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方绍伟 旅美学者,著有《持续执政的逻辑》《中国不一样》等书。
编者按:本号7月22、23、24日分三次发布了陶然、苏福兵两位教授的长文《经济增长的“中国模式”:两个备择理论假说和一个系统性分析框架》,受到很多读者的关注,其中涉及的广泛议题得到了持续深入的讨论。考虑到“中国经济增长”议题的重要研究价值,本号遵循良性学术探讨的原则,今日发布对该文的商榷文章,以期将这一讨论继续推进下去,激发更多来自经济学、政治学以及其它相关领域的理论思考和业界的积极反馈,促进知识共同体有效、有益的交流。当然,前文及本文皆为作者多元思考和经年研究的结果,并不代表本号对相关议题的看法,各位仁者见仁。
陶然、苏福兵教授最近发表的《经济增长的“中国模式”:两个备择理论假说和一个系统性分析框架》(载于《比较》2021年第3辑,可点击蓝色题目查阅)一文,从“一个系统性分析框架”的视角分析了当代中国高增长的原因和未来深化改革的路向。该文否定了“经济体制持续分权论”和“地方官员晋升锦标赛论”的流行解释,认为“三领域行政性垄断”加上“国际国内双重逐底竞争”和“土地财政土地金融促进二、三产业交互强化”的结构效应,才是理解当代中国高速发展的关键。
然而,由于未能结合经济增长的纯理论而把对中国经济的具体经验归纳上升到一般理论总结的层次,该文的分析并未真正触及中国增长模式的底层逻辑。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该文所倡导的“不仅要逐步打破‘三领域行政性垄断’,还应采取有效措施扭转‘两层逐底式竞争’及其引发的多重扭曲,最终建立一个更全面、更平衡的良性市场经济体制”,不幸正是该文在批评“两个备择理论”时所说的“机械地套用‘制度决定论’”的结果,区别仅在于该文的驳论涉及的是单项制度的制度决定论,而立论的政策主张涉及的则是整体制度的制度决定论。该文提出的“系统性分析框架”同它所批评的“两个备择理论”一样,都没能摆脱在分析中国经济增长原因时被普遍采用的“就事论事的学术套路”,从而未能更深入地从结合或建构经济增长纯理论的角度去解释当代中国发展的底层逻辑,导致错误地以一种隐含的西式“潜理论”(新古典或新制度理论)去展望中国未来的市场经济体制,最终使其“中国模式增长论”在规范含义上成为一种变相的“西方模式增长论”。本文将分成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用“行政垄断与逐底竞争论”概括该文的核心内容;第二部分指出对“经济体制持续分权论”的否定包含了表层逻辑和“潜逻辑”两方面的缺失,后者导致“行政垄断与逐底竞争论”把中国高增长的直接原因误当成了根本原因;第三部分讨论“地方官员晋升锦标赛论”正反双方由于中外实证研究中普遍存在的对“潜理论”的忽视,造成了当下的定性定量研究都日益“洋八股化”,经济增长的研究和争论也日益“技术员化”和“思想内卷化”;第四部分是本文的重点,它分析“行政垄断与逐底竞争论”为什么只停留在经济运行层次而没有深入制度本质层次去解释中国的增长模式,提出当代世界“国控市场经济”两种类型的竞争以及“以政府禀赋为核心的要素推移增长论”的研究方向,认为“生产服务双型政府”和“数量价格双重调节”是“集权型国控市场经济”的本质,“破行政垄断”和“服务型政府”只是“逆发展”的一厢情愿,而“制度趋同幻觉”则是很多学者崇“价值冲动”和贬“冷酷实证”的结果(本文还附带评论了诺思、阿西莫格鲁、林毅夫、文一、周黎安、郎咸平、贾根良、陈志武等人的某些相关看法)。该文“将中国当前的增长模式总结为:在一个党政集权的经济管理体制下,形成了民营企业在下游制造业行业的‘一类市场化竞争’,中央和地方政府卷入的国际、国内‘两层逐底式竞争’,以及国企在上游部门,国有银行在金融行业,地方政府在商住用地出让上的‘三领域行政性垄断’。其中,中央和地方政府展开的国际和国内‘两层逐底式竞争’非常有力地支持了‘一类市场化竞争’中民营企业的快速成长和出口,并最终为中央、地方政府取得税收收入,为上游国企、国有银行和地方政府通过‘三领域行政性垄断’抽取高额租金创造了条件。”“国际和国内两层逐底式竞争”是指20世纪90年代中期因产能过剩、内需不足带来经济下滑时,中央和地方分别在国际竞争和国内区域间竞争中,以汇率贬值和出口退税(主要是增值税的中央分成部分)、压低工业用地价格和放松劳工环境管制等等政策逐底的方式,压低制造业生产成本并提高中国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协同行动(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地方政府主要通过“招标、拍卖”等“逐顶竞争方式”出让商住用地,出现工业用地占比过高、居住用地占比过低的格局)。