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示100条
一、签订合同方面需注意的事项
02 签订内容全面明确的合同。
为避免贵企业对客户提起诉讼后遇到送达难问题,影响诉讼效率,建议在合同中注明联系方式和地址,同时明确约定在将来因此合同而引发的诉讼中作为诉讼文书送达地址。
06 妥善保管有关合同变更的文件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贵企业作为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己方的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即使尽到了提示或说明义务,对方也有权主张格式条款无效。
如贵企业需要对方提供保证,在签署保证合同时请务必写明由保证人为债务的履行提供保证担保的明确意思,不要使用由对方“负责解决”或“负责协调”等含义模糊的表述,否则将面临法院无法认定保证合同成立的风险。
10 发现对方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应及时行使撤销权。
合法合规、诚信经营是企业的立身之本。如果贵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违法,可能被法院认定无效。比如,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中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的强制性规定;违反特许经营的强制性规定;交易方式严重违法,如违反招投标等竞争性缔约方式订立合同;在批准的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合同内容存在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情形。
二、履行合同方面需注意的事项
13 遇到疫情等不可抗力时及时主张免除合同责任、解除或者变更合同。
14 对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可以中止履行己方的合同义务。
如果贵企业的客户违约,建议贵企业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贵企业可以主张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如果贵企业消极对待、放任己方损失的扩大,对于己方扩大的损失法院将无法予以保护。
如果对方违约造成贵企业损失,但是贵企业对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则可以减少相应的赔偿损失数额。
贵企业在购进货物时,务必注意及时验收货物,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尽快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明确提出异议。不必要的拖延耽搁,将可能导致贵企业丧失索赔权。
如果贵企业对客户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异议期限,请务必在约定期限内向对方以书面方式提出;如果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法院起诉的,将无法得到支持。
三、公司治理方面需注意的事项
23 审慎决定隐名投资、股权代持。
在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后,一定及时要求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工商登记。如果收购他人的股权,支付股权转让款后,请务必尽快办理企业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以免面临无法真正获得股权的风险。
公司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股东原则上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实施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使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权人的债权的,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股东实际投入公司的资本数额与公司经营所隐含的风险相比明显不匹配,或利用较少资本从事力所不及的经营,并因此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股东可能要对债权人承担责任。
31 高度重视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
公司章程是公司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一旦发生争议,将成为法院判断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主要依据。建议股东在参与制定公司章程时务必仔细衡量,慎重签署。
建议贵公司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慎重以公司的信誉或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这可能会使公司承担巨大的担保或赔偿责任,给公司的运营甚至存续造成不可预估的风险。
贵公司决定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请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以决议的形式决定担保事项,且遵照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的限额规定。
贵公司决定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并由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债权人如果能够证明其在订立担保合同时对股东(大)会决议进行了审查,并且决议的表决程序合法,签字人员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被认定构成善意,担保合同有效。
36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37 控股股东应当尊重善待中小股东,并注意保护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
中小股东与控股股东同样是企业的投资者,控股股东应善待中小股东,尊重他们的参与权、表决权,保障他们的知情权,保护他们的利润分配权等各种股东权,有助于企业的永续稳定发展。
贵公司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的,应当诚信地按决议向股东分配利润,以经营恶化等理由抗辩无法执行决议的,可能不会被人民法院支持。
当公司出现营业期满、公司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清算事由后,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切勿对清算责任故意逃避或置之不理,否则可能要面临如下法律风险:
(1)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债权人主张的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3)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要对债权人主张的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对债权人主张的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投资者之间基于信任一起成立企业,在经济环境变化形势下,更加需要全体股东同舟共济、齐心协力。
四、企业融资借贷方面需注意的事项
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具有流程规范、资金规模大、利率低、借款周期长等优势,建议贵企业在面临融资需求时,尽量选择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建议贵企业不要因为友情或帮忙而随意为他人借款提供担保,如果必须提供担保,建议充分评估借款人征信资质、经营状况,并可与借款人协商,由借款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以保障自身权益。
银行贷款的借款人构成犯罪的,如果其犯罪与银行贷款的事实不是同一事实,则该犯罪事实不影响金融借款案件的审理。借款人涉嫌骗取贷款或贷款诈骗犯罪的,如果没有银行与借款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情形的,借款合同仍然有效,借款人和保证人要承担还款责任。同时,建议企业严格遵守法律和规程,慎重核实借款人资质信用,不参与制作或提交虚假材料,不配合借款人或银行的制假要求,避免自身陷入刑事案件。
