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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珍钊 || 论人的认知与意识

聂珍钊 文学伦理学批评研究 202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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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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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外语学院教授,欧洲科学院院士(外籍),中文学术期刊《文学跨学科研究》(A&HCI收录)主编,英文学术期刊《世界文学研究论坛》(ESCI收录)执行主编,浙江大学世界文学跨学科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外国文学学会副会长,国际文学伦理学批评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美诗歌诗学协会副会长,国家社科基金外国文学学科评委,1993年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代表性学术专著《悲戚而刚毅的艺术家:托玛斯•哈代小说研究》和《英语诗歌形式导论》分别获教育部首届和第五届全国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代表性论文《文学伦理学批评:基本理论与术语》获教育部第六届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一书入选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库并获第十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英文论文“Towards an Ethical Literary Criticism”获浙江省第19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担任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外国文学史》第一首席专家,国家精品课程及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外国文学史》负责人,国家出版基金“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文学理论与批评经典”译丛总编。主持有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建构与批评实践”、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文学伦理学与文本研究”。聂珍钊教授的突出贡献在于其创立了文学伦理学批评,是这一批评的创始人和奠基人,耶鲁大学讲座教授、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剑桥文学批评史》总编Claude Rawson称其为“文学伦理学批评之父”(father of ethical literary criticism)。英国权威学术期刊Times Literary Supplement (TLS)、德国著名期刊arcadia: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iterary Culture、美国著名期刊Comparative Literature StudiesStyleCLCWeb:Comparative Literature and Culture等纷纷推出专刊或发表评论文章,对文学伦理学批评进行研究和评论。第24届世界哲学大会哲学与文学分会设立了“聂珍钊的道德哲学”专项讨论议题。


 内容提要


人的认知是一个从感知到思维再到文本的过程。感觉同知觉结合在一起构成感知,从而实现对外部和内部信息的觉察、感觉、提取、传送、认识、理解和表达。人的任何认知,都需要经过意识确认之后才存在。同计算机系统相比,意识就是认知过程中的显示终端。由于人的意识的存在,人才能完成从感觉到知觉再到思维的认知过程。在功能上,意识同人通过口头表达和文字书写表达自己的认知是类似的。人的自我意识可以在人的意识脑区转换成其它形式并显示出来,如转换成声音、符号、面部表情、肢体动作等,从而让他者能够辨认和理解。实际上,这也是意识从客观显现再到抽象再到客观显现的认知过程。通过意识的觉察和显示,大脑中的思维才能继续,认知才能进入脑文本阶段。脑文本不是认知的结束,而是认知进入新阶段的开始。



