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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意志、理性意志与“激情之爱”——《背叛》中“婚外情”的伦理解读

刘红卫 文学伦理学批评研究 2022-04-24

作者介绍

刘红卫

      文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语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美国哈佛大学英语系访问学者,英国剑桥大学英语系访问学者,国际文学伦理学批评研究会会员。主要从事英语文学、20世纪英美戏剧、文学伦理学批评研究。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英国20世纪戏剧研究”,以主要成员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部级课题多项。出版学术专著1部,主编及参编教材多部。在《外国文学研究》《文学跨学科研究》《武汉大学学报》等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其中多篇被A&HCI收录,并曾获得湖北省外国文学学会科研成果奖一等奖。

内容摘要

      哈罗德·品特于1978年创作的《背叛》是一部关于婚姻出轨的伦理剧。剧中杰瑞与爱玛之间的“婚外情”揭示出人是一个斯芬克斯因子的存在,体现出理性意志、自由意志和非理性意志之间的伦理冲突。因“欲”而起的“婚外情”是其自由意志没有得到抑制、摆脱道德责任的非理性意志占据上风的结果。激情过后,自由意志的力量渐渐减弱,理性的回归成为必然。杰瑞的归家选择是其伦理意识回归的表现,其间,理性意志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通过“倒叙”的叙事结构,作者将剧中“婚外情”行为还原至20世纪六十年代及七十年代后期两个不同时代的伦理现场,对之加以客观呈现,说明意志冲突导致或抑制“婚外情”的原因是在不同的伦理环境中形成的。这部剧作对于当代中国构建和谐的婚姻伦理关系也有着重要的道德警示作用。

关键词:《背叛》;婚外情;自由意志;理性意志;意志冲突;伦理环境

项目基金:本文系作者主持的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英国20世纪戏剧研究”【项目批号:09BWW011】的阶段性成果。

原文刊载于《外国文学研究》2013年第6期,责任编辑:王树福


正 文

       20世纪六、七十年代,英国剧作家哈罗德·品特(1930-2008)将对社会的关注点落在了当时因受“性解放”运动影响而出现的新的婚姻及性伦理的思考,尤其是对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婚姻出轨社会现象的思考,并将之作为创作的主要题材,相继完成了《情人》、《收集证据》、《沉默》、《风景》、《往日时光》、《背叛》等十多部作品的写作。其中,1978年创作的《背叛》(Betrayal)是一部很具有代表性的作品。这部剧作自20世纪九十年代起曾多次在中国上演,是中国观众最熟悉的品特戏剧作品之一。全剧由九个场景构成,其主要故事情节围绕杰瑞、爱玛、罗伯特三人之间错综复杂关系以倒叙的方式展现。杰瑞是罗伯特多年的挚友。在两家交往过程中,杰瑞对罗伯特的妻子爱玛产生了好感。因为无法拒绝激情的诱惑,杰瑞与爱玛保持了七年之久的婚外之情。罗伯特在知道妻子与好友不寻常的关系之后,并未与杰瑞当面对峙,也没有阻止妻子的出轨行为或与她解除婚姻,而是选择了对此事保持沉默。剧作结局时,杰瑞与爱玛两人结束婚外情,各自回归家庭。然而,爱玛与罗伯特的婚姻却又因罗伯特的出轨行为而面临危机。

      从古至今,“婚外情”都是一个具有争议的话题。但是,多数社会认为,“婚外情”涉及婚姻关系中的不诚实,是对伴侣的背叛,它损害了既有的婚姻和家庭伦理价值,是明显的不道德行为。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评判剧作《背叛》中的“婚外情”?本文作者认为,从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视角出发,我们对之不应简单做出对错和善恶的道德判断,而是应该着重分析导致“婚外情”产生的本质原因,即需要分析导致剧中人物发生婚外情时自由意志与理性意志之间伦理冲突的过程。同时,还需回到作品创作及接受的伦理环境,探讨不同伦理环境下意志冲突导致婚外情的原因。

自由意志与“激情之爱”

      “婚外情”常常被称为“激情之爱”,主要源自于个体的道德自律与情欲放纵之间的冲突。从伦理意义上而言,“婚外情”的产生说明人是一种斯芬克斯因子的存在,体现出人身上存留的斯芬克斯因子中人性因子(理性)和兽性因子(原欲)的对决。道德自律是人性因子中理性意志发挥作用的体现,而情欲放纵则是兽性因子中自由意志没有得到抑制或约束的结果。当自由意志摆脱理性意志的束缚,人的原始欲望占据了上风,表现出非理性的倾向,就会导致婚外情的发生。

