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音门德:蒙古国荒漠化防治与中蒙生态安全合作
来源: 东北亚学刊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境内的库布其沙漠。图源新华社
关键词:蒙古国 荒漠化防治 生态安全屏障 十亿棵树计划 中蒙关系 合作机制
中图分类号:X321;D822.331.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498/j.cnki.dbyxk.2023.04.006
文章编号:2095-3453(2023)04-0069-11
01
蒙古国土地荒漠化态势
在过去的十几年中,蒙古国土地荒漠化面积居高不下,而且荒漠化程度在加深。从蒙古国科学院地理与地质生态荒漠化研究所每五年一次的荒漠化评估数据看(见表1),2006年国土面积的72%遭受不同程度的沙漠化,至2010年荒漠化程度高达77.8%。截至2020年,蒙古国土地荒漠化程度为76.9%(120.3万平方公里),而且严重程度以上荒漠化为23.3%,东戈壁省、南戈壁省、中戈壁省、戈壁阿尔泰省、巴彦洪戈尔省、前杭爱省和中部省份总面积的50%—70%遭受荒漠化和土地退化影响。
年份 | |||||
2006 | 23.0 | 26.0 | 18.1 | 5.0 | 72.0 |
2010 | 35.3 | 25.9 | 6.7 | 9.9 | 77.8 |
2015 | 24.1 | 29.8 | 16.8 | 6.1 | 76.8 |
2020 | 31.5 | 22.1 | 18.6 | 4.7 | 76.9 |
蒙古国土地荒漠化的过程,是随空间和时间演变的各种因素决定的,包括人口增长、社会经济活动以及政治变革等间接因素,以及人类土地利用模式、气候变化等直接因素。根据蒙古国的研究,影响当代蒙古国荒漠化和土地退化的因素中,56%与自然因素有关,44%与人类活动有关,人类活动包括非法使用和交易森林资源等对有限自然资源的不当利用。[2] 具体而言,蒙古国土地荒漠化的人为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过度放牧和不适当的农林业活动加剧了土地荒漠化。从科学研究的结果来看,牧场应该在损害限度内使用。据蒙古国水文气象环境研究所的统计分析,2017—2018年全国一半以上牧场承载力超过2—5倍。1991年后的五年间,全国山羊数量增加200万只,到2012年增至1600万只,来自羊绒的收入占牧民收入的30%以上。[3] 而沙尘暴、荒漠化、雪灾等灾害相互关联,严重损害畜牧业,至今蒙古国还未找到防治荒漠化与保障牧民收入之间的切合点。蒙古国北部地区拥有广阔的森林资源,但由于利用技术不当(如砍伐)、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每年都有相当大面积的森林消失,进而造成水土流失、水位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等。蒙古国森林火灾发生频繁,平均每年过火面积为85.8万公顷,森林火灾发生率很高。如不采取有效措施,2014—2030年间遭受火灾的森林面积将达到512万公顷。还有因病虫害所造成的森林损失面积平均每年为81.3万公顷,森林病虫害每年增加10.1%。根据蒙古国有关部门的预测,病虫害面积在2011—2039年间将达到1149.3万公顷,2046—2065年间为5317.5万公顷。[4]
第二,蒙古国产业以畜牧业和采矿业为主,产业结构单一,加速了土地荒漠化。蒙古国单一的经营方式,尤其采矿业的快速发展,严重影响了蒙古国的生态环境。蒙古国矿产资源丰富,采矿业是拉动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与我国接壤的东戈壁、南戈壁、巴彦洪戈尔、戈壁阿尔泰四省不仅是传统畜牧业地区,也是矿产业集中地区,如著名的塔温陶勒盖煤矿(TT矿)与奥尤陶勒盖铜金矿(OT矿)都在该地区,矿产开发对土壤造成金属污染,同时消耗大量水资源导致湖泊和溪流干涸,加速了土地荒漠化。
第三,南部多个省份土地荒漠化面积大、人口稀少,对荒漠化防治的需求相对较低。蒙古国森林分布不均衡,主要集中在北部山区,与我国接壤的四省地区为戈壁沙漠。这四省的总面积为52.95万平方公里,占蒙古国土总面积的1/3以上,但这四个省的总人口不到全国总人口的1/11。也就是说,仅依靠如此少的人口解决大面积的环境问题是不切实际的。而且,森林与戈壁的这种分布情况造成南部戈壁沙漠地区人口流入少,对该地区荒漠化防治的紧迫性相对于乌兰巴托等经济活跃地区要低得多。
02
蒙古国荒漠化防治政策与困境
第一,构建和完善包括防治荒漠化在内的环境保护法制体系。自1992年颁布《蒙古国宪法》以来,蒙古国的环境保护法制建设迅速发展起来,并形成了以《蒙古国宪法》和《蒙古国自然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由各种综合法、专门法及相关法构成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第二,设置专门的防治荒漠化政府职能部门。根据《蒙古国自然环境保护法》,在中央政府内设置自然与环境部,现改组为自然环境与旅游部。在自然环境与旅游部内部设职能管理部门,其中直接管理防治荒漠化的部门是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司[5],相关部门有森林政策和法规司、水政策和法规司、气候变化司等。
