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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立祝 温军英 : 高校招生“唯分数”的产生根源与破解之道

罗立祝 温军英 科举学与考试研究 2023-12-16


高校招生“唯分数”的产生根源与破解之道


罗立祝  温军英


作者简介:罗立祝(1970-),男,福建永安人,副教授,教育学博士,主要从事考试招生理论研究;温军英(1996-),女,福建厦门人,在读硕士研究生。

摘要:高校招生以高考分数为录取标准,为不同阶层考生公平竞争提供刚性标准,有效抵制人情关系的侵蚀,但也产生中学应试教育、学生负担过重、难以考察德行与实践能力等弊端。究其根源,高校招生“唯分数”是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举办大规模教育,在人情关系社会中兼顾高校招生形式公平与节省管理成本的阶段性产物。建议从分段推进高校招生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深化促进全面发展的高考科目与内容改革、加大高校招生录取机制改革三方面破解高校招生“唯分数”问题。

关键词:高校招生;唯分数;破解


在新高考改革如火如荼进行之时,高校招生“唯分数”却显得格格不入,不仅加剧了基础教育“分数至上”应试导向,还限制了高校专业特色人才的选拔。2020年10月13日,国务院发布《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1]“五唯”顽瘴痼疾是当前我国教育评价改革亟待破解的重大难题,但“五唯”之“破”,并不是要完全摒弃,而是不要“唯一”,难点在于“立”什么、怎么“立”。因此,探究高校招生“唯分数”的现实困境与产生根源,并提出破解高校招生“唯分数”的政策建议,对当今紧迫的教育评价改革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高效招生为何依赖高考分数


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机制,“两依据”是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参考”是高校招生要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但在高校招生实践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并没有被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而是形成高校招生以学生高考分数为唯一录取标准的高校招生“唯分数”现状;在价值取向上高校招生只以“分数”为招生依据,忽略学生的兴趣、性格和意志等非智力素养,以单一的分数指标评价学生的全面发展,以分数至上的绝对公平遮盖人的多元发展的实质公平[2]。显而易见,高校招生“唯分数”有悖于新高考“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原则。高校招生为何会高度依赖高考分数呢?这就与高考分数所具有的特性密切相关。


(一)高考是一种高利害的入学机会竞争

高考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简称,是一种常模参照考试或选拔性考试,这是高考制度最根本的属性。高考的目的是通过分数对考生个体在群体中的位次进行排序比较,为不同层次与类型高校选拔相应新生服务。考生在高考群体中所处的位次,而不是绝对的分数,决定着考生能上什么样层次的高校与专业,这就导致了几乎所有的考生都会穷其智力、体力、时间以及家庭资本和社会资本的极限,以获得更有竞争优势的位次。这种选拔性考试的特性决定了高考竞争是一种不断挑战个人身心极限的竞争,加剧学生学业与心理负担是必然的结果。在中国社会中,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尤其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获得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人未来的职业收入、阶层地位、社会声望,入学机会越是稀缺,竞争就会越激烈,高考竞争的本质是对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竞争。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推进,考生及其家长对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需求逐步从由“能上学”转为“上好学”。每年6月7、8号全国都在为高考“让路”,高考因其相关利益群体之大、牵涉部门之多而成为举国大考,牵动着每一位国人的敏感神经,高考也因此而成为各种社会矛盾和教育矛盾的结合点[3]。高考因其背负每位寒窗苦读十载的莘莘学子实现代际流动、改变家族命运的理想信念而成为高利害、高竞争的选拔性考试,这种高利害性决定了高考必定会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高考的高关注性在中国已成为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而这种高度关注又反过来加剧了社会各界对高考公平性提出更加苛刻的要求。


