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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红升||约翰·基伦斯《杨布拉德》对美国南方男性气概的伦理批判

隋红升 文学伦理学批评研究 2022-04-24


约翰·基伦斯《杨布拉德》对美国南方男性气概的伦理批判

作者介绍


作者介绍:隋红升,文学博士,浙江大学外语学院教授,主要从事美国文学和性别诗学研究。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当代非裔美国文学中的男性气概研究”【项目编号:12BWW051】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从片面表征到多元建构——黑人男性小说家笔下的男性气概研究”【项目编号:10YJC752037】的阶段性成果。

摘要:在基伦斯的长篇巨著《杨布拉德》中,“保护南方淑女的贞洁”被界定为南方白人男性气概的主要伦理诉求和衡量标准。然而,小说中约翰等南方白人男性在这一幌子下却在白人女性与黑人身上做出了种种良知泯灭、道德沦丧之事。本文运用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结合美国南方性别文化传统,通过对该男性气概特性的伦理分析,揭示约翰等白人男性种种道德失范行为背后的客观原因,以期为当下人们对男性气概的认知与学术界对男性气概的研究提供启示。

关键词: 约翰·基伦斯;《杨布拉德》;男性气概;文学伦理学批评

原文刊载于《外国文学研究》2014年第3期。责任编辑:苏晖

正文

正文

长篇巨著《杨布拉德》(Youngblood, 1954)是著名当代非裔美国作家约翰·基伦斯的成名作,曾获普利策奖提名,已经被看作是美国文学中的一部经典之作。就该作的研究现状来看,已有的文献更多地关注该作中的“黑人的胜利”(Jefffers 49)、“工会主义”(Cooke 469)、“民间故事”(Wiggins 52)和种族伦理(滕学明 27)等话题,但对于贯穿该作始终的性别伦理以及男性气概主题却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虽然小威廉·H·威金斯(William H. Wiggins, Jr.)在一篇研究基伦斯小说中的“民间故事”的文章中指出,《杨布拉德》、《随后我们听到雷声》(And Then We Heard the Thunder, 1962)和《西比》(’Sippi, 1967三部小说“占统治地位的主题是黑人男性气概”(Wiggins 50),却没有对该主题展开深入论证。至于该作中男性气概中的伦理诉求与男性个体道德行为之间的关联,更是无人问津。而这一点恰恰是让我们洞悉小说中约翰等南方白人男性种种人格扭曲、道德沦丧行为背后客观原因的重要途径。

本文从《杨布拉德》书写的“保护南方淑女的贞洁”to Protect the Southern Womanhood)这一彰显美国南方白人男性气概特质的文化概念入手,审视该男性气概的伦理诉求,揭示约翰·杰弗逊(John Jefferson)等南方白人男性在该男性气概实践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道德失范问题,并用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对这些问题背后的伦理根源进行客观分析,以期为当今人类对男性气概的认知以及学界对男性气概的研究提供启示。

 

一、以“保护南方淑女的贞洁”为伦理诉求的美国南方男性气概

 

在美国南方文学中,“保护南方淑女的贞洁”是一个重要的文学母题和书写传统,也是美国南方白人男性确证其男性气概的性别规范和衡量标准,是美国南方伦理环境下白人男性的性别身份赋予他们的责任和义务。

