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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全喜|漫谈日本的“明治维新”

高全喜 勿食我黍 2022-08-10


作者|高全喜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讲席教授




文的这个主题说起来并不新鲜,2018年是明治维新150周年,相关的文章,仅汉语学界以及大众读书界,就有很多。与历史学家们有所不同,我更关注其中的法制变革。整个明治维新大体上可分成三个阶段。我以前编过一本日本明治维新早期法政资料汇编,它偏重于早期。明治维新有个历史过程,而我今天主要谈的是《明治宪法》中关于国家构想的三个面向,基本上是属于明治维新中后期的事了。
在明治维新早期,日本《明治宪法》还没开始制定,当时发生了黑船事件,美国给日本带来了外部冲击。日本当时的幕府制度遭受冲击之后,内部发生了重大变革,即日本当时的四个藩联合起来把幕府统治推翻了,大政奉还日本天皇。当然,这种推翻也带有点革命色彩,但它不是把幕府那些人都杀了,而是具有“光荣革命”的意味,类似于中国的清帝退位。
幕府在两个主要的藩的压迫下,主动交权了,然后明治天皇掌握大权。明治天皇掌权之后开始推行一系列改革,其中最重要的改革就是制定了《明治宪法》。在制定《明治宪法》过程中,日本派了一个庞大的考察团去西方考察,当时派遣了一百多人,只有大隈重信作为留守大臣留守在日本本土。相比之下,后来清政府五大臣出国考察,但这五大臣在朝廷中都不是职位最高的中枢大臣。
日本当时去西方考察的大臣有一百多位,伊藤博文也去了。他们在西方考察了将近一年。实际上在留守的过程中,大隈重信也做了很多重大的改革,甚至比这些外出的人的主张更激进,所以他留守的时候并不是非常保守。考察大臣回来之后,日本内部发生了积极的变化,开始逐渐推进制宪进程。这个制宪过程比较复杂,整体来看是一步步制定出了伊藤博文版本的《明治宪法》。《明治宪法》大体上保持着一个中间路线,因为在它的制定过程中,有三方的利益诉求,所以最终还是走了一条比较稳健的建设道路。
《明治宪法》制定出来后,日本人就思考如何执行《明治宪法》。著有《大隈重信传》的片冈宽光认为,明治宪政之所以能够成功,很重要的原因是有一个比较好的君主。有一本专门介绍明治天皇的书,大致有六百页。我们谈明治维新时,一般仅仅停留在说英雄人物故事的层面,实际上明治天皇的作用也是举足轻重的。明治天皇在位的45年中,某种意义上并不是完全的无为而治,也不是起主导作用,而是既审慎又节制,还很开明。书里说,明治天皇有时难免有些意气用事,但综合评价他还是一个比较好的君主,很好地抓住了时机。
他比我们的光绪帝要好一些,光绪帝太任性了,当然也是不幸的。某种意义上,光绪帝还缺乏韬略。对比明治天皇和光绪帝,会发现二者具有可比性,而且以二者为比较研究对象能写出很好的文章。他们一开始都是弱小的君主,没有多少权力,即使有也很小,后来被改革派扶上去了。但明治天皇能随着明治维新的路途一直走下来,最后功成名就,国家也发展起来,完成了重大的历史变革。而光绪帝刚开始虽有雄才大略,但也是意气用事,最后比较惨。而且晚清的立宪变革也失败了,中国社会的变革没能在晚清完成。
日本明治宪法之所以能够成功,明治天皇个人的因素是一方面,但更主要的原因还是当时日本一大批领导人在几十年中,前赴后继,审时度势,推出一系列重大政策,掌握好变革的舵,使变革不至于出现重大偏差。所以日本能够在四十年中完成转变,成为亚洲第一个现代国家。
我们回顾明治维新时,主要就是那些改革者的故事。这些人大致可分为几类,其中一大类当然是政治家,但在政治家出场之前,首先是带有启蒙思想的思想家。黑船事件中,美国佩里将军带着军舰到了日本,双方也没打仗,就直接签约了。在黑船事件刺激下,实际上在幕府时代日本就开始变革了。在这前后,日本有一大批思想家开始意识到,日本不能再延续旧思想,要改变。这些思想家如果要细分,又可以分为几类。其中一类是“兰学”。