48 可以向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临时的资金拆借。
法律不禁止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业、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但不具备出借资质的民营企业,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建议贵企业只限于帮助他人临时周转目的出借资金,如果收取了利息,应当到税务机关依法申报纳税。
建议贵企业对外出借款项时,尽量要求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并在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后,及时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否则,可能面临不能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风险。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的借款不要用于企业。如果贵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出借人可以请求企业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五、建设施工和房地产经营方面需注意的事项
具有相应的建筑资质是建筑公司承包工程的条件,也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出借资质可能面对如下法律风险:
(1)可能会与借用人一起被债权人起诉,要求对借用人所欠材料款、机械设备款、对外融资借款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可能会与借用人一起被发包人起诉,要求对建设工程质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出现严重的建设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损害的,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3)一旦成为承担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被采取执行措施,会严重影响企业征信,导致日后参与市场竞争的资格受限。
60 房地产企业应当注意防范因逾期交房、逾期办证而引发集团诉讼的风险
房地产企业应当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严禁发生“一房两卖”的情形,不仅会承担高额的“一加一赔偿”的惩罚性违约金,还会有损房地产企业的声誉。
如果购房人存在违约情形,房地产企业应当依法及时行使合同解除权。如果购房人对解除合同提出异议,一定要在经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后,再将房屋另行销售,防止纠纷发生。
62 租赁商铺应当充分考察租赁市场、了解租赁物现状。
城市商铺租金价格不断走高,企业运营需要租赁商铺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充分考察市场行情,兼顾疫情常态化对市场的持续影响,避免盲目投资扩大规模导致租赁费巨额损失。
租赁商铺时,应当全面了解租赁物现状,选择产权明晰、消防验收合格、符合使用目的的商铺,才能安全放心地开展经营,保障投资生意的目的顺利实现。
六、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需注意的事项
企业对在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实验数据、设计图纸、技术资料乃至阶段性成果要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泄密、引发不正当竞争风险。
如果贵企业在技术研发过程中与他人合作,建议在合作合同中对知识产权的权属及各方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的约定,避免因权属约定不明导致企业丧失本应取得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在版权诉讼中,版权登记将成为证明企业享有版权的有力证据。贵企业在日常经营中要注意对软件、文字、图片、图案等作品的著作权保护,作品完成后及时到版权部门进行著作权登记。创作过程中所形成的电子文档,要尽量运用电子数据认证、加盖时间戳等现代网络技术手段加以固定,作为作品完成时间的有效证据。
75受让或被许可使用他人知识产权要严格审查转让人、许可人的权属证明文件。
如果贵企业拟通过受让、许可使用等方式使用他人知识产权,请务必注意审查转让人、许可人的权属证明文件,以防转让人或许可人并不是真正的权利人,或权利已过期,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或酿成纠纷。
建议贵企业对知识产权的研发记录、权利证书、缴费记录、知识产权合同、合同附随的权利证明文件、著作权原始载体等资料,均妥善保存,建立企业知识产权档案。
七、劳动用工方面应注意的事项
80 不要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
82 安排加班的应支付加班工资并保留考勤记录。
贵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工作的,应支付加班工资。对由于工作性质、工作岗位的特点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建议及时申请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审批。同时注意保留经劳动者确认的考勤记录,以免在对加班事实发生争议时出现举证困难。
贵企业要依法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否则将可能面临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的更大风险和成本。当然,受疫情影响,有关部门按照政策规定批准贵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则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贵企业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及程序,并依法及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否则将面临加付50%至100%、甚至二倍经济补偿金惩罚的风险。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贵企业应依法保障其辞职自由,但也应注意规范其辞职行为。建议贵企业保留劳动者提交的辞职书等书面证据,以证明劳动者是否依法行使了合同解除权。
劳动关系解除后,如果贵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将劳动者的名单、档案提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致使劳动者不能享有失业保险待遇的,将要承担赔偿责任。建议贵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及时提交办理。
八、解决纠纷方面需注意的事项
91 优先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
九、执行方面需要注意的事项
95 依法及时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98 自觉、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有履行内容的法院判决生效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贵企业涉诉并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应当主动按照判决中确定的内容和期限自动履行义务,否则要付出更高的成本。
99 认为法院执行行为违法或惩戒措施错误应及时提出异议或申请纠正。
如果贵企业或贵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等认为被错误纳入失信名单、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失信信息应予撤销但未及时采取撤销措施,或错误被限制消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解除。
如果贵企业是债权人,请客观理性地认识 “执行不能”。对于“执行不能”的案件,请贵企业对执行法院和执行法官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共同营造理解执行、尊重执行、配合执行的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