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醒职工及时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通知
计划财务处关于提醒教职工及时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计划财务处已于3月2日发布了关于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根据***市税务局的数据反馈,截止到5月19日我校仍有部分教职工未完成汇算清缴工作,其中应退税772人,退税金额合计65.28万元;应补税53人,补税合计金额25.29万元。为了按要求高效完成该项工作,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要办理汇算的重点人群
(一)2022年退休人员;
(二)在校外取得劳务报酬人员;
(三)2022年向校外人员发放劳务报酬或薪酬的单位及个人,尤其是科研项目列支了劳务费的科研老师,应主动与报酬发放对象取得联系,提醒其进行汇算清缴。
需办理汇算清缴的教职工名单已分别发送至校属各单位的办公室。
二、可享受税前扣除的项目
教职工在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时,请确认系统中本人2022年度的税前扣除项目(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填报完整,没有填写完整的请教职工务必补齐,税前扣除项目包括以下七个项目:
1.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2.子女教育;
3.继续教育;
4.赡养老人;
5.住房贷款利息;
6.住房租金;
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三、特别事项提醒
1.教职工在个税汇算清缴时,选择“收入”中的“工资薪金”,在奖金计税方式选择中,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计税:
①将一次性奖金并入到综合所得合并计算。
②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
教职工可以根据系统自动试算退税额数据,择优选择以上两种方式计税,即哪种方式最有利选择哪一种。
2.教职工还需确认系统中2023年的专项附加扣除项是否填报完整,项目不全的也需补齐,以免造成2023年未享受计税抵扣。
3.根据国家税务优惠政策,汇算后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教职工可以不补税。
4.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教职工务必于6月3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税务申报系统将于6月30日后自动关闭申报通道。
5.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汇算,提升纳税人办理体验,主管税务机关将分批分期以手机短信形式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近期收到税务局短信通知的教职工,应尽快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四、业务咨询电话
计划财务处***,电话:***,办公地址:***。
计划财务处
2023年5月26日
来源:某大学财务,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