第三,蒙古国政府颁布和实施关于荒漠化治理和森林保护的法律法规、可持续发展规划和具体计划。早在1996年,蒙古国就制定并实施了《国家防治荒漠化纲领》等规划纲要,成立国家防治荒漠化委员会,制定和实施防治土地荒漠化、保护森林和植树造林的具体措施。每年拨专款治理环境问题,提出到2030年使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10.2%的目标,同时把国土面积的30%纳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
根据蒙古国政府公布的《蒙古国可持续发展构想:2030》,关于环境保护制定了两大总目标,分三个阶段完成。第一个目标是面向全国,提出保护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提升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第一阶段(2016—2020年):将国家自然保护区的荒漠化减少25%,森林覆盖率增至国土面积的8.5%。第二阶段(2021—2025年):将国家自然保护区的荒漠化减少27%,森林覆盖率增至国土面积的8.7%。第三阶段(2026—2030年):将保护区内的荒漠化减少30%,森林覆盖率达到9%。第二个目标是针对城市,提出改善和保护城市环境的规划,包括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质量和市民使用率。第一阶段(2016—2020年)城市地区的绿化面积达到15%,第二阶段(2021—2025年)达到25%,第三阶段(2026—2030年)达到30%。[6]
在多个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蒙古国政府都提出防治荒漠化的目标,如规定恢复森林面积的具体目标。2010年蒙古国自然与环境部批准《国家森林经营总体管理计划》,提出2011—2015年恢复森林面积达到29.9万公顷。2011年自然环境与旅游部颁布《自然环境与旅游部发展中期目标》,提出2012—2015年每年恢复森林面积10万公顷。2013—2023年,计划恢复森林面积23.3万公顷。2017—2020年蒙古国计划植树造林63万公顷,该计划把目标分配到22个省市,制定了各省植树造林的目标;新的计划提出2020—2023年恢复森林面积17万平方公里。
除了上述计划以外,在《蒙古国国家安全构想》《蒙古国区域性发展构想》《蒙古国政府行动计划 2016—2020》,以及 《国家“绿墙”计划》《森林清洁计划》《国家荒漠化防治方案》等国家政策理念、规划的重要文件中,既有框架性政策规划,也有具体的措施方案。
关于蒙古国防治荒漠化,目前最受关注的是《国家“绿墙”计划》和“十亿棵树计划” [7] 两大工程。2005年蒙古国政府通过的《国家“绿墙”计划》,是蒙古国首次针对南部戈壁地区制定的国家级自然生态保护计划,该计划提出建设宽500—1000米、长3000公里的防护林带。防护林带涉及科布多、戈壁阿尔泰、巴彦洪戈尔、前杭爱、南戈壁、中戈壁、东戈壁、戈壁苏木贝尔、肯特、东方、苏赫巴特等12个省,其中包括与中国接壤的8个省份。[8]
2021年9月,蒙古国总统呼日勒苏赫在第76届联合国大会上承诺蒙古国计划在2021—2030年种植至少十亿棵树。同年10月4日,蒙古国总统签署全民种植“十亿棵树计划”总统令。2023年3月14日,蒙古国国家气候委员会召开会议,批准“十亿棵树”国家行动战略和2023年实施行动计划。在种植“十亿棵树计划”的国家行动框架内,规定了各省种植和保护树木的数量,计划到2030年共种植10亿棵树木,森林基金增至9%、荒漠化和土地退化面积减少4%,预计该计划对蒙古国加强绿色发展、保护生物多样性、创造工作岗位、提升粮食供应等将发挥相应的积极作用。计划实施两年来,各省积极实施本省的种植计划。以巴彦洪戈尔省为例,该省98.1%的面积受到荒漠化影响,其中荒漠化程度“极为严重”的占全省面积的9.8%,荒漠化程度为“严重”的占33.6%,荒漠化程度为“中度”的占54.7%。该省2021年植树五种1.3万棵,2022年种植杨树1万棵,实现了全省防护林带全面绿化。[9]
由于全球变暖、自然灾害频发,致使蒙古国环境保护政策的实施艰难。从政策的实施情况看,在恢复和扩大森林面积、防治荒漠化方面,蒙古国政府出台各种政策和措施,但很多未能落到实处,各项数据未能达到预期目标。对此,一些国际组织建议实行强制性措施。如亚洲开发银行(ADB)在《加强蒙古国自然环境与旅游部环境管理能力的计划》中,建议蒙古国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落到实处,并实行罚款、没收、停业、被害赔偿、恢复原貌等强制性处罚和赔偿措施。笔者认为,加强法律的贯彻实施固然重要,但对其效果应做深入调查,若发现现有环境法律体系本身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存在缺陷或矛盾,对法律的终极目的和目标进行重新探讨,整合各法律间的一致性和实效性也同样重要。