(二)高考分数是刚性、可比的评价指标

百分制和等级制是最常用的两种考试成绩评定方式,高考是一种服务于高校招生需要的大规模统一考试,人们通常更愿意采用百分制作为高考成绩呈现方式,因为高考分数作为一种量才尺,百分制具有更精细的刻度,更能满足我国庞大高校群体大规模招生对不同考生能力精细区分的要求。由于高考具有高利害性和高关注度,国家举全社会之力从两个方面对高考制度不断改革完善,确保高考分数具有公平性、客观性和可比性。一方面,不断完善高考科目与内容改革,从高考命题的知识立意到能力立意,再到素养立意,不断完善各学科高考试卷的结构、题型、难度等设置,不断提高考试信度、效度与区分度,使得高考分数可以反映考生对学科内容的掌握情况,能有效区分不同个体的知识、能力与素质发展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命题人员选用、高考试卷命制、试卷接送保管、考试组织实施、高考评卷管理等各环节的严密规范管理,严防试题泄露、高考舞弊、人情关系侵蚀等因素对高考分数的影响,确保了高考分数的客观性和公平性。同时,分数还具有刚性的特点,分数不同于难以量化的描述性文字,也不同于具有一定模糊性的等级划分,分数是易于度量和操作的精准数字,是通俗易懂、人人都能辨识、易于接受的可视化呈现。可以这么说,分数是对个体在特定领域知识或技能掌握情况的数字化显示,是反映考生在该某学科领域知识能力高低的符号。正因为有这些独特的优点,高考分数成为我国作为一个世界超级招生大国高校招生录取新生的最重要甚至是唯一标准。


(三)高考分数满足社会对形式公平的诉求

孔子在《论语·季氏》第十六篇中指出:“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自古以来,中国人已将崇尚社会公平内化为民族的文化基因,人们对关系自身切身利益的科举考试、高考的公平诉求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高考分数因具有公平、客观、可比等优点,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和追捧。相比较而言,汉代察举制所引发的“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怪状,以及保送生制度所造成的“选官不选民、荐良不荐优”问题,让人们对推荐、保送等非考试选才途径充满忧虑与不信任。在中国这种人情关系社会中,目前的社会诚信水平迫使人们宁愿选择客观、公平却加剧竞争负担的高考分数,而不愿采用虽能展现个性特长与德行表现却可能成为腐败通道的非考试评定结果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本轮新高考改革提出的“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机制是重大创新,但实际操作仍以高考统考分数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分数为录取依据,而综合素质评价因其量化之难、评价标准之模糊、评价结果不能确保公平客观而始终难以落地。高考的复杂性、敏感性和权威性直接决定了高校招生依据必须具备客观性、精准性和刚性、可比性的特点,结合高考分数的性质和特点,“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事实判断”直接构筑了社会认可度最高的公平底线,分数成为获取公平入学的决定性依据。[4]


二、高校招生对高考分数的两难选择


现阶段的高校招生“唯分数”虽然是教育评价改革中的众矢之的,但放在整个历史长河中,对高校招生“唯分数”现象应进行辩证地看待。在我国的社会诚信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唯分数”能够让高考招生制度稳定有效运行,“唯分数”虽然不是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的最好选择,却是现有最不坏的选择。


(一)以高考分数为高校招生标准的积极作用

首先,有利于社会中低层子女的向上流动。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贫富差距依然存在,阶层差异仍然突出,区域发展不均衡,社会诚信机制尚不完善,社会各项具体制度需进一步改善,高校招生以高考分数为录取标准,其逻辑是秉持能力本位原则,为那些在社会资本、文化资本和经济资本处于弱势地位的的底层社会群体提供了不需要受制于他人、只需要凭借自身努力就可改变命运的重要机遇,“能力本位”的选拔标准催生了“知识改变命运”的信仰,从而发挥以考促学的功能、进一步提升整个民族的文化素养和教育水平。