一、人的认知原理

一切生命,包括人在内,都有自己独有的认知表达方法。但我们讨论的认知和表达,指的是不包括其它生物在内的人的认知和表达,即人作为主体的独有的认知和表达。就认知而言,感知是人的认知的第一个阶段。没有感知,则没有认知。但是,人们经常把感知和认知混为一谈,实际上二者在性质上是不同的。感知只是认知的一部分,是认知的基础和前提。或者说,人的认知是从感知开始的。所以对认知而言,感知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认知是一个过程,需要经过感知、思维和文本化几个阶段。感知属于感性认知,是客观事物直接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眼、耳、鼻、舌、身)在大脑中产生的反映形式。感知首先需要借助人的感觉器官获取感觉,然后借助知觉对感觉进行认知处理,实现对感觉的理解。感觉器官是感知的前提条件,只有感觉器官获得了感觉,才能进入知觉,实现对感觉的感知。感知是由感觉和知觉构成的,是认知过程的开端。感觉是人的感觉器官作用于客观对象产生的结果,是人的感觉器官对外部世界或内部世界的接触性反映。借助感觉器官,人对客观事物的直接把握就是感觉。感觉也是人的感觉器官对外部世界或内部世界的数据采集,因此感觉也是人了解外部世界或内部世界的原始数据,是人的心理活动的基础和前提。感觉从本质上说是一种直觉,它不受理性控制,也不经过逻辑的推理,而是人体感觉器官对相关客观对象的直接反应。感觉的发生机制是通过人的感觉器官如眼、耳、鼻等进行的。感觉器官也被称为感受器。当人的感觉器官接受到来自客观世界的刺激性信号,就会导致神经兴奋。兴奋以电信号的形式沿着神经纤维传导,进入人的神经中枢。经由人的感觉器官产生的电信号就是神经冲动。电信号转化为神经冲动传送到人的神经中枢,经过人的大脑的处理,就可以实现对所感觉到的对象的认知,形成感知。人的感觉器官类似于传感器,感觉就是传感器从接触对象中获取的未经处理的原始数据。借助感觉器官,人才能建立起感知客观世界的直接通道,为认识世界创造条件。例如在大海中游泳,我们可以借助眼晴感知海水的颜色,借助舌头感知海水的味道,借助皮肤感知海水的温度,从而获得有关海水的全面认识。正是借助具有不同功能的感觉器官,我们才能够认识大千世界,才能欣赏世界不同的美。没有感觉器官,就没有认知。由于感觉器官的不同,获得的感觉也会不同,因此也就有不同的认知。人有5种主要感觉器官: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尽管这5种器官各有短长,但它们能够相互弥补,并一起组合成完整的人的感觉系统。借助这五种感觉器官,人就可以获得感觉器官作用于客观对象的原始数据,为人脑的数据分析创造条件。人的5种感觉器官属于人的外感受器,主要接受光线、声音、气味、温度、压力等方面的信息。例如眼睛,它既是感受光线的人体器官,也是人体最重要的外接受器。光线被眼睛接受后转化成信号并通过视神经传送到人的大脑,就可以获得目力所及的视觉图像。眼睛是人体最重要的外感受器,大脑中大约有80%的知识都是通过眼睛获取的。眼睛能辨别不同的颜色和亮度的光线,并将这些信息转变成神经信号,传送给大脑。只有借助眼睛,人才能观察世界,才能识字读书,欣赏风景和艺术,才能辨识人物。人体的外感受器只能获取人对外部世界的感觉,而有关人体内部如内脏、血管、肌肉、骨胳等内部世界的感觉,则需要通过人体的内感受器获取。分布在内脏和躯体深处的各种人体内部感受器,能够接受机体内部的各种化学和物理性刺激并将其转变为神经冲动,由传入神经传送至相应的感觉中枢,激活某些脑区引起感觉。具有从神经末梢向中枢传导冲动的神经称为传入神经。借助传入神经,感受器获取的信息才能传入神经中枢,经由大脑的初级处理形成感觉。人体的外部感受器和内部感受器,是人感知外部世界和内部世界的工具。借助外部感受器,人可以获取包含外部环境的存在以及环境存在关系在内的外部世界信息和数据。借助内部感受器,人可以获取不能通过外部感觉器官获取的包括人体内部生理状态和心理活动在内的人体内部世界的信息和数据。因此,人的外部和内部感受器,都是人体的感觉器官。通过这些感觉器官,人才能产生感觉,认识世界。从感觉到知觉的过程,是人的大脑把感觉到的东西转换成概念、思想和文本的过程,也是人如何认识客观外部世界和主观内部世界的认知过程。感觉获取的数据是客观的,原始的,没有加工处理的。感觉是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初级形式,也是认识客观世界的初级阶段,因此感觉需要同知觉结合在一起,借助知觉实现对感觉的理解。由于认知过程中感觉无法同知觉分离,因此感觉同知觉结合在一起构成感知,从而实现对外部和内部信息的觉察、感觉、提取、传送、认识、理解和表达等一系列过程,从而为人的认知创造条件。感知是人的感觉器官和人的大脑的逻辑运动,运动的结果产生表象。表象主要是人通过感官获取的印象,是人的外部和内部感受器官作用于对象的结果。它主要以图像的形式表现出来,属于认知初级阶段的认知。图像经过大脑的处理,转化为抽象概念,进入认知的高级阶段。感知是一种人体感觉,认知是一种心理判断,因此感知是客观认识,认知是抽象认识。感知的工具是感觉器官,认知的工具是概念。感知是具体的,认知是抽象的。感知是客观的,认知是主观的。感知是对感觉的处理及得到的结果,认知是对在感知基础上形成的概念的处理及得到的结果。感觉、感知和认知的关系是从感觉到感知再到心理判断的认知逻辑关系,因此感知是对感觉进行处理,而认知是对感知进行的处理。客观的物理性认识为感觉,主观的心理性认识为知觉。通过知觉对感觉的认识与理解则为感知。感觉是认识的一种,属于认知的低级阶段。对感知和认知的觉察或显现就是人的意识。意识不同于感觉和知觉,它是通过自我觉察和显现对认知的确认。感知是由感觉和知觉构成的认知过程,感觉是知觉的前提,但是没有知觉,则不能理解感觉。知觉是对知觉的抽象化和概念化,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重要一环。感觉是感知的低级阶段,知觉是感知的高级阶段。知觉是在感觉的基础上产生的,没有感觉,也就没有知觉。感觉产生于人的内部或外部感受器,是人的感受器对所接触对象的客观反映。知觉从人的神经中枢产生,是人的大脑对感觉处理的结果。各种感官输入的信息在大脑皮层中进行加工处理,形成的对感觉的整体认识即为知觉。知觉是大脑对感觉进行的识别和解释,进而形成概念和定义,为思维创造条件。感觉是物理反映,知觉是心理反映。感觉主要是对亮度、响度、温度等物理性刺激的直接认知,而知觉则是对感觉的意义以及感觉对象的大小、形态和性状的心理认知。除了加工处理感觉而外,知觉还对已经存储在大脑中的各种信息及经验等进行相互比较,从而对具体的感觉进行抽象定义。对感觉进行加工处理是在大脑皮层记中进行的,而且能够被意识察觉和显示。当人的感受器将接受到的感官信息经由人的神经传送到人的神经中枢,就形成感性形象或感觉。感觉是通过感受器发生的,属于人的感官反应;知觉是在神经中枢发生的,属于人的心理反应。感觉经过知觉处理,得到表象。表象是在人的大脑中呈现出来的通过感官获得的具体形象如人物、风景、文字、图画、舞蹈等,或者在人的大脑中呈现出来的内感受器获得的如疼痛、饥饿、悲伤、喜悦等具体感觉。从感觉到知觉的整个感知过程,就是认知的过程。在人的认知过程中,通过感受器得到的信息属于感觉的开始。感觉得到的信息属于原始数据,还没有经过人的大脑分析处理,因此感觉的意义是不明确的。感觉只能感触世界,但不能认识世界,因此感觉需要通过知觉认知。人的神经中枢一旦接收到感觉,就会对其进行初步理解,形成表象。表象是知觉的体现,但只是知觉的初级阶段。表象转换成概念,进入思维过程,形成思想,最后保存在大脑里,形成脑文本。