03
中国荒漠化防治与中蒙生态安全合作新挑战
2023年1月发布的《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提出了我国荒漠化防治的具体目标:到2025年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务1亿亩,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面积0.3亿亩;到2030年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务1.86亿亩,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面积0.9亿亩。
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三次到内蒙古考察调研,2023年6月5日在内蒙古考察时再次强调,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内蒙古必须牢记的“国之大者”。6月6日,召开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在这次“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出“努力创造新时代中国防沙治沙新奇迹”的时代号召。[12] 我国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绿进沙退”的好势头,分类施策、集中力量开展重点地区规模化防沙治沙,不断创新完善治沙模式,提高治沙综合效益。[13] 习总书记提出,“我国荒漠化防治和防沙治沙工作形势依然严峻”,要锚定2050年,深耕“三北”工程六期工程建设期(2021—2030年),这是巩固和拓展防沙治沙成果的关键期,是推动“三北”工程高质量发展的攻坚期。为此,“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打一场‘三北’工程攻坚战”。[14]
中国政府一直主动参与全球生态治理,在生态领域积极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政府不断深化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林业在国家外交中的地位不断提升。累计与33个国家签署40份林业合作协议,建立了中国-中东欧、中国-东盟、大中亚等多双边合作机制。长期以来,中国认真履行相关国际公约,深度参与全球林业事务,成功承办《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和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15]中国积极推动《联合国森林战略规划(2017—2030年)》及《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2018—2030年战略框架》的制定和发布工作。因此,中蒙加强生态安全合作不仅有理念和需求上的必要性,也有法理上的充分依据。
04
中蒙荒漠化防治合作机制建设的必要性和几点建议
中蒙建立荒漠化防治合作机制,是沙源地跨境全域治理的需要。中国与蒙古国及中亚国家国土相连,尤其中蒙边界线长达4676公里,两国存在天然沙漠、沙化和荒漠化土地。这一特点决定了荒漠化防治需要加强跨境全域治理,沙源地以及沙尘暴途经地的各方需要相互协作,共筑东北亚生态屏障。为推动沙源地跨境全域治理,中蒙建立和完善合作机制的必要性凸显,同时各方面的合作条件也逐渐成熟,因此中蒙双方共同应对挑战已成为共识。
中蒙设立荒漠化防治合作中心,共筑东北亚治沙屏障,是保障两国生态安全的需要。21世纪以来,蒙古国政府基于荒漠化等生态环境问题颁布法律法规,制定多项计划,采取各种措施,但生态环境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尤其是土地荒漠化趋势并未得到有效控制。当前,蒙古国将荒漠化问题视为国家安全问题,正如蒙古国总统呼日勒苏赫在2021年9月末的国家安全委员会会议上提出的:“现在是在国家安全层面考虑生态系统退化和荒漠化问题的时候了”。[17] 而中国几十年来所建设的“三北”防护林工程虽然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十四五”和中长期防沙治沙还处于攻坚克难阶段,巩固成果和修复任务十分艰巨和紧迫,已成为我国生态保护修复的重点和难点。新时期应以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为引领,以筑牢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为重点,以保护生态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全力推进防沙治沙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18]