其次,高考分数总体上能体现才学水平的高低。高校招生以分数为录取标准能否有效选拔人才,这是问题的关键。从统计学意义上看,高考分数高低与个人的才学水平呈现正相关,高校招生根据高考分数高低将不同能力水平的新生输送到所对应层次的高校进行专业培养,这种选才方式是有效的,基本能达到才适其用的效果,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普遍认可,这也是这种选才方式的生命力所在。从实践结果来看,建国以来,依据高考分数的高校招生源源不断为经济社会发展有效选拔并培养大量专业人才,并有力推动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再次,有效抵制人情关系、型塑社会公平公正。在我国人情关系社会中,高校招生坚守高考分数这一客观、公平、刚性、客观的选拔标准,有效抵制社会权力、金钱、人情关系对高校招生的侵蚀,能够客观公正选拔专业人才。我国两千年人才选拔历史实践一再证明,那些脱离考试的察举制、推荐选才制,最终都沦落为特权腐败通道,唯有依据考试成绩选拔人才的科举制度、高考招生制度经受住了一次又一次的历史严峻考验,成为被社会各界高度认可、具有标杆意义的社会公平制度。


(二)高校招生“唯分数”的弊端

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高校招生“唯分数”的固有缺陷和衍生弊端也暴露越来越明显,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加剧中学应试教育、学生负担过重。高考是连接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关节点,作为一种高利害、高竞争的人才选拔制度,高考必然要对基础教育发挥“指挥棒”作用。高校招生以高考分数为唯一标准,势必引导基础教育以“分数至上”作为评价学生发展水平、教师教学质量、学校管理水平的目标与手段,形成“考什么就教什么,教什么就学什么,不考的内容就不学”的应试教育怪圈。目前,高考依然采用将考生集中在考场进行纸笔测试的组织方式,这种方式能够有效甄别不同学生的才学水平,但无法有效测试考生的道德品行、情感价值等发展水平。高校招生“唯分数”不是减弱而是强化了高考的这种固有缺陷,导致学生都只围绕高考笔试内容进行无休止的应试强化训练,加剧了学生的身心负担,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

二是高校招生“唯分数”难以考察德行。高考分数虽能够有效测量学生的知识能力水平,但对学生的思想素质、道德水平、实践能力以及情感、心理等特质的考查却基本无能为力。学生是处于变化发展中、有个性差异的个体,单一纸笔测验难以有效区分学生的德行情意等素质差异。一方面,以“分数”为高校选才的唯一依据,是一种以智力为单一标准的简单化选拔,无法对学生的道德、实践、个性等素质进行客观科学的全面评价,特别是针对高校中对思想政治素养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而言,“唯分数”难以选拔出德才兼备、与这些专业的思想政治素养高度匹配的人才。另一方面,立德树人是新时代教育的根本任务,而高校招生“唯分取人”难以考察思想政治品德,无法体现学生的品德修养、心理素质、行为习惯等,强化中学教育的“唯分数”导向和“应试”风气,导致“智育一枝独秀”、忽视德育评价,进而弱化中学教育对学生思想品德和人格素质的培养。

三是高校招生“唯分数”难以体现创新实践能力。一方面,高校招生“唯分数”从育人环节上阻碍了个性化教育、人本位育人理念的落实,把学生限制于标准答案的框架中,不利于其发散思维和个性的发展。“唯分数”造成了中学教育的功利化育人观和学科教师“考什么,教什么;不考什么,不教什么”的功利化教学观,与之对应的题海战术和时间战术使学生成为“考试机器”,创新性思维和动手实践能力难以得到有效锻炼和提升。另一方面,高校招生“唯分数”从选才环节上难以选拔操作实践能力强和个性特长突出的学生。专业人才培养是高校的首要职能,而高级专门人才必须具备一定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只有这样的高级专门人才才能推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但现有依据智育分数的高校招生是不能有效选拔具有较好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人才。同时,高校招生“唯分数”仅以“一纸呈文定去留”,难以进行个性化的人才选拔,也不利于偏才怪才的选拔。

