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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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速公路连接线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西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速公路连接线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交规字〔2024〕5号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省综合交通中心,省交通投资集团,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江西省高速公路连接线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厅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月23日 上午 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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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超限治理非现场执法实施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超限治理非现场执法实施办法》的通知赣交规字〔2024〕3号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中心,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厅直属各单位,省交投集团、省港口集团、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按照中央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我省积极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先后印发了《江西省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技术指南》《江西省治理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一系列规范。现依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印发《江西省超限治理非现场执法实施办法》。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推行说理式执法,统一规范自由裁量权,严禁类案不同罚、罚款标准与省级不一致,要按照“五个一批”动态清零要求,抓好存量定期移交、增量日清月结和倒查源头工作,督促落实好安全生产法关于企业主要负责人消除安全隐患规定,并组织市县执法人员进行规范非现场执法工作的专题培训,及时解决问题,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全省交通运输安全健康高质量发展。
2月21日 上午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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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低保边缘家庭财产认定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江西省低保边缘家庭财产认定办法(试行)》政策解读一、制定背景及依据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202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等单位印发的《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对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1月25日 上午 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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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低保边缘家庭财产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低保边缘家庭财产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各设区市、县(市、区)民政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我省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结合实际,省民政厅制定了《江西省低保边缘家庭财产认定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4年1月18日(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低保边缘家庭财产认定办法(试行)第一条
1月25日 上午 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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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在南昌举行

摄)凤凰网记者: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将如何推动此次综合治理行动?今后将怎样加强对这一部分经营主体的管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局副局长雷强(黎穗
1月19日 上午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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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

未被相关单位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活动异常或经营异常名录、违法失信名单;未涉嫌从事养老诈骗、非法集资等行为;4.
1月15日 上午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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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关于做好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一、起草背景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是国家层面在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方面的一次重大创新,是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办的一件好事实事。为精心组织实施好这项工作,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民发〔2023〕5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了《关于做好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二、主要内容《通知》主要内容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政策、资金、资源衔接整合,加快建立权责清晰、政策衔接、保障适度、可持续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提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能力,切实增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救助对象及额度。目前按照国家文件执行。一是救助对象为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1月15日 上午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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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汛前防汛检查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汛前防汛检查工作的通知赣汛办〔2024〕2号各市、县(区)防指,赣江新区防指,省防指各成员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影响,全面彻底排查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防指决定,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时开展汛前防汛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方式坚持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突出薄弱环节和重点隐患,县(市、区)防指组织对全区域全领域进行拉网式、地毯式的自查,设区市、赣江新区防指在组织对本级全面检查的同时,对辖区内各县(市、区)进行核查。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行业防汛隐患全面排查,对行业内防汛隐患排查、汛前准备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二、检查内容(一)各地防指检查主要内容:1.
1月11日 上午 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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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

违反本办法规定,林业经营者未按照要求进行除害处理,造成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蔓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除害、赔偿损失,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八条