在“国际和国内两层逐底式竞争”逐步展开的同时,本世纪初以来又依次出现了“财政金融双溢出效应”: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前在“土地财政”模式下二产带动三产的“财政溢出效应”(制造业招商引资导致中高收入群体对房地产业、商业、办公等第三产业服务的强劲需求,地方政府因此获得了高额的税收及商住用地出让金),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地方政府以“土地金融”加杠杆促进三产发展并反向带动本地工业园区建设的“反向金融溢出效应”(高额的商住用地出让金激励了地方政府借债,反过来不顾“财政幻觉”和“道德风险”去推动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该文对上述结论并没有给出一个名称,为讨论方便,本文暂且称其为“以各级政府税收为线索”和强调“财政金融双溢出效应”的“行政垄断与逐底竞争增长论”,简称“行政垄断与逐底竞争论”。该文认为,这个新论比流行的“经济体制持续分权论”(财政激励)和“地方官员晋升锦标赛论”(政治激励)能更好地解释当代中国的经济增长,因为中国的财政体制和经济管理体制已经从转型第一阶段的相对分权走向了转型第二阶段的日益集权,中国也并不存在一个以GDP增长率为主考核并提拔地方主官的“地方官员考核体制”。然而,该文对“两个备择理论”的批评分析却出现了隐蔽的逻辑偏差,这种偏差一方面体现为一些表层的逻辑矛盾,另一方面又体现为一些底层的“潜理论”缺失,这两方面共同导致其“行政垄断与逐底竞争论”流于具体经验归纳而没能成为一种更深层次的理论建构,从而无法真正把握“中国增长模式”的底层逻辑和内在本质,自然也无法比其他理论更好地论述当代中国的发展原因和未来改革的可能方向。二、对“经济体制持续分权论”的误断与“潜理论”的幽灵在批评“经济体制持续分权论”时,该文强调了中国大规模工业化和城市化出现前的两个重要背景:首先是1992年“南方讲话”后的产能过剩和地方低效公有制企业的民营化改制,其次是90年代中期以来的中央税收和土地管理集权。该文认为,“经济体制持续分权理论”忽略了90年代中期前后转型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政府间经济管理权力出现的重大变化,论者不仅没有厘清“集权—分权”的基本概念,还混淆了“财权”和“财力”之间的差别。可是,没有厘清基本概念的似乎是两位作者自己,因为该文在反驳“事实上的财政分权”时出现了比较明显的误判。按照该文采用的数据,202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达到8.41万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18.42万亿)是中央财政总收入(8.64万亿元)的2.13倍(没算入中央给地方8.3万亿的转移支付),中央财政总收入仅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31.9%(占比按此中口径10多年来一直都低于50%)。可见,虽然1994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开始集权,但地方政府仍通过土地出让金收入保持了相当高的实际财政权力。对此,该文一反常态地认为,不能简单依据中央和地方实际收入比例判断财政的分权程度,否则就会是混淆以法定分成比例度量的“财权”和作为事后结果的“财力”。该文还由此进一步断定,说“事实上的财政分权”推动了地方发展的积极性以取得持续高经济增长,是一种“倒果为因”。其实,只要弄清财权的含义,地方财政分权是否成立的问题就会一清二楚。财权的含义主要涉及税收收入(一般预算)、土地收入(基金项目)、转移支付、支出责任等四个方面。财权不仅存在税收财权与财政财权之分,还存在绝对财权与相对财权之分。在1994年分税制之后(分税只到省一级),中央的税收收入占比更高,地方财政分权在税收财权的意义上自然不成立;但地方的财政收入(税收收入加土地收入;1994年起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由中央参与分成变成地方固定收入)多数年份占比更高,故地方财政分权在财政财权的意义上完全成立。不过,这只考虑了绝对财权而没有考虑相对财权,相对财权还涉及支出责任和转移支付。考虑了占比不断提高的地方支出责任后,地方的相对财权优势就几乎消失了,但加上中央给地方的转移支付后,地方的相对财权依然占优(相对财权之所以也要考虑转移支付,那是因为转移支付可以用于承担支出责任)。如此,不论是绝对财权还是相对财权,“实际上的财政分权论”都成立。当然,“经济体制持续分权论”在某种程度上也混淆了“经济分权”与“财政分权”,财政分权并不意味着经济分权,中国的经济集权在金融、货币、税收、贸易、产业政策、人口政策、国土管理、户籍管理等方面是显而易见的。故整个格局是“税收集权-财政分权-经济集权”。