四是高校招生“唯分数”难以精准选拔人才。“唯分数”从根本上与多元智能理论背道而驰,以高考总分遮蔽不同考生的知识结构差异,再加上当前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强化了分数的至高无上地位。学生在志愿填报过程中,在分数不是特别有优势的情况下会因为要避免负和博弈而不得不选择服从专业调剂,这不仅不利于高校选拔专业忠诚度高、知识结构适合、有专业潜力的人才,而且会阻碍高校招收多样化的生源。如高校冷门专业多是调剂生源,学生专业忠诚度低、学习缺乏兴趣,不同专业的生源结构中男女比例失调、分数相差悬殊等。这与高校多样化人才培养目标相悖,既不利于学生的交流融合和多元发展,也不利于高校和专业的内涵式发展。


三、高校招生“唯分数”的根源分析


纵观世界各国高校招生实践,唯有中国高校招生对高考分数的依赖至高无上,绝大多数国家高校招生依据学生高中学业成绩、统一考试成绩、特长表现、面试以及推荐信等多元标准自主录取新生。为何我国会产生高校招生“唯分数”的结果呢?李木洲教授认为,“唯分数”的形成就是文化观念、社会环境、制度设计与现实利益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与博弈的结果。[5]笔者则认为高校招生“唯分数”是我国这样一个重人情关系的发展中国家举办大规模教育,兼顾高校招生形式公平与节省招生管理成本的阶段性产物。


(一)人情社会中首选公平的产物

自古以来,中国得天独厚的独特地理环境诞生了尊重自然规律、注重精耕细作的农耕文明,不同于欧美的海洋文明,农耕文明讲求合作互助、人际和谐,逐渐演化形成以血缘亲疏为关系纽带的人情关系社会,这种社会重关系、好人情、讲面子。上层社会所形成的“圈子文化”会阻碍中下层社会的阶层向上流动,使得社会底层群体对公权力产生一种不信任感[6]。同时,中国的社会治理始终崇尚“选贤与能”思想,经历了察举制、九品中正制、推荐制等选才制度的诟病洗礼后,一个旨在排除人情关系干扰的选才制度——科举制度在隋炀帝大业元年(公元605年)创立了,自此以后,统一考试选才的理念深入人心,被历代统治者所推崇与践行。实行了1300年的科举制度不仅为统治者选拔了大量优秀官员,也为稳固政治统治立下了汗马功劳,还为处于社会底层的读书人创造了“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阶层流动奇迹。科举中奉为圭臬的“至公”理念及“求才之道不足而防奸之法有余”的严密法规正是为防止人情请托、暗箱操作以保证选才绝对公平的真实写照。[7]科举考试制度为不同社会起点的读书人创造最大条件提供公平报考参与机会,并通过糊名、弥封、誊录、双重定等等措施为这些读书人提供公平的考试竞争机会,最终以才学高下决定考试成绩等第。一千多年来,“广泛参与、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选才理念成为中国重要社会资源分配的指导思想。同样作为高利害的大规模统一考试制度,高考招生制度继承了科举考试选才制度的核心理念,通过各环节的严密管控确保了高考成绩的客观、刚性、公平,并将高考分数作为招生录取的主要甚至是唯一的标准,排除了极可能被人情关系侵蚀的中学推荐、高校面试、素质表现等指标,这是一个社会制度演化公共选择的结果。

从历史发展来看,“唯分数”是高校招生对形式公平追求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1949年至1976年,国家通过实行严格的政审制度和工农干部免试保送入学等优惠照顾政策,“政治身份”成为高校报考和招生录取的首要标准,这个阶段高校招生对政治身份的重视程度远高于高考分数。1977年恢复高考后,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高校招生遵循邓小平批示的“自愿报考、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工作方针,以文化能力标准替代了以前高校招生的政治偏好标准,将考生的知识能力水平作为高校招生的首要标准,高校招生对高考分数的重视程度超过了政治身份标准。恢复高考在当时犹如一声号令,使全民的精神为之一振,使社会风气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它荡涤了“读书无用论”“唯成分论”的浊流,为百废待兴的中国大地吹来了第一阵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春风。[8]在上世纪80、90年代,高校招生对高考分数的推崇并不像现在这么极致,高考加分、降分录取、保送生等措施淡化了高校招生对高考分数的依赖。随着对高考报名资格限制的放开、保送生制度和高考加分政策的规范、大学毕业生就业竞争日益激烈以及互联网信息快速普及共享,社会民众高考招生公平的诉求越来越强烈,适应高校快速扩大招生规模的需要,在网上投档技术快速发展基础上,国家从2003年开始推行高校招生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终于将高校招生“唯分数”推向了巅峰,高考分数成为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的唯一标准。