起初,该男性气概与美国南方文化中的骑士精神有着密切关联,两者在道德规范与人格内涵方面有着很大的类同性。根据美国男性气概研究学者里奇·理查森(Riche Richardson)的考察,在美国南方,男性气概曾一度被“骑士精神、荣誉感、温文尔雅等概念所界定”(Richardson 5)。随着南方种植园经济的衰退和北方工业文明的入侵,南方骑士精神逐渐式微,早先蕴含的“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忠诚、诚实、公正”(转引自李学欣 212)等积极的道德理想与人格诉求逐渐衰退,与之密切相关的男性气概内涵也日趋狭隘。另外,随着奴隶制的结束和南方黑人的崛起,南方白人对黑人的恐惧和敌视也日益增强,南方白人男性气概的建构开始与对女性、有色人种等他者的压制与打击联系起来,这也体现了美国男性气概的一贯传统,正如男性气概专家迈克尔·S·基默尔(Michael S. Kimmel)所说的那样,“美国男性气概起先就是建立在对黑人和女性、非本土出生者(外国移民)和真正本土出生者(印第安人)的排斥基础之上,其理由则是他们不是‘真正’的美国人,也不能被看作是真正的男人”(Kimmel 62)。到了后来,南方男性气概甚至逐渐堕落为“允许私刑的存在和倡导白人优越论观念,并同时把黑人男性塑造成强奸犯形象,从而大肆强调保护白人女性纯洁与神圣的必要性”(Richardson 5)。至此,“保护南方淑女的贞洁”已经成为美国南方白人男性气概的主要伦理诉求,该主题在美国南方文学中也得到相当程度的再现,成为重要的书写传统。在南方佐治亚州土生土长并以该地作为其主要创作背景的基伦斯显然没有回避对该文学主题和书写传统的思考,其代表作《杨布拉德》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对该主题和书写传统的回应。

在该作中,作为美国南方白人男性气概的伦理诉求,“保护南方淑女的贞洁”这一概念主要通过白人男性约翰之子小奥斯卡(Oscar)的观察和体验得以展现。对于父亲蛮横粗暴的家长作风,小奥斯卡一直心怀抵触。但他对父亲身上的这种以“保护南方淑女的贞洁”为伦理规范的男性气概却非常敬重:

 

他父亲身上有一样东西他是非常认可的——那就是要做个男人——无论这个男人是多么可恨、多么残忍、多么无知——但只要他还算得上是一个男人,一个上帝缔造的男人,这些都算不了什么!一个男人是不允许任何人来骚扰他的女人的,不管他有没有工作。这就是南方的规则——不管他是不是农场的监管人,他都要遵守这些规则。他无数次地听父亲黑鬼、黑鬼、黑鬼的大喊大叫,而且还说他们对南方淑女的贞洁来说是多么大的威胁,还说南方淑女的贞洁一定要得到保护。接着他就开始左一个南方淑女的贞洁,右一个南方淑女的贞洁,翻来覆去地说个没完,直到他确信已经把它当成自己从来都不会违背的规则为止。(240-241)

 

这段话对于读者理解美国南方白人男性气概的特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强调了男性气概对美国南方白人男性身份确证的重要意义,而且还进一步告诉读者“保护南方淑女的贞洁”在美国南方白人男性气概体系中的主导地位。首先,男性气概是美国南方文化传统的一大要素。无论一个男人“多么可恨、多么残忍、多么无知”,只要“终究还算得上是一个男人”,或者说只要他具有男性气概,他就会被尊重,他的一切缺陷或罪过都可以得到宽宥,即便他没有工作,也不会被鄙视。也就是说,男性气概是可以凌驾于人格与道德之上的。其次,这种倍受推崇的男性气概与能否“保护南方淑女的贞洁”密切联系在了一起。

在此,我们有必要解释一下我们把引文出现的核心概念the southern womanhood译成“南方淑女的贞洁”的原因。就womanhood在权威词典中的三个主要意项来看,“女子成年期”与女子特性或女子特质”两个意项显然与该词使用的语境不符,因为无论“女子成年期”,还是“女子特性或女子特质”,都不太需要“保护”。争议主要出自“女子或妇女的总称”这一意项。有些学者根据该意项把southern womanhood译成“南方淑女”或“南方女性”,但这两种译法与该概念在美国南方性别文化中的实际内涵是不太吻合的。从南方的性别文化传统来看,南方白人女性的贞洁被看作是头等大事,而保护南方淑女的贞洁一直是淑女神话的核心议题,正如学者所说的那样,“女性神话是美国南方绅士移植欧洲文明时随之固定的一种女性范式, 神话的中心是女性贞操绅士们的义务是在女性周围架起高墙, 保护她们的纯洁(钟京伟、郭继德 22)。显然,在南方传统的性别文化中,最受重视和保护的不是南方白人女性,而是南方白人女性的贞洁。可见,southern womanhood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简略表达方式,其完整形式相当于理查森所说的“the purity and sanctity of white womanhood”Richardson 5)。在南方土生土长的基伦斯自然深谙此道,但为了避免读者误解,作者在引文中还是先用southern white womanhood 这一完整的方式表示南方淑女的贞洁,之后才直接用southern womanhood表述,从而与美国南方文化传统中的惯常表述方式统一了起来。在国内学界,“南方淑女”也约定俗成地专指“南方白人女性”,不包括其他有色人种的女性。因此把 to protect the southern womanhood译成“保护南方淑女的贞洁”还是比较确当的。

