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谈到唐山,其实是在谈台湾
唐山过台湾
作者:亢虎
罗大佑演唱会上,六十老翁悲凉而孤寂唱到《亚细亚的孤儿》时,我似乎忘了那是咏叹中南半岛上的孤军,而是在演绎着台湾四百年来的历史,那种文化底色的骨子里的多元色釉,透着一种过客式的“唐山过台湾”辛酸无奈的感慨。
“唐山过台湾”是一句在台湾经常使用的话,是指历史上由大陆向台湾岛的移民活动。《台湾志略》载:“台湾人称内地为唐山,内地人曰唐人”。对孤悬海外的这个遐荒榛苤之地而言,“唐人”自然也就成为彼邦的称谓。台湾人之所以称内地人为“唐人”、称对岸为“唐山”,就是这种历史称谓的延续。国府迁台之初,外省人被台湾人私下称“阿山”,而逢迎蒋氏父子的本省人则被贬称为“半山”。
我们后世读史,由于学术累积岁月浅短,不少历史叙述,若非因袭成说,就是依然难摆脱传统支配阶层的历史观。以目前的台湾史知识与图像,漏洞、未批判与缺乏实证为例,谬误之处实在不少。比如台湾俗谚“唐山过台湾,心肝结归丸”,形容清朝时期,从大陆移居到台湾的人,内心有种无奈又无法言喻的强烈焦虑,其实当日并非如此。
站在大陆所眺望到的台湾岛
台湾,旧称之一为“台员”,林幼春在为连横著作《台湾通史》所撰序言中提及,“台员”之名系传说里海上五大仙山中的“岱舆、员峤”合称,虽则只可算聊备一说,但由此亦可见,烟波浩渺的台湾早已位列“仙班”。由于地理位置特殊,台湾历经大航海时代,国际贸易发达,十七世纪曾被荷兰、西班牙统治;明郑败亡后,纳入清朝版图,政权变动频仍,文化发展多元。葡萄牙人从海上看到台湾西部,西班牙人认识了台湾东部,日本“倭寇”则是在16世纪中叶,骚扰浙江、福建和广东沿海一带,被明朝政府征讨后转进台湾。
台湾的“神秘”更多源于其“国际化社会”的本质,随着全球白银市场形成,占有地利之便的台湾渐渐成为兵家必争之地。西班牙人马丁略指出:台湾的战略地位可与澳门匹敌,是前往日本或中国大陆最好的中继站,不但对中国贸易便利,货品价格低廉,而且中国官员不会来此课税,因此要尽快在台湾建立港口。
随着大航海时代到来,爱好冒险、追求财富的西方人也陆续到达台湾。其中,最早“发现”台湾的葡萄牙人为其取了个洋气十足的名儿“福尔摩沙”;紧随其后,西班牙人方知台湾全岛之貌,将原先地图上错标为“三岛”的台湾重新“统一”了起来;后来居上的荷兰人到来后,不仅致力加强贸易,更注重启迪教化。
到了17世纪初,日本的德川幕府鼓励通商贸易,而且日本的银产量增加后,消费力扩大,需要更多中国的生丝、丝织品;但是明朝政府因之前的倭寇事件,并不想和日本做生意;于是中国商人的船与日本的朱印船就在明朝政府管不到的台湾会合,进行走私贸易。日本人想要中国的丝,中国人想要日本的银,福建商人前往日本,以及日本人到中国沿海或到东南亚贸易,都必须经过台湾海峡,台湾海峡越来越热闹,不断有商船往返。
如果将时间往前推到荷兰统治时期,当时汉人移居台湾的动机并不悲情,荷兰人欢迎大陆汉人移居来台,加上中国沿海不断有瘟疫、饥荒和战乱以及中原民族对闽南的屠城,闽粤之间的汉人其实是抱着主动寻找机会的冒险精神渡海而来。
葡萄牙人虽“首先发现”台湾,却甘当“过客”;西班牙人虽曾助遭战火的海外汉人安然归国,按理当属友好邦国,无奈在站稳脚跟的葡萄牙人频频阻挠下,不得已,在远离大陆的菲律宾设立商馆,从澳门中转,被迫做起二道贩子,可即便如此,也不曾想到台湾可用来;倒是歪打正着抵台的荷兰人最终得了便宜,在“澳门—马尼拉”贸易线中硬挤出一条缝来,借着台湾独特的地理优势,迎头赶上“二牙”,加之岛上物产丰富,对外输出了不少意想不到的畅销产品。比如,鹿皮贸易——因为日本武士刀的制作中需要大量鹿皮,所以此类货物出口大大增加,不少荷兰商人赚得盆满钵满。