      在《背叛》一剧中,对于婚姻的“背叛”行为,无论是杰瑞还是爱玛,都是因“欲”而起,他们之间逾越婚姻的“激情之爱”体现出其自由意志的失控。自由意志又称自然意志(natural will),“是兽性因子的意志体现。自然意志主要产生于人的动物性本能,其主要表现形式为人的不同欲望,如性欲、食欲等人的基本生理要求和心理要求”(聂珍钊,“伦理选择与斯芬克斯因子”8)。

      “罗伯特与爱玛在威尼斯度假”的第五场景一直被认为是该剧最关键的一场戏。剧评家鲁比·科恩曾评论说:“这部戏以一段历时九年的婚外行为的结束开始,又以那段婚外故事的开始而结束本剧。尽管这九场戏像时光镜头那样扫过过去的九年,它们基本上以发生在伦敦以外的那场戏(第五场)为轴心,很对称地安排着”(Cohn 23-24)。在这场戏中,罗伯特发现妻子与好友杰瑞偷情行为,道出了这部剧的主题:背叛。因此,若以第五场景为界,向前、向后推演此剧故事情节的话,许多观众和读者都会认为,杰瑞是三人之中最值得同情的一位,因为他遭受到来自多方面的欺骗和背叛;而爱玛最应该受到谴责,她不但与自己丈夫的好友发生了婚外情,而且还将此事隐瞒长达五年之久。

      但是,如果我们换个切入场景,直接从该剧的最后一个场景第九场,即杰瑞与爱玛发生婚外情的那场戏,逆向解读《背叛》的话,那么我们会发现,事实上,剧中发生的所有背叛行为最初均是由于杰瑞贪恋爱玛美貌的原始欲望没有得到遏制,做出非理性的伦理选择而引发的。

      杰瑞之所以会“背叛”家庭及好友罗伯特与爱玛发生婚外之情,主要是因他的“欲望”而起。人的“欲望属于生理活动的范畴,它在本能的驱动下产生,是人在本能上对生存和享受的一种渴求。这种渴求在特定的环境中自然产生,并受人的本能或动机所驱动”(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伦理选择与斯芬克斯因子”12)。在最后一个场景1968年冬天的一个夜晚,在罗伯特和爱玛结婚纪念聚会期间,杰瑞离席独自来到罗伯特和爱玛家的卧室里。此时爱玛碰巧进屋整理容妆,黑暗之中,突然看见杰瑞独自坐在自家卧室里,吓了一跳。杰瑞看见爱玛进来,起身走近爱玛,夸赞她是“一位漂亮的女主人”(223),①直言自己对漂亮女主妇的倾心:“你真可爱。我为你而疯狂。我说的所有这些话,你不明白吗,我以前从来没有说过。你不明白吗?我为你而疯狂。⋯⋯听着。你让我神魂颠倒。你是这样可爱。⋯⋯瞧瞧你正在看着我的样子。我不能再等待了,我被震惊了,我完全被倾倒了,你让我感到头昏目眩,你是珍宝,我的珍宝,我再也睡不着,不,听着,这是真话,我再也走不了,我会变成跛子,我会虚脱,我会崩溃,直到完全瘫痪,我的生命掌握在你手中”,“我仰慕你。我疯狂地爱上了你。⋯⋯你的眼睛让我魂不守舍。我心醉神迷”(224-225)。单独面对貌美爱玛所产生的激情,加上酒精的刺激作用,使得杰瑞欲望膨胀,急切渴求得到爱玛。于是,他不顾爱玛的反抗,强行拥吻她。很显然,杰瑞这种情感诉求是其身上兽性因子中自由意志的彰显,属于动物性本能的范畴,但并无善恶之别,也与道德无关。

      面对杰瑞唐突的激情表白,爱玛完全没有预料到,以为杰瑞是酒后乱言,显得措手不及。镇定下来之后,她提醒杰瑞他曾是自己丈夫的伴郎,“你最好朋友的伴郎”(224),试图阻止杰瑞进一步的冲动行为。爱玛的告诫是理性的,她希望杰瑞能够遵守“朋友之妻不可欺”的交友伦理。

