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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响 | 地狱里的编剧与作者们

G 古务运动
2024-08-30


从中国浩如烟海的

杂剧、传奇及民间吟唱中,

打捞沉音。

让远人之歌哭,

回响于当下。



















中国的戏剧编剧及小说作者,常常会下地狱。那些名声最巨者,如王实甫、关汉卿、汤显祖、李渔、曹雪芹等,更是地狱常客。其中,拔舌地狱似乎专为他们设置。

我们去地狱看看他们。

山西芮城永乐宫重阳殿壁画 拔舌地狱















王实甫(或关汉卿)


罪由之一:乱编故事,涉嫌毁谤
虽然不是原创故事,但《西厢记》毕竟编排了崔莺莺及郑恒(剧中张生的情敌),造成极其广泛的传播,影响极为恶劣。可巧的是,明代成化年间,魏县居民在废弃墓地里得到一块石头,上有唐朝荥阳郑恒与夫人博陵崔氏合葬的墓志铭。该铭文记录了二位家庭和睦,白头偕老的一生。其中崔氏生六子一女,享年七十六岁。这让当时文人对王实甫胡编乱造的行为十分不满,并且更加讨厌那个始作俑的元稹了。

  • 今世所传《西厢记》悉诬。独怪作者不别立姓氏,如乌有、亡是之类,乃点人名节,至使儿童妇女,皆知其事,虽百喙莫能白矣。佛家言拔舌地狱,果有之, 则王实甫、关汉卿固当不免。然作俑于元微之《会真记》。或云,微之通于其从母之女,借以自表。若是,尤可恶也。

    ——清 王宏撰《山志》卷四


  • ……(这篇铭文所载事迹)可洗于读书学士之目,而愚夫俗子习见于伶优之亵秽者,焉得人人而告之哉?以斯知传虚者,真当以千劫泥犁报之也……要知泥犁中自有真造此口孽者承当之也。

    ——清 祁骏佳《遯翁随笔》卷二


西厢记版画 莺莺像 明崇祯十三年



罪由之二:作淫书/淫剧

《金瓶梅》《牡丹亭》《红楼梦》等书问世之前,《西厢记》就是淫书的代表,况且它还是戏剧,能演能唱,毒害更多不识字的年轻人。


  • 昔有人游冥府,见阿鼻狱中拘系二人甚苦楚,问为谁,鬼卒曰:“此即阳世所作《还魂记》、《西厢记》者,永不超生也。” 宜哉!
    ——清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 卷下

西厢记版画 莺莺赴约 明崇祯十三年



更多惩罚:舌头必须烂掉


  • 西厢一书,蜜饯砒霜。当时作者编至“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之句,忽然仆地。嚼舌而死。

    ——清 徐谦《桂宫梯》 卷四



西厢记版画 长亭送别  明崇祯十三年













汤显祖


罪由:教人淫乱,上帝震怒

汤显祖是继王实甫之后,最常下地狱的文人。原因在于《还魂记》(即《牡丹亭》)一剧,太过流行,教坏无数少男少女。于是,地狱里对他的刑罚,花样较多,不止是拔舌/割舌一项。


  • 尝见感应篇注:有入冥者,见身荷铁枷,人间演《牡丹亭》一日,则笞二十。虽甚其辞以警世,亦谈风雅者不敢不勉也。

    ——清 杨恩寿 《词余丛话》卷三


  • 传奇小说,点染风流,惟恐男子不消魂,女子不失节,此蛊惑人心之最大者。昔有人入冥府,见 一囚,身荷重枷,肢体零落,问为何人,狱卒曰:“汝在生时,曾阅《还魂记》否?”曰:“少年时曾阅过”。狱卒曰:“此即作者也。此记一出,使天下多少男女淫乱,上帝震怒,罚入此狱中”。问几时得出,狱卒曰:“直待此世界中,更无一人唱此曲者,彼乃得解脱耳”。吁,可畏也夫。

    ——清 黄正元 《欲海慈航》禁绝淫类


  • 明江右名士某,艳曲旖旎,脍炙人口。有人死而复苏云:"冥府见某在暗室受诸苦,讯诸吏曰:‘彼作艳曲,开人欲窦,误尽苍生。使天下后世,多儿女之私,故得是报。须俟此书灭后,方得超脱’”。