日本当时的闭门锁国,并不是中国式的完全闭门锁国。由于当时日本和外国的药品及其他贸易的往来,荷兰的“兰学”在日本还是能够引进和传播的。十五世纪、十六世纪时,荷兰是欧洲最发达的国家,它在政治上、军事上都是比较超前的,思想也是比较先进的,格老秀斯就是荷兰人。当时西班牙和荷兰在“地理大发现”前后产生了海权问题。而荷兰人当时对国际法问题、自然法问题都有一定的研究,所以荷兰当时的思想是非常先进的。所以荷兰的“兰学”使得日本对西方并不像中国那样完全陌生。而当时中国主要是靠少数传教士才知道一点西方的情况,还都是西方内陆国家的情况。但“兰学”使日本一直对西方并不完全陌生,西方当时先进的思想,通过“兰学”这个小窗口,被引进日本。
另外,所谓的“诸子学”即中国的儒家,在当时的日本也很重要,当时日本有些思想开放者是儒家。尽管儒家当时是比较保守的,但不排除“朱子学”“阳明学”有些内容是翻新的。中国明代的部分儒家,实际上也有一些开放的思想。后来有一个经典的故事,即《海国图志》写出来之后对当时的中国毫无影响,但在日本变成了畅销书。所以中国传到日本的一些思想,对日本来说,既有保守的方面,也有启发性的方面。
此外,日本本土神道教思想对日本的影响也很大。所以明治维新前期,日本思想的类型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来自于西方的“兰学”,一类源自于中国的“诸子学”及相关联的一些思想演进,还有一类就是日本本土的神道教的思想。这些思想本来在日本就已经存在了,但是受到黑船事件所带来的冲击之后,这些思想就需要变革。
在日本思想变革过程中,在类似于中国书院的机构里老师们组织读书会,教导弟子。这些老师中有一些著名的人物,他们培育了大批后来在日本产生重大影响的学生。这些老师有胜海舟、吉田松阴等一大批。这是第一类人,他们作为启蒙思想家教了一些学生,并且主张日本自觉向西方开放。
这一类思想人物中,名声最高的就是福泽谕吉,他可以说是日本明治维新的精神代表。福泽谕吉没有真正担任过大官,没有入阁,但他的思想是前述各种思想逐渐演变的代表。如果一定要选出日本明治维新时期思想家的代表,那就是福泽谕吉。福泽谕吉有个最基本的观点———“脱亚入欧”,代表着明治维新的基本精神。
福泽谕吉的思想比较富有两面性。福泽谕吉有一个文明等级论,他认为日本以前接受的中华文明,已经老旧了,而当时日本面对的西方文明,是新文明,旧文明和新文明之间是有等级差别的。他最主要的言论就是脱亚入欧。“亚”主要指来自中国的旧文明,“入欧”是指要加入欧洲的新文明。日本要获得新生,就要经历一个脱亚入欧的思想转变、社会转变和政治转变。我觉得脱亚入欧是福泽谕吉最核心的思想。脱亚入欧不能简单理解为国与国之间关系变化了,因为它背后隐含的是一个文明等级论。他认为来自中国的旧文明已经不行了,已经越来越老朽了,他也举了很多例子来证明当时的中国是如此不堪。当时中国确实不堪,当时中国人的素质、中国的社会、中国的皇帝、中国的军队等都确实非常不堪。当时第一次鸦片战争已经打完了,还是如此不堪。所以福泽谕吉认为,来自中国的旧文明已经不行了,日本要进入新的文明,就要学习欧洲文明。
当时日本的思想和《海国图志》中的思想最大不同就在于:《海国图志》主张师夷长技以制夷,只是强调借鉴西方的技术,如坚船利炮;但是福泽谕吉等人意识到了西方的文明,他们上升到了文明层次。在文明层次上,首先是政治文明,其次是思想、宗教、文化、科技等。他们对西方的认识不固守在器具上,所以他们比当时中国第一批启蒙家如魏源等人的认识更深刻。虽然《海国图志》在日本有过短暂的旋风式的影响,但它很快就被福泽谕吉等人的思想超越了,因为福泽谕吉等人对西方的认识比魏源深刻得多,福泽谕吉等人无论是对中国的认识,还是对西方的认识,都上升到了文明层次。所以《海国图志》的思想显然在当时的日本就已经过时了。这是福泽谕吉的第一个思想层面。第二个层面,福泽谕吉又具有浓厚的国家主义色彩。我们可以说他是日本最伟大的思想家或者启蒙思想家,甚至也有人把他视为是日本自由民权派的代表人物。但是我也看到了一些相关资料,发现福泽谕吉也有明确的日本主体论的国家主义色彩。而且日本人的思想很多都有两面性。