(二)发展中国家办大教育追求效率的选择

我国是世界人口第一、领土面积第三的发展中国家,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自然地理环境复杂多样,不同区域间的经济、教育和文化等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提高社会管理效率,经历了不同朝代二千多年国家管理实践的成功与失败正反两个方面的对比,集中统一管理被实践证明是能较好适应中国国情的社会管理模式,因而在政治、经济、教育等领域均采用统一为主的管理模式。以高考分数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主要标准正是这种社会统一管理在教育领域的具体应用,能够较好满足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举办大规模教育追求人力、物力、财力效率的要求。

建国以来,适应不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我国先后演化形成了分数分段录取、梯度志愿录取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将高校招生从“唯身份”推向了“唯分数”。1950、1951年,尚未建立统一高考制度,高校采用自主招生办法,各高校录取标准五花八门、录取率差异很大,耗费人财物力又效率较低。因此,1952年国家建立了统一高考制度,当年高校招生数6.64万人,1965年高校招生数16.4万人,这期间除了“大跃进”三年,高校招生规模缓慢增长。与此相应,高校招生主要采用“分段录取”的办法,即高校根据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分段录取,将所有出档考生按高考成绩每10-20分划分为若干分数段,在同一分数段内,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优先投档,然后投档其他志愿考生。当上一个分数段录取完毕,才开始录取下一个分数段的考生。在这一阶段,高考分数虽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标准,但更加突出的特征是对考生政治身份与背景的高度重视,革命干部与工农阶层子弟获得了巨大的高校招生优惠政策红利。“文革”期间,工农兵推荐上学替代了高考分数,高校招生进入有规模、质量差的低效率时代。1977年恢复高考,当年报考人数573万、录取人数27万、录取率4 .7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约1.5%。随着改革开放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高校招生规模稳步上升,高考录取率稳步提高,1983年录取39万人、录取率23%,1988年录取67万人、录取率25%,1998年录取108万人、录取率34%,1998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9.76%。这一阶段高校招生采用梯度志愿录取模式,将考生档案按照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投档给高校,高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高考分数录取,将高于计划数的20%考生作退档处理。这种录取模式综合考生的院校志愿和高考分数来录取新生,院校志愿与高考分数对考生能否录取共同发挥重要作用。1999年,国家推出高校大扩招政策,高校招生规模快速增长,1999年高校录取160万人、录取率56%,2003年录取382万人、录取率62%,2013年录取694万人、录取率76%,2020年高校招生录取超过800万人、录取率约8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54.4%。在短短20年间,中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阶段跨入了普及化极端。原有的梯度志愿录取模式已经无法满足该阶段高校招生规模大幅扩展的要求。为此,2003年教育部开始推行高校招生平行志愿录取模式,这种模式以考生高考总分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唯一标准,不仅大幅提高了高校招生的管理工作效率,而且较好满足了社会民众对高校招生形式公平的要求,高校招生彻底进入“唯分数”时代。“分数至上主义”倾向使得考分在录取中的重要性被推到极至,以致大多数高校在实际招生中毫无自主权,使其招生办变成“接生办”。[9]