概念清晰只是第一步(本文也否定“财政分权决定经济增长”,故概念不是要害而“潜理论”才是要害),更根本的问题是,如果“财政分权”并没有被驳倒,该文提出的地方独享税收入的更快增长主要是“财政金融双溢出效应”发挥增长作用的结果还能否成立?经济增长导致地方土地收入增加、财力扩大以及进一步扩大财力的冲动,而地方土地收入分权和扩大财力的冲动却真的没有影响经济增长吗?这就触及到上文提出的“表层逻辑矛盾”之外的“底层潜理论缺失”的问题。本文所说的“潜理论”或“潜逻辑”,是指决定一个人如何观察、思考和分析问题的暗设理论,是一个人在分析事物具体原因时所有意无意采用的关于事物一般原因的根逻辑(相关问题可参考N. R. 汉森《发现的模式》)。该文在此用“以攻为守”的方式提出,“经济体制持续分权理论”反过来将实际土地出让金收入占比的提高理解为“土地出让收入分权”,并以此解释中国这一段时期的持续增长,这就自然会面临如下的挑战:如果说中国土地财政分权是1994年后一般预算收入集权后高速增长的关键解释变量,那么为什么1994年之前的土地收入分权却不能解释转型第一阶段的高增长?显然,那个阶段地方政府的土地收入并不重要,而这意味着该理论必须首先解释土地收入为什么在转型第二阶段的重要性日益增加。如果不能找到引发“土地财政”现象的更根本原因,那么这个理论就是不成功的。应该提醒的是,该文退而讨论“地方独享税收更快增长的原因”,也许已经显露了两位作者潜意识里无法把财权和财力割裂开来的逻辑自觉。但是,他们还是把这个原因归之于“行政垄断与逐底竞争”之下的“财政金融双溢出效应”所带来的地方高经济增长,认为是“高经济增长导致高地方财力”而不是“高财政分权导致高经济增长”,毕竟之前同样的土地收入分权就没对增长起什么作用。这个表层逻辑几乎完美无缺,只是其底层的“潜逻辑”却在暗中背叛了它。这个“潜逻辑”是:中国的经济增长不存在“行政垄断与逐底竞争”或“财政金融双溢出效应”之外的“更根本原因”,地方土地收入与地方经济增长之间也不存在功能互动意义上的互为因果关系。这就是上文提到的能否从结合或建构经济增长纯理论的角度去解释当代中国发展的问题。更明确地说,其“潜逻辑”是把经济增长的直接原因当成了经济增长的根本原因,并同时否定多个直接原因之间可能存在的相互推动关系(这个“潜逻辑”还可能被选择性地采用,该文在批评晋升锦标赛理论时就认为“影响辖区增长率的因素不仅很多而且存在交互作用”)。抛开互为因果的问题不提,这里触及的正是职业经济学家们未必都了然于心的“诺思诘难”。这个颠覆了“新古典增长理论”的“诺思诘难”的基本含义是:“新古典增长理论”所列举和研究的所有增长要素,都只是增长的来源(直接原因)而不是增长的根源(根本原因);问题不是“行政垄断与逐底竞争”或“财政金融双溢出效应”对增长不重要,问题是为什么这些逐底效应在之前没能出现(即该文应该把“1994年之前的土地收入分权为什么没有引起高增长”的诘问同样用于反思自己的命题)。可见,“经济体制持续分权”之下的“地方土地收入分权”固然不是当代中国高增长的根本原因,“行政垄断与逐底竞争”之下的“财政金融双溢出效应”也同样不是,房地产市场化才是出现“土地财政”式高增长的更根本原因。具体而言,地方土地财权转化为具体财力不是因为高经济增长,而是因为土地国有垄断制度因房地产的市场化和资本化而出现了相应的质变,从而使地方的土地财权终于有机会变现为财力。即是说,经济增长和地方财力都是地方国有土地市场化的结果(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面临经济压力的中国于1998年全面实施试验了多年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化和财政分权共同导致了地方经济和地方财力的高增长。如此,该文所挑战的“如果不能找到引发‘土地财政’现象的更根本原因”就不再是问题了:之前同样的“地方土地收入分权”没有带来高经济增长是因为没有房地产的市场化改革(房地产市场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资本市场),之前“财政金融双溢出效应”没出现也一样是因为没有房地产的市场化改革(要注意的是,由“国际大循环战略”引出的出口制造业对中国的经济增长也同样重要,但其中也包含了该文所强调的三产对二产的“反向金融溢出效应”)。接下来更进一步的问题自然是:房地产的市场化改革又是如何出现的?房地产市场化推进到哪个地步才触动了高增长的出现?中国经济又会因为什么问题而停止高增长?这就触及到经济增长问题的另一个更深层的“潜理论”问题:迄今为止的经济增长理论只追溯到经济增长的间接原因、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包括进一步的更根本原因)之后就停止了,职业经济学家们不再去深入考虑这三种原因之间的逻辑关系(包括发生学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功能论意义上的互为因果关系以及各种因素间的“要素推移和叠加”),也因此导致了他们在“一因多果”和“一果多因”问题上出现严重的逻辑模糊和计量分析错误。