台湾的历史上,荷兰人是第一个建立政权的外国统治者。特别的是,荷兰人没有从欧洲招徕移民,反而是把中国台湾变成中国大陆汉人的迁徙地。
在晚明时代,福建几乎有九成居民靠海营生。每年冬至前后,乌鱼南下到台湾西南部海边产卵时,就有数以百计的福建渔船横越台湾海峡,捞捕乌鱼,渔季约持续6到8周,于是开始有汉人陆续从福建渡海来台湾。渔民将乌鱼卵盐渍制成乌鱼子,便能赚取丰厚利润,是年节时期的名贵食材之一。
除了西南部的渔业以外,台湾北部长年有汉人商贾以铁块和织品,与部分先住民以物易物交换煤块、硫黄、沙金和鹿肉。这些交易原本只是零星进行,到了16世纪60年代,虽然明朝政府决定开放部分海禁,但仍禁止与日本做生意。这个政策使得越来越多汉人商贾和日本商人转向到台湾碰头,大家将船开到台湾,在约定的时间、地点交易商品,进行“会船点贸易”。
日本人拿白银到中国台湾买中国大陆的丝货和瓷器,以及中国台湾的鹿皮;汉人则拿铁器、陶器、食盐和先住民交换鹿皮,再卖给日本人,从中赚取利润。为了做生意,有些汉人商贾不怕被猎人头,甚至学会先住民的语言,居住在他们的村落,开始收购先住民的鹿肉、鹿皮、鹿茸以及药用鹿鞭。
明代眼中的中国世界,其中,台湾比琉球要小
1624年荷兰人占领中国台湾时,台湾约有1500名汉人,大部分是短暂停留来捕鱼(主要是乌鱼)、打猎、做生意,也有汉人开始少量栽种石榴、橘子、香蕉、西瓜等水果来食用。那时,荷兰人驻守台湾的官民大约600人,加上2200个士兵,只比汉人多1300人左右。
荷兰人是为了和中国建立通商关系而来到中国台湾,在台湾建立商港后不久,从17世纪30年代起,决定向中国大陆汉人移民招手。他们的如意算盘是:从荷兰东印度公司亚洲总部巴达维亚或从荷兰本国派人来台,都不如从中国大陆招来汉人划算;而且,汉人比外国人更能专揽中国的贸易。
荷兰统治中国台湾的38年期间,引进劳工和农民、渔民和捕鹿者等中国大陆汉民,前6年以劳工为主,后面32年则转为农民为主。主要是因后来日本德川幕府禁止海外贸易,荷兰人无法如愿让台湾成为对日贸易转口港,因此转而在台湾发展能自行生产的产品,可同时供应本地需求与出口,既省掉支出,又能增加获利。
15-17世纪,汉人为养家糊口,大批自闽、粤来台讨生活、做买卖,生意对象不仅有本族人,更有诸多“国际”人士,这就颇有些今时今日深圳特区或上海自贸区的味道了。若论渊源,汉人在台并非原住,按史明的《台湾人四百年史》考证,台湾原住民本来自马来、印尼一系,台湾汉族亦当属“移民”之列,只因地理相对较近,“移民”时间上溯较早,汉人在此,久已不拿自己当外人。而原住民们则与汉人之间各取所需、各安其所,相得益彰。
初期迁居台湾的汉民大多是赤手空拳的青壮年男子,400年前,只有他们能渡过俗称“黑水沟”的台湾海峡,劳力是他们最大的资本。荷兰人刚到台湾时,每名汉人劳工一天工资只有5便士(pence,英镑辅币最小币值),一个月工资是15先令(shilling,英镑辅币单位),在欧洲人眼中,简直是廉价劳工;当时荷兰人在台湾买一张鹿皮约4便士,在日本出售可获得3先令以上,也就是汉人的月工资只值5张鹿皮售价。荷兰人来台湾8年后,因迁移来的劳工不断涌入,工资甚至跌价六成,每人每月只领到6先令,难怪荷兰人乐于雇用汉人劳工了。
鹿皮是荷兰人搜刮台湾自然资源的无本生意,他们规定汉人劳工必须先缴钱取得执照,才能在规定的区域内狩猎并搜集鹿皮。