中蒙两国拥有较长时间和较深入的环境合作经验,为建立荒漠化防治合作机制奠定了基础。早在1990年,中蒙两国就签署了《关于保护自然环境的合作协定》,该协定规定了双方研究和实施关于防沙治沙技术、共同研究戈壁和草原牧场的保护与利用等。中国和蒙古国都是《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的缔约国,两国都在积极履行公约义务,参与各项国际合作,并将土地荒漠化防治作为两国生态环境领域合作的重要方向。中国政府部门、治沙企业与蒙古国开展防沙治沙合作交流,如中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主办、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生态保护与修复研究所承办的“蒙古国土地退化与荒漠化防治技术培训班”,与蒙方分享库布其治沙技术和模式经验。中蒙环境合作基础良好,有利于推动荒漠化防治合作中心成立并顺利开展工作,特别是能为中蒙共同防治荒漠化提供决策支持和智库服务。
围绕荒漠化防治,构建中蒙生态安全合作机制,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建议中蒙两国政府创新合作机制,成立关于环境保护和荒漠化防治的高层次合作机构,加强顶层设计,提高合作机制的工作效率,共同商讨有关荒漠化防治的重要事宜。
第二,建议成立由中蒙两国共同发起的环境保护基金。环境保护基金主要用于环境保护调查以及科学研究,针对制约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难题开展科研攻关,以取得应用效果显著的科技成果;开展抗逆树种选育技术、经济林良种选育和丰产栽培技术、低产低效林改造技术等研究;加强重点区域绿化科技支撑工作,成立重点区域绿化科技支撑专家团队。
第三,建议设立“中蒙友好植树造林区域”。根据中蒙双方商定的环境保护防治荒漠化实施方案,在荒漠化地带划出部分地段建成“中蒙友好植树造林区域”,鼓励有关企业、留学生、游客以及其他人员到该地区植树造林,并关注后续养护工作。
第四,建议中方建立蒙古国环境保护人员培训基地。在内蒙古成立培训基地,面向蒙古国有关人员,开展专业培训,举办各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和讲座,推广节水、抗旱、造林、防沙治沙等先进实用技术。
第五,建议中蒙防治荒漠化的专题研讨会实现常态化。在中蒙环境保护与防治荒漠化合作机制内,召开各种不同规模、不同层次的专题研讨会,为中蒙两国环境保护合作提供有价值的技术服务。
总之,中蒙两国有必要加强生态安全合作,尤其在荒漠化防治领域的合作更加紧迫。只要中蒙两国坚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建立高层次的、有效的合作机制,有利于为中蒙两国防治荒漠化提供决策支持和智库服务,有利于实现跨境全域治理,将共同保障两国人民福祉推向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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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境内源区,主要是指内蒙古东部的浑善达克沙地中西部、阿拉善中蒙边境地区(巴丹吉林沙漠)、新疆的塔克拉玛干沙漠和库尔班通古特沙漠;境外源区,主要是指蒙古国东南部戈壁荒漠区和哈萨克斯坦东南部荒漠区。参见《沙尘暴的发源地和成因》,中国气象局网站,2018年12月13日,https://www.cma.gov.cn/2011xzt/kpbd/Sand/2018050902/201812/t20181213_485763.html [2023-06-10]。[2] “Монгол орны цөлжилтийн байдал”, Цөлжилтийн мэдээллийн сан, https://eic.mn/dldbase/index.php [2023-06-11].[3] “Монгол орны цөлжилт, газрын доройтлын 56 хувь нь байгалийн үзэгдэлтэй холбоотой”, МОНЦАМЭ, 2020-06-17, https://www.montsame.mn/mn/read/228574 [2023-06-11].[4] “Annual Number of Forest Fires by Country, Region, Aimag, and Capital City,”National Statistics Office of Mongolia, 2020, https://www.1212.mn [2023-06-09].[5] 该司的基本职能包括:(1)制定减少环境污染和土地退化、防治荒漠化、合理利用保护和恢复自然资源的法律、政策和规划,组织和协调公众参与。(2)组织和规范环境保护、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少经营活动对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3)组织实施废弃物减量、回收再利用政策;组织绿色生产与消费的技术转让和国产化,组织引进环境保护新方法,组织实施防治、保护和减少大气污染的综合措施。