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梳理 | 网络传播治理
23华科新1016093
后台回复“答题课”,提前预定名额
后台回复“实务突击”,抢先实务起飞
后台回复“实务批改”,实现实务弯道超车
后台回复“论述批改”,锻炼答题意识与技巧
真题回顾
2.新闻侵权抗辩事由(2021年真题,简答题,10分)3.解决伦理困境的波特方格模式(2021年真题,简答题,10分)4.媒介审判事件的表现形式,原因,影响(2020年真题,论述题,25分)
5.结合实例说明媒介伦理产生的原因及解决措施(材料为一段关于短视频行业媒介伦理频出的描述)(2022年真题,案例分析题,30分) 6.针对自媒体网络失范现象,请制定相关的规定条文,说出你的理由。(2021年真题,论述题,25分)
认真研究华科440近三年的真题,可以发现,华科对媒介伦理的考察大致分为两种,第一种类型是对概念本身的考察,这类考题在牛静老师的《新闻传播伦理与法规》中可以找到答案。第二种类型则是对网络传播治理的考察,更注重考察对网络传播中出现的各种伦理问题的规制。而随着23新考纲的官方指定参考书移除了《新闻传播伦理与法规》,23年华科新传考研初试对第一类的考察可能性相对会降低,对第二类题型的考察将成为主流。毕竟这类题型考察的更具深度,也更能体现新闻传播学子的专业素养。
对于第一类题型,在之前的推送中,有进行过梳理总结。因此,今天的梳理主要是对网络传播治理的相关知识进行一下总结。
Part.1
网络传播中存在的失范现象
01
算法推荐及其伦理问题
推荐算法通过跟踪用户的网络行为,运用一些数学算法计算出个人特征、环境特征等相关信息,并推测出用户可能喜欢或与用户高度相关的内容。其类型包括基于内容的、基于用户协同过滤的、基于关联规则等的等数种常见的和数十种在用的算法。
具体而言,算法推荐中,可能存在以下伦理问题:
1
扑朔迷离的信息选择权和用户知情权
2
“暴露—监视”机制下的“圆形监狱”
3
信息茧房”再度造就信息孤岛
4
用户浏览数据所有权归谁所有?
02
自媒体传播乱象
社交媒体允许网民自发撰写、分享、评价、讨论、相互沟通,因而孕育了大批自媒体。自媒体既具有传统媒体发布面广、影响力强的特性,又具有传统媒体所不具有的特性,如人人都可以发布和制作新闻、同时每个人又是传播渠道的特性。目前互联网上的自媒体主要依靠论坛、博客、社交网络、微博、微信、小红书、抖音等进行视频及图片分享等。自媒体的野蛮生长也滋生出了不少问题:
1
信息污染
2
隐私的侵犯
3
内容形式低俗化
此外,互联网上大量自媒体还存在:新闻专业主义缺失,新闻内容失真;网络暴力事件、舆论反转事件频发;新闻内容娱乐化等乱象。
03
短视频伦理问题
短视频主要依托于智能移动终端的快速摄制和美化渲染编辑技术,可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实现实时分享,拍与传无缝对接的新型视频形式。它可融合文字、图片、语音和视频等内容,直观、立体地满足用户的多元化表达、展示与沟通需求。短视频应用最早出现在美国。具备生产成本低、传播速度快、生产者和传播者之间界限模糊等特点。短视频所引发的伦理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内容的违法侵权
2
对弱势群体的消费狂欢
3
对高风险行为的模仿
4
“眼见未必为实”的伪真实语境
Part.2
网络传播治理
网络治理的定义众多,并且带有相似特征。坎迪斯·琼斯第一次整合了网络治理的概念,并对网络治理做出自己的定义。例如斯托克将网络治理定义为一种实现共同决策的特殊框架,其特征是极大的不确定和复杂性环境、广阔范围的参与者,并且参与者都可以被看作是决策过程中的合法成员。而卡普库认为网络治理是一种融合了决策、共同行动和执行的特殊方法,重点在于不同实体之间通过复杂的互动来管理治理过程和提供公共服务。
这里,为大家带来两个可以用分析框架来应对“如何对某某乱象进行治理”的问题,供大家参考。
01
基于共生理论的治理机制
共生概念最早由德国微生物学家德贝里提出,用以解释不同种类的生物密切地生活在一起相互作用的现象。20世纪50年代以来,共生理论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科学领域,用以解释人类社会内部的共生关系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共生关系。共生包括共生单元、共生模式以及共生环境三个要素,共生单元在共生环境中形成的共生模式包括寄生、模仿、偏利共生、互惠共生等。
有学者将共生理论用以分析对直播电商的治理机制,将直播电商分为三个不同层面的共生系统,分别是:以消费者、商家、主播和平台组成的内部共生系统,以消费者、商家、主播、平台、MCN机构和第三方组织构成的核心共生系统以及在前者基础上加入协会和政府的外部共生系统,然后分别从内部、核心以及外部共生系统这三个层面提出治理对策。
内部共生系统治理
1.提高行业准入门槛,落实监管责任