荷兰人把渔业经营当成重要的税收来源,规定在台湾沿岸捕鱼要获得荷兰东印度公司准许,还要缴十分之一的渔业税,他们会派船只在渔场巡逻,渔民虽要缴税,但也受到保护;不少季节性渔夫从中国大陆来台湾捕鱼,也有许多民工搭乘他们的渔船来台湾定居。渔民停留在台湾期间,就住在渔场附近的渔寮里,后来渐渐发展成渔村;有些渔民干脆在台湾定居,而后为了生活需要,开始从事农业,是台湾农业发展的滥觞。
荷兰人发现台湾适合生产甘蔗,可做成砂糖外销,但先住民只种植自家日常所需的量,没兴趣耕种经济作物;荷兰人便鼓励汉人来台湾种甘蔗,并给予免税优惠,从此奠定了台湾的糖业基础。当时农民也种番薯3和稻米,但稻米产量不足,直到18世纪20年代,台湾米才开始有规模地出口。
为了鼓励中国大陆汉人来台湾开垦,荷兰东印度公司提供了不少优惠条件,例如:无偿提供土地和耕牛、免除赋税、直接融资;甚至镇服先住民,取缔枪械,禁止赌博,管制饮酒,逮捕走私者、海盗和伪币犯;制定公共度量衡、汇率;强制执行契约、裁决争端;并盖医院、教堂、孤儿院,以打造稳定的社会经济环境,让汉民安心、愿意置产。
荷兰人统治后期,更鼓励汉人来台经商,他们很重视甘蔗等经济作物,甘蔗收成之后要靠商人进行交易,于是在今台南赤地区也盖起市街,安顿汉人商贾。
台湾从此成为荷兰统治下的汉人屯垦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收入一部分就是来自汉民缴交的税款与执照费,以及鹿皮和砂糖等贸易收入。当时荷兰官员直言:“汉人是台湾岛上唯一能酿蜜的蜂种。”言下之意是只要做好管理,汉民会自动替荷兰人赚钱。
除了荷兰人提供的各种优惠措施外,因福建地区连年饥荒、战乱,大陆汉人把迁移至台湾当成寻找生路的机会。
荷兰人来台湾4年后(1628年),郑芝龙投降明朝,福建巡抚为了解决数以万计的饥民问题,希望郑芝龙将饥民移到台湾垦荒。传说郑芝龙提出给饥民渡台的优惠方案是“每人给银三两,三人给牛一头”;也有更优惠的说法是“每人给银三两,给牛一头”。郑芝龙帮他们,除了日后可收取田租的原因之外,同时因他与荷兰人订有贸易契约,替他们带来所需的劳力,也算是种“投资”吧!
即便没有任何优惠方案,郑芝龙投降明朝后,一一铲平海商(盗)势力,台湾海峡逐渐安全,烽火余生的难民,更愿意来台寻找机会。
到了1644年满清入关,更多难民为了避乱来台;满清入关14年后,郑成功在福建沿海逐渐败退,再度掀起一波难民逃亡到台湾的热潮。一批批汉人来台,使荷兰时期的汉人数量超过3万人,短短30余年,人数增长20倍以上。
相较之下,西班牙占领中国台湾北部16年却几乎没有汉人来台定居。其实,荷兰人在中国台湾建立商港时,曾有位道明会神父艾斯奇维向在中国台湾的西班牙人提议,中国福建有大量遭逢饥荒的农民,都是很优秀的栽种者,只要给予适当鼓励与优惠措施,他们会乐意来台湾定居。可惜当时西班牙人没采纳他的建议,因此无法像荷兰人那样让台湾自给自足,这或许是西班牙人最后被荷兰人驱逐而离开台湾的原因之一吧!
荷兰东印度公司原先要将中国台湾发展成东亚地区的转运港,却在偶然的转变契机下,促使更多大陆汉人到台湾耕作,致力于开发产业并出口,奠定了台湾作为出口港的基础。
由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积极鼓励,使汉人移居台湾有了飞跃性进展。如此看来,台湾从先住民社会变成汉人社会,竟是因为荷兰人的殖民而造成的!这样的答案,是否让你觉得不可思议呢?