1月9日 上午 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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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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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4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6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是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加快数智化建设,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为路径,以智能制造为牵引,以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为抓手,推动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新兴工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二)发展目标。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在各领域的应用,推动制造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到2025年,新型基础设施支撑更加有效,工业互联网平台普及率力争达到45%。数字化服务资源有效满足企业需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普查问诊实现全覆盖。推动1万家以上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施数字化转型,带动30万家企业上云用云降本提质增效。两化融合(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指数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形成覆盖产业链上下游及跨行业融合的数字化转型生态,为加快建设新兴工业强省赋能增效。二、重点任务(一)开展实施路径优化行动。1.发挥龙头企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引领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开放先进技术和应用场景,孵化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业数字化解决方案,向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辐射推广。实施龙头企业数字化转型“一企一战略”,支持龙头企业设立首席信息官或首席数据官,打造数字化转型标杆。将数字化转型目标纳入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到2025年,国家级“数字领航”企业达到3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以下责任单位均涉及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不再列出)2.促进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制定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路线图,分行业出台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支持分行业分领域打造标杆,每年培育一批智能工厂(车间)、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5G(第五代移动通信)全连接工厂和两化融合标杆企业,在重点行业形成“一行业一标杆”。依托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江西分中心建设“产业大脑”总平台,支持地方政府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建设“产业大脑”,根据相关规定,按照项目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奖补。(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3.加快开发区数字化转型。聚焦开发区数字化水平不高、数据集成融合难和生态构建能力不强等问题,推进开发区加快实施网络设施升级、数字化改造和平台建设。推进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开展“工业互联网+园区/产业集群”和园区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推动工业互联网全面赋能园区。探索发展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加快产业资源虚拟化集聚、平台化运营和网络化协同。到2025年,建成工业互联网园区标杆20个左右,省级以上开发区基本实现数字化管理。(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4.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转型。以龙头企业为重点培育一批生态主导型产业链“链主”企业,支持“链主”企业、第三方机构携手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立联合培训、标准共享的协同管理体系,实现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鼓励龙头企业、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等打造“平台+供应链”模式,为上下游企业及供应商、服务商提供全产业链数据服务,提升产业链整体数字化水平。(责任单位:省重点产业链链长制牵头部门)5.深化中小企业数字化应用。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引导企业有序推进工业设备和核心业务上云。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贯标,完善评测结果的市场化采信机制。聚焦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需求和融资需求,挖掘一批优质转型产品和解决方案,提供中小企业“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数字化解决方案,推动中小企业积极打造试点示范,分行业形成一批应用成效显著的企业样板,加快中小企业“看样学样”。对获评国家级示范的标杆项目予以支持。到2025年,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重点打造“小灯塔”企业300家左右,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1500家,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企业100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省市场监管局)6.开展智能化改造。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制造单元、智能产线、智能车间(数字车间),提升核心装备和关键工序数字化水平。加快全要素数据采集与应用,推广设备联网监控、机器视觉质量检测、柔性化工厂运营等应用场景,推进人工智能在生产制造环节的普及使用。加大智能装备产品创新与应用推广力度,建设一批智能制造行业性区域性公共服务平台和研发创新服务综合体。对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重大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确定支持对象,根据项目数字化改造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奖补。到2025年,培育升级版智能工厂、数字车间2000个以上,智能制造标杆企业200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开展基础设施强基行动。7.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双千兆”网络建设,持续优化产业园区及配套服务载体5G网络建设,全省5G基站建设数达到10万个。加快推进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在制造业领域深度部署。推进物联网、卫星互联网、车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布局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数据集和开源工具库。推动区块链基础设施部署,形成可信区块链服务支撑平台。发挥南昌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作用,推进全省算力网络布局,推动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在赣布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省委网信办、省科技厅、省广电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电信江西公司、中国移动江西公司、中国联通江西省分公司、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省广电网络公司)8.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按照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模式,推动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发展。以“大企业建平台、小企业用平台”为路径,支持建设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和特色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根据建设成效给予奖补。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开展“5G+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应用场景、标杆企业和园区的培育建设。加快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江西分中心,布局一批设区市级和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分中心。有序引导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推动标识解析规模化应用。到2025年,培育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5家左右、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100家,建成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2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应急厅)(三)开展服务能力提升行动。9.培育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支持龙头企业剥离数字化业务部门成立独立法人,推动基础电信企业向综合服务商转型,培育一批细分行业数字化工程承包商。加大招引力度,吸引国内外顶尖数字化研究机构和优秀服务商来赣投资发展。建立服务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分类建立全省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生态资源池。到2025年,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达到300家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通信管理局)10.建立数字化转型问诊服务体系。开展“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数字化诊所、数字专员”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基础指导、智力支持和普惠性服务。在重点行业和地区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数字化诊所”,开展“把脉问诊”活动,动态保持“数字化诊所”100家左右。