知觉的产生以神经中枢中的感觉为前提,并且同感觉紧密联系在一起。人一旦有了感觉,就会自动及时地传送至人的神经中枢,进入认知过程。知觉是人通过大脑对从感觉得到的数据进行的分析处理。我们感觉到的事物的个别属性越多、越丰富,对事物的知觉也就越丰富、越准确、越完整。由于知觉是借助人的主观经验实现的对感觉的认知,因此知觉不是知觉同感觉的简单相加,而是对感觉器官感觉到的内容进行新的分析和处理。知觉是一种经验判断。人们借助已有的经验去解释通过感官所获得的多种多样的信息,才能实现对感觉的识别和理解。


二、认知的本质

在认知过程中,感觉是一种本能。感觉并非人所独有的,所有的生命体都有感觉。感觉是由刺激产生的,任何生物都会因为刺激产生感觉。即使植物如害羞草如果受到外界的刺激,也会产生感觉。害羞草的细胞是由细小如网状的蛋白质“肌动蛋白”(即叶枕敏缩体)所支撑的,在叶柄基部和复叶的小叶基部,都有比较膨大的叶枕。叶枕对刺激的反应最为敏感,一旦叶子被外界碰触,产生的刺激就会导致害羞草的化学反应,肌动蛋白的磷酸会脱落,从而引起两个小叶片闭合起来。害羞草的感觉产生的原理同人的感觉产生的原理类似,都是电位差发挥作用的结果。一粒种子也是如此。在湿度和温度变化的刺激下,种子发芽生长就是一种感觉。动物界中最原始、最低等的多细胞动物海绵也同样有感觉。海绵动物没有神经结构,但是对刺激仍然有局部的、缓慢的反应。在海绵体内,信息物质的传递是通过中胶质中的扩散作用、游离变形细胞及固定细胞彼此的接触而进行的。海绵动物对刺激的反应说明,凡是生命体都会对刺激做出反应,神经冲动和电信号并不是产生感觉的唯一的方式。所有生物体都能够对刺激产生反应,但不是所有生物体都有神经结构并能产生知觉。即使某些生物体能够产生感觉并在感觉的基础上形成知觉,例如具有5种感官的动物,如猪牛羊,也能产生人一样的感觉并能对感觉进行辨识、理解并做出反应,但是由于它们不能用语言、文字等有效方法表达感觉,所以这些生物体的认知是有限的,或者不能产生同人一样的认知。因此,我们讨论的认知从性质上说是人的认知,其它生物体的认知则被排除在外。人同其它生物的认知是有本质区别的,我们只有把其它生物同人区别开来,把其它生物排除在人的认知之外并把讨论限定在专门讨论人的认知范畴内,才能认识和理解人的认知。人有五种基本的感觉器官和复杂完美的神经系统,因此人能够完成最复杂的认知。动物也几乎拥有人所具有的五种感官,但是动物没有语言,没有文字,没有人类文明的社会体系和道德体系,因此动物无法像人类一样完成认知。也就是说,人的认知同动物的认知有着本质的不同。动物大多根据本能反应以及直觉经验理解和认识世界,而人则根据感官反应以及理性判断认识世界。知觉以人的感觉为对象并对其进行判断、识别和理解,是对外部和内部事物各种属性的综合反应。知觉是对感觉的理性处理,是感知的高级阶段。感知是从感性到理性认识的阶段,或者说感觉是认知阶段中的感性认知阶段,知觉是认知过程中的理性认知阶段。在认知过程中,感觉通过知觉形成概念,概念通过思维形成思想,思想通过记忆形成脑文本。例如,当一个人在睡梦中被巨大的雷声惊醒,长时间工作后身体感到的困乏,身体受伤感觉到的疼痛,都是通过人体感觉器官获得的直接反应,属于人的感觉。感觉是一种感官印象,它缺少理性的参与,因而不是知觉。例如我们感觉到巨大的声响,如果不进入认知过程,我们则无法对声响进行辨识,无法做出雷声的判断,因而也就无法将感觉变成知觉,无法对雷声认知。如果疼痛停留在感觉阶段,则无法对疼痛的性质、发生的位置等做出判断,因而无法认知疼痛。感觉是来自感觉器官的直接感受,因而感觉同直觉紧密相连,在性质上属于感觉器官的直觉。

就人的认知而言,从本质上说就是将感觉道德化。人是一个斯芬克斯因子的存在,也可以说是伏羲女娲因子的存在,因此人通过进化完成人的形式之后,尽管身上出现了人性因子,但仍然保留着兽性因子。在认知过程中,人同其它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能够不断地用人性因子抑制和引导兽性因子,始终让人性因子处于主导的地位,不断地通过伦理选择学习做人。做人是认知的目的,也是认知的驱动力。由于人的认知是为了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因此人的大脑的认知和选择是做人的认知和做人的选择,在性质上属于道德选择。而人之外的其它动物以生存为目的,因此根据本能和直觉进行选择,在性质上属于生存选择。人的选择不仅是为了生存,而且也为了人自身的道德化。动物的选择遵守动物界的生存法则,目的是为了生存和种族繁衍。