郑成功领有台湾之后,建立了台湾第一个汉人政权,随战役来台的将士以及眷属,加上收留不愿配合迁界令的中国沿海人民,估计约带来了数万汉人移民。随后继位的郑经在陈永华规划之下,引进明制的宫室、庙宇和各种典章制度,台湾跟东南亚、太平洋等“南岛文化”群开始分道扬镳,汉文化渐渐成为台湾的主流文化。因此有学者形容此役“决定台湾尔后四百年命运”。
也就在1662年后,台湾历史渐渐融入中国历史的一部分,台湾也渐褪去其“国际化社会”的面目,变为中国的一个“行省”。
清帝国击败郑氏政权,占领台湾之后,跟着郑家到台湾的明朝宗室朱桓等则移到山东、河南;其余王室、主将、官员移到福建,明朝遗民与兵丁大多被移往内地,不许留在原地,以免有朝一日再起动乱。
从近五百年的历史看,大陆汉人一向不重视台湾,当台湾是“蛮夷”,歧视台湾人为“倭寇海盗类的犯罪者”。为了不让“反清复明”的民族意识在台湾继续蔓延,清朝廷统治初期刻意减少人口,台湾因此出现居民稀少的萧条景象,来年首度来台治理的官员季麒光、蒋御英等,不得不极力招揽大陆人来台开垦。这就回到了本文开始时的“唐山过台湾,心肝结归丸”,闽粤之汉人陆续渡黑水洋来台。
谈到“唐山过台湾”这段历史时,连雅堂在《台湾通史》说:“台湾固东番之地,越在南纪,中倚层峦,四面环海,荒古以来,不通人世”,“因文献无证,缙绅之士固难言者”。他指出,“延平入处,建号东都,经立,改名永宁,是则我民族所肇造,而保守勿替者”。雅堂先生以大量的笔墨来叙述闽粤移民对台湾的开发,缅怀先人创业的艰辛。有趣的是,雅堂的儿子连震东幼承家学。1919年4月,东渡日本求学。大学毕业后,连震东返回台湾,却被台湾人称作“半山”,即台湾人的逆子,已经是半个“唐山人”。
不过,从历史本身而言,限于文献史料,连氏对对1896年之前的台湾史,以史前、荷据、明郑、清治来划分,进一步强化了这种对台湾历史的分期,对后人划分台湾历史分期影响颇大。作为史家,连氏在引用资料时,未注明出处;抄录他人著作原文或略加修改,却未说明;对一些史料未深加考证;汉人中心主义较重,反清事件多解释为汉人民族革命,与历史事实有一定距离,并不符合真实的台湾历史。事实上,荷据台湾,仅占领台湾台南市的濒海地带,并没有控制台湾岛大部分土地,郑成功驱逐荷兰人,同样是仅开发了台湾岛一小部分地区。
海外“台独”运动兴起后,把台湾历史作为诉求的重点,鼓吹“台湾自古不属中国”。史明著《台湾人四百年史》、王育德著《台湾——苦闷的历史》等书籍,试图从台湾历史寻找突破口,论证“台独”的历史依据。这些观点及书籍传入台湾岛内,少部分民众难免受到影响,削弱了国民党政权统治的合法性。对此,国民党政权及其相关学术单位,纷纷出版台湾史的文章、书籍,强调外省人与本省人血浓于水,“500年前是一家”。一部台湾先贤自己书写的,以“唐山过台湾”为主线的《台湾通史》就是对“台湾自古不属中国”最有力的驳斥,成为反击“台独”谬论的利器。
雅堂强调“唐山过台湾”,台湾闽粤移民来自大陆,台湾本省人与外省人拥有同一个祖宗,500年前是一家人,何分彼此?加上连氏《通史》文字通畅、文采斐然、情注笔端,可读性强,而台湾青年的文言文教育偏重,阅读较少障碍,因此《台湾通史》成为台湾民众的必读著作,一版再版,声誉日增。
雅堂抱失地之痛,抒故国之思,日本投降日后张继重新为之作序谓,“余向以雅堂存台湾于文化者,今竟重光台湾,虽雅堂不及目睹,而震东克绍先人遗志,服务祖国,且已实际参加收复台湾之工作,而其呕心之作,又得随乡邦重光而重刊之,永垂不朽,雅堂有知,亦可含笑于九泉矣。今后台湾历史,应如何发扬光大之,深有赖于读是书者,而于震东君尤殷殷属望焉”,则又是一种“汉赋不两立,王业不偏安”的怀抱了。
往期内容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