对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数字化诊所,根据建设成效给予奖补。健全省市县三级数字专员工作推进机制,入库“数字专员”3000人以上。开展企业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普查,以“一企一档”方式建立产业数字化评价结果档案库。引导本地企业开展数字化诊断,全面开展数字化转型入企“问诊”行动,“一企一诊断书”方式为企业提供转型方案。(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四)开展生态体系构建行动。11.建设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支持各地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等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含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工业互联网平台等),聚焦中小企业特征及需求,研制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产品,围绕“评估、规划、实施、优化”全流程向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根据相关规定对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按照不超过所服务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成本的30%予以奖补,单个平台最高奖补不超过500万。建设产业数字化转型场景赋能公共服务平台,分地区分类别动态建立场景清单;搭建数字化转型供需对接平台,分行业分区域推进数字化转型供需对接;定期发布数字化转型产品、方案和服务清单,每年征集和遴选100个典型应用场景、100个实践案例。(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12.强化数字化转型技术和产业基础。加强数字化转型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研发和推广平台化、组件化的行业系统解决方案。强化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发展智能硬件产品,加快智能传感终端、高端芯片、通用处理器等领域研发突破和迭代应用。发展工业软件和工业APP(工业应用软件),推进“软件定义”赋能,加大首版次软件认定力度,支持50项以上工业软件研发应用,推广应用1000个工业APP。加强数据要素支撑,探索推动工业数据的采集、传输、加工、存储和共享,推进工业大数据分级分类。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等参与数字化领域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13.构建数字化安全防护体系。开展工业领域数据安全检测评估,指导工业企业落实数据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工业领域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目录备案管理,强化数据安全分级防护措施,提升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能力。(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数字化转型工作,组建数字化转型专家咨询委员会,研究制定数字化转型发展评价办法。各地要选择数字化基础好、转型需求迫切、带动作用显著的企业、开发区等,梳理数字化转型需求,制定转型任务清单,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组织落地实施。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资源整合和力量协同,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二)强化资金支持。用好省级相关资金,引导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各地要加大对数字化转型的支持力度,按照“政府补一点、平台让一点、企业出一点”的原则,鼓励创新开展数字化转型服务券等方式,降低企业转型成本。加大对工业和信息化融合试点示范、服务平台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面向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金融产品、服务模式,加大对数字化转型的融资支持力度,为数字化转型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满足企业多元化金融需求。对符合条件的数字化转型和新基建项目,支持申报专项债券需求和贷款贴息。(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金融监管局、江西银保监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三)强化示范引领。打造数字化转型场景清单,加大优秀产品和解决方案规模化推广应用。打造一批数字化转型样本企业,培育一批优秀场景、解决方案并复制推广。加强交流推广和政策宣传培训,营造数字化转型发展氛围,提高企业数字化转型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四)强化人才支撑。开展数字化转型招才引智工作,定期发布全省数字化转型人才需求目录。实施“引培生”计划,优先引进数字化转型人才,在“才聚江西·智荟赣鄱”组团引才活动中设立数字化转型专场。加强数字化领域企业专业人才培养,支持高等院校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学院,鼓励高校、行业协会、企业联合共建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开展多层次数字化转型人才培训。(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五)强化监测评估。编制数字化转型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江西省产业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对数字化转型工作开展监测评价,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将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相关工作纳入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监测评价体系。各地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列入工业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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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1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2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22〕102号)精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建立健全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整合构建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统筹推动政务数据平台建设,加强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促进数据依法有序流动,充分释放政务数据资源价值,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效支撑。(二)基本原则。坚持全省一体推进。以支持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促进数据资源共享利用为目标,在省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整体推进数据共建共治共享,促进数据有序流通和开发利用,提升数据资源配置效率。坚持应用需求导向。聚焦营商环境优化和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等重点领域,强化数据赋能,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应用创新、服务创新和模式创新,更好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进一步助力我省双“一号工程”建设发展。坚持全面开放共享。推动政务数据“应归尽归、应享尽享”,加强政务数据共享全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扩大数据共享范围,提高数据共享质量,从制度层面和技术层面实现共享数据质的提升和量的突破。坚持依法安全管理。坚守数据安全底线,围绕数据全生命周期,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运用安全可靠技术手段,提升安全防护监测水平,强化数据保护,推动数据安全与利用协调发展。(三)主要目标。2023年底前,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初步形成,基本具备数据目录管理、数据归集、数据治理、大数据分析、安全防护等能力,数据共享和开放能力显著增强,政务数据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政务数据质量不断改善。政务大数据管理机制、标准规范、安全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持续提升。政务数据资源基本纳入目录管理,有效满足数据共享需求,数据服务稳定性不断增强。到2025年,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更加完备,政务数据管理更加高效,政务数据资源全部纳入目录管理。政务数据质量显著提升,“一数一源、多源校核”等数据治理机制基本形成,政务数据标准规范、安全保障制度更加健全。政务数据共享需求普遍满足,数据资源实现有序流通、高效配置,数据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有效支撑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水平大幅提升,大数据分析应用能力显著增强,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二、总体架构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包括三类平台和三大支撑。三类平台为“1+11+N”架构体系。“1”是指江西省政务大数据平台,是我省政务数据管理的总枢纽、政务数据交换的总通道、政务数据服务的总门户;“11”是指11个设区市的市级政务数据平台,负责本级政务数据的目录编制、供需对接、资源管理、共享开放,与省级平台实现级联对接;“N”是指省级政务部门的政务数据平台,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数据汇聚整合与供需对接,与省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尚未建设政务数据平台的部门,由省级平台提供服务支撑。三大支撑包括管理机制、标准规范和安全保障三个方面。