这里当然不是在追求绝对正确,而是在追求理论的边际改进。更多的细节笔者以后有机会讨论“新要素经济学”时再展开。下节讨论的“地方官员晋升锦标赛论”的支持者和反对者,也正是因为没能摆脱上述“潜理论”的支配而出现了迷失。就本节的问题而言,我们固然不能认为“地方土地收入分权”或“财政金融双溢出效应”是高增长的根本原因,却无法否认它们仍然是高增长的直接原因;同时,我们也无法否认地方土地收入与地方经济增长之间存在互为因果的关系(即经济增长导致地方土地收入增加、财力扩大以及进一步扩大财力的冲动,而地方土地收入分权和扩大财力的冲动也反过来推动着经济增长)。总之,该文错误地否定了“地方土地收入分权导致事实上的地方财政分权”(土地财权在市场化条件下转化为财力),错误地完全否定“事实上的地方财政分权推动了地方的高经济增长”(财政激励),还错误地把“行政垄断与逐底竞争”以及由房地产市场化引起的“财政金融双溢出效应”当成了当代中国高经济增长的更根本原因。不过,本节的核心结论还不是上述这些具体判断,本节的核心结论毋宁是:在解释中国经济增长原因以及更一般的经济增长原因时,只有“潜理论”最重要,只有对“潜理论”的思考才能使我们追问到市场化以及使市场化发生和起作用的制度文化根源(本文第四节将进一步分析)。相比于对“经济体制持续分权论”,该文对“地方官员晋升锦标赛论”的批评要成功得多。不过,晋升赛论的错却主要不是该文所说的细节和计量应用的错,而主要是“潜理论”和方法论的错。该文指出,由于“财政分权论”认为90年代中期前实施的“财政承包制”是转型第一阶段高增长的关键,税权上收的分税制本应压制地方政府的发展激励并带来经济增速的下滑,但实际发生的情况似乎与上述预测不符。根据“地方官员晋升锦标赛理论”,在中国特有的“地方主官考核体制”下,那些带来更高增长率的地方主官获得提拔的概率更高,结果是经济增长目标设定上出现了“层层加码”,地方官员为获得提拔而努力进行经济增长的“逐顶式竞争”。所以,即使分税制降低了地方的财权和经济增长,地方主官发展本地经济的积极性依然大到足以导致较高的经济增长,“为提拔而竞争”甚至是改革时期中国实现高增长的关键所在。在认为现实中根本就不存在一个依据增长率考核地方主官,并将其作为主要提拔依据的层层向下式考核体制的基础上,该文进一步认为,用“地方官员晋升锦标赛”解释中国转型期的高增长存在六个方面的困难:对下级官员任命和提拔的自由裁量权和最终控制权是中国党政集中体制的一个最基本特点,“地方官员晋升锦标竞赛理论”提出的地方官员提拔机制本质上不能兼容中国党政集中体制的运作逻辑。
考虑到全国各地的经济基础、地理区位、乃至辖区人口规模与地域面积的差别都很大,影响辖区增长率的因素不仅很多而且存在交互作用,很难相信辖区增长率主要取决于地方主官的个人作为,而不是如官员政治网络带来的更多资源这种更根本的原因。
没有考虑到上级政策导向、地方主官个人能力、个人施政导向、以及整体地方官僚体系执行能力等多种因素都会对本地经济增长产生影响(即便是升迁基本无望的官员也会为最大化政治生存机会而理性地选择有利于经济增长的行动)。
即使假定GDP增长率确实是地方主官政治提拔的主要考核指标,地方官员一定有很强的激励扭曲这个指标,此时上级领导便很难判别这种扭曲的大小,并据此推断地方主官“谋发展”的眼光和“搞建设”的能力。因此,在实证研究中将官员提拔和地方经济的绝对或相对增长率进行回归,不仅存在计量分析很容易出现的“度量误差”问题,还有对其他因素没有充分控制的“遗漏变量”问题。统计相关也不是因果关系。
那些在更大政治网络中拥有更强关系的官员,完全可能被派到更易出政绩的地方任职后再升职,或带着更多资源去特定地区任职,待取得政绩后再实现升职。
对尤其是中国这样一个转型发展中大国而言,经济增长启动及持续的驱动力几乎肯定来自一些更根本的结构性效应,不太可能主要由领导者,特别是地方领导者及对这些领导者的考核体制决定。
上述批评大多很有道理,但更大的道理在于:如果在“潜理论”的层次上把握住“一因多果”和“一果多因”的基本逻辑,上述这类反驳就可以获得更深一层的理论依据。具体来说,地方官员促进经济发展的动因可以是出于多种结果考虑(一因多果,结果可能包括晋升、荣誉感、政治生存和项目得利),晋升冲动可能有不同的结果(一因多果,结果可能包括政绩、低效、混乱),晋升的结果也可以来自多种原因(一果多因,原因可能包括经济政绩、综合政绩、个人能力和个人关系),经济发展的结果更可以出自多种原因(一果多因,原因可能包括上级政策推动、目标动员、地方发展条件和官员晋升冲动)。可见,地方官员推动经济发展未必是出于晋升冲动(从动机看),晋升冲动未必带来政绩(从结果看),地方发展也未必是来自官员晋升冲动(从动机和结果看)。即便每种情况归因于晋升冲动的平均概率是50%,最终的平均概率也只有12.5%。如此,官员晋升冲动导致地方发展的因果关系就很微弱,晋升锦标赛最多只是发展的诸多直接原因之一,根本谈不上是关键性的根本原因。如果没能或故意没有把握住这个“潜理论”,实证计量分析的整体设计就会出大问题,所有类似研究的计量分析及其相关性统计结论,就都是在浪费或故意浪费时间(如为学术业绩凑数)。