三、有关意识的概念

人的认知不仅是一个自我选择过程,而且也是一个不断被确认的过程。人的任何认知,都需要经过意识确认之后才存在。认知从感觉开始,到意识结束,构成认知的一个过程。意识始终同认知结合在一起,离开了意识的觉察、显现和确认,认知就不能完成。意识既是人的认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但也是心理学中长期争论的问题。实际上,所有争论的焦点是有关什么是意识,即意识的定义问题。有关意识问题的探讨源远流长。根据人类学家的研究,推测距今二万五千年至五万年之前,人类已经有了意识的观念,即古人的灵魂观念。由于古人无法解释人的大脑在生理活动中产生的意识、精神、心理,于是将其称之为灵魂。所说的灵魂,指的就是大脑通过意识中出现的物理和化学反应。意识不能脱离大脑而存在。意识是一种生命形态,一旦死亡,大脑活动即终止,意识即丧失,所谓的灵魂也就跟着消失。这种意识即灵魂的观点最早出现在古代希腊的文献中。在希腊人的观念中,灵魂(psuhe)一词原本的意义是生命的气息,表达气息或呼吸是生命体本性的观念。这是古人对意识的理解,也是古人在表述意识时表现出来的智慧。呼吸属于生命体的自然本性,也是生命存在的外部特征。一个人没有了呼吸,自然就没有了意识,灵魂也就随之消失了。但是,我们还需要认识到,人的意识消失并非表示人的感觉已经消失。人没有了意识,但人的感觉还有可能存在,只是这种感觉无法通过意识显现出来。例如,一个失去意识的人的身体抽搐,就是人体因为某种刺激产生的感觉。关于灵魂,德谟克利特认为它是由原子构成的,具有感觉和思想的功能。亚里士多德也认为因为有灵魂人才有感觉和获得知识。他把生命看作灵魂的最重要的特征,认为没有生命就没有灵魂,因此灵魂等同于人的意识。他把人的灵魂分为感性灵魂和理性灵魂两个部分。他说:“我们习以为常的措辞,‘我们生活(活着)而有所感觉’,这恰如另一措辞‘[我们活着而]有所识知’,都得有两个方面的命意:其一我们是在说[感觉或]知识,另一就在说灵魂(生命);我们所以[有感或]有知,就由于我们具有灵魂(有生),或由于我们[有感觉,或]有知识。”①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观点,知识来自于认知,认知来自于感性灵魂和理性灵魂。在感觉和想象的基础上,灵魂即可以对外物进行思考、判断,也可以对思维进行思考、判断,从而形成新的认知。因此,亚里士多德讨论的灵魂,实际上讨论的是意识与认知的问题。古代罗马哲学家讨论的死亡和灵魂的问题如“死亡是灵魂与肉体的分离”、“死亡不是灵魂与肉体的分离,而是灵魂和肉体一起死去,灵魂在肉体中熄灭”等,②实际上讨论的就是意识与物质的关系问题。有关意识问题的争论不断,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争论的双方在讨论问题时往往把心理学的意识同哲学的意识弄混了,或者是把哲学的意识同心理学的意识弄混了。一般而论,以往对意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哲学领域内,重点在于探讨意识与物质即意识与人体的关系上,尤其关注意识同社会物质生活的关系,强调意识是物质的产物。哲学同心理学、伦理学的结合,深化了有关人的意识的讨论。例如,唯理论哲学家笛卡尔提出“我思故我在”的哲学第一原理,讨论的就是思维与意识的关系问题。洛克认为人心中发生的知觉就是意识,实际上是哲学上的自我意识和反省。康德扩大了意识的哲学范畴,把意识分为认知、意志和美感三种功能,强调意识的能动性。黑格尔在广义上把意识看成人类一切精神现象,在狭义上把意识看成由感性、知觉和知性组成的个人意识,创立了精神哲学。由此可见,意识问题是由哲学、心理学、伦理学以及科学紧密结合在一起的。20世纪以来,有关意识的讨论首先集中在对意识概念的争议上。大体说来,意识一般被分为心理学的意识和哲学的意识,并在不同的学科领域中被赋以不同的定义。在哲学里,“意识是与物质相对应的范畴,指与物质相区别的一切精神现象”③。“意识是高度完善、高度有组织的特殊物质(人脑)的产物,是人脑对于外部世界的一种能动的反映。物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是物质决定意识,而不是意识决定物质。”④“意识是对应物质而言的最大的哲学概念,即人类除了物质世界就是意识(或精神)世界,它包括了人类社会精神生活的全部。”⑤无论是在哲学还是心理学研究的主流观点中,人的意识都被看成是物质世界发展的结果,看成是生物反映控制机能进化的结果,认为意识是物质的具体表现。这种唯物主义的意识观点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建立的。马克思说:“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⑥根据马克思的观点,人脑的机能由意识来体现,或者说意识体现了人脑的机能。因此,没有意识就没有脑的机能,没有脑的机能就没有意识。恩格斯关于意识的观点同马克思一致。他解释意识说:“究竟什么是思维和意识,它们是从哪里来的,那么就会发现,它们都是人脑的产物,而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这里不言而喻,归根到底也是自然界产物的人脑的产物,并不同自然界的其他联系相矛盾,而是相适应的。”⑦恩格斯还说:“而我们的意识和思维,不论它看起来是多么超感觉的,总是物质的、肉体的器官即人脑的产物。”⑧关于意识的本质,恩格斯显然同马克思一样强调意识同物质的关系。他说:“我们自己所属的物质的、可以感知的世界,是唯一现实的;而我们的意识和思维,不论它看起来是多么超感觉的,总是物质的、肉体的器官即人脑的产物。”⑨根据恩格斯的观点,意识属于物质,是在物质的发展中出现的,是物质进化中的必然产物。无论是马克思还是恩格斯,他们都力图从不同角度去揭示意识的本质。但是,他们有关意识功能的讨论,更多的是强调意识的社会价值。马克思也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⑩显然,马克思关于意识的观点有自己特定的涵义。在他看来,政治、法律、道德、艺术、科学、宗教、哲学等都是重要的社会存在,都是决定社会意识的基本前提。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意识论从意识与物质的关系上科学地揭示了意识的起源、本质和作用。意识已经成为哲学研究中的普遍问题,但是自然科学的发展也认识到意识不仅是哲学、社会学、心理学问题,更是生理学、生物学问题。因此,从生物学意义上的感觉器官和神经系统考察意识的起源及实质,把意识的研究推向了深入。心理学对意识的解释同哲学的解释显然是有区别的。例如心理学的解释是:“意识,一种觉醒的心理状态。在此种状态下个体不仅对自己的身体所处环境有所觉知,而且对自己心理上所记忆、理解、想象、忧虑及计划或进行中的活动也有所了解。”⑪“意识即对外部世界和个人自身存在的认知和觉知。”⑫还有心理学的解释认为,意识是“一种觉醒的心理状态。在此种状态下个体不仅对自己的身体所处环境有所觉知,而且对自己心理上所记忆、理解、想象、忧虑及计划或进行中的活动也有所了解。”⑬“意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第一反映。要研究意识就必须有心理作为前提,只有在心理形成以后,才能产生意识,即要产生某一方面的意识,必须有和这一方面有关或相近的心理。”“意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第一反映,这一反映是不经过逻辑加工而很快表现出的一种心理过程。⑭