平台需制定规范的考察标准来提高带货主播的 准入门槛,做到入驻前严格把 关、入驻后持续考察。
2.拓宽消费者救济渠道,引导正确消费观
针对消费者合理维权,平台应当拓宽维权渠道,简化投诉流程,通过开辟绿色维权通道、提供公益诉讼等方式来提高消费者维权的便利性,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对消费者正确消费观的引导,通过推送消息提醒、滚动页面宣传等方式提醒消费者合理评估商品价值,避免冲动性消费。
3.建立多方参与的治理机制
平台作为直播的载体,是消费者、主播、商家连接的纽带,并在内部共生系统中起主导作用。尽管在内部系统中平台不受监督与约束,但并不意味着平台可以一家独大。在内部治理中,不应该只是平台对消费者、主播、商家的单向治理,同时还需要各组成部分的共同参与、共同决策。
核心共生系统治理
1.明确监督责任,共促健康发展
第三方组织通过依托直播电商为平台提供数据服务、支付服务以及其他运营支持等服务,在此过程中二者突破信息壁垒,实现了资源共享。第三方组织若想长期获利,在注重自身建设的同时需要加强对平台的监督,明确监督责任。以第三方数据服务为例,应加强对平台后台数据的监控,设置流量异常数据阈值;另一方面,对公开数据提供认证说明,在根源上杜绝销售数据造假。
2.加强职业素养教育,严控道德红线
MCN机构作为主播的培养单位,应当注重对主播专业能力的培养,同时更要加强对主播职业素养的教育,设立“红线”制度,提醒主播时刻秉承消费者至上的原则诚信推荐商品。
外部共生系统治理
1.建立行业准则,提升自律水平
建立专门化的行业准则来对不同类别的主播、平台以及MCN机构实行精准化监督,进而规范相关群体行为,提高行业的自律水平。对平台和MCN机构而言,实行责任追究制,针对出现虚假宣传等事件,追究平台与MCN机构的连带责任。对主播而言,定期开展网络监察行动,设立行业“黑名单”。
2.健全法律法规,制定监管对策
现有法律法规对直播电商的治理效果有限,亟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来实现对直播电商的有效监管,同时政府应当履行监管职责,建立以政府监管为主、行业自律为辅、社会协同治理、公众共同参与的多方机制,实现对平台、主播、MCN机构的全方位监管。
总体而言,我们可以借鉴该分析思路,在思考关于某某乱象的治理路径时,可以将此现象的相关主体进行分类,分成内部共生系统、核心共生系统以及外部共生系统三个部分,针对三个部分的主体分别提出应对之策。
02
“多元共治”治理机制
“多元共治”分析框架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分析,分别是技术路径、场景路径和话语路径。
技术路径
既有的社会责任规范体系是以传播者为核心构建的,而智能技术带来新媒体行业生产实践的巨大变化,传感器、AR/VR、深度学习、语义分析、图像识别、智能算法等技术的应用重构了信息生产的整个流程,技术成为核心要素。因而,关注技术带来的道德与秩序的变化,构建技术、人和社会之间的规则成为新媒体社会责任实践的新范式。
那么,从技术路径来讲,在谈治理方案时可以围绕如何将“公共善”[3]引入到技术的研发和设计之中展开,比如“用主流价值观驾驭算法”等。
场景路径
因此,在场景路径中,大家可以针对平台以及平台内的多元力量应承担什么治理责任,该如何参与到治理中来进行答案的组织。例如,用户要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平台要加强对用户行为的监管,政府部门通过约谈等手段加强对平台的监管等。
话语路径
这一维度侧重于建构信息时代公平正义的话语体系。通过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等来对各行动主体的权益进行切实保护。例如通过制定法律法规等明确治理主体及其职责,削除监管的灰色地带等,通过明确的法律条文明确处罚形式、处罚力度等。
[1]潘晨晨.算法新闻偏见及其治理路径[J].编辑学刊,2021(04):24-28.[2]周丽娜.大数据背景下的网络隐私法律保护:搜索引擎、社交媒体与被遗忘权[J].国际新闻界,2015,37(08):136-153.[3]郭小平,贾瑞欣.“公共善”视域下智能传播的算法规制[J].学习与实践,2022(09):121-128.[4]钟瑛,邵晓.技术、平台、政府:新媒体行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多维考察[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20,42(05):149-154.[5]鲁冰清.论共生理论视域下国家公园与原住居民共建共享机制的实现[J].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21(02):37-4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