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树?爬水管?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空有一身“飞檐走壁”的好身手,却偏要做小偷小摸的小蟊贼,最终只能落得个监牢里度日的下场。12月1日21时许,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萝岗派出所接到一事主报警,称其发现家中遭受了入室盗窃,且盗贼可能还在屋内,目前家门处于被反锁的状态。接报后,萝岗派出所立即安排警力赶赴现场展开侦查,到场后发现盗贼已经逃离。经询问,事主称出门前确定了阳台的门窗是关上的,现在门窗被打开且纱窗被割出一个口子,家里监控也显示当晚20时15分左右有人在客厅走动的画面。事主当场清点损失,发现1500元现金、1条项链和1件首饰被盗。经初步勘查,嫌疑人行踪狡猾,手段熟练,极有可能是前科人员。经过连续四日四夜的侦查,办案民警锁定了嫌疑人卢某(男,30岁)。同时根据此前该辖区的警情研判,卢某极有可能此前已在该小区里作案一起。在办案民警与增城区公安分局永宁派出所通力合作下,12月6日18时许,嫌疑人卢某认罪归案。据卢某供述,他是有两次入室盗窃的前科人员,因欠下外债遂铤而走险“重操旧业”。在11月底,他送货途经失窃小区时,觉得该小区环境好住户多,便进行了盗窃前的踩点。12月1日19时许,其带上装有剪刀和螺丝刀的包,按照之前踩点的路线,顺着自来水管道向上爬进阳台没有防盗网的事主家进行盗窃。卢某对其在事主所属小区连续实施入室盗窃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交代作案两起,共盗财物分别有现金、各种收藏钱币、项链首饰等,涉案金额5万余元,其非法获利的财物全用于日常挥霍。目前,嫌疑人卢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警方提醒:家住楼层较低的市民群众,要在阳台、窗户上加固安全防范设施,强化物防。出门以及晚上睡觉前务必关锁好门窗,尽量不要在家中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对于落水管、燃气管外露的小区房屋,可在落水管、燃气管上安装防攀爬的金属网罩、铁刺、甚至涂抹黄油等方法,加强小区安防措施。本文转载自平安广州,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后台联系删除。爆料、商务合作请后台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