约的,水平参差,且时有脱稿现象。我来之后他便要我把这活全包下来,“一版两三千字而已,稿费照算。”他说,“你有时间还可给其他版补稿。”
那时我们那张报纸号称每日发行六十万份,副刊阵容强大,共有十个版面:妇女、杂文、旅游、世趣、小说、校园、儿童、食经……风水版,还有个美其名曰“开心乐园”的黄段子版。编辑稍稍能动笔者都在这些版面舞文弄墨。稿费自然要打点折扣,不过大家有时上班时也开写,梁先生对此睁只眼闭只眼,只要把自已的版按时交排,他便放任自流。
那些稿子固然份属通俗,档次不高,但总归也是一种写作,既能练笔又能来钱,对于爱好写作、多年投稿无门的我,正所谓柳暗花明又一村。第一个月下来,我一看领到手的那张稿费支票,哇,四位数!相当于我月薪的三份之一哦!于是我一不作二不休,把世趣版的稿也搅下一半。其他各版只要需稿救场,我便召之即来。
周先生教我划版的第二天,我把划好的版交给他起题。他刚作好头条题,就有人十万火急地请他去处理什么问题,他便匆匆把版往我手里一塞道:“你请梁生教你起题吧,他起的题全港第一。我刚起的这个题还有不妥之处,你请他改改。”
我还记得周先生起题的头条是一篇学童在泰国海滩练游泳的文章,我留了个通栏题位,他起了一主一副两个题,副题我忘了,主题却记得是:“今朝水中失黑旋,他年浪里夸白条。”
我把周先生这话对梁先生说了,梁先生便接过我手里的版道:“他起的题还用改?全香港他认了第二无人敢认第一啦。”
但他的目光还是聚焦在周先生那条题目上,沉吟着道:“典是用得好的,但上联的确有点不妥。我们是草根报纸,要让读者一眼就看明白,‘失黑旋’失之穿凿。起题还是尽量利用文章中的字句比较好,既省力,又容易切题。你看这篇文中有‘只见孩子们一个个都象砰砣,下水就往下沉。’不如改作‘今日水中笑砰砣’,‘朝’改作‘日’,平仄就对了,但这也还是不太好,最好用个典跟下句的典对上,等下你再去想想。我们先来看看下面几篇。”
于是,我又有幸亲眼见识了一次起题的传奇。只见梁先生拿起稿纸一张张翻过去,信手拿起旁边一张纸,就在上面一二三四写下它们的题目,口中象周先生般念念有词:
“这篇是写女警的,本港最近流行的一出电影里管女警叫警花,‘警花出更日’就比‘女警出更日’喜闻乐见对不?所以我们作老编的应当什么都慬,什么都关心;我喜欢对句,但这是作报纸不是作诗,要讲究多姿多彩,那下面这一题就大白话一点吧:‘我们去看红嘴鸦’;哦,这一篇是讲拉斯韦加斯治安特好的,我们可以搞点怪,上面一条眉题:‘这里是拉斯韦加斯’。下面主题:‘老大在此,老千止步!’要让人即使不看内文只看题也明白此文讲什么。香港人管骗子叫老千,老大一般指黑社会头目,所以大家一看题就知道拉斯韦加斯井然的社会秩序是怎么回事。”
他突然停下来,把手中最后那张稿朝我一递:“这篇你试试。”
“我?我不行我不行!”
“不行也得行,丑媳妇总要见公婆。”
我只好硬着头皮拿起稿来看,他则在旁边看表:“两分钟,报纸是要抢时间的啦。”
那是一篇五百来字的短稿,因这天实在找不出什么好稿,时间又急,只好拿这篇讲九华山一个道观的来稿滥竽充数。文字和内容都找不出什么亮点。版面上留的题位却有一大块。我想了想,在纸上写下一行题:“九华山上一道观”。
梁先生拿起来凑到他那戴了老花镜的眼睛底下一看,往桌上一扔,冷笑道:“这题和这文倒是棋鼓相当,废话!”
但他立即又把那稿捞起来扫了两眼,拿起笔来嗖嗖几下,写了八个字:“松下听雨,山中闻道。”
“如何?”他天真而得意地一笑,“文中不是讲他跟老道士聊了几句吗?又讲是下雨天,所以这样写也不算太夸张啦。”
梁先生真是有大才的人,我总觉得他要是生逢其时,不需卖文养家活口,不把才能浪费在应付各种杂务专栏上,会出大作品,会成大气候。有时我在编稿写稿之余,朝他那边望过去,总能看到那个硕大的身躯偃伏在桌子上,花白的大头突现于堆积如山的稿件和典藉之中。这时我本来就沉郁的心,就变得更其沉重。不止是为他,也为自己。我想,他这么大才尚且如此,以我这般平庸之才弱小之躯,这辈子一定连那张大班桌也走不到,就会倒毙在为稻粱谋的途中。
但梁先生毕竟是智者。周先生去世没多久,有一天我们上班,看见那张大班桌后面的位置空着。我们被告知,梁先生请假去旅行了。又过了十几天,我们被告知:他不会回来了。他移民加拿大了。他没给任何人留下联络地址,只给报社留下了一个传真号,每日传送他还没来得及收尾的连载小说,其他专栏都退了。
那个大班位空了好多天,每逢我朝那边望去,恍惚中便好象看到一个决绝的背影,一种华丽的转身。
前年某日,从香港某报惊闻梁先生仙逝。电告古剑兄时,他黯然片刻,突问我:“梁先生一本古诗集中有首诗是给你的,你知道吗?”他跟着就把那首诗找出来传给了我,是一首七言古诗:“赠阿璞:北地萍飘来异土,花容似见霜雪侵,怜才偶共年余事,愈感红颜有赤心。”
我一直竟不知他去了加拿大什么地方,冥冥中总觉得那地方叫红梅谷,而将来某日,我也要去到那么一个地方,自由地呼吸,自由地写作,尘归尘土归土。
本文由王璞女士赐稿。感谢作者授权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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