总而言之,高校招生“唯分数”的形成是一个逐渐强化的过程,较好满足我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举办大教育在现有发展阶段对高校招生公平与选才管理效率的双重要求,这一点我们必须用历史发展的眼光看待。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高校招生“唯分数”越来越不能适应新发展阶段的人才选拔与培养要求,迫切需要以扬弃的思维加以改革创新。


四、高校招生“唯分数”的破解之道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新高考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指出,“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10]高校招生处于高中教育与高等教育的衔接点,若要破解高校招生“唯分数”问题,就必须从高中教育、高考制度、高校招生录取制度这三个环节同时下手,建立育人与选人良性互动、有效衔接的评价机制。


(一)分段推进高校招生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转变教育评价理念是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核心要义。理念不是具体的行为与措施,但对制度规则与政策措施具有隐性、持久的导向作用。高校招生“唯分数”加剧了中学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问题,其原因正是源于“分数至上”的教育评价观念,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向是以综合评价的理念替代“分数至上”的观念。这种综合评价理念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教育根本任务,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目标,加快推进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

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是破解中学分数至上应试怪圈的重要抓手,也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不是要不要做的问题,而是要怎么做的问题。目前,新高考试点省份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所以进展缓慢,确实与这项改革的难度有关,但也与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和方法缺乏清晰的认识有关。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需要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我们不能要求一步到位,而是要采取分阶段推进的办法。第一步,围绕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这五项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每一项内容设置5-8个具体课程或活动,其中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三项可在每所高中校内组织开展,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这二个项目可在各市、县、区设立实践基地,采用信息化手段记录学生的活动表现和突出表现,确保记录内容的真实、客观,并存档备查。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合格作为学生高中毕业和参加高校招生录取的条件,引导学生从教室走向社会、从书本走向实践。第二步,经过若干年的实践和制度化后,逐步将具有刚性、可比性、可复查的综合素质评价指标纳入军队、司法、师范等类型高校招生录取的标准。最后,随着社会诚信水平提升和高校招生自主权的扩大,将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校在一定高考分数区间内优先录取考生的重要标准。


(二)深化促进全面发展的高考科目与内容改革

第一,将体育纳入高考科目。高考科目设置对学生发展的激励导向作用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实行“统考+选考”科目设置模式,为学生选科提供了较大的自主选择权,有利于促进学生多样化个性发展。但这些学科都是智育科目,而五育的其他四育并没有纳入高考科目,尤其是学生的体育与智育发展严重失衡。综合考虑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和现实操作可行性,笔者认为现在已经到必须把体育纳入高考科目的时候了。我们欣喜看到,许多地方实施体育中考之后,初三阶段学生体质有了明显好转、立竿见影,将体育纳入高考科目完全具备可行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借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的组织管理经验,可在每个县、区的公共体育场馆或高中学校的体育馆,按照标准化考点要求装配体育考试测试器材,确保考试成绩的公平性与可比性。测试项目可以根据高中学生身心发展水平设置跑步、球类、游泳等项目,由学生自主选择若干项目参加测试,每个考生可多次参加测试,目前满分值为30分,以后可逐步提高至100分。体育纳入高考科目,使得高校招生录取在原有智育成绩基础上,多了一项体育成绩录取标准,这必将促进学生重视体育锻炼,快速提升身体素质。

第二,加深高考试题与德、美、劳教育情境与要素的融合。高考内容改革对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具有更直接的导向与激励作用,如何在高考内容中更多体现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水平是今后高考命题改革的重点。《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稳步推进中高考改革,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建国以来,我国高考命题导向经历了从知识立意向能力立意的转变。2019年,教育部考试中心研制发布了《中国高考评价体系》,强调高考内容重点考查“核心价值、学科素养、关键能力、必备知识”,创造性地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考试评价全过程,以实现高考评价目标与素质教育目标的内在统一,切实将高考打造成为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和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使之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高考命题指导思想进入素质立意阶段,通过加强试题的情境化与开放性设置,在试题中契入更多德、美、劳等教育要素,引导学生素质全面发展。这两项措施可以间接缓解高校招生“唯分数”问题,引导学生重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淡化中学“分数至上”的应试教育氛围。