对于日本《明治宪法》确立的天皇国体论、天皇的万世一系、天皇对于日本民族的重要作用,以及由此建立一个现代的日本而且是强有力的日本国家,甚至不惜侵略中国,福泽谕吉也都是赞同的。所以最伟大的思想家都有两面性,像福泽谕吉,一方面他有启蒙思想,如脱亚入欧、文明等级论;另一方面,他也有日本本土的国体论和日本民族主义的色彩。
这也恰恰体现了《明治宪法》的特征。一方面,《明治宪法》具有现代宪法的宪制意义,另一方面它也具有强烈的民族主义、国家主义色彩,而且还隐含着后来的军国主义。启蒙思想家培育了一些学生,他们的思想基本上是日本要改革开放,要引进西方的理念,这个过程中也要逐渐挖掘日本本土的精神资源,但这些思想都只是一些抽象层面的概括。后来的伊藤博文是一个大家,是那些老师培养的学生中最主要的代表人物。
当然在日本明治维新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一批重要的政治家,这是最关键的。重要政治家比如西乡隆盛、木户孝允、大久保利通、伊藤博文、山县有朋和大隈重信。在日本《明治宪法》制定前,“明治前三杰”西乡隆盛、木户孝允、大久保利通推动了改革,这个过程中的故事有很多。
西乡隆盛是日本的英雄,以他为代表的武士阶层,先主张尊王攘夷,后来他们又和明治政府的主张不同。西乡隆盛要西征,要征服朝鲜,甚至要和中国打仗,他的故事非常悲壮。我没去过他的家乡,只看了一些有关他的报道,大家有兴趣可以去一下他的家乡。他在日本的形象,类似于中国的关公,确实是一个大英雄。
西乡隆盛、木户孝允、大久保利通是明治维新前期最主要的政治人物,在他们周围还有一大批人,但他们三个是最核心的人物。他们三个在迫使幕府退位以及促进明治天皇崛起的过程中,发挥了极大作用。所谓的“大政奉还”,就是要使权力真正回归到天皇手中。在后来明治天皇采取的一系列改革过程中,如废藩置县、发展军事、开辟工商业以及日本对外战争和制定宪法的过程中,这三个人都发挥了先导性作用。这三个人也有所差别,而且相对来说命运都比较悲惨,都不是功成名就后安然去世的。他们的命运都是能写成悲剧的,尤其是西乡隆盛,他的命运更是充满了悲剧性。
后来明治改革主要人物是“明治后三杰”,伊藤博文、山县有朋和大隈重信。这三人在前人开辟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了日本的改革。在这三杰的作用下,《明治宪法》才逐渐地展示出来,而且用《明治宪法》维系了日本的稳健派。日本学者坂野润治教授的《近代日本的国家构想》特别强调,“稳健派”在明治维新4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稳健派”里的伊藤博文、山县有朋、大隈重信以及之前的大久保利通,他们所发挥的作用非常重大。由于一批稳健的政治家把舵,日本的明治维新得以成功。
在明治维新的过程中,日本面临一系列的问题。如内部的改革到底应该是激进的改革,还是稳健的改革?尤其是大政奉还之后,如何对待那一大批武士?武士本来是强大的阶层,如果让他们失业了,那他们怎么办?这些武士主张打朝鲜,打中国,那到底打不打?如果要打,在何种程度上去打?新兴的工商阶级的政治利益怎么维系?日本天皇体制下,天皇所代表的势力如何安顿?这一系列问题的解决都需要“稳健派”在改革过程中,逐渐地实行一系列比较稳妥的计划和政策,才能使得日本社会不至于发生大的震荡,从而能够持续发展。否则,在这个过程中日本很可能变成列国了,而且日本曾经有过列国时期;也很可能在和其他外部世界打仗的时候,尤其是和中国打的时候,日本失败了,毕竟中国太庞大了。在什么时候打?采取什么方式打?这些都是需要考量的。
