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笃行中国式现代化】美好生活何以成为激发乡村绿色创新的动力
导 读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在双碳目标背景下,乡村全面振兴离不开绿色发展理念的指导,绿色发展离不开绿色创新,而创新离不开主体源源不竭的创新动力。乡村绿色创新离不开人这个实践主体,其动力蕴含在主体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之中。激发主体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是实现乡村绿色创新的关键。
新时代我们党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主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我们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美好生活”作为目标直指人民对未来的期许,关切百姓所需,这将有助于激发起主体为了实现美好生活而主动参与创新的能动性,为乡村绿色创新提供不竭的动力支持。
Part. 1
创新是化解当前乡村
绿色发展困境关键因素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探讨乡村绿色发展多元化、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势在必行,而这离不开创新和开拓。
乡村绿色发展不只是在发展中增加了一个绿色元素,而是要以绿色发展为目标和动力形成创新体系,通过将绿色发展理念纳入创新系统,使“绿色”成为新的创新的必备要素,甚至是创新发生的内核,实现绿色增长,这是保证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习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只有坚持绿色发展的理念,才能建成山清水绿、农村繁荣、生活美好的幸福乡村,绿色不仅是乡村经济增长的底色,也将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转变,绿色生产、绿色生活将是未来中国乡村发展的常态,乡村发展最基本的路径就是以生态保护理念为基础的绿色创新,绿色创新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必由之路。
如何提高农村农业现代化水平,协调好农村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是当前农村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创新是破解这些难题的关键。实现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开拓多元化绿色创收形式、创新需求、推动乡村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健全乡村绿色发展制度都离不开建设主体在乡村各项事业发展中的不断创新和突破。创新离不开主体的主动性、能动性、创造性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在哲学意义上讲是主体能动性的表现,是主体意识的自觉性和实践的行动力的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有梦想,有机会,有奋斗,一切美好的东西都能够创造出来。”当前我们要以美好生活为价值追求,调动乡村绿色发展相关主体的主体性,以绿色创新为核心,推动乡村繁荣发展。
Part. 2
美好生活与乡村绿色创新
1.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乡村绿色创新的价值目标
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曾指出: “我国在当前发展中最大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就是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推动乡村绿色创新,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化解主要矛盾,实现农民美好生活的必然要求。推动乡村发展就是要将生态保护与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相统一,建设美丽富裕的乡村,改善农民的生活品质,缩小城乡居民在经济收入、生活环境、文化供给等各方面的差距,提升农民的幸福获得感。
乡村绿色创新的价值目标就是要满足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一方面通过政府的政策供给和外部机制、资金支持或赋权发展乡村;另一方面要调动农民在乡村绿色发展中的主动性,激发他们的创造性,从而为农村谋绿色发展,为农民谋幸福,使广大农民过上向往的美好生活。
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提出的“人民的美好生活”是一种可实现的美好生活,不是只存在于理想状态中,对于乡村来说,推动绿色创新和发展是实现美好生活重要实践路径,乡村绿色创新发展的价值目标就是要让广大农民过上经济富裕、生态优美、精神充实的美好生活。高品质的发展必然是绿色发展,绿色发展是实现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美好生活也是美丽生活,对于农民来说,乡村振兴必然包含着:山美、水美、天美、地美。
“美好生活”内涵并非是一个处于静止状态,而是不断向更高目标和更高水平发展的。人类的需要是多层次的多维体系,马克思认为人类的需要包括自然需要、社会需要和人的自我实现需要三个层面。人类需要的层次性也决定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是一个多维的、不断变化的、向更高目标奋进的过程,“美好生活”不是静止不前,在内涵上表现出与时俱进的丰富性,在实践中是不断向前发展的。
乡村绿色创新也是在发展中不断改革、突破的实践过程,创新意味着改变和发展,创新和美好生活都是处于动态发展中,从这个角度来讲,二者具有同质性。以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绿色创新才是有价值的创新,是符合时代发展的创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在不断向更高质量、更丰富的目标发展,以满足农民美好生活需求的乡村的绿色创新也会不断地向前推进。
2.不断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是推动乡村绿色创新的主体动力之源
推动乡村绿色发展的外部主体力量有国家和政府的推动力、市场经济拉动力,内在力量来源于主体发展和生态的自觉力。农民是乡村发展的主体力量,正如尤静云教授的分析“乡村振兴的外部主体和力量是国家和人民政府,内部主体和力量是农民群体,但在两者关系上应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因为离开农民主体性地位和农民群众主体创造意识的真正发挥,国家和政府的政策支持、经费投入以及全国人民的支持也将难以发挥最大效用,乡村振兴也不可能实现,更难言创造乡村美好生活。”一般乡村经济发展方式,更多是主体和自然直接发生作用,因此更为强调主体的创造性劳动。
在我国农民是乡村绿色发展的主体,也是美好生活的建设者和享受者,美好生活的实现离不开农民的创造力和辛勤付出,因此激发农民的主体能动性,调动他们积极性和创造性是乡村绿色发展和创新的主体动力。在乡村建设中要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不断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调动农民在发展中的主体能动性,激发亿万农民群众绿色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这一幕正在中国大地上演,经过共同奋斗,这些年我们在改善农民生活、美化农村人居环境、振兴乡村产业、丰富农民文化生活等诸多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使得农民经济更加富裕,文化和精神生活更加丰富,生活更有奔头了,“美好生活”的目标正一步一步地实现。