      然而,此时的杰瑞几乎完全被兽性因子所主导,听凭原始欲望控制自己的行为举止,逐渐迷失自己的理性意志和伦理意识。他不仅没有停止对好友之妻爱慕的倾述,更直言后悔自己当初没有抢在罗伯特之前与爱玛结合:“我是你婚礼上的伴郎。我看见你穿着白色婚纱。我看见你穿着白色婚纱从我身边滑过。⋯⋯我应该在婚礼前拥有你,穿着白色婚纱的你。我应该玷污你,穿着白色婚纱的你,玷污穿着新娘礼服的你,在引领你进入婚礼之前,作为你的伴郎”(224)。杰瑞的这段“后悔”之言将先前单纯的欲望转变成为对于婚姻伦理的僭越,由此,他的行为就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变成了不道德的行为。

      在激情与欲望的驱动下,杰瑞逐渐失去对自由意志的控制,突破了伦理的禁忌,并做出非理性的伦理选择,“背叛”家庭和好友罗伯特与爱玛偷情。他的行为破坏了两家原有的“温暖、愉快、和谐”友情关系。在杰瑞内心,兽性因子在与人性因子的对决中最终占据绝对上风,导致了他对不伦之爱的追逐。

      在这场不伦之恋中,爱玛的行为经历了一个由理性到非理性的转变过程。听到杰瑞的表白之后,爱玛最初予以断然拒绝,并因为杰瑞的冒失而深感气愤。她对杰瑞的拒绝和劝诫表现出其理性的一面。然而,面对杰瑞不断的疯狂追求,爱玛开始动心。当她准备离开房间时,杰瑞再次抓住了她的胳膊。此刻“他们站住不动,互相对视”(226)。这一舞台动作的设计表明,爱玛最终选择答应成为杰瑞的情人。

      爱玛选择与杰瑞发展婚外情有满足其原始欲望的因素,她内心渴望激情的欲望在这段婚外情中得到释放。就如我们身边的许多人一样,当爱玛按部就班地过着“正经的”中产阶级生活的时候,一个突如而至的契机,使得其深藏于内心的对自由浪漫之爱的渴望被激发,这种感情就像脱缰的野马,失去了控制。

      但是,背叛婚姻这一行为,在爱玛身上更多体现出的是非理性意志的作用。非理性意志“是一种希望摆脱道德约束的意志。它的产生并非源于本能,而是来自错误的判断或是犯罪的欲望,往往受情感的驱动”(《聂珍钊自选集:文学伦理学批评及其他》30)。爱玛的渴望越强烈,“摆脱道德约束”的非理性意志就越强大,理性意志就会越弱小,最终导致她从道德上反叛婚姻的束缚,热切地投入到一种全新的激情生活。她试图通过婚外“出位”去体验性与爱的奇遇,与杰瑞开始了一段长达七年之久的婚外恋情。

      对于婚姻的道德逾越,爱玛没有表示出任何羞耻感或懊悔。在威尼斯度假期间,罗伯特去美国运通公司兑现一些旅行支票,那里的工作人员让他把一封信带给爱玛。从信封的笔迹中,他已经推断出是杰瑞的来信,开始有些怀疑他们之间的关系。面对罗伯特的猜疑,爱玛并没有回避,而是直接告诉他说,自己与杰瑞五年前就已经是情人关系。之后,她也没有因为丈夫已经知道自己的出轨行为而停止与杰瑞的来往,而是在非理性意志推动下,任凭强烈原始欲望的泛滥,全身心地投入到这段婚外情。为了能够方便两人下午的幽会,他们在外租了一间带有家具的公寓。爱玛还新添置了一些厨房、客厅、卧室等用品,努力将那间与杰瑞共同租住的公寓营造出一个温馨“家”的感觉。这些行为表明她试图将这段“感情”稳固下来。

      爱玛错将与杰瑞之间的偷情视为真情。在自由意志、非理性意志与理性意志的较量中,她的情感战胜了理智。她忘记了自己作为妻子和母亲的伦理身份,背叛丈夫罗伯特,毫无顾忌地同杰瑞开始恋爱、幽会。在追求个人自由与信守道德婚约之间,她选择了前者。