(三)加大高校招生录取机制改革

第一,加快推进普通高等教育与职业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从制度设计上看,实行分类考试招生制度的目的是依据学术研究型人才与技术技能型人才在规格要求与智能结构的差异,各自采用相应的选拔标准和人才培养模式选拔培养人才,以满足社会发展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既能有效减轻普通本科高校招生的入学竞争压力,又能促进职业教育的独立成长,形成不同类型高等教育精准选拔培养不同类型专业人才的新格局,转变高校招生“唯分数”的评价导向。但在实践中,新高考不同试点省市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改革的政策差异较大,主要根据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部分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录取新生,这种考试招生办法不仅科目设置不合理,不能满足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要求,而且考试成绩缺乏区分度,不能满足不同发展水平高职院校对不同规格专业人才的选才要求。因此,需要深化分类考试招生改革,从考试科目设置、招生计划分配、招生录取标准等方面探索建立真正能满足并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选才与育才有效衔接的新机制。

第二,加快推进大类招生改革。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市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无论是院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还是“院校+专业组”录取模式,或是专业类平行志愿录取模式,基本以具体专业为招生录取单位,以高考分数为录取唯一标准。由于大多数院校的招生专业数量繁多,这种设置只能倒逼考生根据自己的高考分数和专业兴趣,参照所要填报院校具体专业最近三年的录取分数,“精细”填报各招生专业,其结果是强化了分分必争的“分数至上”观念。其实,面对种类繁多的招生专业,高中毕业生对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规格要求、就业方向等知之甚少,这种专业志愿填报往往带有较大的盲目性。因此,笔者建议尽快推进普通本科高校大类招生改革,每所高校设5-10个专业大类组织招生,新高考试点省市根据各专业大类提出选考科目要求,考生按照专业大类填报志愿,进入高校一年后再根据自己的学业专长和兴趣选择具体专业。大类招生改革能够在现有招生录取制度下减轻高校招生“唯分数”弊端,淡化分分必争的恶性竞争格局。

第三,拓宽高校招生多元录取通道。普通高校在现有招生录取机制中缺乏应有的自主权,不同专业只能根据高考分数这一单一标准录取新生,不能体现不同专业对特质人才的选拔要求,也不利于不同特质人才的专业发展。因此,必须拓宽招生录取通道,高校不同专业类招生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学业特长表现、创新研究成果、重要竞赛获奖、特殊才能表现等多元录取标准综合评价录取新生,将高考招生“独木桥”拓宽为“条条道路通罗马”。对于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人才、优质文化遗产传承专业以及军队、国防等特殊类型高校招生,可以设置单独招生代码或批次,由招生高校提出相应的招生录取规则,并提前公布,高校招生可以不完全依靠高考成绩,而是依据多元化标准录取新生,此举不仅能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促进高校特色专业发展,还能满足国家战略发展、优秀文化传承、特殊行业发展等社会多样化人才需求,这对破解高校招生“唯分数”现状是最直接的破冰之举。

总而言之,高考招生制度是一项适应我国国情、独具中国特色的人才选拔制度,高考分数在中国人情关系社会中具有独特意义和作用,今后还是多数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或重要标准。破除高校招生“唯分数”,并不是完全排除高考分数,而是不能把高考分数作为高校招生的唯一标准。今后高校招生录取的改革方向,高校根据不同专业大类的人才培养要求,制定不同的招生录取规则,依据多元录取标准录取不同专业类所需的人才。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EB/OL].(2020-10-13)[2021-03-23]http://www.moe.gov.cn/jyb_xxgk/moe_1777/moe_1778/202010/t20201013_494381.html.

[2] 董泽芳,李木洲.高考“唯分数”的破除与重构[J].中国考试,2019(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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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刊于《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21年第3期)





编辑、排版:韦骅峰

审核:李木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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