弗洛伊德是心理学领域研究意识的代表人物。他把不仅把意识看成人的心理的核心内容,而且还把心理分为意识、前意识和无意识三个部分,尤其是在无意识概念的基础上提出本我、自我和超我三大术语,建构了他的精神结构理论,影响和推动了20世纪心理学研究的深入和发展。在弗洛伊德的理论中,本我是无意识的结构部分,超我是“道德化了的自我”。在弗洛伊德看来,意识好像一座冰山,只有一小部分意识露出水面,而对人的行为和思想产生重要影响的是隐藏在水下的绝大部分前意识和无意识。弗洛伊德对意识的三个部分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创建了人格结构理论。


四、意识的功能

人的认知过程是从感知到思维的过程,它们分别构成认知过程的两个阶段:低级阶段和高级阶段。在低级阶段,认知的主要方法是形象思维,而在高级阶段,认知的主要方法是逻辑思维。形象思维加工和处理通过感觉器官获取的信息,逻辑思维加工和处理通过感知获取的信息。形象思维是对感受器反应信息的加工处理,属于信息的第一次也是初级处理,而逻辑思维则是对形象思维加工处理后的信息进行的第二次加工处理,属于高级阶段。形象思维处理的是感受器获取的原始数据,因此形象思维加工处理的是客观数据。无论是形象思维还是逻辑思维,都需要对处理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觉察和辨认。形象思维始终是在觉察和辨认的过程中进行的。计算机对数据的处理过程通过显示设备觉察和辨认,人脑对数据的处理过程通过意识觉察和辨认。没有显示设备,计算不能完成数据的处理过程;没有意识,人脑不能完成思维的过程。人的意识类似计算机的显示设备。没有显示设备,我们无法认识和理解计算机处理的数据;没有意识,我们无法认识和理解人脑处理的数据。因此,意识是认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环。认识不同于意识,它是认知过程的具体化。认知是理解过程,是对感觉的抽象处理。意识是对认识的觉察和显现,是认知过程中对感觉、知觉、思维及思想的确认。意识类似于计算机的显示终端。借助意识,人的感觉、知觉、思维和思想才能在人的大脑中显现出来。尽管人的感觉、知觉、思维和思想是认知的结果,但都是通过意识显现的。没有意识,就不能觉察感觉和知觉,更不能觉察思维和思想。认知既是对客观数据的处理,也是对主观数据的处理。无论感觉还是思维或者思想,都不能离开认知而存在。可以说,在认知过程中,存在是认知的结果。没有认知,就没有感觉的存在、知觉的存在、人的存在。但是,认知需要意识觉察、显现和确认。同计算机系统相比,意识就是认知过程中的显示终端。由于人的意识的存在,人才能完成从感觉到知觉再到思维的认知过程,做为认知的显示终端,感觉、知觉、感知、思维、思想以及脑文本等,都需要通过意识进行确认。例如,我们怎样才能知道自己是否有感觉,怎样才能认识到自己的感觉的存在,怎样才能对不同的感觉加以分辨,这都需要不断通过意识进行确认,而确认是以觉察和显现的方式进行的。在功能上,意识同人通过口头表达和文字书写表达自己的认知是类似的,不同之处只在于形式上的区别。因此,需要把意识和认知区别开来。意识是认知的结果,是对认知属性的确认。它既是认知的结束也是认知的起点。认知在性质上可分为客观认识和主观认识,凡是从感觉而来的认知是客观认识,凡是从思维而来的认知是主观认识。感觉是认知的基础,没有感觉则没有认知。但是我们怎样才能知道自己的感觉,怎样才能辨识自己的感觉,这就需要意识。我们仅仅感觉到什么并没有完成我们的认知,只有意识到我们感觉到什么才算完成认知。例如,当我们听见雷声,看见太阳,阅读小说,观看戏剧,这些说明我们进入了认知的过程。这些认知都是通过我们的感觉器官实现的。但是我们怎样才能认识到我们听见了雷声,看见了太阳,阅读了小说,观看了戏剧,受到了感动,这就要通过意识进行确认。通过显示,我们听见的雷声、看见的太阳、阅读的小说、观看的戏剧和内心的感受才能在我们的大脑中显现出来,完成认知。我们的身体遭受到针刺的刺激,这种刺激会激发我们的疼痛感觉。如果没有意识,尽管遭受针刺也不会感到疼痛,感受不到疼痛则没有完成认知。实际上,如果没有意识,感觉就人的认知来说就不存在。例如一个人的感受器割断了同导入神经的联系,尽管接受到各种刺激,产生了神经冲动,但是这种刺激不能进入认知过程,不能被意识到,因此感觉就不能被确认。就认知而言,如果没有产生感觉疼痛的意识,针刺的感觉就不存在。意识是一种自我显示。人的感觉与知觉、思维与思想、脑概念与脑文本,都需要借助意识实现自我显现,完成人脑的认知。例如,当一个人的身影进入自己的视域,即我们的视觉器官捕捉到一个人的身影,这个人的身影经由我们的视觉神经进入中枢神经,这时我们就有了影像的知觉,被称之为表象。表象是对影像的抽象。当我们认识到这个表象就是人的影像的时候,我们有关这个人的认知就进入我们的意识,从而把这个表象同其它的影像区别开来,让我们确认这个表象是某个人的影像。