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诚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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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论坛 | 从促进捐赠人参与,到保障捐赠人权利

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2023年会将于11月22日-23日在深圳举行。22日晚,中致社会发展促进中心将举办一场名为“从促进捐赠人参与,到保障捐赠人权利”平行论坛,欢迎公益事业从业者、公募平台、广大公益慈善组织参会!背景在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历程中,公益事业的参与主体主要是众多具有改革精神的个人和组织,但随着社会治理模式的转变和公益慈善生态的建设,我国的公益事业正在迈入一个“人人参与公益、人人都是捐赠者”的时代。目前,随着互联网公益和联合劝募等募捐方式的发展,愈来愈多的公众成为捐赠人,同时,各类新兴的捐赠人类型和慈善参与模式也正在中国产生,比如捐赠人社群(捐赠圈)、“裸捐”、家族捐赠人、数字资产捐赠人等。党的二十大作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等重大决策部署,为推动中国特色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为适应慈善事业发展的新趋势,如何进一步保障捐赠人的权利,发挥捐赠人的主体性,是目前公益慈善事业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比如,捐赠人在公益慈善生态中扮演怎样的角色?捐赠人如何从零散资源的供给者转变为公益事业的有利推动者?从保障参与的权利开始,捐赠人还有怎样的权利,如何保障?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我们如何应对侵害捐赠人权利的事件?在此背景下,中致社会发展促进中心发起本次会议,主要内容包括如何进一步保障捐赠人权利,充分尊重捐赠人意愿,如何发挥捐赠人的主体性,如何带动捐赠人参与等。我们将分享和探讨捐赠人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新气象和新难题,也将以报告形式展现各类侵害捐赠人权益的事件,呼吁公益慈善组织和监管部门进一步尊重捐赠人意愿和主体性,支持捐赠人成为公益的有效参与者。我们希望通过本次会议与大家共同探讨,在中央对第三次分配的重大决策部署下,法律政策以及慈善组织如何进一步保障捐赠人的权利,引导和支持更多捐赠人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让捐赠人让可以大胆的捐、放心的捐!平行论坛议程18:00-18:10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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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课程 | 社会组织合规建设项目正式启动

社会组织合规建设和法律政策前瞻主要内容:通过这个课程,认识和理解社会组织的概念、类型和特征,社会组织合规的内容、合规体系以及如何做好合规,社会组织法律政策现状和发展趋势。2第二讲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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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社会组织发展的十个方向思考