我觉得这个过程是伊藤博文等人主导的,整个《明治宪法》的制定和实施基本上是由伊藤博文为代表的这批稍微偏右的稳健派推动的。关于“稍微偏右”,我当初写文章的时候就有这种感觉,后来看有关大隈重信的书及其他材料时,发现这批“稳健派”要细分的话,又可以分出偏右和偏左的不同派别,他们都属于稳健派。
这批稳健派都是核心政治家。除此之外,还有一批非核心政治家。核心政治家,用中国的话来说就是封疆大吏,或者是主导中央政策的国家领导人一级。另外还有一批一般的、非核心领导者,他们对于明治维新的成功也是非常关键的,一个社会的变革并不是只靠一两个英雄人物就可以的。明治维新如果只有明治天皇、大久保利通、伊藤博文这几个人的努力是不行的,而且光有中上层的努力还不行,还要有平民阶层的支持。
马国川写过一本《国家的启蒙:日本帝国崛起之源》,这本书勾勒的几十个人物中,大部分都不是最高层次的政治家,而是属于第二层次的政治家,这批人数量很多。他们中有教育家,有法官,有地方官员,还有从事政策研究的。在《明治宪法》的实施过程中,以及日本国家大政方针的落实过程中,这批中间层次领导者的积极推进,对于日本的成功是非常重要的。任何一个国家变革的成功既要有最高领导者制定规划,要有一小批中央城市的封疆大吏去实施,更需要一大批官员在不同的领域中进一步贯彻政策。明治维新时期,日本有一大批官员在经济、政治、文化、军事、科技、外交等领域中各显其能。而且这些官员富有创造性并且尽职尽责,这也是非常关键的。
所以我们在研究日本明治维新时,要对它的英雄谱有所区分。我们既要意识到它的最高统治者是明治天皇,但其实某种意义上明治天皇统而不治,类似于英国的国王。我们也要意识到明治维新的“前三杰”“后三杰”,这七八个舵手式的人物。更要注意到它有数十甚至上百个中层领导者,而且他们分散在不同领域。因此日本的明治维新,最后大体上是比较成功的。
这是我对明治维新的一个简单勾勒。在勾勒之后,我还想讲一个逻辑。秦晖谈过这个逻辑,我很赞同他的观点,而且我想给大家再补充一些。这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现实问题。日本以及欧洲的古今之变的前提和中国古今之变的前提,有一个重大的不同。
日本原先是封建制,即使在幕府统治时期也是如此;通过古今之变,日本完成了现代国家的构建。因为幕府虽然执掌大权,但幕府并不是法律形式上的国家最高统治者或国家的所有者。虽然天皇在幕府时代只是一个形式,毫无实际功能,是虚君,没有任何实际权力,但是幕府只相当于是摄政王,某种意义上,幕府虽然掌握大权,但它只是代表天皇来治理国家。当时日本有几十上百个藩,仍然是封建制,而幕府只不过类似于我们今天的首相,或者说类似于摄政王,可能权力更大一些,但是幕府将军毕竟不是君主。所以日本现代化国家的构建是从分散的、封建制的、各自为政的邦国形态开始的。幕府把这些邦国管理、联结起来了,但幕府不是一个内在的最高的法权所有者或主权所有者。
所以日本的古今之变是从一个松散的封建制政治体制转向一个现代国家的过程。日本是要完成一个统一的(不能叫大一统)、一体的现代国家的构建过程。所以日本的古今之变,确实有一个民族国家的凝聚过程。因为它以前是若干个松散的藩,而这些藩之间有一些契约性关系,各藩形式上忠诚于天皇,但天皇只是个形式,实际管理它们的是幕府。每个藩都有较大的自治权力,可以说是一个非常独立的自治主体。
日本的古今之变也就是要构建一体化的、统一的现代国家,同样,欧洲也是如此。以前法国、英国虽然是国王专制,但在国王之下有一批封建贵族。从法权上来说,这些贵族从属于国王,但国王只是他们的“兄长”而非“老子”。某种意义上,贵族领主们从属于国王,而这些领主治下的臣民只忠诚于领主,不忠诚于国王,因为国王和他们之间隔了一层。“我的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当时臣民对国王没有现在这种通过宪法来实现的国民对国家的直接忠诚。比如当时英国的德文郡的老百姓,他们只忠诚于某个大领主或者某个贵族,而不对国王忠诚。所以实际上,当时的英国并不是一个现代性的民族国家。光荣革命之后,尤其是通过议会的选举或议会的代表制,英国才打破了封建制,变成了一个现代的统一的民族国家。法国和德国的转变也都是如此。