这时的意识是对来自客观感觉的影像的认知和显现,也是对现实中影像的抽象,因此这种意识属于客观意识,也可称为客观显现或客观显像。在认知过程中,始于感觉的感知过程的结束是由客观意识体现的,即从感觉到知觉的认知过程的阶段性结果,是由客观意识确认的,但是客观意识在本质上仍然是抽象的、主观的。在感知过程中,从感受器而来的全部感觉,都需要经过形象思维的处理才能进入抽象思维,然后才能在人的意识中予以确认。这一点同计算机应用传感器处理数据有类似之处。传感器(transducer/sensor)是计算机用于收集信息的外部检测装置,能感受到被测量的信息,如图像、声音、温度、亮度、温度等。在现代科学技术条件下,从功能上说传感器几乎可以取代人的感受器。人体通过感受器获取的外部与内部的信息,都可以借助计算机的传感器获取。甚至人体感受器不能感受的极其微弱的信号及其变化,计算机传感器都可敏锐地捕捉到。计算机通过传感器获取的信号,都需要借助显示设备才能显示出来。没有计算机的显示设备,传感器获取的信息无法辨认、识别、理解和处理。人的意识类似计算机的显示设备。通过人的意识,人体感受器获取的信息才能显现出来,才能辨认、识别、理解和处理。在认知过程中,利用人体感受器获得的有意义的印象被称为感知,对感知的认知通过客观认识实现。但是在认知过程中,感知产生的表象会在中枢神经中进行抽象,形成概念,然后进入思维过程。尤其是以图像形式出现的表象,都要在中枢神经的认知过程转换成概念,然后进入逻辑思维。主观认识就是对以抽象为特征的逻辑思维的确认。这同感知阶段的认知是不同的。感知阶段属于认知的低级阶段,形象思维是这个阶段的思维特征。图像逻辑思维是通过概念和的推理进行的。概念是思维的工具,认知是思维的方法。在认知的高级阶段,所有认知都是通过概念完成的。认知的高级阶段是逻辑思维阶段,所有图像都要转换成概念才能进入思维过程。在这个阶段,所有的感性认知都变成了抽象认知,所有的图像都变成了抽象概念,所有的认知都在主观空间中进行。在逻辑思维阶段,思维通过中枢神经处理,整个过程要比形象思维复杂得多。逻辑思维不是用感知到的图像来代表作用于人的感受器的具体对象,而是用抽象出来的概念代表从感知而来的表象,采用分析、综合、归纳、演绎等逻辑方法处理概念,确定概念与概念之间演绎的关系、概念外延的数量属性关系、概念内涵的数量属性关系。同形象思维相比,这种抽象认知更深刻、完整、准确。逻辑思维不仅用概念反映现实,而且还借助推理从概念中生成新的概念。这是逻辑思维的基本特征。例如,上面提到的影像在感知阶段是作为一个人的图像存在的,而在逻辑思维中抽象出影像的概念后,我们得到的是一个人的影像的概念。这个概念是主观的、抽象的概念。经过分析、综合、比较和推理,在这个影像的概念基础上又会产生一系列与之相关的概念,如这个人是男人、女人、老人还是小孩等。在新产生的一系列概念中,又会继续演绎推理出新的概念,如男人和女人是夫妻,老人和小孩是亲属,男人去工作,女人要回家。由此可见,逻辑思维在主观空间中可以借助概念产生新的概念,从而把对事物的认知深入下去。没有意识,逻辑思维不能完成,因此意识对于逻辑思维十分重要。没有意识的确认,逻辑思维就会永远停留在抽象状态而不能被认知。因此,逻辑思维需要借助意识才能完成认知。意识对于逻辑思维的重要性首先在于对于抽象概念的显现,其次是对抽象概念的确认。没有概念就没有思维,而概念的存在是通过意识实现的,只有确认了概念的存在并认识到概念的意义,认知才能继续下去。对概念的自我确认就是概念意识,即概念通过意识而确定其有效性。对于概念而言,意识的作用相当于对概念下定义。在思维过程中,没有定义的概念是不能用于认知的。因此,无论是从感知转换而来的概念,还是在抽象思维中生成的新概念,都必须被意识到或者存在于人的意识中才能确定意义,用于分析、归纳、演绎和推理。逻辑思维阶段的意识是抽象的意识,是概念意识,因而也是主观意识。概念意识是逻辑思维在意识中的表现,它以概念的形式出现在意识里,但是也可以还原为图像。经过意识处理的图像不同于感知阶段的图像,它是概念的转换,是抽象的形式化。感知得到的图像来源于客观,因而图像是客观认识的表象。但无论是何种图像,它们都需要概念化,只有概念化后才能进入思维的过程。思维是通过概念进行的,即使图像也需要转换成概念后才能进入思维过程。图像转换成概念,然后进入思维出现在意识里。抽象概念的组合、编辑和解码是抽象思维的认知过程,但是这个过程要经过意识的确认才能被保存在大脑中。大脑中保存的概念越多,人的认知就越丰富,人的思想就越复杂,对感性的认知就越深刻。人的主观性越强,主观认识也就越强,认知能力也就越强。无论是客观认识还是主观认识,都需要通过意识显现。意识的功能是单一的,就是对认知的显现。对概念的加工处理是由思维完成的,而不是由意识完成的,意识只是显现思维的结果。意识没有思维的功能,但是意识可以把思维显示出来,展现思维的全部过程。