“美好生活”对于个体来讲说是一种主观体验,主体在追求美好生活的道路上主观愿望越强烈,积极性越高,创造力就越强,自我实现感和成就感就越高。主体要过上美好生活就要在劳动实践和生活中不断追求和实现人的价值。
“美好生活”作为新时代的价值目标,并非是遥不可及的空中楼阁,而是经过努力和奋斗就能够在未来可以实现的愿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始终把如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放在发展的首位,将民生问题放在心中,“思民之所思、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以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为价值目标,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共创未来。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我们经过接续奋斗,实现了小康这个中华民族的千年梦想,我国发展站在了更高历史起点上。我们坚持精准扶贫、尽锐出战,打赢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脱贫攻坚战”。虽然不是一帆风顺,但每一个不同阶段“美好生活”追求正在一个个实现,这一个个“美好生活”目标的实现,是调动和激发亿万农民群众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动力之源。只有在对未来有期望和吁求,才能追求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每个阶段“美好生活”目标地不断实现,是调动农民积极参与到实践中的动力,为了未来可期的目标,投身到乡村绿色创新中。有目标才有前进的动力,对实现美好生活的向往可以激发农民的无限潜能,将在乡村的绿色发展中迸发出强大的创造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Part. 3
激发乡村绿色发展中
主体创新动力重要举措
1.加强乡村公共服务建设,共享乡村振兴文明成果
公共服务关乎民生,连接民心。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到2035年我们要实现“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再上新台阶,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明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完善农村各种公共服务建设和供给,为农民提供完善的、高品质的公共服务,这样不仅可以满足农民提供从事生产、生活、发展等活动所需要的基本服务,还能够吸纳更多的人才回到农村,投入到乡村事业中。
农村要繁荣,农业要发展都不开离不开人才,对于乡村振兴来说,不仅要留住人才,还要激发人才参与农民建设的内在动力。完善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吸引生产要素回流,为推动乡村绿色创新创造条件。随着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健全、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更多的农民会愿意留在乡村发展,同时农民的获得感也会得到增强,主体的成就动机需要从获得感中受到激励,主体性就会得到激发,积极参与到乡村建设和发展中。
因此,只有让农民在平等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共享乡村发展的文明成果过程中,才会不断激发农民投入到乡村建设中的热情,主动挑战难题、克服困难,迸发出创造力,推动乡村绿色发展。
2. 完善乡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增强农民参与乡村绿色发展的主体意识
“美好生活”是一个多维、多层次的概念,包含着对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社会发展、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多维吁求。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合民主政治的发展,农民对政治权利也有了更多的需求,他们希望通过民主渠道参与到新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中,在参与中维护好自身合法利益,因此新时代,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吁求不仅停留在物质文化生活上,而且表现在对民主权利、法治建设等方面也有需要。
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不断完善基层民主制度,确定农民在发展中的主体地位,要让亿万农民群众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将会极大的调动农民参与绿色创新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制定乡村发展规划、农村整治环境、农业现代化建设等领域中,尊重农民意见,调动他们的参与意识,增强农民对于乡村发展的责任感。
只有当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保障农民在发展中的合法权益,才能充分激发农民参与绿色创新主观意愿,为乡村绿色发展中供给源源不断地内生力量和创新动力,推动乡村持续、健康发展,建成“富裕、民主、淳朴、天蓝、水美、山绿”的美丽乡村。
3. 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营造乡村绿色创新文化氛围
美好生活离不开文化建设,没有文化繁荣,就谈不上乡村振兴,可以说,“文化兴,乡村兴”,绿色创新理念也需要在乡村文化中孕育。文化的影响是根深蒂固、影响范围广泛的。在乡村文化建设中不仅要重视绿色发展的宣传,也要注重创新文化、理念的培育,形成广泛的乐于创新的文化风气。
各级政府通过广泛宣传和教育,用先进的文化激发农民的精神追求,提高农民文明素质,让乡村绿色创新成为一种意识和价值观念,深入到主体内心深处。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目标,要做好长期规划。
各基层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到乡村文化建设对于乡村绿色发展重要价值,发挥基层政府组织在乡村文化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创新文化供给机制体制,让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价值观念内化为农民的文明品质、奋斗意识、理想信念,形成推动乡村绿色发展创新的精神动力,有效激发农民绿色创新的能动性,并为实现乡村美好生活奠定文化基础。
“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主体创新的价值目标也是创新动力的源泉。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我们要以实现“美好生活”为导向,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发扬民主,加强乡村文化建设,增强农民的获得感,提升生活幸福指数,促进农民全面发展,以激励广大农民乐于参与到全面乡村振兴中,推动高质量发展。
课题信息:本文是浙江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省社科规划课题成果(项目编号:16JDGH133)“两美浙江”的道德意蕴及与个体道德发展的耦合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王明霞,浙江科技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基地研究员,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科学社会主义;乡村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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