图1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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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工信节能字〔2022〕221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自由知乎 自由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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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建科设〔2022〕20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发展局,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江西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10月24日(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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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2〕3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消费对经济具有持久拉动力,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消费恢复较慢,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服务业领域面临较多困难。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进一步释放全省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多渠道助企纾困,促进消费有序回暖(一)加大对餐饮消费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零售、餐饮等行业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鼓励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餐饮促消费活动,进一步促进餐饮消费市场复苏回暖。支持企业参加中国米粉节和赣菜美食文化节,对参展企业免收展位费。制定赣菜系列标准,持续完善赣菜标准体系。(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均有涉及,不再单独列出)(二)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已出台的国有房屋减免房租政策要落实到位,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推动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对于转租、分租房屋的情况,严禁层层克扣,减租政策必须全部传导至实际承租人。鼓励非国有房屋出租人与承租人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减免房租。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加大社会保险费缓缴力度。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和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17个行业企业,以及今年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国家规定阶段性实施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大对吸纳重点就业群体企业的支持。鼓励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新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引导农民工返乡就近就业,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岗位托底安置。对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创业农民工,按规定给予每人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同时,对吸纳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用工单位,分别给予每人1000元和2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疫情期间,新吸纳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劳动力就业超过10人的企业,除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外,每超过1人,再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做好生活物资保供稳价。落实全省生活必需品等物资供应和价格监测制度,及时掌握物资的储备、生产、供应、价格等情况,做好预测预警。开展米、面、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日常监测,对疫情突发地区,实行日监测日报告。协调大型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加强与生产企业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对接,建立稳定可靠的产销合作关系。鼓励各地大型超市、主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适当超量备货,拓展线上线下供应渠道。继续做好粮食、油、猪肉以及盐等重要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引导生产企业和大型商超加强重要生活必需品商业库存,确保物资“储得足、供得上”。(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持续创新提质,增强消费动能(六)提振大宗消费。持续开展好大宗商品消费促进活动,抢抓国家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和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回收行动等政策机遇,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鼓励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站)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大力发展数字消费。积极推广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VR)、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应用,加快传统消费场景数字化重构,培育发展信息消费,引导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运用物联网、大数据、增强现实(AR)、VR开启“云逛街”“云旅游”“云观展”等数字消费新模式,通过网上展示、直播推介、供采对接、在线洽谈等多种功能,突破空间限制。引导商超、市场、便利店等传统商贸主体数字化转型,开设“网上菜场”“网上餐厅”“网上超市”等线上门店。鼓励传统商贸企业打造新的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的消费场景,积极培育“绿色饭店”“智慧餐厅”“乡村民宿”等新模式,促进文化和旅游与食宿融合,推行智能订单、刷脸支付,提升消费体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八)推动绿色消费发展。加大绿色消费宣传推广,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节约粮食,增强节约意识,倡导消费者文明理性用餐,营造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的良好消费环境和社会共治氛围。加快发展绿色建造,具备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鼓励新建建筑、农村地区、城镇既有建筑集中推进太阳能光伏应用。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废旧物资网络平台发展,运用手机软件(APP)、微信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媒介,实现网上预约、上门回收,推动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支持回收企业采用自建、承租、承包等方式运营废旧物资回收站点,提升全品类回收功能。(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九)拓展文化旅游消费。开展江西百城百夜文旅消费季活动,落实南昌昌北国际机场客货运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暂行办法,按规定对“引客入赣”的航空运输企业或包机(包舱)人予以奖励,鼓励各地对“引客入赣”“江西人游江西”进行奖补,省级统筹现有资金对“引客入赣”成效明显的设区市进行奖励。鼓励开发跨区域的文化和旅游年票、联票等。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加大文化和旅游人才培养和线上职业培训支持力度,加强对全省导游员、讲解员、旅店服务人员、民宿经营者等文化和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开设针对性、专业性强的课程。对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通过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平台完成“线上+线下”培训课程的,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促进健康养老托育等服务消费。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壮大发展银发经济,广泛开发满足老年人衣食住行等特殊性需求的老年生活用品。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加快推进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产品开发,发展适合老年人消费的产品和服务,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机构护理能力。加大金融机构向普惠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优惠贷款力度,推动增加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加快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托育服务供给,确保年度每千人口托位数目标任务落实。支持依法登记托育类社会组织,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加快发展体育消费。加快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鼓励相关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化手段,实现传统体育装备向智能化体育产品升级。鼓励发展线上赛事、线上培训等体育消费新业态,打造居家式健身产业,提振体育消费市场。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下沉社区组织健身、露营等活动,联动契合活动主题的品牌生产商、经销商配套开展促销活动。(省科技厅、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加强支撑体系建设,提升消费增长潜力(十二)打造消费中心城市。