在引文中,约翰显然已经根深蒂固地把“保护南方淑女的贞洁”当成了自己的性别伦理规范和确证自己男性气概的标准。而在小奥斯卡看来,不管一个成年男性是恶棍还是土匪,只要能保护自己的女人的纯洁性就是男子汉了,就有男性气概了。小说在此以少年奥斯卡的视角揭示“保护南方淑女的贞洁”这一伦理规范与美国南方白人男性气概内涵之间的内在关联可谓独具匠心。一方面,由于敌视父亲在家中的种种暴虐行为,小奥斯卡在情感上与父亲非常疏远,因此他对父亲的观察和描述不会被情感所蒙蔽,因而有一定的客观性和可信度。另一方面,即便对父亲充满抵制情绪的他,竟然对父亲身上的这种所谓的男性气概崇敬不已,并且理所当然地把“保护南方女性纯洁性”当成美国南方男性气概的伦理规范,说明这种男性气概观念在美国南方影响之广泛与深远。除了约翰父子外,该作中出现的牧师、地方治安官、甚至老麦克(Old Man Mack)也都是“保护南方淑女的贞洁”的拥护者,更说明南方男性对该性别伦理身份认同的普遍性。

 

二、“保护南方淑女的贞洁”幌子下的道德失范问题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约翰等白人男性在对南方男性气概的实践过程中,并没有真正履行该男性气概为其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相反,在“保护”的名义下,他们对白人女性与黑人做出了种种有悖人格与道德的事情,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约翰等南方白人男性所标榜的“保护南方淑女的贞洁”更多地体现为对南方白人女性的压制,有着严重的暴力倾向。小说中交代,在南方白人种族歧视氛围中长大的白人女性马萨(Martha)对黑人虽然也有着一定的偏见,但她的良知还没有因此而完全泯灭。当丈夫约翰因为儿子与黑人男孩吉姆(Jim)一起玩耍而对其进行殴打时,她立刻上前劝阻,结果约翰凶相毕露:“他给了她重重的一击,把她孱弱的身体打到了房间的另一边。‘我过一会儿再来收拾你!”他吼叫道。“你这个一无是处、只爱黑鬼的婊子!’”(233)。可见,南方白人男性对白人女性毫无尊重和关爱可言,其所谓的对“南方淑女的贞洁”的保护实际上成了压迫和统治她们的幌子,其实质则是赤裸裸的暴力。

其次,当南方白人女性的贞洁真正遭到威胁和侵犯时,约翰等南方白人男性并没有提供实质性的保护,有着严重的外强中干、欺软怕硬的倾向。众所周知,约翰为之效力的白人农场主查理·威尔考克斯(Charlie Wilcox)是个远近闻名的色魔、流氓,“无论白人女性还是黑人女性,已婚的还是单身的”(240),他都想调戏。查理对约翰的妻子屡次进行骚扰,而约翰只是装聋作哑,不敢表现出任何不满,不敢对之有任何抗议,也没有给妻子提供任何“保护”。由于约翰的一味姑息和退让,查理对马萨更是肆无忌惮。有一天,他把马萨骗到树林中,欲行强奸之事。马萨拼死反抗,结果恼羞成怒的查理对她大打出手。马萨在逃跑时候摔断了腿,动弹不得。这种情形恰好被路过的黑人青年吉姆看到,把她背回到她的家中。然而荒谬的是,约翰一看到小吉姆,不问青红皂白,马上就跑去拿枪,口里面还不停地骂着“狗娘养的大黑鬼”。尽管马萨再三解释说如果不是吉姆,自己早就陈尸荒野了,但是约翰执意不听:“我认为根本不可能是查理·威尔考克斯。你一定是在试图保护那个黑鬼,我早就知道你一直对他有好感”244),而且坚持要组织白人暴民去进行“黑鬼猎杀”(nigger hunting)。约翰之所以无视妻子的劝说、一口咬定是小吉姆做的案,主要是为了转移矛盾,避开与有权有势并影响到自己命运的农场主查理的正面冲突。这样既保全了自己虚伪的颜面,不至于被人认为缺乏男性气概,又让自己的行为没有什么风险和代价,这也充分暴露出他在人格方面的怯懦本性。