    ——清 徐谦《桂宫梯》卷四


牡丹亭 惊梦 明末吴郡书业堂翻刊六十种曲本
















袁于令

罪由:淫词秽语,为老不尊
袁于令为明末戏剧家,有《西楼记》一部,讲书生与妓女谈恋爱,竟然终成眷属的故事,轰动一时,至今常演不衰。与王实甫一样,他被传遭到阴谴报应,活着受罪,舌头碎烂。

  • 吴中袁某,雅以音律自负,遨游公卿间。所著西楼传奇,优伶盛传之,然词品卑下,殊乏雅驯,不及王、康诸公远矣。为人贪污无厌,年逾七旬,强作年少态,喜纵谈闺阃事,每对客淫词秽语,信口而发,令人掩耳。人共嫉之曰:此君必当受口舌之报。未几,客会稽,冒暑干谒,忽觉口中奇痒,因自嚼其舌,片片而堕,不食二十余日,竟不能一语,舌根俱尽而死。
    ——清 徐谦《桂宫梯》卷四


纳书楹曲谱续集卷三 西楼记 楼会
清乾隆五十七年至五十九年













李渔


罪由:为人龌龊,伤风败俗

李渔《笠翁十种曲》为中国喜剧巅峰,而且李笠翁自编自导,从文本、声腔、表演、舞美,一手包办,整体上非常先进,至于有台上喷干冰,制造烟雾效果的做法。其内容涵盖如女同性恋(《怜香伴》)、女追男(《凰求凤》)等,尺度之大,笑果之好,远迈古今,当时看,则大破士林底线,常被人当作伤风败俗的典型。


  • 李生渔者,自号笠翁,居西子湖;性龌龊,善逢迎,遨游缙绅间;喜作词曲及小说,备极淫亵。常挟山妓三四人,遇贵游子弟,便令隔帘度曲,或使之捧觞行酒,并纵谈房中术,诱赚重价;其行甚秽,真士林所不齿者。予曾一遇,后遂避之。夫古人绮语犹以为戒,今观笠翁一家言,皆坏人伦、伤风化之语,当堕拔舌地狱无疑也。

    ——清 董含《三冈识略》卷四


笠翁十种曲 清康熙年间刻本

笠翁传奇十种 怜香伴 清代刊本















曹雪芹

罪由:毒害全中国
《红楼梦》被当时文化人推为淫书中最淫者。而且上文所述《西厢》《还魂》《西楼》等剧,在《红楼》中均有体现,可谓集众淫为一身。甚至有人提议,不如把《红楼梦》出口国外,来报鸦片输入中国之仇。由此可见,《红楼梦》就是一种毒品,曹公制毒贩毒,自然要下地狱。

  • 作俑者曹雪芹,汉军举人也。由是后梦、续梦、复梦、翻梦,新书叠出,诗牌酒令,斗胜一时。然入阴界者,每传地狱治雪芹甚苦,人亦不恤,盖其诱坏身心性命者,业力甚大,与佛经之升天堂,正作反对。

    ……更得潘顺之、补之昆仲,汪杏春、岭梅叔侄等,捐资收毁,请示永禁,功德不小。然散播何能止息,莫若聚此淫书,移送海外,以答其鸦烟流毒之意,庶合古人屏诸远方,似亦阴符长策也。

    ——清 毛庆臻《一亭杂记》


红楼梦 清乾隆五十七年 萃文书屋活字印本



更多惩罚:断子绝孙,毁家灭族

传闻曹公曾孙曹勋,没钱,加入了天理教。由于天理教林清,指使几十号农民,稀里糊涂打入了紫禁城,朝野震动,曹勋被牵连凌迟(或有说他参与的是清水教王伦起义)。而这一切,大家认为是曹雪芹写《红楼梦》造成的报应。


  • 嘉庆癸酉,以林清逆案,牵都司曹某,凌迟覆族,乃汉军雪芹家家也。余始惊其叛逆隐情,乃天报以阴律耳。伤风教者,罪安逃哉!然若狂者今亦少衰矣。

    ——清 毛庆臻《一亭杂记》


  • 至嘉庆年间,其曾孙曹勋,以贫故,入林清天理教,林为逆,勋被诛,覆其宗,世以为撰是书之果报焉。

    ——清 陈其元《庸闲斋笔记》卷八


  • 作《红楼梦》之曹雪芹,真有其人,其子孙陷入王伦逆案,伏法无后。同乡殷秋樵所云。

    ——清 伊园主人《谈异录》卷二









以上材料来自王利器

《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



文字 I 编辑 I 视觉

为 古务运动发展小组 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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