制定建设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意见,编制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支持南昌建设全国性消费中心城市,打造1-2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核心商圈。支持赣州打造特色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支持赣州、九江、上饶、宜春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提升消费辐射力、带动力。支持吉安、抚州、鹰潭、萍乡、景德镇、新余立足自身优势,打造各具特色、充满活力的消费目的地。(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开展品牌消费提质行动。深入实施“赣出精品”工程,评选和推广应用一批“技术先进、质量优良、品牌知名、效益突出、特色鲜明”的“赣出精品”产品。积极组织老字号企业参与省内外重大展会活动,着力提升我省老字号企业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着力打造品牌消费,持续开展江西消费品牌评选活动,评选推广市场认可度高、产业(企业)规模和发展态势好的消费品牌,大力实施“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战略,打造以品牌认证为核心的“赣鄱正品”品牌集群,推动江西绿色有机及富硒农产品提质升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实施城市消费场景提升行动。推进商业街区改造提升示范建设,打造一批满足消费需求、带动区域发展、展示城市形象的高品质商业街区,到2024年培育认定8条省级示范商业街区。加快推动绿色商场建设,到2024年国家级“绿色商场”数量突破20家。推出一批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丰富“夜购”“夜宴”“夜娱”“夜游”“夜演”“夜健”等消费供给。积极发展社区商业,丰富便民消费业态,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鼓励各地通过开展发放各类电子消费券等形式多样的消费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消费氛围。(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开展县乡消费提升行动。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商业设施改造提升,升级改造一批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提升一批乡村传统商业网点,持续推进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扎实推进“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提升城乡双向流通效率和水平,努力打通农产品进城“最先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省商务厅、省供销联社、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健全消费品流通体系。支持智能快件箱(信包箱)、快递服务站进社区,推动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形成以县城物流配送中心为重点、乡镇物流中转站为支撑、村级服务网点为着力点的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充分利用中央资金,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争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完善设施条件,推广冷链物流标准化,推动实现全程“不倒托”“不倒箱”。培育一批专业化生鲜冷链物流龙头企业,支持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商贸流通提升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畅通高效、贯通城乡、安全规范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联社、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合理增加公共消费。提高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标准,落实“单人”保、低保延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对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对象给予临时救助。健全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制度。大力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制定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丰富服务类救助供给。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建立孤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不断完善监管,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十八)健全标准体系。加快构建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市场规则,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健全消费品质量标准体系,大力推动产品质量分级,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和绿色制造标准体系、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推进物流、平台经济、餐饮、养老等消费领域地方标准制定,开展消费领域服务行业标准化试点。(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九)加强执法监管。建立健全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信用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强化反垄断执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对虚假宣传、仿冒混淆、制假售假、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对直播带货、外卖餐饮等新型商业形态加强监管,完善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垄断行为的督查机制。全面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全流程协同监管,压实生产、流通、销售等各环节监管责任,持续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消费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加大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力度。严格价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举报投诉服务体系,畅通12315热线等维权渠道,实施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维护商贸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聚焦民生和新消费领域中的热点问题,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针对老年、青少年儿童、女性等重点消费者的虚假商业宣传行为;严厉打击在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仿冒混淆农资产品行为,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五、强化保障措施,夯实消费发展基础(二十一)加强财税政策支持。统筹利用现有财政资金,切实支持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措施落实到位。支持消费相关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更好以投资带消费。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强化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管理,健全限时下达机制、动态监管机制、项目管理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切实提高资金分配、使用效率。落实好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税费纾困扶持政策措施。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符合减免条件的纳税人,按规定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二)优化消费金融服务。引导银行机构积极发展普惠金融,鼓励将真实银行流水、第三方平台收款数据、预定派单数据等作为授信审批参考依据,研发小额度、短期限、多频次、快放款、轻担保线上融资产品。鼓励金融机构推广以产业链为主导的农户贷款名单制管理营销模式,利用信贷经理“包村包户”、数字金融平台等方式,提高客户识别能力,丰富农村消费信贷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响应消费促进活动,与商户开展深度合作,引导消费者使用银行卡等支付方式进行消费。探索社会保障卡“一卡通”金融应用,加大购物消费、金融理财等领域的一卡通应用。鼓励保险公司针对消费领域提供保险服务。规范互联网平台在我省发起设立的金融机构或地方金融组织等涉及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收费行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金融监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三)强化消费要素保障。鼓励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工业、旅游、快递物流及公共服务等项目用地。探索混合产业用地供应模式,允许有条件的社区利用周边空闲土地或划定的特定空间有序发展旧货市场。大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发展全省保障性租赁住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优化国有物业资源出租管理,适当延长租赁期限,更好满足超市、便利店等消费场所用地用房需求。(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四)强化工作责任。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稳住经济大盘作为经济工作首要任务,落实各项措施,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化政策措施。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密切协作,加强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省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2年10月22日(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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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志愿服务条例