所以日本明治维新的政治逻辑和欧洲类似,古今之变是指由一个封建制的“古”转向一个现代民族国家的“今”的构建。我认为应该是这个逻辑。所以日本比较容易成功,西方也比较容易成功,它们的大逻辑是一致的。
但是,中国不一样,中国在晚清时不是封建制,中国很早之前就是一个专制的皇权国家。西周时期,中国是封建制,秦汉之后中国就不再是封建制了。中国是有过封建制,但那是在几千年前的周朝。周朝是封建制,分封同姓王、异姓王,但后来中国就不再是封建制了,甚至可以说后来的中国是一个现代国家形态,所以有人说中国的现代国家从秦朝时就开始了,当然这只不过是一种类比。
我们的古今之变逻辑,是要打破专制大一统的国家形态,从而建立一个现代国家,这恰恰和日本相反。由于我们不是封建制,要建立现代国家就比较难,而且逻辑上比较别扭。我们原先是一个大一统的皇权国家,只不过各方面发展得不好,尤其是内部的治理不好,较虚弱,但我们的结构还是郡县制结构,也就是类似现代国家的治理结构。从清朝变为中华民国,好像仍然是一个统一的类似“现代国家”,这里面很难运用西方那套制衡的逻辑来理解。西方国家可以通过封建领主的共同协商,从而通过一系列的协议,相互制衡,最后建成现代国家;但我们清朝时是大一统国家,到中华民国时还是大一统国家,这二者虽然有本质区别,可这种本质区别内在逻辑的内驱力到底是什么?我们现在仍然找不到。
我觉得关于“古今之变”秦晖的这个逻辑比较好,因为他指出了东西方内在的巨大差异。大家都说中国的变法和明治维新有相同之处,当然也确实是这样。中国是从西方列强的入侵,到康梁变法,再到晚清新政,最后变成中华民国。日本是从刚开始的黑船事件,到明治维新,再到日本国的建立。这二者逻辑上似乎是一致的。但实际上这二者最大的不同就在于,西方和日本的古今之变是从封建制到现代国家的转型,而中国不是从封建制到现代国家的转型,是从一个大一统专制帝国到一个新的国家的转变。
相对来说,日本比中国幸运,它比较好地完成了构建现代国家的过程。因为日本有比较充分的理论准备,除了从军事层面、技术层面、制度层面学习西方外,他们还上升到了文化层面。脱亚入欧中“入欧”的核心就在于他们要在制度层面入欧,所以岩仓具视带领一百多人去西方列国考察了一年多。日本人做事就是这样,一旦决定了,态度就是坚决的,会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
这一大批中枢人物考察的结果是,日本应该学习德国的宪法。从形式上来说,日本后来确实是学习了德国的宪法。而我个人的观点和学界的主流观点不太一样。主流观点认为因为日本要保持天皇制,所以要实行君主立宪制。但日本不想学英国的虚君制,他们想要确立天皇的大权,所以觉得德国体制比较好,日本走上的是一条德国式立宪君主制的道路。因此主流学界认为,日本使团在欧洲转了一圈后,学习的是大陆式德国的立宪体制,而且当时使团中的很多人都受到了德国宪法思想、政治思想的影响。这是主流的观点,我觉得从形式上看这没问题。
但我想说的是,仔细研究日本《明治宪法》的内容以及它后来的实施,就会发现它是挂着德国立宪君主制形式的英国版宪法。当时伊藤博文等人非常崇尚英国体制,但他们又不愿意天皇像英国的国王那样是个虚君。但是当他们把英国的责任内阁制引进日本之后,用我的话来说,日本实际上就走上了加强版的英国道路。这里的“加强版”是什么呢?就是国王的权重被加强了。天皇的权力显然比英国国王的权力要大得多,但是日本实施的还是英国版的。我认为日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日本的立宪君主制是加强版的英国立宪君主制,尽管挂着德国立宪君主制的形式。