就人的认知而言,尽管人的意识的功能类似于计算机的显示设备,但人的意识发生作用的机制与计算机完全不同。意识出现在人的意识脑区,因此意识的性质是自我意识。人的感受器获取的大量信息需要认知,而认知的结果需要通过意识显现出来,这样才能完成认知的过程。由于意识属于个人的,在性质上是一种自我意识,因此意识也是一种自我辨认、自我识别、自我理解。除了自我,外人是不能接受、认知和理解自我意识的。但是,人的自我意识可以在人的意识脑区转换成其它形式并显示出来,如转换成声音、符号、面部表情、肢体动作等,从而让外人能够辨认和理解。实际上,这也是意识从客观显现再到抽象再到客观显现的认知过程。


五、意识的作用机制

意识(consciousness)既是一个哲学术语,也是一个心理学术语,用它指大脑对客观世界的反应以及人对外部世界和自身的觉察与关注。根据弗洛伊德的意识层次结构理论,人的精神活动,包括欲望、冲动、思维,幻想、判断、决定、情感等、都会在不同的意识层次里发生和进行。在一些心理学家看来,意识是人的大脑对于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也是感觉、思维等各种心理过程的总和。意识有时也被看作是具有自觉性的思维,是包括感觉、知觉、思维在内的一种具有复合结构的最高级认知活动,能认知和指导人的自我的实现。但是,意识的作用显然被夸大了,意识也被不合实际地赋予了太多的功能。意识虽然是认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但是意识同人的某些感官类似,其功能是单一的。例如人的视觉器官接受图像,听觉器官接受声音,人的意识只是接受认知的结果并将其显示出来。意识的作用就是显示人的客观认识或主观认识。意识是同认知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没有意识,人的认知则无法实现。因此,所有意识都是自我意识。意识则意味着人的自我认知过程的完成。而意识作用被夸大,究其原因,是把意识和思维甚至认知等不同的概念混为一谈了,甚至把感知、认知、思想和文本的功能等同于意识的功能了。实际上,意识尽管同感知、认知、思维等紧密结合在一起,但是其功能是单一的,它只是在整个认知过程中起显现、觉察和确认的作用。意识在认知过程中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离开了意识,所有的认知既不能进行也无法完成。就意识而言,首先是生物学意义上的意识,其次才是心理学意义上意识,最后才是哲学意义的意识。哲学意义上的意识已经突破了生物和生理的范畴,强调的是认知的思维结果,有时候意识和思维相结合,用于表达某种特定的思想,如思想意识、消费意识、生态意识、危机意识等。但是,只有生物意义上的意识才是认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人的认知完成了从感觉到知觉的感知过程,就可以进入认知的高级阶段,进入思维的过程,通过思维才能形成思想,思想存储在人的大脑中,形成脑文本。脑文本就是做人的程序,或者说是怎样做人的指令。认知的整个过程,都是借助意识进行并完成的。从感觉开始,意识已经发挥作用,直到整个认知过程的完成。一旦失去意识,认知的过程就停止了,认知就中断了。意识的功能类似人的眼睛或耳朵的功能,虽然是单一的,但不可或缺。意识在认知过程中的基本功能是对认知的确认和显现。意识始终同认知结合在一起,由于意识的觉察,认知才能显现出来并被确认,然后再进行认知,再通过意识觉察和确认。例如,人的感觉是否存在,则需要意识觉察和进行确认。只有意识觉察到感觉的存在并进行确认,感觉才产生。没有意识,则没有感觉。没有意识,同样没有认知。在感觉与意识以及认知与意识的关系中,意识类似于计算机系统中的显示终端。像计算机同显示终端组成系统一样,意识也同感知、思维等组成认知系统。缺少了显示终端,计算机就会因为无法觉察而停止运算。没有显示终端,检测温度的传感器则无法工作。没有人的意识,人的感受器就不能工作,人体效应器就不能发挥作用。正如检查身体状况的超声仪器一样,如果没有显示终端则不能觉察身体的内部状况。如果没有意识,人的认知是不能被觉察的。例如人的感受器接触到阳光或是冰雪,如果没有意识就不能觉察到阳光或冰雪的存在。如果人的内部器官出现了病患,如果没有意识就不能觉察器官的疼痛。因此,人的感觉器官是因为意识的存在而发挥作用的。如果没有意识,人的耳朵听不见声音,眼睛看不见光线,声带发不出声音。意识从本质上说是出现在大脑中的主观认识,是同认知紧密相联的主观反映。意识的性质是主观的,但是从来源说,人的意识又可分为客观意识和主观意识两种。客观意识是对所有来源于内外感受器的信息认知过程及结果的反映,主观意识是对思维过程及结果的反映。所有的感受器都通过意识发挥作用。没有意识就没有感觉,也没有感知。没有意识,就不能认识感受器获取的信息。因为有了意识,我们才能认识客观世界。也因为有了意识,人体感受器才能发挥作用。我们不仅通过意识认识客观世界,而且通过意识认识主观世界。无论是外感受器还是内感受器获取的任何客观信息,离开了意识都不能被认知。意识也是认识主观世界的反映。在人的认知过程中,脱离感觉器官而进行的思维活动,也是通过意识进行认知的。没有意识,不仅不能认识客观感知,而且也不能认识主观思维。意识贯穿在整个思维过程中。从思维起点到脑文本的形成,都需要意识的参与。没有意识,思维无法产生,也无法延续。意识在思维过程中是一种点状连接,只要当思维在某一点上通过意识被认知之后,才能进入下一个点。没有意识,思维就在某一点上停止了,就不能形成思维的过程。即使人的脑文本的形成过程以及提取,也离不开意识。