志愿服务组织未按照本条例规定记录志愿服务信息或者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向社会和有关单位通报。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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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专场发布会在南昌举行

江西交通广播记者:赣州市抓党建促脱贫在全省是一面旗帜,今天会议现场请来了一位驻村第一书记,请您结合自身实际谈谈抓党建促脱贫、夯实村级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怎样培养和打造一支“不走的工作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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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6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2020年9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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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抢时间保进度强弱项补缺口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抢时间保进度强弱项补缺口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0〕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奋力夺取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针对疫情对我省经济社会造成的直接影响和形成的主要经济指标缺口,采取强有力措施,咬定目标不动摇,坚定不移抢时间、保进度、强弱项、补缺口,提高复工复产水平,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二、分区分级施策(一)坚决落实分区分级防控要求。及时调整各地疫情风险划分等级,相应调整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等级,指导各地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近期,低风险地区要加大工作力度,抢时间、保进度,抓紧全面复工复产,安全恢复经济秩序;中风险地区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高风险地区要可控恢复经济秩序。中、高风险地区要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尽早降低风险等级,尽早全面复工复产。(责任单位: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市、县〔区〕政府)(二)明确各行业复工复产重点和要求。工业要从规上企业全面复工复产转向全面恢复产能、提高中小企业复工率。农业要不误农时,全力组织春耕备耕,迅速恢复生产。交通运输业要从打通“主通道”转向畅通“微循环”,全面恢复交通运输秩序。商贸及其他服务业要尽快有序恢复(影剧院、KTV、网吧等封闭性的人员聚集场所暂缓),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项目建设要从全面复工复产转向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国有大中型企业、龙头骨干企业要开足马力生产,满足市场需求,增强产业链运行支撑。中小微企业、外贸企业要不失时机,抢订单、拓市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国资委,各市、县〔区〕政府)三、强化要素保障(三)推进口罩日产能千万只工程。支持企业通过挖潜改造、扩产转产、完善产业链等方式扩大口罩生产能力,鼓励有条件的省属国有企业、大型企业转产或新建口罩生产线。对企业改扩建或新建口罩生产线,形成有效产能且生产产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资金分阶段进行补助(中央和省级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优先帮助口罩生产企业解决原材料、员工、资金等困难。确保2020年3月初全省口罩日产能达到1000万只。(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四)加快完善防控物资分级保障机制。加大口罩等防疫物资的筹集力度,尽快实现以设区市为单位“自产自保”。省级建立紧缺原料统配与重点防控物资统调挂钩联动机制,获得紧缺原料的市县和企业按比例落实重点防控物资统调任务。省级防控物资在重点保障好国家调拨任务、抗疫一线、省重点工程及重要国计民生相关企业的基础上,对部分“自产自保”确有困难的设区市,统筹给予适当支持。积极协调口罩资源,及时向社会投放,满足人民群众需求。(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五)实施保用工稳就业专项行动。推进开发区百万大招工活动,积极开展线上平台招聘、工业园区现场招聘和乡镇(街道)流动式招聘等多种类型的招聘。加强用工协调,对成规模、成批次、目的地集中的务工人员实施组织化返岗。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解决企业用工保障相关问题。支持各地制定出台补贴性政策,引导各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乡镇、村为企业提供用工对接服务。开展小微企业“千户创贷扶”行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务工人员返岗交通、疫情防护等问题,支持重点用工企业租用宾馆、酒店、培训中心等馆所设立临时集中住宿点。(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各市、县〔区〕政府)(六)进一步推进交通物流畅通工程。开展交通保通保畅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在国道、省道及县乡(镇)村道路违规设置疫情防控检疫站或检测站,疏通人流物流“毛细血管”。全面恢复公路客运班线、城市公交等服务,加快航空、铁路、水运、港口等恢复正常运营。支持各类物流企业加强运力调配和仓储配送,鼓励快递企业创新业态形式,扩大服务范围,全力保障生产生活资料运输供应。(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各市、县〔区〕政府)(七)加快打通产业链供应链。推动钢材、砂石、水泥、商砼、砖瓦等原材料生产企业尽快复工达产,促进电商、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企业尽快全面复产,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批发市场、大型商超、供销企业与种植基地(大户)、农民合作社(公司)、家庭农场加强产销对接,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畅通。加强与周边省份、沿海地区产能共享对接,开展以协作生产、订单替代等形式的紧密合作,推进产业链全链条恢复正常运行。(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供销社,各市、县〔区〕政府)四、加快政策落地(八)落实减负政策。全面落实国家系列减税降费和我省以“稳增长20条”为统领的“1+N”政策体系。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配套举措,主动上门服务,推动社保减免、税费优惠、租金减免、投资补助等系列政策落地见效,特别是对国家近期出台的阶段性降低用电用气价格、阶段性减免社保、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率、缓缴住房公积金等政策,及时跟进落实,确保最大程度释放政策效应。出台我省阶段性降低气价水价政策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等)(九)落实融资政策。开展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简化流程、主动服务,推动国家金融扶持实体经济和我省“金融15条”等政策落地,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积极落实国家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政策,加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管理,帮助企业争取更多专项再贷款额度。用好用足国家新增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和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农业企业复工复产。充分利用各地“政府续贷周转金”,及时满足复工复产企业续贷周转资金需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资金流紧张的企业,加大信贷投放,采取延期还款、分期还款、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措施,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款安排,还本付息可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并免收罚息。建立日调度、周通报机制,强化监督指导,确保系列降准降息政策快速精准惠及企业。发挥好保险“稳定器”功能,鼓励各地出台保费补贴政策,引导保险机构推出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综合保险,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范围。(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区〕政府)(十)落实援企帮扶政策。开展各级领导挂点帮扶园区和企业,对规上企业和重点项目实行帮扶特派员全覆盖,做到点对点、面对面服务。按照“一企一策、一项一策”原则,帮助企业尽快享受各项惠企政策,协调解决防护物资、人员返岗、物资运输、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等方面困难和问题。积极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账款,要依法依规尽快兑现。对防疫期间发生的政府采购款、工程建设款、国有企业应付款等,要及时支付到位。(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司法厅、省商务厅,各市、县〔区〕政府)五、优化政务服务(十一)积极推广在线办事。依托“赣服通”平台,设立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专区”,开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解读,推进企业注册、融资、担保等业务在线办理,实现企业复工复产备案“掌上办”。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尽可能纳入网上办理。对能够全程网办的事项,引导申请人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等在线服务平台实现“不见面审批”。(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办、省市场监管局、省金融监管局等,各市、县〔区〕政府)(十二)创新优化服务方式。按照办事对象、办事流程等划分不同业务场景,以“减、并”为原则,开展业务流程再造和优化设计。