理性意志与杰瑞归家

      斯芬克斯因子中人性因子(理性)和兽性因子(原欲)总是相伴而生,主要是“由于理性意志和自由意志是不可分割的,因此,只要理性意志存在,自由意志永远都不是自由的”(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伦理选择与斯芬克斯因子”12)。一方面,因为贪恋爱玛的美貌,杰瑞一味追求感官刺激,在自由意志驱使下,做出逾越婚姻、背信弃义的事情。他身上的兽性因子通过他的原始欲望得到充分体现。另一方面,杰瑞的自由意志却又始终受到理性意志的约束。杰瑞的妻子朱迪思所代表的理性意志以及杰瑞自身所持有的传统家庭伦理观念,至始至终制约着这场不伦之爱。这些伦理约束使得杰瑞在与爱玛的婚外之情中,时常面对着背叛与忠诚的冲突,徘徊于欲望与责任之间。

      杰瑞的妻子朱迪思在《背叛》中是缺席的在场,她代表着杰瑞内心对婚姻伦理秩序的敬畏,是人性因子中理性意志的体现者。朱迪思没有在舞台上露面,有关她的一切信息都通过杰瑞的描述完成。在杰瑞的眼里,身为医生的妻子总是忙忙碌碌,加班、上夜班是常有的事情。尽管“她太忙了”客观上造成她和杰瑞感情的“空窗期”,并成为杰瑞出轨的一个主要托词,但是,在杰瑞看来,妻子朱迪思是一个尽职的、贤惠的、本分的、充满母爱的女性。因此,当爱玛问杰瑞:“你认为她会对你不忠吗?⋯⋯如果她有,你会怎么办呢?”杰瑞很有把握地回答道:“她不会的。她忙的很。她有许多事情要做。她是个出色的医生。她喜欢她的生活。她爱孩子们⋯⋯她爱我⋯⋯所有那一切都是有意义的”(221)。

      除了对家庭与孩子尽职尽责,朱迪思对杰瑞的出轨也抱有宽容的态度。从杰瑞与爱玛幽会时聊到的几件事情中,我们发现,朱迪思从杰瑞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失态举动,其实早已知晓杰瑞的出轨行为。杰瑞曾回忆说:“有天晚上我们在一起喝了酒。嗯,我们喝了酒,我到家的时候大约八点钟,刚一进门,朱迪思说,喂,你回来晚了点。对不起,我说,我和斯平克斯一起喝了点儿酒。斯平克斯?她说,真奇怪,他刚打了电话,五分钟前,要和你通话,他没说他刚才和你在一起。你知道斯平克斯这个老家伙,我说,他总是马大哈,对吧?也许他记起来了什么事情,他想说又没说的。等会儿我给他打电话。然后我就去看孩子们,接着我们一起吃晚饭”(207)。朱迪思没有当面戳穿杰瑞的谎言,而是选择了保持沉默。她的退让使得他们的婚姻关系得以持续,他们的家庭也得以保全。

      纵观全剧,我们发现,源于自由意志失控而导致的“激情”之爱无时无刻不受到理性意志的制约。杰瑞一直把自己与爱玛的这段感情看成是一件极其隐私的事情,极力遮掩,不愿让他人知道,尤其是避免让自己的妻子朱迪思知道。第六场讲述了这样一件插曲:各自忙碌一段时间之后,爱玛和杰瑞再次在公寓幽会。温存亲热一番之后,杰瑞对爱玛说道:“你离开的那段时间,我经历了一场恐慌。我当时正在我的办公室里,和几个律师一起整理一份合同。我忽然想不起来我把你的信放在哪儿了。我不记得把它放进保险柜里了。我说我得在保险柜里找个东西。我打开了保险柜。信不在那儿。⋯⋯我眼前不停地闪现它躺在家里的某个地方,被人拿到⋯⋯”最后,发现爱玛写给他的情书“在一件夹克的口袋里——在我的衣橱里——在家里”(206-207),他这才放心下来。杰瑞的“担忧”是在婚外情基础上产生的一种道德焦虑,表明他仍然还是一个具备伦理意识的人。他非常清楚婚外出轨行为是不符合道德规范的,它的破坏性将会造成很多不良后果,包括对他的家庭带来严重的伤害。