下面我谈谈《明治宪法》包含的三个面向。任何一部宪法制定出来之后,都有很多文字,但实际上这部宪法的真正含义到底是什么?从来就没有绝对的解释。一部宪法制定完之后,全国人民并不会认为这部宪法就该如此。例如美国宪法,实际上美国宪法是两种力量的凝聚,一个是联邦党人的力量,一个是反联邦党人的力量。所以一部宪法的结构是多种思想、多种观点、甚至多种制度安排的复合结构。只是由于不同时期的主导者不同,他们强调了不同的面向。并不是说任何时期任何人都认为这部宪法就这一层含义———历史上这是没有过的。我们现在读《论语》,读任何一部经典著作,张三会读出张三的版本,李四会读出李四的版本。
以美国宪法为例,到底什么是美国宪法?不同的法官,不同的美国老百姓,读出的结果完全不同。但总体而言,美国宪法就是两种思想的汇编,一个是联邦党人的思想,一个是反联邦党人的思想。如美国宪法中的前十条(1789年最初有12条修正案被提出,但其中两条未能通过)修正案,是在最后的讨论过程中,主要由反联邦党人发起提议的,因而最后才补充入宪法修正案。所以宪法正文加上十个修正案,才构成了完整的美国宪法。而那十个修正案基本上反映的就是反联邦党人的思想。这是美国宪法内在的一条线。
按照这样的逻辑来分析日本的明治维新,我认为日本明治维新有三个面向,这三个面向在不同的时期是不同的。第一个当然是日本的《明治宪法》,我们之所以认为它是一个现代宪法,就在于它不是传统的专制法律,它包含着自由民权等内容。这些自由民权内容是日本《明治宪法》的底色,使得《明治宪法》具有现代宪法的基本精神,也是日本脱亚入欧,转向西方文明的最基本的标准。日本《明治宪法》保障了日本臣民的一些基本权利,如生命权、财产权、贸易权等,这是日本宪法的底色。明治维新时期,自由民权的理念在日本有过一定程度的思想传播,尤其是当时日本还受到了法国大革命、法国启蒙思想的影响,所以自由民权派的思想得以成为《明治宪法》的底色。
但《明治宪法》并不是一部完全由自由民权派主导的现代宪法,它毕竟是一个国家主义的、君主立宪制的宪法。所以自由民权只是《明治宪法》的底色,是它的一部分内容,而不是它的核心内容。日本当时一些自由民权派的学者甚至政治家,某种意义上,并没有在《明治宪法》的制定中充当大任。日本当时是一个传统的国家,如果一开始就要搞自由民权的宪法,那日本就会乱了,所以这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当时日本的社会结构,不可能使每一个日本人都具有西方人那么完全的权利保障,所以自由民权只是《明治宪法》的底色。《明治宪法》中有关人与人之间的平等自由之类的内容,不可能和现在的日本宪法一样。日本现在的宪法是比较先进的宪法,也就是《麦克阿瑟宪法》,这是二战之后的事了。《明治宪法》中有一些保障自由民主的内容,虽然它们不是日本宪法的根本,但我们不能忽视这个底色。如果没有这个底色,《明治宪法》就不是一部现代宪法了。所以我觉得《明治宪法》是明治维新的第一个面向。
第二个面向,也是明治维新的主要内容,即立宪君主论,或者说是英国模式的内阁政治论。在我看来就是一个加强版的英国立宪君主制。我认为,抽象的自由民权论并不足以支撑《明治宪法》,它仅仅起到现代国家底色的表征作用,并且处于边缘的辅助地位。那么《明治宪法》的主体结构及其基本结构,或其精神寄托是什么呢?我仔细研究了《明治宪法》的制定过程、内在结构和运行机制,可以说它确立的是一种强化版的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内阁政治,而不再是天皇大权独揽。虽然《明治宪法》形式上似乎确立的是天皇大权独揽的集权政治模式,但在它实际运行过程中,它确立的是君主立宪的责任内阁制。