对必须线下办理的事项,积极向企业和群众提供帮办、代办、邮递办服务,创造条件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策兑现代办服务窗口,逐步健全企业政策兑现代办服务机制。对涉及疫情防控的重大项目、重点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企业,压缩办理时限、简化办事流程,采取“容缺受理”“承诺+备案”方式,特事特办、快办快审。(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金融监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等)(十三)完善延时错时预约服务。全面落实延时错时预约服务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切实做到周末、节假日能办事,真正实现政务服务365天“不打烊”。在疫情防控期间要进一步畅通预约服务渠道,强化服务窗口值班,健全预约办事衔接机制,让企业和群众随时“约得到”“办得顺”。(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办,各市、县〔区〕政府)(十四)加强涉疫情法律服务。全面落实依法科学推进疫情防控要求,开展企业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公益服务,及时发布相关司法解读,帮助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解决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法律问题。(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法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区〕政府)六、增强发展后劲(十五)着力抓项目扩投资。抢抓国家加大经济逆周期调节力度的机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强化重大项目特别是“5020”项目调度推进,实施清单化管理、动态调度通报,对计划开工重大项目涉及的用地、用能、环评等前期要件办理一律实行审批“绿色通道”,加快落实建设条件,强化要素保障,力争尽快开工,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抓紧梳理一批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物资储备、新型基础设施、冷链物流、医疗及危险废弃物处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领域重大项目,力争获得更多中央财政性资金、专项债等资金支持。紧盯国家投资导向,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力争我省更多铁路、公路、机场、航运、水利、能源、生态环保等项目进入国家“笼子”。(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财政厅、省供销社等,各市、县〔区〕政府)(十六)积极促进消费扩容升级。大力实施促进商贸消费“五大行动”,支持传统商贸主体电商化、数字化改造升级,扩大我省绿色农产品、家具等特色产品线上消费,加大对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支持力度。支持旅游企业研究开发新的旅游产品和优惠政策,鼓励“本地游”“自驾游”“包车游”“家庭游”。加快培育壮大新兴消费,支持VR、5G等技术在商业、教育、文化和旅游、娱乐等领域的广泛应用,着力繁荣“宅经济”,大力发展本地生鲜配送、在线餐饮、在线教育、在线职业技能培训、远程办公、在线智慧医疗等新业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各市、县〔区〕政府)(十七)全力抓招商稳外贸。实施招大引强攻坚计划,大力开展“不见面”招商,加大重大项目、优势产业集群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招引力度,促进意向项目快签约、签约项目快落地、落地项目快开工、开工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获益。大力开展“三请三回”“三企”入赣,深入实施“三百工程”。帮助企业扩大出口,鼓励外贸企业巩固传统市场、开拓“一带一路”沿线等新兴市场,加大对国际性展会、出口退税、信用保险、运输补贴、贸易摩擦诉讼支持力度,帮助受影响外经、外贸、外建等企业申报“不可抗力证明”,推广“稳外贸、促流通-即时贷”融资服务。大力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加快建设数字外贸平台,发展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帮助企业利用海外仓扩大出口,努力实现我省外资外贸“不断线、不脱链、不跳水、稳份额”。(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南昌海关,各市、县〔区〕政府)(十八)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抢抓机遇发展中医药产业,加快建设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深入实施樟树“中国药都”振兴工程,加强以赣产中药为主体的中药新药研发和二次开发,推进中药大科学装置创建,做大做强中医药、医疗器械、防护物资等产业。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智慧物流等新兴产业,实施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试点示范,布局建设一批“5G+”智慧物流项目,积极培育无人仓、无人商店等新业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抓好南昌VR科创城、上饶大数据科创城、鹰潭物联网研究中心等数字经济平台建设,做大做强省级数字经济试验区和试验基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各市、县〔区〕政府)七、营造浓厚氛围(十九)开展监督检查。将落实“两手抓、两促进”推动复工复产纳入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及时通报督查情况,确保政令畅通。对通过投诉热线、明查暗访、媒体监督等渠道收集到的问题,由各级复工复产牵头部门限期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追责。对工作落实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及时奖励等方式予以激励,并与干部考核、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安排等挂钩。(责任单位: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各市、县〔区〕政府)(二十)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各级媒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报道复工复产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展示江西形象、江西作为,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积极开展新闻舆论监督,对违规限制复工、消极应战、懒政怠政等行为进行曝光。(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各市、县〔区〕政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跟上节奏,落细落实工作举措。要强化责任带头干,增强必胜之心、责任之心、仁爱之心、谨慎之心。要扑下身子扎实干,深入一线抓落实。要凝神聚气同心干,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同心战疫情、统筹抓发展,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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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省政府出台二十条实招,条条是干货!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以“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为办刊宗旨,主要发布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部门出台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其有关政策解读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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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政务服务“不打烊”便民利民

我省政务服务“不打烊”便民利民非工作时间延时办理高频事项240654件自今年1月1日起,全省政务服务系统开展延时错时预约服务以来,全省政务服务“不打烊”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全省政务服务系统在非工作时间延时办理高频事项240654件,预约办理非高频事项5675件,极大方便了企业、群众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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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蒋志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蒋志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赣府字〔2018〕7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蒋志红为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谢金水为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王亦斌、钱昀、刘煜、江明成、郑正春、辛清华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熊国纲、李善乐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巡视员;许建平、陈祥云为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郑斌勇为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至2019年3月止);邓又林为省自然资源厅巡视员;罗光华、龚健为省自然资源厅副巡视员;罗小璋、石晶、曹永琳为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方红亚、李旭亮为省生态环境厅副巡视员;唐安来、倪美堂、万国根、赖金生、龙宇闻、刘伟、刘光华、刘建堂、邓贤贵为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万秋根、康方伯、刘春茂、刘宝林为省农业农村厅副巡视员;余晓明、任永新、陈晓平、郎道先、丁新权、黄小蓉为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徐琳琳为省文化和旅游厅巡视员;谌洪敏、焦峰为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巡视员;万筱明、曾传美、朱烈滨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谢光华为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正厅长级);李晓琼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