      作为一个“顾家”的人,杰瑞的原始欲望始终被其传统的家庭观念所控制,这主要体现在他对于“公寓”与“家”之别的认识上。第三场景,时值1975年,杰瑞和爱玛私下情交七年之后,两人的激情已经不再,决定选择和平分手。面对着空置已久的公寓房,爱玛深有感触,惋惜道:“真是浪费。没有人来这儿。我连想都不敢想,真的。就这么⋯⋯空着。整日整夜。一天又一天,一夜又一夜。我是说这些陶器啊,窗帘啊,床罩啊,一切的一切。还有我从威尼斯买回来的桌布。(笑。)真是太可笑了。[停顿。]只是⋯⋯一个空空如也的家”。但是,杰瑞却立即回应说,“它不是家。[停顿。]我知道⋯⋯我知道你想要什么⋯⋯但是它永远不可能⋯⋯是一个真正的家。你有一个家。我有一个家。有窗帘,等等。还有孩子。两个家庭分别都有两个孩子。这儿没有孩子,所以它不是那种真正的家”(184)。显而易见,对于杰瑞来说,有孩子、有朱迪思的“家”才是一个“真正的家”,才是他始终眷顾的宁静港湾。与之相反,爱玛对于两人之间感情的珍重之情,使得她已经习惯将他们共同租住的公寓看作是一个家,一个她与杰瑞之间“真挚”情感的栖息地。因此,杰瑞的态度深深刺痛并伤害了她。她气恼地追问道:“它从来就没有被当作那种真正的家。对吧?[停顿。]无论如何,你从来就没有把它看作是一个家,对吧?”但是,杰瑞丝毫没有退让,仍然坚持着自己的看法,回应道:“是的,我把它看作是一个公寓⋯⋯你知道”(184)。

      由此不难看出,杰瑞对待婚外情的态度非常明确:“婚外”偷情与“婚内”亲情是完全不同的。他一再强调说,“这儿”只是“公寓”,“它不是家”。在他看来,与爱玛共同租住的“公寓”只能代表短暂的“露水之缘”,而与家人朝夕相处的那个地方才能被称为“家”,那种“亲情”才是永恒的。他与爱玛交往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各种欲望,但前提是绝不能影响自己已有的婚姻关系,他绝不会以牺牲家庭为代价,也绝不愿意给家庭带来任何负面影响。这些看法成为导致两人结束婚外恋情的重要原因之一。杰瑞不愿改变现有家庭生活的坚定态度表明:他与爱玛的关系只能是情人关系,不可能再进一步转变为家人关系。他的这一伦理立场是其理性意志发挥作用的结果。

      欲望激发下的情感是无法长久维持的。杰瑞在追逐这段不伦之爱之时,其自由意志和非理性意志最终受到理性的控制。激情过后,自由意志的力量渐渐减弱,理性的回归就成为必然。对家的眷念使得杰瑞无法轻易地摆脱来自各方的伦理制约,他无法隔断与家庭、孩子之间的伦理关系。由此,他最终选择结束与爱玛的婚外之情,回归家庭。他的归家选择是其伦理意识回归的表现,其间,理性意志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意志冲突与伦理环境

      《背叛》中杰瑞与爱玛的婚外情体现出自由意志、非理性意志和理性意志的伦理冲突。当自由意志摆脱理性意志的控制时,婚外情就容易发生;而当理性意志战胜自由意志时,婚外出轨行为就能够得到遏制。“倒叙”的叙事结构,使剧中所表现的这些意志冲突得以呈现,也使我们清楚地看到杰瑞、爱玛等人物的自由意志如何发生和发展以及理性控制自由意志艰难过程。同时,这一叙事结构又与“婚外情”主题、作品创作及接受的伦理环境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倒叙的表现手法使得剧中故事开始的时间倒退到上世纪六十年代,而戏剧第一场的结局部分及上演时间却又都在七十年代后期。这两个不同的时代背景分别有着完全不同的伦理环境。《背叛》中因意志冲突导致或抑制婚外情的原因,正是在这两个截然不同的伦理环境中形成的。不同的伦理环境下,人们对于“婚外情”的评价是不一样的,这也限制了这种意志冲突产生的影响。

      对于戏剧作品创作的特定伦理环境及其伦理道德观念的考量是至关重要的。文学伦理学批评认为“伦理环境是文学产生和存在的历史条件”,要求“文学批评必须回到历史现场,即在特定的伦理环境中批评文学。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学有其固定的属于特定历史的伦理环境和伦理语境,对文学的理解必须让文学回归属于它的伦理环境和伦理语境,这是理解文学的一个前提”(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基本理论与术语”19)。