当代经济计量分析的整体设计普遍忽视对“潜理论”的深究,有不少计量分析往往变成了追逐统计技巧的学术装饰,导致了“洋八股”的泛滥成灾(如近期陈志武的“拿中国2018年各城市的GDP来说,回归结果显示,48%的差距都可以用它们和古城邑的距离差异解释。换句话说,2018年48%的“收入差距”在四五千年前就确定了。”),以至于连阿西莫格鲁的经典论文《发展差异的殖民地起源》也没能例外(其对“工具变量”的运用至今仍被误当成经济计量分析的典范;笔者对此的具体批评将在适当的时候发表)。难怪有人讽刺说:“经济史学家就象在黑屋里追老鼠的猫,经济学家就象在没有老鼠的黑屋里说一定要追到老鼠的猫,而计量经济学家就象在没有老鼠的黑屋里追老鼠却声称已经抓到了老鼠的猫。”所以,“地方官员晋升锦标赛论者”本质上都是“在没有老鼠的黑屋里追老鼠却声称已经抓到了老鼠的猫”。这里还涉及因果研究中“主因分析”和“次因分析”的区别。很多研究为了突出自己分析的因素的重要性,往往硬把一个次要因素说成主要因素甚至是最关键原因,导致出现“以次充主的错误”。还有很多研究则满足于认为自己是在分析经济增长的“一个原因”或“关键原因之一”,这样的定性分析往往只有资料意义而没有理论意义,而这样的定量分析则只有应用数学的意义而没有经济学意义。周黎安的“地方官员晋升锦标赛论”一开始其实是以“高增长的一个原因”面世的,但更多的人卷入之后问题似乎就变味了。正是由于计量“洋八股”的泛滥,经济增长理论中关于主次因素逻辑关系的研究才一直处于停滞状态,而增长理论领域也就出现了相互矛盾的多种主次因理论长期共存的多元竞争假象(这类理论至少有25个)。总之,该文对“地方官员晋升锦标赛论”的批评只停留在表面的理论层次,故必然会去纠缠一些具体细节和计量细节(如“度量误差”、“遗漏变量”、“变量可量化性”和“数据可获性”等)。如果对更深一层的“潜理论”更加敏感,对“地方官员晋升锦标赛论”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无谓争论(这个争论至今还在继续,很多职业经济学家还掉在“应用统计学”的坑里不能自拔)。也就是说,在批评“地方官员晋升锦标赛论”时根本不必跟它就事论事,而要从“潜理论”和方法论的层次上彻底颠覆它。以上讨论的含义是:如果在驳论上对“潜理论”不敏感,在立论上必定会出现同样的不敏感,如此,该文“行政垄断与逐底竞争论”的实证逻辑和规范主张就可能会出问题。最后,该文在讨论“地方官员晋升锦标赛论”的第六个困难时提出,像中国这样一个转型发展中大国,经济增长启动及持续的驱动力几乎肯定来自一些更根本的结构性效应,不太可能主要由领导人特别是地方领导人所决定。其相关的观点还认为,前苏联的政治变革是非首脑因素导致的:“因受制于强大的重工业和军工利益集团而根本无法启动渐进市场化转型并增加消费品生产。于是,苏联不得不启动政治改革,最后带来了90年代初政治经济体系的全面崩溃,并为其后效果不彰的‘休克疗法’打开大门。”那么,中国经济增长的启动真的不太可能主要由领导人所决定吗?四、“国控市场经济”的两种类型与“中国增长模式”的本质本文区分了表层理论和“潜理论”,还区分了具体经验归纳和一般理论总结,明确认为“行政垄断与逐底竞争论”偏向于具体经验归纳而不是偏向于一般理论总结。这个判断的根据是,尽管该文强调从中央、全局和上下互动而不仅仅从地方去分析当代中国的经济增长,但根本的问题却不在这些。根本的问题是,在表象经济、货币经济、制度经济的“现实经济三层结构”中,“行政垄断与逐底竞争论”仅仅涉及表象经济和制度经济中的个别制度,没有或很少涉及货币经济和制度经济中的本质制度。这种情况反映的还是对经济增长纯理论的认知问题,即在分析具体增长原因时的“潜理论”的质量问题。无疑,在增长的“间接-直接-根本原因”的“三层原因结构”中,“行政垄断与逐底竞争论”关注的是增长的直接原因的层次,这也是为什么其“系统性分析框架”描述的是经济机制运行层次而不是制度本质层次的内容,制度本质层次的内容在它那里只是被当成背景而不是被当成要直接刻画出来的对象。不过应该首先肯定,“行政垄断与逐底竞争论”确实解释了当代中国的很多经济现象。如该文所说:它不仅可以解释当前增长模式下为什么会出现压低利率的金融抑制,还可以解释国有银行为什么经常对上游国有企业和地方投融资平台给予优惠信贷,而对下游制造业民营企业限制贷款并要求更高的利率;可以解释地方政府为什么以“招拍挂”方式垄断、限量、高价供应商住用地,却以协议方式放量、低价供应工业用地,并导致城市土地利用结构的严重扭曲、城市房价的过快上涨、工业园区和新城区“大跃进”、工业用地价格过低且利用非常不集约等现象。
可以解释为什么在面临高资金成本、高能源、原材料价格和相当高税率的情况下,中国的民营制造业企业仍可利用“国际和国内双层逐底式竞争”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并为中国带来超过20年的高速增长;为什么中国的收入差距会在一段时期内迅速扩大,而以住房资产为主的社会财富差距更会持续放大;为什么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投资占比如此之高而居民消费占比如此之低;为什么中国经济会特别依赖于出口,并很容易引发国际贸易纠纷。