再次,约翰等白人男性所谓的对南方女性贞洁性的保护实际上还体现为对她们的利用,是白人种族主义者对黑人男性进行妖魔化的策略,以及煽动和组织白人暴民对其进行镇压和迫害的冠冕堂皇的借口。为了把强奸的罪名彻底转嫁到小吉姆身上,以便使对小吉姆一家人的追杀出师有名,约翰首先要做的就是逼迫妻子做假供。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约翰可谓无所不用其极,使出了最卑鄙的手段,对她的妻子进行灵魂与肉体的折磨。他甚至请来了他的帮凶——地方治安官及其副官,并和他们一起对马萨进行轮番轰炸,千方百计地让她改口,证明事情是小吉姆干的。良知未泯的马萨开始时还坚决站在正义一面,拒绝助纣为虐。发现他们的努力毫无成效后,这个几个人竟然请来了牧师。这个牧师以上帝的名义说出了一套魔鬼般的话语,像利剑一样无情地刺激着马萨的神经:

 

真相只有一个,那就是,每个活着的男性黑鬼都盘算着强奸白人女性,上帝想让你帮忙制止这件事。如果你不能改过自新、说出真相的话,你就会万劫不复、罪该万死了。如果今天晚上想说出真相的话,我会在礼拜日的时候为你祈祷,并且请求上帝原谅你。但如果你执意拒绝向上帝敞开你的灵魂的话,我就会祈求上帝把你打入地狱。(249)

 

这也充分暴露出“保护南方淑女的贞洁”这一文化概念的潜台词:即黑人男性是天生的强奸犯,是对南方淑女贞洁的最大的威胁,必须严厉打压。这显然与事实不符。从历史上看,白人男性对黑人女性进行强暴的案例不胜枚举,而黑人男性对白人女性的强暴则不多见。根据罗伯特·斯特普尔斯(Robert Staples)的调查,“尽管白人对似乎无处不在的黑人强奸犯感到惶恐不已,但所有强奸案中只有百分之十的案例涉及到了黑人男性与白人分女性。事实上,反而是黑人女性应当警惕被强奸,因为她遭受性侵犯的概率要远远大于白人女性”Staples 63。而为了达到他们卑劣的目的,这些南方白人“男子汉”们竟然把上帝搬了出来,而且把他们所做的无耻勾当说得那么义正词严、那么理直气壮。这段歹毒的话虽然很有威慑力,但马萨还是没有屈服。此时她感到万分愤懑和悲哀,她喊叫着让这些轮番对她威逼利诱、摇舌鼓噪的人滚出去,“但他们还是死死抓住她不放。最后,他们在她面前逐渐幻化成一张张晃动的脸——邪恶、白色、男人的脸,一个接一个地站到她面前冲她叫喊和咆哮”249)。小说在此再次清晰地揭示了白人男性所谓的对“南方女性纯洁性”的保护其实更多的是对她们的压迫和利用,没有任何尊重和关爱可言。牧师发现自己打出的这张上帝牌同样无效后,马上又想出了更加歹毒的计策:

 

“听着”,他对她说,“该死的,你给我好好听着。如果你还不把真实的故事说出来的话,鲍特里神父就会向他所在的教会所有的会众说你是如何长期与这个黑鬼勾搭成奸的,然后他会用布道把你直接打下地狱,罗斯科博士将会证实你心智的失常并且告诉人们你已经失常了多久了。(250)

 