笔者按:2021年6月18日,民政部印发了《“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在社会组织发展方面,《规划》明确提到了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改革,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等内容。笔者作为一名长期从事社会组织立法政策研究、法律实务的人员,结合自身工作,谈谈自己关于十四五期间,社会组织发展的十个方面的思考,供各位读者批评指正。01党组织将更加有效发挥作用“十三五”期间,社会组织的主要党建任务是在章程中加入党的建设内容,并且落实社会组织党建两个全覆盖。这个期间,相信所有从事社会组织工作,关心社会组织的人员都有深刻的体会。那么在“十四五”期间,社会组织党建将会如何开展呢?笔者认为,将会在“全面覆盖”的基本制度建设上,进一步做到党组织有效发挥作用。比如在社会组织负责人变更上,将需要党组织的政治把关才能进入变更流程;在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上,会推动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组织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在社会组织的重大业务方面,需要党组织的把关才能进入法定流程。所以各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均应当高度重视这些变化,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把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转化为社会组织发展的助力。02发挥社会组织在第三次分配作用2021年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强调“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会议结束以后,第三次分配在朋友圈刷屏,不同的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普及和解读。笔者认为,第三次分配,不是简单粗暴的将“高收入群体”的资金给予“低收入群体”,更重要是要给低收入群体赋能(教育、医疗、科技、金融、就业等),改善低收入群体生存发展环境,让低收入群体也能过上更好的生活。在具体工作层面,第三次分配是要解决好“如何进”和“如何出”的问题。“如何进”,即如何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通过不同的税收优惠,社会表彰等激励制度,鼓励企业和高净值人群捐赠,将第三次分配的资金池做大。“如何出”,即怎么将第三次分配资金池的财产,及时足额的用于需要帮扶的弱势群体,减少贫富差距。社会组织在赋能中,解决“如何进”和“如何出”方面发挥着核心的桥梁作用。主管部门也将加大监管力度,保证社会组织用好慈善财产,将捐赠资金真切的用于慈善目的,鼓励社会组织开展各种服务弱势群体的项目,解决百姓需求,发挥社会组织在共同富裕道路上的一份力。03从注重“数量增长”转向“质量提升”根据民政部统计公报显示数据,2010年底,全国社会组织44万家;2015年底,全国社会组织66万家;2020年底,全国社会组织90万家。“十二五”(2011-2015)和“十三五”(2016-2020)期间,社会组织分别增加了22万家、24万家,从这个数据看出来,“十三五”期间,社会组织总体登记量还是较大的,保持一个稳定的增长态势。那么“十四五”期间,将会不再关注数量的增长,更多转向质量提升,也就意味着,社会组织的登记环节,将会更加关注登记的质量,对发起人(举办者)、理事会、拟从事的项目等,做进一步审核。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都会在登记环节出现,会加强社会组织发起人的政治性、合法性、代表性、专业性、广泛性的审核。在社会组织质量提升方面,不得不提社会组织的退出问题。虽说我们有90万家社会组织,但缺乏高质量的社会组织,还存在一部分连续不参加年检、不开展业务活动、无法取得联系的“僵尸型”社会组织。那么进一步就要做僵尸型社会组织的清理(比如2021年7月30日,民政部关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在推动退出方面,也将结合《民法典》的规定,探索申请人民法院的强制清算机制,将长期不开展活动的、严重违法违规的社会组织清理出社会组织的队伍。04将会更加精细化、精准化地管理社会组织的组织形式主要包括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社会团体,而三类社会组织所遵守的法律政策、业务特点各有不同。基金会更侧重构建资金运作平台,社会服务机构更侧重提供专业服务,社会团体更多体现的是行业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组织的业务类型涉及教育,医疗,养老,科技、宗教、商务、法律、文化、体育等各行各业,有众多相应领域的法律法规,可以说没有千篇一律的社会组织,也不可能进行千篇一律的管理。社会组织类型不同,涉及的领域众多,必然更进一步要求精准化,精细化的分类管理。故笔者认为,十四五期间,主管部门将会进一步梳理出不同行业,领域,类型的社会组织的特点,然后针对不同的特点进行差异化管理、分类管理,真正有效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05进一步培养专业化社会组织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到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往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要求社会组织要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但是社会组织要发挥这样的作用,做好相关的服务,必然要加强专业化建设。笔者认为社会组织的专业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社会组织定位的专业化,也就是说要明确自身的定位,找准自己方向和领域,在该领域进深耕,才能真正发挥出社会组织效能。二是机构运作的专业化,也就是说知道社会组织运作和企业不同,并且遵守国家关于内部治理,财务管理、信息公开、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三是项目开展的专业化,也就在项目设立,项目执行,项目评估等有专业化思考,推动有效公益,真正解决社会问题。06下沉基层,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近年来,从相关的法律政策方向,可以看出国家重点是要培养符合国家发展需要的社会组织,会合理控制全国性社会组织,以及涉及到政治、法律、宗教类型的社会组织发展,那么社会组织下一步发展的机遇和方向在哪儿呢?近些年来,社会组织的同行、专家学者一直在呼吁应该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但是,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社会组织也是需要自省的,我们在相关重点领域,究竟发挥了怎样的作用?2017年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2020年民政部印发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明确了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的行动方向。其中,到2023年培育一批解决社区问题的骨干人才,对接一批项目。那么作为社会组织,应当看到社会组织发展的机遇在于基层。相信在“十四五”期间,国家将会重点推动各地政策、资金、人才向社区、乡村等基层靠拢,让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治理、提供社区服务、培育社区文化、化解社区矛盾等事项上发力,为老、幼、病、残、孕等群体提供专业服务,在解决党委政府关心的问题上,真正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07建立社会组织人才培养体系实现社会组织专业化,规范化的运作,核心是对社会组织人才的重视,没有专业的人,就无法规范运作社会组织,也无法开展专业的服务,也扮演好第三次分配的角色。