还有助于我们理解如下的情况:地方政府不仅过于工具性地利用土地实现超常规的财政增长和基础设施建设,而且过于工具性地利用“人”作为廉价劳动力来发展产业和建设城市,却严重忽视城市化中应该作为发展目的本身的“人”,尤其是数以亿计的农村流动人口及其随迁家庭成员。
还有助于理解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为什么地方政府会从“土地财政”全面走向加杠杆的“土地金融”,并不断建设更多、更大的工业园区和新城区;为什么会出现城市房价的全面泡沫化并引发日益严重的地方政府、国有企业、房地产企业及家庭的四部门债务风险。
还可以解释典型的“东亚发展型经济体”在发展过程中基本没有像中国那样因为“三领域行政性垄断”而出现大范围的环境污染、收入和财富差距的持续扩大、人口不完全城市化和城乡土地利用结构的严重扭曲,也无需像中国那样在国内和国际卷入过于激烈的“双层逐底式竞争”。
但是,由于没有或很少涉及货币经济和制度经济中的本质制度,“行政垄断与逐底竞争论”仅在经济机制运行层次分析了当代中国经济增长的直接原因,而没有深入到增长一般动力和制度本质层次去分析当代中国增长的根本原因。这个问题及其偏失在该文提出的政策主张中非常充分地显露了出来。该文的政策主张归结起来是:打破国企、金融、住宅用地供应体制“三领域行政垄断”;加快“农民工市民化”的户籍改革;逐步消除地方政府利用土地、资金等关键生产要素来直接干预市场的能力,改变目前地方政府过度建设倾向并推动其逐步走向服务型政府;采取出让部分中央和省属国有企业股权给银行甚至是民营企业的方式,将地方债务化解和打破国有企业行政性垄断结合起来,在全面化解金融风险的同时实现“国退民进”。这些主张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中国的现行经济体制必须也必将向“非行政垄断的私有市场化体制”转型,否则就无法解决持续增长、贫富悬殊和环境破坏等问题。必须明确指出,本文在规范的层次上对这些主张的一般可欲性及抽象合理性毫无异议,但本文在实证的层次上对这些主张的文化现实性及具体可能性表示怀疑。本文认为,这些主张的幻想性质归根到底来自于两位作者对经济增长一般原因和中国增长模式底层逻辑的误解,这个误解也是流行于西方主流经济学界和中国相当一批经济学者所持的核心观念:只有“非行政垄断的私有市场化体制”才能保障一个国家的持续经济发展。美国经济学家诺思的“权利开放秩序论”和阿西莫格鲁的“包容型政治经济制度论”就是这个观念的经典总结。首先,上述观念把英美和西方其他国家的近现代经济误读为一个“自由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历史进程,政府的作用被当成是只保护私人产权而不介入或最低限度介入经济生产(“辉格经济史观”,可参考爱泼斯坦的《自由与市场》和张夏准的《富国陷阱:发达国家为何踢开梯子?》),它不能看到世界上取得良好绩效的经济本质上都是一种“国控市场经济”,不能看到近代英美和当代中国的产业革命本质上都是一种“国控市场经济”的革命。实际上,英美经济和中国经济的根本区别不是“自由市场经济”与“国控市场经济”,而是“分权型国控市场经济”与“集权型国控市场经济”。在“分权型国控市场经济”里,规则制订者(议会)、规则实施和游戏监管者(行政当局)、游戏裁判者(法院)、游戏参与者(私人)偏向于各自分立,行政当局注重用财政货币和产业政策干预经济;而在“集权型国控市场经济”里,规则制订者、规则实施和游戏监管者、游戏裁判者、游戏参与者偏向于相互渗透,政府不仅兼任或接近于兼任规则制订者、规则实施和游戏监管者、游戏裁判者,而且还参与游戏并对其他游戏参与者拥有更大的影响力和支配力。不是每个国家都能自动进入“国控市场经济”,“分权型国控市场经济”与“集权型国控市场经济”也未必都能有好的经济绩效,但能取得良好经济绩效的国家都一无例外具体较高的“政府禀赋”。“政府禀赋”具体表现为一定程度的政府能力、政府秩序、政府限度以及政府作为,它是一种唯一能够解决人类合作困境和确立现代市场秩序的决定性力量。世界各国的“集权分权”和“政府禀赋”的差别是一种制度文化或政治文化的差别,制度文化的力量是一种超人格的能够决定社会动态演化博弈方向的公共选择力量,制度文化差别导致的“集权分权”和“政府禀赋”及其确立的市场经济质量的差别,决定了一个国家的经济绩效。“政府禀赋”非常稀缺,“集权分权”则受制于制度文化的惯性,市场经济的质量还特别需要碰巧与政权的核心利益一致(如政权对绩效合法性、持续执政地位、人民生活水平、国际形象、国家实力等等方面的关切;计划经济也可以被看成是一种扭曲的市场经济,计划里价格变成了行政性租值博弈),幻想世界各国都统一于“分权型国控市场经济”,就如同幻想着世界各国都能取得好的经济绩效,或者如同幻想着制度趋同就能够有摆脱文化特征的制度运行一样天真烂漫。