到目前为止,我们真正见识了如此治安官、如此牧师、如此丈夫的丑恶嘴脸,也真正领略了以“保护南方女性纯洁性”为诉求的男性气概的本质。在这些阴魂不散的魔鬼、“男子汉”们百般逼迫下,马萨的意志力彻底崩溃,终于说出了“真相”,这段人类文明史上罕见的无耻闹剧算是画上了一个句号。在这几个南方白人男性的“保护”下,一个有着一定的良知和正义感的“女性”最终变成了为虎作伥的骗子。有了“确凿”的证据后,约翰马上组织起白人暴民,开始对小吉姆一家进行无情的追杀,而且残忍地烧毁了他们的房子。

 

三、对南方男性气概的伦理批判

 

约翰等南方白人男性之所以对白人女性如此蛮横暴虐、对黑人如此惨无人道,当然与这些白人的道德意识淡薄与人格修养低下有关,自然不值得称道,但导致其道德失范行为背后的伦理因素更值得我们关注。更何况白人男性对白人女性和黑人的暴行为并非个案,而是有着多人参与的集体道德事件,更说明其行为背后必然有一定的社会伦理基础。因此,对于约翰等白人男性的种种行为仅仅进行主观道德批判是不够的,还要回到历史的伦理现场进入文学的伦理环境或伦理语境中站在当时的伦理立场上解读和阐释文学作品”,“分析作品中导致社会事件和影响人物命运的伦理因素”(聂珍钊 7),这样才能发现人物道德行为背后的客观原因。种种迹象表明,约翰等白人男性道德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与其认同和践行的这种以“保护南方淑女的贞洁”为伦理规范的男性气概有着密切关联。一方面,男性气概是男性的一种性别伦理身份,而人的身份是一个人在社会中存在的标识人需要承担身份所赋予的责任与义务”(聂珍钊 263)。可以说,男性气概是在特定伦理环境中,男性的性别伦理身份为其赋予的责任、义务和道德规范。根据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伦理身份是道德行为及道德规范的前提并对道德行为主体产生约束有时甚至是强制性约束”(聂珍 264)。因此,对约翰等南方白人男性所认同和践行的以“保护南方淑女的贞洁”为特性的男性气概的伦理性分析是把握其道德行为背后客观原因的一条重要途径。

首先,“保护南方淑女的贞洁”这一伦理规范本身有着严重的缺陷。一方面,正如本文在第一部分中所分析的那样,在这一伦理规范中,最受重视和关注的是南方淑女的贞操和纯洁,而南方女性作为人的存在则是缺失的。根据美国南方社会的传统性别伦理观念,南方淑女一定要纯洁, 南方淑女的贞操受到至高无上的保护, 像宗教的信条一样不可侵犯”(冯溢、姚进 551)。在这种情况下,南方女性本身的人格尊严、情感意愿和人身安全是得不到重视和保障的,这一点从约翰等南方白人男性对白人女性的态度以及在她们身上施加的种种暴行就可看出。根据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在现实中,伦理要求身份同道德行为相符合,即身份与行为在道德规范上相一致”(聂珍钊 264。因此,如果这一伦理规范保护的对象是“南方淑女”的话,它的伦理导向也将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小说中约翰等南方白人男性对白人女性人格尊严的污蔑、身体的伤害以及在其遭受其他白人男性侵犯时表现出的冷漠态度则难以解释,他们也应当因其行为违背了该伦理身份或规范而遭受惩戒或谴责。但事实是,他们并没有因此而遭受任何法律与道德的惩罚和谴责。这就说明他们的行为是被社会的伦理秩序和规范默许的。另一方面,美国南方男性气概体系仅仅把“保护南方淑女的贞洁”当成了南方白人男性的责任、义务和道德规范,当成评判其男性气概的标准,从而极大程度地窄化了男性气概的思想内涵,使之变得狭隘和单一。其中,道德与人格等维度的忽略是其致命弱点。由于缺乏对正义、荣誉、人道、良知等道德诉求的强调,男性个体在其男性气概实践过程中缺乏应有的道德约束,因而很容易做出道德失范之事。事实也恰恰如此。