“十四五”期间,应该更加重视社会组织人才的培养,将社会组织人才纳入国家人才战略,重点培育社会组织领军性人才,项目专业化人才和国际性社会组织人才,建立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行业准入机制,建立社会组织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培训体系。人才的培养,核心是提升社会组织人员的薪资待遇。目前,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薪酬水平总体偏低,缺乏激励,吸引力不足,正常的薪酬增长机制有待建立,职业上升空间不足。2016年,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赋予社会组织内部薪酬分配的自主权,并逐步建立起薪酬正常增长机制。“十四五”期间,在社会组织薪酬方面,要进一步破除一些错误的观念,比如“从事公益的怎么拿工资”,“项目中列支人员成本不超过10%”,“政府购买服务中不支持人员成本”的问题。进一步放宽政策限制,支持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享受合理的薪资待遇。进一步拓宽职业上升空间,鼓励并支持社会组织负责人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为社会组织优化外部环境。08强化社会组织非政府性、非营利性监管社会组织区别于政府,是民间组织,那么就不能依照政府逻辑来运营。现实中,有一些行业协会商会依托于政府公权力强制要求入会,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违规兼职,这都不符合社会组织非政府性的要求。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整体方案》明确,改变传统的行政化管理方式,按照去行政化的要求,切断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商会直接的利益链条。截止目前,在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中,已经出台了17部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涉及资产管理、办公用房、涉企收费、综合监管、人员编制等相关内容。那么,在未来的发展中,会重点对社会组织非政府性的落实。社会组织区别于企业,是非营利性组织,那么就不能依照企业逻辑来运作。现实中,有社会组织顶着非营利的属性实质上从事营利活动,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分红分配。比如有一些民办医疗机构,将科室外包,将机构托管给企业等,还有些教育机构,虽然章程规定举办者不分红分配,却私下签署学校收益的分红协议等。十四五期间,将重点会针对社会组织的收费业务、对外投资、接受捐赠、关联交易等进行监管,禁止社会组织“挂羊头买狗肉”的行为。社会组织在相关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非营利的底线,避免相应的法律风险。09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国际交流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到规范社会组织涉外活动,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开展对外交流,参加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十三五期间,社会组织也积极参与了国际交流,参与联合国相关活动,发出中国社会的声音。在新的发展阶段,社会组织必然要响应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议,积极参与民间外交、国际合作和全球治理,讲好中国故事。社会组织在国际交流方面能发挥重要作用,那么在走出去过程中,社会组织应该有自己战略目的和战略规划,不是简单的参与一些会议,有自己的价值观和方法论,要有我们的“道路自信”,在发展中国家中等发挥我们的作用。十四五期间,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国际化方向上,应该要发展一批有代表性的国际性社会组织,在国际交流交往,国际治理方面发挥作用。鼓励一批高质量的社会组织申请获得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咨商地位,在联合国舞台上发出中国民间的声音。在一带一路方面,鼓励社会组织在沿线国家开展一些服务当地民众的公益项目,以达到民心相通的作用。10建立社会组织合规体系据民政统计,目前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形式上健全的不到70%,获得社会组织评估3A级以上的社会组织,在20%左右。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目前社会组织自身规范化水平是有待提高的。2018年,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行,推动“合规不起诉”工作,通过合规管理,倒逼企业的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在企业越来越重视合规建设背景下,也应当加强社会组织合规体系的建立。合规,是指合乎规定,遵守法律规则的意思,合规的本质上是社会组织为防控合规风险所采取的治理结构和治理体系。一家社会组织可能面临着政治风险、法律风险、舆论风险和伦理风险,而合规的管理就是要解决上述风险。社会组织合规中的“规”,不仅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还包括行业惯性、行业伦理,以及机构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社会组织合规体系,一方面,当然要加快出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为社会组织合规建立更完善的法律基础;另一方面,应该会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章程的地位。由于社会组织种类繁多,社会组织的章程同质化太严重,灵活性不够,那么应当分门别类的完善三类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并赋予社会组织章程更大的自主空间;再一方面指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有效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社会组织依据内部规章制度运作。现在社会组织“有制度”的多,但是制度是否有效,是否在遵守,那就需要打个问号了,那么民政部门在年检年报、抽查审计、社会组织评估等方面,应当重点检查社会组织是否遵守了内部的规章制度。合规体系建立的价值意义是重大的,不仅可以有效预防风险,避免社会组织走错路,也能保证社会组织得以持久、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完以上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参考政策[1]
2021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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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丨公益慈善领域财税法律政策汇编(现行有效)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企业当年发生以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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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有关事宜的公告