当时伊藤博文主导的《明治宪法》在实施过程中,真正的实施者是责任内阁。某种意义上,责任内阁实施宪法,是由于内阁自身拥有这种权力。明治天皇虽然大权在握,但在宪法之外,他只有两个权力,一个权力是军权,另一个就是宗教祭祀的权力,即管理日本神道教的祭祀权力。而在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的行使过程中,责任内阁或者说总理大臣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天皇只发挥着最后审批的作用。所以日本真正实施的是责任内阁制。
日本在大政奉还也就是大权回归明治天皇之后,首先废藩置县,接着殖产兴业,发展工商业,建立现代教育,增加军备,发展现代资本主义。这几项内容基本上都是国家在资本主义社会初建早期的举措。而《明治宪法》的实施,主要是在一批稳健派大臣和责任内阁指导下进行的。所以无论是它在宪法中对责任内阁的权力设置,还是它在经济、行政、军事、科技、教育、外交等领域实施的改革,基本都是为了建设现代资本主义国家。所以我认为日本的体制是加强版的英国立宪君主制。
如果要细分日本的责任内阁,可以分为偏右派和偏左派。虽然伊藤博文非常崇尚英国,但他对德国也很崇尚,而且希望改革照顾到日本的国情,所以在《明治宪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他是偏右一点的,是右翼最主要的人物。之所以说他是偏右的人物,是因为他比较推崇明治天皇的权力。相对来说偏左一点的或者说偏民主一点的,是大隈重信,但大隈重信后来从中枢核心出局了。在大久保利通和木户孝允执政时期,除了一个象征性的亲王即明治的弟弟之外,剩下的木户孝允和大久保利通是首席大臣。他们在用人时,伊藤博文胜出了,而大隈重信失败了。相对来说,大隈重信更偏重于民,而伊藤博文更偏重于君。为什么伊藤博文胜出了?因为当时日本要建立一个现代国家,要去掉幕府,只有利用天皇这一形式,赋予天皇较大的权力、威权以及尊贵,才能建立起一个国民认同的现代国家。所以在这一点上,伊藤博文比较实事求是,他是让日本国民忠诚于明治天皇,然后塑造一个现代国家。而相对来说,大隈重信要限制明治天皇的权力,要尽可能地建立一个偏重于民的现代民主制,他希望朝这方面构建,但这不符合日本当时的国情。当时日本老百姓对天皇是忠心耿耿的,所以大隈重信要建立的更偏民主的政治架构,相对来说不太符合日本的国情。
但在我看来他们两人都属于稳健派之列,既不极力鼓吹自由民权论,也不极力鼓吹天皇国体说,而且基本上他们都支持责任内阁制。大隈重信当过两届首相,而且刚开始的时候,他和伊藤博文可以说是伯仲之间,他们两人既有分歧,也有合作。但最后,大隈重信在关键时期失势了。任何政治里都有左右之分,而且一个派别里面又有左右之分。但他们两人反而结合在一起,构成了政治共同体,使《明治宪法》走上了中间道路,或者说是实现了稳健派主导的立宪君主制。所谓的立宪君主制,强调的还是要立宪。在立宪君主制下,君主有权力,但要受到制约。而在立宪主制之下,日本实行的政策,基本上是为了发展资本主义,赋予人民相应的权利,开疆辟土,把封建制下以武士为中心的社会变成现代工商为主体的社会。伊藤博文和大隈重信都在推进这类政策,只是在制度层面中,一个稍微偏右一些,一个稍微偏左一些。但是他们及一大批其他的人,共同构成了《明治宪法》中的第二个主要面向。我认为第二个面向的成功是《明治宪法》之所以能成功的最主要原因,也就是这一批政治家把《明治宪法》落实了。《明治宪法》制成后,只是有了一些基本的原则,有五条誓言以及一些具体的制度架构,但是如何在政策上推进这些原则,这一点非常关键。伊藤博文、大隈重信这几位虽然有分歧,但是他们的贡献都非常大。