      20世纪六十年代,西方社会中有关婚姻、性、爱情及自由等方面的伦理观念,创造了导致剧中人物婚姻出轨、追求享乐的原始欲望产生的伦理环境,即在客观上形成了引发剧中人物发生婚外情时自由意志及非理性意志失控的特殊条件。《背叛》中杰瑞与爱玛发生婚外情的第九场景的时间是上世纪六十年代,这一时期的西方社会有着非常特殊的性伦理环境,人们把性自由的观点和其他有关个人自由的观点联系到了一起。“性解放运动”促进了享乐主义价值观的发展,传统的性道德观念被彻底地颠覆,社会上出现了一种“新情爱规则”。许多年轻人以及一些年长者认为,只要你情我愿,成年人之间发生性关系不算不道德。在这样的伦理环境之中,我们就不难理解爱玛的丈夫罗伯特在知晓妻子与好友偷情之后的“超然豁达”的态度了。对于爱玛的出轨行为,罗伯特的看法是:“我对这件事情毫不在意。是的,我打过爱玛一两次,但那不是为了捍卫一种原则。我不是从某种道德立场出发来干这种事的”(177)。罗伯特之所以痛打爱玛,是因为她背叛自己与他最好的朋友偷情,这种出轨行为刺伤了他的男性尊严,而不是因为她没有守“妇道”而对她动粗。罗伯特的态度正是当时社会伦理道德观念发生变化的体现,在许多人眼里,“性行为独立于道德之外,性爱的合理性并非取决于对理想情感和习俗等规则的遵从与否,而是取决于自己是否将其作为一种实现幸福和个人身心平衡的工具”(利波维茨基 47)。从剧中几个主要人物的背叛行为来看,婚外出轨行为在当时不是个别现象,而是带有普遍性,这些情节都反映出当时社会的真实伦理氛围,也表现出人们对于“性自由”、“忠诚”等问题的误解。

      然而,1978年,《背叛》在伦敦首演时,却受到包括迈克尔·比林顿在内的知名剧评家的批评。这些剧评家认为,这部戏剧除了在形式上略有创新之外,顶多只能算是一部滥情的肥皂剧,是一部完全不入流的戏。剧评家们做出如此的评断主要源于当时英国剧坛的流行风尚。20世纪七十年代,英国剧坛恰逢戏剧创作的“第二次浪潮”。这一期间,英国大多数剧作家的创作目的比较明确,即揭露社会问题,并试图通过戏剧方式,改良社会。因此,这些作家的剧作受到观众和剧评家的关注,通常被列入到各大剧院的主节目单。显然,《背叛》之所以受到非议,是因为剧中“婚外情”主题与当时伦敦剧场的主流话题是不符的。

      事实上,这部戏首演之后招致的非议是对这部作品的一种误读,误认为它仅仅只是一部表现剧中人物“欲望”的“滥情”戏,而并没有看到作家在表现人物意志冲突时强调理性意志积极作用的一面。巧妙的是,品特将开场的时代背景设在七十年代末,“倒叙”表现方式的运用突显出“婚外情”的危害性。人们对于“婚外情”的态度相较于六十年代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导致《背叛》中婚外情发生的自由意志和非理性意志逐渐失去了滋生的伦理环境,意志冲突中理性意志一方重新占据主导地位。这一时期,西方社会中“性革命”的势头已经滞缓,进入八十年代则处于明显的退潮阶段,步入反思调整时期(侯建新 57)。于是,人们开始提倡“不再是要享乐而是要节制,不再是要艳遇频频而是要健康生活,不再是要性解放而是要‘平静的’性爱,不再是要流水账般的放纵而是要温馨的爱情”(利波维茨基 63)。人们只以家庭和共同生活的名义而起誓,注重对于家庭的负责感,维持婚姻的稳定,婚外性行为又成为了一件见不得人的事。因此,第一场景时值1978年,杰瑞与爱玛的婚外之情已经结束,两人选择和平分手,分别回归家庭。但是,由于爱玛无法接受丈夫罗伯特出轨行为,他们的婚姻面临即将解体的结局。这样一来,《背叛》中“婚外情”最终造成爱玛与罗伯特的婚姻即将解体以及杰瑞“回归家庭”的故事结局,与七、八十年代的婚姻伦理环境完全契合。同时,我们也看到伦理环境对于意志冲突中自由意志之所以会败下阵来而理性意志能够占据主动的影响。

