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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49周 财富管理领域新动态与专业资讯分享

薛京 薛京律师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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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薛京律师继续推出“财富管理领域新动态与专业资讯分享”专题文章,本期涉及的关键词为家族信托、《2022中国高净值人群家族传承报告》《中国数字财富管理市场报告》、个人养老金、新加坡家办、金税四期、居住权、房屋权属约定具体如下:

一、财富管理领域新动态

‍‍(一)11月新增家族信托规模87.32亿元,规模环比增两成

据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12月5日披露的数据显示。11月份,新增家族信托规模87.32亿元,环比增长24.42%。家族信托规模增长超两成。近年来,家族信托凭借其资产隔离、配置灵活等制度优势,已成为当前家族财富传承的主要工具之一。尤其进入后疫情时代,富裕居民对于“财富安全和传承”的需求不断增加,具备财富传承灵活性、财产隔离安全性、信息保密严格性等优势的家族信托业务也越来越受到欢迎。家族信托呈现年轻化、行业多元化特征,与其同时,信托机构发力构建新业务支撑。
(二)胡润报告显示中国千万资产高净值家庭达206万户
11月20日,胡润百富与中信保诚人寿联合发布了《2022中国高净值人群家族传承报告》,报告显示,中国拥有千万人民币家庭净资产的高净值家庭规模达到206万户,较上年增加4万户,广东超越北京成为高净值家庭最多的地区,香港的高净值家庭规模同比下降,过去一年,高净值人群中的金领占比上升,企业主占比下降。报告指出,面对持续增长的财富规模以及生命周期的基本规律,家族传承势必成为高净值家庭越来越关注的重点课题。对于目前的家庭财富,高净值人群分配比例最高的是家族传承 (30%),其次是财富投资、后代教育、当前消费和养老储备,慈善捐赠的投入比例约 8%。家族财富三大方面中,精神财富的重要性居首,物质财富其次,最后是社会财富。
(三)《中国数字财富管理市场报告》发布
2022年11月30日,波士顿咨询(BCG)携手微众银行(Webank)联合发布《中国数字财富管理市场2022:内涵升级、规模增长、价值释放、群雄逐鹿、能力制胜》报告,该报告预计到2030年,中国数字财富管理市场规模将达到358万亿元。同时,报告指出致胜财富管理需打造五大核心能力:客户导向的立体式客群经营、智能仿生模式、买方视角的产品与服务、数字驱动的运营中台、稳态与敏态结合的组织能力。本次报告在通过探讨数字时代背景下数字财富管理的内涵与价值变化,展望海内外数字财富行业发展机遇,总结中国数字财富管理机构模式升级的制胜要素,以期帮助各类财富机构更好地在数字时代扬帆起航。

二、财富管理领域专业文章推荐

(一)个人养老金投资时代,信托如何切入?
2022年11月4日,人社部、财政部等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同日,个人养老金有关税收、产品的配套政策也相继出炉。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提速,信托行业也应把握政策导向,加快切入养老金融价值链,基于多元功能服务多样化养老需求。本文作者从资金、服务以及模式三方面,为信托机构布局个人养老业务提供具体建议。
第一,从资金层面上,可以利用好保险资金做大养老产业投资基金规模,有效降低资金成本,保持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和供应的长期性。
第二,从服务层面上来看,要注重康复、医疗等核心资源的投资。
第三,从模式上来看,可以探索多元化的创新模式。
总之,作为金融机构,信托公司要摒弃“坐等靠要”的心态,立足行业发展现状,蹄疾步稳地积极加强养老信托业务创新研究和实践,在行动的过程中推动政策的优化。