第三个面向,即隐含在《明治宪法》中的后来被极端发展的国家主义和军国主义,也就是日本极端右翼的思想。直到现在还经常有人追问,明治维新到底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明治维新到底给日本带来了祸还是福?明治维新在40年的发展过程中,确实使日本从一个传统的封建制变成了亚洲第一强国,而且进入了世界文明国家系列,然后又变成世界列强之一,甚至对朝鲜、琉球也都进行了殖民。从国家层面来说,明治维新成功了。但是后来《明治宪法》确实又培育了日本军国主义,使日本在二战中彻底失败,被打回原形。而且二战之后,麦克阿瑟推行的现代日本宪法,和《明治宪法》有着本质区别,它是一个完全由美国主导的现代宪法。虽然这说起来日本是被动的,但它符合日本人民真正的精神,所以麦克阿瑟在日本的地位是非常崇高的。因而从这个角度来说,《明治宪法》是好还是坏,是败还是成,一直有争论。
其中关键问题就在于这第三点,也就是日本的国家主义和军国主义。日本的国家主义和军国主义,原先不是主体,但在明治维新的后期,随着日本这些政治元老的逐渐去世,社会的逐渐富强,军事的逐渐强大,经济的逐渐繁荣,日本的军国主义、民族主义、国家主义沉渣泛起,变成了日本国家战略的主导,抛弃了稳健派遵循的《明治宪法》的建设道路,使日本走上了一个极端的国家主义道路。虽然短期来看,这种疯狂胜利了,但长期来看,它彻底地失败了。
日本的国家主义并不是外来的,而是隐含在《明治宪法》核心内容中,只不过就像自由民权派这一极一样,刚开始的时候被压住了。日本的国家主义,主要体现在天皇大权独揽,但在刚开始的时候天皇的主要权力受到了责任内阁和一批稳健派的制约。后来随着这批人的去世,以及日本的逐渐发展,天皇受到的制约越来越少了。之后,少壮派起来了,而少壮派利用了日本宪法中天皇的两个特殊权力。其中一个特殊权力,就是日本天皇的军权不在行政权管辖之下,即日本军部的军事权力为天皇独有。从这点上看,当时的日本不像是一个现代国家,因为现代国家的军权是在行政权或总统权力之下的,而《明治宪法》赋予了天皇独有的军权。后来少壮派就利用军权不受内阁的制约这一点,使军部变成了一个高于首相,高于内阁大臣的独特机关了,所以军部可以无所不为。这是第一个权力。
第二个特殊权利就是天皇所拥有的宗教权力,也就是管理日本神道教的权力。本来,宗教权力是很弱小的,天皇只不过是在日本皇室和国民的信仰中发挥一些作用,但是后来宗教权力扩大,神道教变成了一个对世俗社会加以管理、组合的现实组织,这个权力也被进一步放大了。这个权力也不在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这三权之内,而是变成了和军权一样的由天皇独揽的权力。
所以日本的军国主义或者国家主义,是伴随着日本的军权和教权不断的扩张而发展起来的。尤其是二战时期,日本军部的权力太大了,后来内阁的组阁都是军部人员在参与,而且少壮派还通过暗杀把首相干掉,变成越来越极端的军国主义,甚至军人当首相。另外,日本天皇在神道教的加持下,越来越神圣,变成了神,变成了日本国民心中最高的象征。正是这两块,导致日本后来偏离了明治维新的道路,把日本引入一场灾难。
所以明治维新的三个路径叠合一起,在不同时期强调的重点是不一样的。我认为明治维新的主体部分,基本上是稳健派所主导的强化版的英国宪法体制。但在这过程中,它既有自由民权的法国色彩,更有军权和教权的国家主义色彩。在明治维新后期,英国版的责任内阁制被逐渐弱化,甚至被逐渐推翻,而德国化越来越明显,尤其是日本本土化也更加凸显。所以日本民族既是成于斯,也是败于斯。
—End—
本文原载于《太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12月第6期),注释从略。来源于“政治宪法学”。该选文只做推荐作者相关研究的书目参考,不得用于商业用途,版权归原出版机构所有。特别推荐购买原刊阅读完整内容。任何商业运营公众号如转载此篇,请务必向原出版机构申请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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