      由此可见,品特在《背叛》中不仅表现了意志冲突中自由意志肆意的危害性以及理性意志发挥作用的积极面,而且还通过“倒叙”的艺术形式,说明了意志冲突导致婚外情的原因是在不同的伦理环境中产生的,充分说明“客观的伦理环境或历史环境是理解、阐释和评价的文学的基础”(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基本理论与术语”14)。

      首先,对于《背叛》中“婚外情”的理解,斯芬克斯因子从生物性和理性两个方面给予了最好的阐释,说明人的一个基本特点,即人无完人。无论是社会中的人还是文学作品中的人,都是作为一个斯芬克斯因子存在的。剧中杰瑞、爱玛、罗伯特等人物的自我放纵说明:激情是一种不稳定的非理性行为,极易于失控。一个人一旦听凭原始本能的驱使,在理性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各种道德规范就会被摧毁,人又将回到兽的时代,这不仅不是人性的解放,反而会导致人性的迷失。但是,当人性因子(理性)和兽性因子(原欲)发生冲突之时,一旦理性意志能够控制和约束自由意志,人就能成为一个伦理的人。

      再者,对于文学作品创作的伦理环境考量也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回到历史的伦理现场,用历史的伦理道德观念客观地批评历史的文学和文学现象”(聂珍钊,“关于文学伦理学批评” 9),我们才能够历史地、辩证地理解和阐释这些作品。在《背叛》中,品特没有对爱玛、杰瑞、罗伯特的婚外情做出任何主观上的评判,而是通过“倒叙”结构的艺术形式,将剧中“婚外情”的行为还原至两个不同时代的伦理现场,对之加以客观地呈现,说明了意志冲突导致婚外情的原因是在不同的伦理环境中产生的。作品中爱玛和罗伯特这对夫妻的分手既是该剧的开始场景,也是传统婚姻因背叛行为而招致瓦解的结局,显示出“婚外情”对于健康家庭和婚姻生活所带来的危害性。

      半个多世纪之后的今天,品特的这部作品仍然能够在世界各地久演不衰,说明“婚外情”这一社会现象是不受时间或地域限制的。它反映出人类社会中婚姻伦理关系以及人的感情世界的复杂性,同时也显示出文学作品中有关婚姻主题的创作所具有现实意义,以及构建和谐的婚姻伦理关系对于当代中国快速发展带来的道德阵痛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附注

① 参阅哈罗德·品特:《归于尘土》(华明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0 年)。本文相关引文均出自该书,以下只标出页码,不再一一说明。

参考文献

Cohn, Ruby. "The Economy of Betrayal." Pinter at 70. Ed. Lois Gordon. New York and London: Routledge, 2001. 13-31.

侯建新:“西方两性关系史评述”,《天津师大学报》4(1993): 53-72。

[Hou Jianxin. “A Critical Survey of the Relations between the Sexes in the West.” Tianjin Normal University Journal 4 (1993): 53-72.]

吉尔·利波维茨基:《责任的落寞——新民主时期的无痛伦理观》,倪复生、方仁杰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年。

[Lipovetsky, Gilles. The Recession of Responsibility: The Numb Ethics of the New Democratic Time. Trans. Ni Fusheng and Fang Renjie. Beijing: China Renmin UP, 2007.]

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伦理选择与斯芬克斯因子”,《外国文学研究》6(2011): 9-21。

[Nie Zhenzhao. “Ethical Literary Criticism: Ethical Choice and Sphinx Factor.” Foreign Literature Studies 6 (2011): 9-21.]

——:“文学伦理学批评:基本理论与术语”,《外国文学研究》1(2010): 12-22。

[—. “Ethical Literary Criticism: Its Fundaments and Terms.” Foreign Literature Studies 1 (2010): 12-22.]

——:《聂珍钊自选集:文学伦理学批评及其他》。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年

[—. Ethical Literary Criticism and Others. Wuhan: Central China Normal UP, 2012.]。

——:“关于文学伦理学批评”,《外国文学研究》1(2005): 8-11。

[—. “On Ethical Literary Criticism.” Foreign Literature Studies 1 (2005): 8-11.]

责任编辑 | 任 洁    审校 | 尚必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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