五、受赠人或使用人所在地海关凭受赠人或使用人提交的上述有关材料,对照《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办理有关进口捐赠物资的减免税手续。进口地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捐赠物资的验放手续。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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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公益性社会组织申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公益性社会组织接受捐赠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遵循自愿、无偿原则,并严格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和《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使用公益事业捐赠票据,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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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二、企业实施股权捐赠后,以其股权历史成本为依据确定捐赠额,并依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所得税前予以扣除。公益性社会团体接受股权捐赠后,应按照捐赠企业提供的股权历史成本开具捐赠票据。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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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 | 疫情期间,如何规范劳动用工

我们认为,由于湖北疫情的特殊情况而延长的春节假期,也属于国家统一认定的休息日,属于无薪假日。而在湖北的北京职工需要在原地等待、自行隔离的,也属于延长的休息日,既无需发薪,也不得按照旷工处理。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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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 疫情期间,如何规范捐赠(上)

例外:以文化、经济学研究、科技教育、戏曲等为业务范围的基金会,以非限定性资金捐赠或采购物资用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应当予以认可;但是,应当经过理事会的同意,且应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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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 疫情期间,如何规范捐赠(下)

例如:疫情期间,各种医疗物资被大量使用,口罩、防护服、医疗器械、药品等等最终都会成为医疗垃圾。这些医疗垃圾就需要专业、有能力的慈善组织进行处理,一些环境保护类基金会即可围绕此范围设计、开展公益项目。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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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 | 疫情期间,如何设计和疫情相关的项目

慈善组织的非营利性,要求机构成员不得分红或变相的分红分配;也因为非营利性原则,要求慈善组织要组建理事会,要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并享有国家政策优惠,享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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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讲 | 疫情期间,如何规范志愿服务

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对服务对象造成损害的,基金会等慈善组织承担无过错责任。无论志愿者是否存在过错,慈善组织均负有相应法律责任;但是,损害是由志愿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追偿。
2020年2月27日
自由知乎 自由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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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 | 疫情过后,慈善组织的生存和发展

第二条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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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二)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分别为当年综合所得、当年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在分类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为当月分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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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本土社会组织开始招聘国际项目专员啦!

有一家社会组织,立足国内,放眼全球,在2011年获得联合国特别咨商地位,实现了国内民间社会组织获得联合国咨商地位“零”的突破!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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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的十大变化(新旧对比)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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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

五、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2016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可按本通知执行。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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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投资的法律实务操作

实体上、程序上违法投资的,给基金会造成损失的,由理事承担责任。如果实体上、程序上均没有问题,属于正常亏损的,建议立法中明确,理事尽到了合理审慎的注意义务、勤勉义务的可以免责。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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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慈善募捐的六个法律问题

其法律责任是,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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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新华、陶传进、卢玮静、孙闻健、刘程程、侯非、马俊达、于辉、屈涛。引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
2017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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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公益做的温暖

“一切为了孩子”也是CKDP项目的宣传语。有一点特别重要,项目设计的再好,如果走着走着初心偏了,也走不到最终的目的地。所以,在项目的执行中,时常回望初心,是非常重要的。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