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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与建议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氢能首席观察员 拉瓦锡1787 2022-05-09

氢能首席观察按:本次规划科学全面,突出了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主线,并探索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深度融合发展。从燃料电池汽车角度而言,规划可圈可点,喜忧参半。在明确提出2025年和203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20%和40%发展目标的基础上正式定调2035年“纯电动乘用车为主流,燃料电池商用车规模化应用”。尽管单辟一节系统阐述“有序推进氢燃料供给保障体系建设”值得点赞,但对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里提及的“燃料电池汽车、车用氢能源产业与国际同步发展”与“开展燃料电池电堆、发动机及其关键材料核心技术研究”却未曾着墨。


汽车界翘首以盼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终于成型并开始征求意见。从2月1日启动编制准备工作,仅8个月就完成初稿着实高效。期间穿插3次咨询委员会会议均由全国政协副主席万钢主持,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规划明确指出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正由“链式关系”转向“网状生态”,推动形成互融共生、合作共赢产业发展新格局提出2025年和203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20%和40%的发展目标,研发布局深化“三纵三横”,推动’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通信融合发展,体现了近年来我国汽车工业发展的新特点和全球汽车工业新趋势。可以说规划继承并完善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发展思想,“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跃然纸上。


从纯电动汽车角度而言,规划系统全面地对核心技术研发、零部件配套、产业布局、发展目标以及示范行动进行了科学部署。在欧美日加速电动化转型的背景下,规划对纯电动浓墨重彩无可厚非。毕竟,2014年我国已经确立了纯电动为主的发展策略,经过多年的持续努力,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已成为全球先行者,引领和加速了全球汽车电动化进程。未来十五年是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型的关键期,亟需将制度和市场优势转化为产业胜势。


从氢燃料电池汽车角度而言,规划正式定调2035年“纯电动乘用车为主流,燃料电池商用车规模化应用”,为二者的协同发展指明了方向;并系统阐述“有序推进氢燃料供给保障体系建设”。缺乏对燃料电池汽车发展目标和核心技术研发的表述,建议后期在发展愿景以及专栏一适当予以考虑。此前,《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里曾专门提及“燃料电池汽车、车用氢能源产业与国际同步发展”,“开展燃料电池电堆、发动机及其关键材料核心技术研究”以及“继续开展燃料电池汽车运行示范,提高燃料电池系统的可靠性和耐久性,带动氢的制备、储运和加注技术发展”。


建议规划进一步注重借鉴吸收和超越。纯电动与氢燃料电池汽车共性内容应明确点出,否则有失偏颇。譬如“建立融合发展标准法规体系”中谈到“车桩信息共享”,事实上,燃料电池汽车在发展初期更需要车与站信息共享,充分利用有限的额基础设施,如能改为“车桩(站)信息共享”则更为全面。毕竟,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发展应该充分借鉴并吸收纯电动汽车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在“推动新能源汽车与能源融合发展”一节中提到了“新能源汽车充放电、电力调度需求”,事实上,燃料电池汽车前端氢源获取过程中,不论是可再生能源制氢还是低谷电制氢都涉及到与电网互动与调峰,应进一步明确。类似的问题在专栏3:“新能源汽车智慧城市”行动等处亦有体现。


建议规划进一步继续加强专题研究。本次规划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另一显著变化即只字未提“补贴”。在补贴退坡过程中,如何在政策层面提升新能源汽车的经济性在规划中体现为“完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建立与碳交易市场的衔接机制”,这个需要进一步明确,尤其到2035年与碳市场更不是仅仅建立机制这么简单,应使交通运行零排放和超低排放车辆成本得到明确的补偿和奖励。


最后,关于能源主管部门的定位考量。新能源汽车一头牵着能源一头连着汽车工业。健全协调发展机制中提到“充分发挥节能与新能源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也强调新能源汽车发展要与能源充分融合,但之前的部际联席会议只有财政、发改、工信和科技四部委,未来是否会将国家能源局纳入加强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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