我们都知道问题不在于解释世界而在于改造世界,但制度文化的逻辑则意味着:真正的问题不在于改造世界,而在于为什么改造世界的愿望如此强烈,而世界却依然受制于演化博弈和公共选择的规定。经济学家不能总是像道德学家那样缺乏这样的“反身思维”。此事也与是否支持改革无关。立场是最廉价的,经济学家的首要任务不是表达愿望而是分析现实逻辑与愿望冲突的组合结果。其次,“行政垄断与逐底竞争论”表面上令人信服地解释了当代中国经济增长的运作机理,实际上却忽视了那个决定这个增长机理的本质制度和内在动力。“集权型国控市场经济”就是这个增长机理背后的本质制度,而程度较高的“政府禀赋”则是这个增长机理的内在动力。这两者的结合,意味着集“规则制订、规则实施、游戏监管、游戏裁判、游戏参与”于一身的政府,能够更大程度地影响和支配整个国家的经济生活,意味着摆脱计划经济的市场经济不是一种自由市场而是一种“计划市场”。这个制度本质决定了中国的政府必定不可能是“服务型政府”而是只能是“生产服务双型政府”,就如同中国经济不可能只靠价格调节而要靠“数量价格双重调节”一样,而数量调节也是市场化改革仍未真正触及要素市场的原因。这个内在动力也决定了中国政府必定不可能放弃对国企在上游部门、国有银行在金融行业、地方政府在商住用地出让的垄断。放弃垄断和转向“服务型政府”不仅意味着国有资本的缴械,而且意味着增长动力的消失。这不是一个该文所说的“既有利益”问题,而是一个“制度本性”问题(改革的策略之所以是“摸着石头过河”,原因就是制度本性、既得利益和认知水平需要不断磨合;这里不存在一个根据林毅夫所强调的要素禀赋进行政策选择的问题,也不存在一个文一所分析的按发展阶段次序进行政策选择的问题),而是一个“特惠利益”与“普惠利益”一损共损、一荣共荣的整体性问题。这也不是一个“国退民进”的资本份额问题,而是一个资本形成和运作过程中的政府权力和作用问题。这更不是一个该文所说的确立一个“平衡的良性市场经济体制”问题,而是一个私人资本不能按市场的自发力量打乱政府稳定发展节奏的问题(可以回顾一下一段时间以来中国政府对房地产、电商和民间教育等行业的整治;“分权型国控市场经济”的经济增长靠私人资本,“集权型国控市场经济”的经济增长靠国家资本和温顺的私人资本)。第三,按照以上思路,“行政垄断与逐底竞争论”对“财政金融双溢出效应”的描述就只是中国经济发展的表层部分。中国经济发展深层部分的制度经济方面是“集权型国控市场经济”、强“政府禀赋”、“生产服务双型政府”和“数量价格双重调节”。中国经济发展深层部分的货币经济方面是,当经济发展初期的政府“制度信用”还处于较低水平时,政府发行的信用货币,就不得不锚在政府“制度信用”以及作为国际硬通货的外国货币和作为工商业发展基础的本国土地制度上,用于发展经济的资本形成和资本投入就不得不依靠引入的外资、出口的创汇(用于能源与技术进口)和增值潜力巨大的房地产。“土地财政”模式下二产带动三产的“财政溢出效应”,以及“土地金融”加杠杆促进三产发展并反向带动本地工业园区建设的“反向金融溢出效应”之所以能够形成,根本的原因正在于中国的信用货币和资本的初始特征、政府对土地的垄断(对比土地私有的印度的发展)、房地产市场化的启动、以及地方发展的目标动员和财政分权激励。中国的土地制度之所以能成为信用货币的锚,原因在于国有土地本身的制度信用和经济价值。信用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信用。在中国,当土地或房地产既是人民币的一个信用基础,又是生成投资信用的资本时,房地产就拥有了“双重信用”或“双重锚化”的功能和价值。中国房地产的在货币和资本上的双重信用应该这样去理解:在经济主体和资本市场的信用都处于较低水平的情况下(“留一手的信用博弈”),房地产的实物性质和高需求价值,使它自动获得了最高的抗通胀和强保值的信誉。信用之锚有虚锚和实锚之分,国人因“纯足实物感”的传统信念惯性而更信任房地产这种实锚。房地产的“双重锚化”是供需两大因素的均衡结果:供方是制度政策(土地国有、市场化、城市化、分税制),需方是社会文化(家房信仰、城市便利、人口总量)。这也是中国的房地产估值远超过房地产泡沫化标准(GDP的两倍)的原因。经常有人(如郎咸平)抱怨我们辛辛苦苦靠污染环境和压低工资出口换来的,不过是美国的印刷机轻意就能印出来的美元钞票。这是对信用货币的“制度信用”本质缺乏理解的表现。美元钞票并不是绿纸一张,它代表的是美国的“政府禀赋”保障着其强大经济实力的“制度信用”。传统的货币本质论(包括现在时髦的“现代货币理论”)一直飘忽在实物、名目、债务、股权之间,而实际上,货币既不是实物或名目,也不是债务或股权,货币的本质是“制度信用”。“制度信用”是一种有制度保障的信誉或承诺有效性,货币是具有特定制度信用和特定通用性的价值度量和价值交易的工具。如此,货币也就是一种美国当代哲学家约翰·塞尔(John Searle,1932—)所说的作为“集体意向性”或“社会心理建构”结果的“制度性事实”。土地资产之所以能创造货币,本质上主要是因为具体的土地制度能产生充分的信用,不是因为传统智慧所理解的土地实物本身有价值。