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快讯 | 财富管理领域新动态与专业资讯分享(2023年第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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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富管理领域新动态
11月21日,中国信托业协会组织编制的《中国信托业社会责任报告(2022-2023)》(以下简称《报告》)今天正式发布。这是中国信托业协会自2013年起连续编制发布的第十一份行业社会责任报告。《报告》显示:服务客户总数量127万人,受托管理资产超21万亿元。从信托资产功能看,投资类信托规模占比为43.92%,同比增长2.55%;融资类信托规模占比为14.55%,同比下降2.87%;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占比为41.53%,同比增长0.33%。
家族企业凝聚了企业家毕生的心血,优质企业的股权具有长期增值的巨大潜力,且企业家对于家族企业通常具有深厚的感情,不愿对外转让。但是,家族企业多为封闭公司,缺乏成熟评估股权价值的机制与市场,如果以变卖方式处理股权,可能导致股权价值减损,并丧失未来增值的收益。因此,对于优质企业来说,传承无疑是更优的选择。
虽然,股权信托目前的发展困境还体现在局限于营业信托维度,也就是受托人局限于信托公司。但从另一个维度看,民事信托是有可能发展起来的,因为虽然民事主体或者说个人存在道德风险或者生命周期的限制,但通过精心的设计安排,相关风险不一定比信托公司高。相关安排包括在股权信托架构中嵌入保护人、监察人角色,设计备位受托人,定期进行信托账户审计等。当然,这需要建立在法律制度比较完善的前提之下。
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决配偶一方对债权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那么在执行程序中可否追加配偶的另一方为被执行人?如果判决后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让另一方也承担偿还责任?
第一,法院依法判决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为一方债务,债权人不得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另一方为被执行人。
第二,债权人在执行程序中申请追加债务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法院驳回申请后,债权人不得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三、债权人有确凿证据证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夫妻一方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可以提起夫妻共同债务确认之诉。
案情概述:涉案房产产权归女儿小刘所有,但使用权可给现任妻子王老太供其永久居住。这是老刘生前立下的遗嘱。老刘去世后,小刘提起诉讼要求取得房屋所有权,王老太则主张其对房屋享有居住权。
法院观点:老刘在遗嘱中写明再婚老伴可取得的是“永久”性居住权利,而非“一时”性居住权利,而且依据遗嘱内容,只有符合特殊情形时,遗嘱继承人小刘才可以依法处分房屋,说明在王老太居住使用期间,其可以排除房屋所有权人的干涉,从而使得该居住使用权利具有“物权”排他性特性。同时,依据遗嘱内容,王老太对涉案房屋享有居住使用权限,但排除了其出租等营利行为,说明老刘为王老太设立居住使用的目的在于确保权利人的生活居住需要,有为再婚老伴老年生活安定、避免劳累奔波的考量,应予尊重。因此,王老太可以取得房屋的完全居住权,小刘应当配合王老太办理居住权登记。
境外遗嘱的效力而言,本文作者总结整理几个因素是影响境外遗嘱在内地是否有效的关键因素。
第一,境外遗嘱是否经过公证、认证。是否经过公证、认证不但是民事诉讼法上关于境外获得证据的真实性要求,也是影响法官判断境外遗嘱效力的重要因素。如果境外遗嘱经过公证、认证,通常对于遗嘱人的遗嘱能力、自由真实意愿是非常好的证明,法官通常不会在这方面再过多调查。同时,对于认定涉外遗嘱的有效性也非常有帮助。
第二,境外遗嘱是否已经在境外获得了遗嘱执行文书。虽然说获得遗嘱执行令并不一定意味着这是境外财产所在地的最后有效的遗嘱,但此项证据通常能够较好地辅助证明该份境外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境外遗嘱是否符合有适用连接点的法律规定。一份境外订立的遗嘱,在内地法院审查时,法院通常会采取审慎的态度,对于有适用连接点的法律,均会适度查明,以辅助证明自己的最终结论。因此,当事人要积极提供相应的法律规定和证据,必要时,还可以邀请境外的律师或专家出具法律意见书以支持自己的观点。
第四,有无其他相反的辅助材料。例如是否有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5]、是否有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形、是否有不合法的因素等等,这也是内地法院在审查时会着重考虑的点。
家庭服务信托的推出使得中产家庭可以运用“富豪专属”的财富传承工具,家庭服务信托不仅可以在金钱层面灵活分配以预防中产后代“躺平”或“挥霍”,还可以通过正向激励和负向约束的条件分配引导后代行为,塑造和传承拼搏进取的家族精神。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在家庭服务信托嵌入“里程碑式”分配机制来实现。
“里程碑式”分配机制是以家庭成员关键的人生节点为“里程碑”,比如入学、毕业、就业、结婚、创业、生育时,才给予必要的支持。此类关键节点的设定,体现了中产家庭的价值观,唯有积极承担个人和家庭责任的后代,才能获得相应的激励,有不良行为的后代甚至要剥夺受益资格,从而激励、指引中产家庭后代成长为合格的接班人。
发展与多元化催生着财富管理专业领域更新迭代,持续学习则是我们作为专业人士应有的职业素养。以上为本周的行业动态与资讯分享。一点新知,分享各位,期待下期的一期一会。
由薛京律师编写的《私人财富保护、传承与工具》已由电子工业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本书是作者从企业财富、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财富工具及政策解读五个角度,深入分析私人财富面临的风险问题,以打破大众的法律盲区,为大众提供操作指引。
本书借助翔实的司法案例,对资本市场热点问题、与大众密切相关的财富保护及传承问题进入了深入、透彻的分析,并给出规划方案与风险防范措施。同时,作者解读了对大众影响较大的财富领域的相关政策,包括全球征税、居住权、意定监护、遗嘱信托、遗产管理人及房地产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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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京律师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在公司法律业务、股权非诉与诉讼业务方面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曾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并购、重组、融资等专项或常年法律服务,代理多起公司纠纷案件。
财富管理领域资深律师,擅长家族信托、家族企业治理与股权传承等创新法律业务,为诸多高净值人士提供私人财富顾问服务,协助家族设计传承方案,代理多起涉及私人财富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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