其次,这一伦理规范体现的是一种不平等的性别关系,维护的是美国南方父权社会的性别伦理秩序,有着相当的性别歧视色彩。就“保护”(to protect)这一词本身来看,它是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预设了女性的被动、弱势和从属地位,从而让男女处于一种失衡的性别等级关系之中。从根源上看,“保护南方淑女的贞洁”是美国南方旧性别伦理秩序的产物,正如学者所说的那样,“旧南方父权制奴隶社会孕育了‘南方淑女’文化, 它强调女性为男性的附属品”(冯溢、姚进 550)。另外,由于缺乏正义、良知、责任等道德意识以及对女性本身的尊重与关爱,南方白人男性气概所谓的对“南方淑女”的“保护”实际上已经蜕变成对她们的统治、支配和控制,已经成为暴力的代名词。正如雷琼所说的那样,“他们并不是真正关心妇女,只不过是给自己的暴行找了一个合适的借口”(雷琼 11)。正因为如此,在小说中,约翰对妻子没有表现出半点尊重和关爱,没有提供任何意义上的保护,而是对她充满了鄙视和暴虐,给她带来更多的是肉体和灵魂上的折磨和痛苦。

再次,该男性气概体现了美国南方社会不平等的种族伦理秩序,蕴含着严重的种族歧视思想,与之相关联的则是赤裸裸的种族暴力。在本文第一部分的引文中,“保护南方淑女的贞洁”已经成为约翰的口头禅,被其反复叨念,“直到他确信已经把它当成自己从来都不会违背的规则为止”然而众所周知,“南方淑女的贞洁”是一个旧南方性别文化概念,是美国内战之前南方特定伦理环境下的产物,奴隶制种植园经济是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赵冬梅 65);而《杨布拉德》的创作历史背景是20世纪初,此时南方淑女的贞洁神话早已随着奴隶制种植园经济基础的瓦解而日渐消亡。显然,约翰等南方白人男性认同的这种伦理身份与其伦理环境之间存在着相当的错位,把“保护南方淑女的贞洁”标榜为南方白人男性气概伦理规范的动机则更为可疑。从历史上看,“保护南方淑女的贞洁”其实是把黑人男性作为假想敌和重点防范对象的,是对黑人男性进行打压的冠冕堂皇的借口,最终是为了维护白人种族优越论神话,捍卫白人的种族利益:“他们只是拿南方淑女当作对黑人实施暴力的借口。南方淑女神话实质上成了南方白人对待黑人问题的一块挡箭牌”(雷琼 11)。换句话,这一伦理规范实际上是南方种族歧视制度的帮凶,捍卫的是南方不平等的种族伦理秩序,而约翰等南方白人男性在保护南方淑女贞洁性的幌子下对黑人做出的种种丧心病狂、灭绝人性的事情是得到这一种族伦理秩序及其规范许可的。正因为如此,他们在黑人种族身上施加的种种罪行没有受到任何法律制裁和道义上的谴责,他们也没有对自己的罪行感到任何良心的不安。


注解Notes

 

约翰·基伦斯全名为约翰·奥利佛·基伦斯 (John Oliver Killens, 1916-1987) 是当代著名的非裔美国作家,也是美国南方作家,曾获得两次普利策奖提名。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评论界对基伦斯的小说创作还缺乏足够的重视,甚至“有的文学史却连基伦斯的名字都不提”(王家湘 171)。但近年来,对基伦斯小说的研究开始出现升温的趋势,伯纳德·W·贝尔(Bernard W. Bell)更是把他的小说成就与理查德·赖特相提并论,认为“如果说理查德·赖特是批判现实主义精神之父的话,那么约翰·O·基伦斯就是该批判现实主义在当代的推动力量”(Bell 247)。在男性气概(masculinity)书写方面,基伦斯是美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史中的一个极具代表性的作家,为当今人们更好地认识男性气概以及学界男性气概的研究提供了宝贵的思想和启示。

② 文中相关引文均出自John Oliver Killens, Youngblood. (Athens: The University of Georgia Press, 2000),该书的中译为笔者所译,以下出自该书的引文只在括号内标注页码,不再一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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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陈礼珍   审校 | 王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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