正如瑞典经济学家维克塞尔(Knut Wicksell,1851-1926)在1896年出版的著作《公共财政理论研究》中所说:“一切货币——包括金属货币——都是信用货币。这是因为直接促使价值发生的力,总是在于流动工具收受者的信心,在于他相信借此能够获得一定数目的商品。不过纸币只享有纯粹的地方信用,而贵金属则多少是在国际范围内被接受的。但是一切只是一个程度上的问题。”尽管维克塞尔没有发展出一个制度信用理论,但他所说的“信心”不是一种主观价值论,而是一种客体让主体产生信心的关系价值论;它既包括客体与主体之间的效用关系,更包括了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或制度关系。按照这个“货币制度信用论”的视角,人民币货币创造的根本支点就既不是外汇占款也不是土地资产,而是中国政治经济制度的“制度信用”。在涉及土地时,货币创造指向的是土地“制度信用”而不是土地资产价值,而在涉及外汇占款时,货币创造指向的是具体外币的“制度信用”。人民币之所以还需要通过外汇占款(或外币制度信用)去创造自己,那仅仅是因为人民币制度“只享有纯粹的地方信用”,而还没能像其他国际硬通货那样更大程度地“在国际范围内被接受”。可见,只有从“货币制度信用论”的角度,我们才能正直理解“国际和国内两层逐底式竞争”背后的货币逻辑,也才能真正理解中国在初始发展阶段采用“国际大循环战略”的无奈和必然(贾根良对“外循环”的批评有“上楼抽梯”和“急切冒进”之嫌)。同时,也只有从“集权型国控市场经济”的制度本质的角度,我们才能真正理解中国比其他东亚国家或经济体更积极地进行“国际和国内两层逐底式竞争”的深层原因。人民币之所以还迟迟不能自由兑换和自由浮动,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的人均经济实力还远不如美国。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进一步提高(包括中国资本和基建能力的不断输出),经济实力所对应的“政府禀赋”和“制度信用”必将进一步提高,这必定会大大提升人民币的信用基础,人民币的自由兑换和自由浮动也将是自然而然的事态(特别是考虑到数字货币的发展和采用会部分或完全解决防止资本外逃的难题)。同样重要的是,规模巨大的地方债务问题也不会导致传统经济学所担忧的债务危机。这涉及到如何从生产要素和增长要素的新视角去理解“货币主权”之外的“政府禀赋”和“制度信用”问题,它也是“现代货币理论”在区别政府预算与家庭预算问题上所忽视的逻辑基础问题。第四,关于中国“集权型国控市场经济”的形成原因,集权部分自然是来自中国的政治文化和强政府传统,市场经济的出现则主要来自“首脑更迭”和“计划经济的惨痛教训”所导致的制度变迁。这意味着说,“中国经济增长的启动及持续的驱动力真的不太可能主要由领导人所决定”是一个有问题的判断(该文还略微夸大了1972年以后中美关系缓和对中国制度变迁的外因作用)。当然,根本的问题依然是在经济增长的一般理论上。主次因素的复杂性要求我们要确立一种“要素推移叠加”的新观念(即初始要素对事态的决定作用会随时间和过程而部分推移到另一个要素上,各种要素最终通过推移和叠加共同决定事态的结果)。上文提到:房地产的市场化改革又是如何出现的?房地产市场化推进到哪个地步才触动了高增长的出现?中国经济又会因为什么问题而停止高增长?这些问题只有用“要素推移叠加”的新观念才可能有更好的答案。笔者将在适当的时候再详细讨论“新要素经济学:以政府禀赋为核心的要素推移增长论”。 “集权型国控市场经济-分权型国控市场经济”的新概念,克服了资本主义一词的意识形态模糊,强调了国控与市场对增长的核心作用及普适性,确立了政治集权与政治分权两种可能的发展模式,还强调采用同一模式的不同国家在制度运行上会有不同的文化特征和绩效(包括产权契约制度的运作特征)。
另外,不管是“分权型国控市场经济”还是“集权型国控市场经济”,每个经济体本质上都是“带病运行”的。美国的“联邦债务、资产泡沫、贫富悬殊、货币超发、贸易逆差、储蓄不足”并不比中国的“地方债务、环境污染、贫富悬殊、货币超发、户口控制、内需不足”更容易对付。新冠疫情的不同应对和不同结果,也许能够提醒我们在制度性质和制度趋势判断上应该少一些“制度趋同幻觉”。但是,对制度性质和制度趋势的误判,归根到底是对经济发展模式的制度文化多元性的误判,是对经济增长的启动和持续的一般逻辑的误判。这就是为什么在解释中国的经济增长时,我们要抛弃就事论事的学术套路,不要因价值冲动而放弃了反思自己“潜理论”的自觉。最后,尽管本文批评了陶然、苏福兵教授的《经济增长的“中国模式”:两个备择理论假说和一个系统性分析框架》的各种不足,该文对“中国增长模式”运行机制的解释仍然是迄今为止质量最高的,故本文的批评实际上也可以看成是对两位作者研究成果的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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