如果没有意识存在,脑文本就无法在大脑中反映出来,既不能在大脑中通过分析、修改、加工和编辑出新的脑文本,也不能借助人的发音器官或者书写符号表达出来。例如,诗人创作诗歌、小说家写作小说,戏剧家写作剧本,都是在意识状态下进行的。因为意识的存在,作家才能对创作素材进行分析、组合、编辑并将其转换成脑文本存储在大脑里,然后借助意识提取并将其转换成声音或书写文本等不同的形态,以便我们通过感官认知。如果没有意识的存在,作家是不能对创作素材进行处理的,也不能把存储在大脑中的脑文本转换成可以通过感官认识的其它形态如声音与文本。就意识的作用机制说,意识是人的大脑即中枢神经对大脑内外表象及思维的觉察。在生理学上,意识是人的中枢神经对认知的反应,是人的大脑中枢神经对整个认知过程和结果的觉察。生理学研究发现,在前额叶周边存在可以获得其它各脑区信息的意识脑区。人通过感觉器官获得的或是通过思维获得的信息,都需要在意识脑区通过注册的方式显示信息的存在。这就是意识的产生。就认知而言,意识的作用就是通过觉察显示认知。通过意识的觉察和显示,大脑中的思维才能继续,认知才能进入脑文本阶段。但是,脑文本的出现既不是认知的结束,也不是意识的结束,而是认知进入新阶段的开始。意识是在中枢神经产生的,因此意识也是人体生命存在的表征。只要意识活动存在着,人的生命就存在着。一般而言,人的生命是借助意识活动存在的,因此意识活动的存在与否也是判断人的生命是否存在的标准。一般来说,人的意识活动停止了,人的生命也就结束了。人的意识是由于中枢神经的兴奋产生的意识活动,但中枢神经作为一种生物体的存在并非永远都处在兴奋活动状态,尤其是在经过较长时间的兴奋之后,中枢神经需要通过休眠的方式获取能量。中枢神经活动的减弱或消失通过意识活动减弱或消失体现出来。意识休眠是中枢神经休眠的结果,睡眠是其主要表现形式。意识休眠同意识消失是不同的。意识消失往往是由人的疾病引起的,如果意识活动消失了,人的生命也就结束了。但是,意识活动休眠不同,它并不代表机体的死亡而只表示意识活动的临时性停止,例如睡眠及药物导致的意识丧失,疾病和外部暴力导致的人体昏迷。意识活动休眠可以唤醒而继续活动,而意识活动消失则意味着人的生命的结束。有一点需要明确的是,不能脱离认知解释意识,尤其是不能脱离认知过程解释意识。感觉是认知的源头,但是从感觉开始,意识就产生了。感觉从人的感受器产生,经过意识的觉察和确认才存在,然后才能进入思维过程。思维产生的思想经过意识的觉察和确认,才能转变为文本存储下来,变成脑文本。脑文本同样要经过意识的觉察和确认才能提取出来,转变成其它形式如声音或符号。同理,声音和符号也同样需要经过意识的觉察和确认才能再次进入认知过程,开始认知的新一轮循环。

意识的功能是对各种客观或主观信息的觉察和确认,其具体形式为显现或显示。所有认知及认知过程,只有经过意识显现或显示出来才有价值。觉察和确认是意识的基本功能,显示或显现是意识的表现形式。在认知过程中,无论是感觉还是感知,思维还是思想,只有在意识脑区被觉察或确认以后才能成为存在。只有在意识脑区被显示出来,认知的某一阶段或某一种认知才算完成。

注释:

①亚里士多德:《灵魂论及其他》,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92页。

②西塞罗:《经典对话录:论灵魂》,王焕生译,西安出版社1998年版,第112页。

③谭鑫田等主编:《西方哲学词典》,山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61页。

④黄鸣:《常用哲学名词词典》,广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65页。

⑤黄楠森、李宗阳等:《哲学概念辨析辞典》,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版,第325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61页。

⑦恩格斯:《反杜林论》(1876年9月—1878年6月),《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8~39页。

⑧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1886年初),《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81页。

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34页。

⑩《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页。

⑪⑬黄希庭主编:《简明心理学辞典》,安徽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470页。

F.J.布鲁诺:《心理学关键术语辞典》,王振昌译,河北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177页。

王立峰、南爱强:《心理学基础知识》,云南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90~91页。

原文刊于《浙江社会科学》2020年第10期,责任编辑:戴道昆。为便于排版,正文略有改动。】

【END】编辑 | 任洁、汤轶丽   审校 | 杨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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