(二)新加坡家办业务激增,EP身份成为热点
根据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的数据,从2017年到2019年,新加坡单一家族办公室管理的资产估计增加了五倍。截至2020年,新加坡有约400个家族办公室成立,办理人数暴增3倍。
新加坡家族办公室主要是由主申请人在新加坡设立两家公司,一个是基金公司,一个是家族办公室。家族办公室的控股人可以是个人或者控股公司形式,由新加坡家族办公室所管理的经批准的公司,从指定投资中所取得的特定收益,将获得免税优惠。大致框架如下:
总的来说,新加坡家族办公室有如下几点优势:
第一,EP是新加坡税务居民身份,通过家办可以获得该身份,可避免金融信息交换(CRS)。
第二,可通过EP工作准证-PR永居-公民的方式移民新加坡。
第三,EP身份先批准后投资,投资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客户手中。
第四,维持EP身份期间,无移民监,就业时间包括海外差旅时间。
第五,申请人成立家族办公室属于自雇形式,不用受制于雇主,EP续签有保证。
(三)金税四期惹焦虑?全球对高净值人士加强税收监管
规范财富管理机制重磅落地,金税四期即将上线,网上真真假假的消息让不少高净值人士产生了焦虑情绪。实际上,全世界范围内加强对高净值人士的税务监管,利用税收手段调节收入再分配是大势所趋。
哪怕是曾经的世界金融中心之一,许多高净值人士的避税圣地香港,也开始在税务方面发生变化。在欧盟的压力下,为避免登上其税务不合作名单,香港发布了一项新的征税条例,规定在新机制下将会打击跨国公司滥用香港的税务安排,对那种外地被动收入的双重不征税情况进行缴纳资本利得税。
另一个更知名的避税天堂开曼群岛,实施了《经济实质指引3.0》,对于年检不符合税收适用条件的注册机构一律不予执行税收优惠。
当全世界许多国家都开始对高净值人士加税的时候,未来的发展趋势其实已经是可以预见的。而高净值人士需要做的,就是了解规则,遵守规则,敬畏规则。
(四)居住权的设立及居住权期限的认定
基本案情:原告姜某系董乙之妻、原告董甲系董乙之子;被告董丙系董乙之父,被告刘某系董乙之母。2021年3月,董乙离世。涉案房屋系董乙与被告刘某按份共有,二人各自拥有50%份额。2021年4月,二原告与二被告签订《协议书》,约定董乙对涉案房屋的50%产权全部归被告董丙所有,以抵顶董乙欠二被告的全部债务;二被告同意二原告对该房屋享有长期居住权,二被告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二原告的居住权。
裁判要旨:当事人设立居住权,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居住权合同;当事人也可以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立居住权。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就居住权的存续期限作出约定;如果当事人未对居住权期限作出约定,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五)离婚协议中房屋权属约定排除强制执行的效力
离婚协议约定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归另一方所有,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离婚后该房屋因登记一方负个人债务而被强制执行,另一方能否以离婚协议关于房屋产权的约定排除强制执行?
裁判要旨:第一,仅凭离婚协议无法发生讼争房产物权变动效力。但当事人可基于离婚协议对案涉房产归属的约定,向不动产登记机关请求变更登记其为房产所有权人,该请求能否实现,取决于是否有足以阻止该变更登记的情形发生。
第二,当事人虽不能直接确认为案涉房产所有权人,但其对该房产享有变更登记为所有权人的请求权,该请求权可以排除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对房产的强制执行。

发展与多元化催生着财富管理专业领域更新迭代,持续学习则是我们作为专业人士应有的职业素养。以上为本周的行业动态与资讯分享。一点新知,分享各位,期待下期的一期一会。

由薛京律师编写的《私人财富保护、传承与工具》已由电子工业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本书是作者从企业财富、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财富工具及政策解读五个角度,深入分析私人财富面临的风险问题,以打破大众的法律盲区,为大众提供操作指引。


本书借助翔实的司法案例,对资本市场热点问题、与大众密切相关的财富保护及传承问题进入了深入、透彻的分析,并给出规划方案与风险防范措施。同时,作者解读了对大众影响较大的财富领域的相关政策,包括全球征税、居住权、意定监护、遗嘱信托、遗产管理人及房地产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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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财富积累时代——家企税务高频风险与合规要点

家族信托效力会不会被挑战——几个要点把好关

600多家族办公室正带着上百亿资金进入新加坡

公司注销后尚有外债未受偿 原股东可以起诉追回吗?

2022年第48周 财富管理领域新动态与专业资讯分享


薛京律师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在公司法律业务、股权非诉与诉讼业务方面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曾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并购、重组、融资等专项或常年法律服务,代理多起公司纠纷案件。


财富管理领域资深律师,擅长家族信托、家族企业治理与股权传承等创新法律业务,为诸多高净值人士提供私人财富顾问服务,协助家族设计传承方案,代理多起涉及私人财富股权纠纷。


业务联系电话:1366 109 7559                    (微信号同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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