(4)组织协调实施减少土地退化、修复和防治土壤污染、防治荒漠化等政策;(5)评价区域和行业发展规划和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提交环境状况评价报告,组织实施环境审计。(6)落实森林、水体、重点保护区的地籍调查管理。(7)引进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科技成果,提高效益,提供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方法和法规。参见:“Зохион байгуулалтын бүтцийн нэгжийн үндсэн чиг үүрэг”, ЗОХИОН БАЙГУУЛАЛТЫН ЯАМ, https://met.gov.mn/pages/show/zohion-bajguulaltyn-b-tcijn-negzhijn-ndsen-chig-reg/mn [2023-06-11]。[6] “МОНГОЛ УЛСЫН ТОГТВОРТОЙ ХӨГЖЛИЙН ҮЗЭЛ БАРИМТЛАЛ-2030”,Монгол Улсын Их Хурлын2016 оны 19 дүгээр тогтоолын хавсралт, 2016-02-25, http://nda.gov.mn/backend/f/PtNQFjbNQ6.pdf [2023-06-11].[7] 2006年内罗毕气候变化公约会议期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启动了全球性植树倡议活动——“十亿棵树计划”。该倡议旨在呼吁所有的人、社区、公司和企业、民间社团组织和政府加入该计划,通过登记树木种植承诺,鼓励人们行动起来面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缺失等挑战。目前该计划已确定植树70亿课的新目标。该倡议吸引了许多国家积极参与,各国积极推动全民展开大规模的植树活动。[8] 参见《蒙古计划阻击沙尘暴 预计用30年时间完成》,《人民日报》2005年3月1日。[9] 参见《蒙古批准通过“十亿棵树”计划实施方案,各省开始行动》,今日头条,2023年3月26日,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214720013104710203/?log_from=268436e22f48a_1680073410276&wid=1688622629379 [2023-06-01]。[10] 加藤久和「進展するモンゴルの土地法制改革と環境保護の課題」、『国際開発研究フォーラム』、2007年3月、63頁。[11] 参见《踔厉奋发 全力推进新时期防沙治沙高质量发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刘东生解读〈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网站,2023年1月3日,http://www.forestry.gov.cn/search/82832 [2023-06-10]。[12] 参见《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在干部群众中引发强烈反响》,《内蒙古日报》2023年6月10日,第1、3版。[13] 参见《牢记“国之大者”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在干部群众中引发强烈反响②》,《内蒙古日报》2023年6月11日,第1版。[14] 参见《“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并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纪实》,《人民日报》2023年6月10日,第1版。[15] 2014年2月,中国批准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为国家机制性大型涉外论坛。[16] 《习近平同蒙古国总统呼日勒苏赫通电话》,《人民日报》2021年7月17日,第1版。[17] “ҮАБЗ-ийн хуралдаанаар цөлжилт, экосистемийн доройтлын асуудлыг хэлэлцлээ”, МОНЦАМЭ,2021-09-30, https://www.montsame.mn/mn/read/276687 [2023-06-10].[18] 《踔厉奋发 全力推进新时期防沙治沙高质量发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刘东生解读〈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中国绿色时报》2023年1月3日,第2版。-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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