巡视员;刘立松、雷起平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汪少舟、周平、钟世富、余钢、张贤义为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徐卫明兼任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陈斌、王小清为省应急管理厅副巡视员;黄加文、李雨强、胡志扬为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邱水文为省林业局局长;罗勤、胡跃进为省林业局副局长;魏运华为省林业局巡视员;余小发为省林业局副巡视员;韦秀长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许忠华、骆小林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福平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沈庆中、蔡玮、谭文英、刘建华、张正新、张龙飞、黄富华、梁卫光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章志键、李捷、欧阳勇、杨莹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上官新晨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正厅长级);吴维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副厅长级);刘小俊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杨六华为省广播电视局局长;王朝新、白文松、周世敏、兰丽华为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刘玉东为省广播电视局巡视员;史文斌为省扶贫办公室主任;涂俊伟、饶振华、胡跃明为省扶贫办公室副主任;刘卫东为省扶贫办公室副巡视员;梅亦为省医疗保障局局长;何桑、梁义敏、吴国平为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喻志勇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刘福元、廖小平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副厅长级);方维华为省档案馆馆长;方华清、谭向文、谭荣鹏为省档案馆副馆长;毛海帆为省档案馆副巡视员。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温俊杰、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江华、省教育厅总督学曹伴好、省统计局总统计师曾永生、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院长吴小平等5名同志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7年9月起计算。免去:刘翠兰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西省分会会长职务;方维华的省档案局局长职务;颜龙安的省农业科学院名誉院长职务;何桑的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谢金水的省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刘立松的省民政厅副厅长职务;刘伟旗的省公务员局局长职务;兰丽华的省版权局专职副局长职务;方华清、谭向文、谭荣鹏的省档案局副局长职务;江天红的省核工业地质局副局长职务;李国清的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院长职务;宁世春的新余学院副院长职务;朱进的省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职务;刘日华、吴跃斌的省公安厅副巡视员职务;王晔的省民政厅副巡视员职务;多超的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职务;吴铭汉的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职务;毛海帆的省档案局副巡视员职务。以上涉及省委、省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职务调整的人员,其改革前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2018年11月1日(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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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详解《江西省机构改革方案》

一图详解《江西省机构改革方案》来源: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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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

12.探索共建央企产业合作园区。充分利用国家对口帮扶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政策和央企入赣活动,整合资源、发挥优势,推动中央企业和省、市、县企业的产业对接,推动央地企业共赢合作,促进地方和全省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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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刘奇深刻剖析了作风建设中存在的“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他强调,我们要突出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集中发力、猛药去疴,坚决整治当前干部队伍中的作风顽疾,切实把坏风气破除掉、把好作风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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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奇主持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时强调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以“传达政令、指导工作、公开政务、服务社会”为办刊宗旨,主要刊登国家和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的非秘密的普发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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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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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

以省、市、县(区)人民政府(含办公厅或办公室)名义出台的现行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由起草牵头部门负责清理,提出废止、修改的意见建议,各级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汇总、审查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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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4.每年8月底前,省发改委明确各水泥企业用电阶梯电价标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同时发文要求相关电网企业对水泥电耗超出国家规定的企业征收上年度加价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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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季学校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首要任务和重点环节。根据省局《江西省校园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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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的政治生态。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条件,我们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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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以“传达政令、指导工作、公开政务、服务社会”为办刊宗旨,主要刊登国家和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的非秘密的普发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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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

2.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集、拨付并实施监督检查。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将奖励资金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做好奖励资金的年度预算、决算。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奖励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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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就严查“节日腐败”下发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以“传达政令、指导工作、公开政务、服务社会”为办刊宗旨,主要刊登国家和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的非秘密的普发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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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方案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县级政府主要做好建设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编制、市政公用设施配套、项目监管、文化内涵挖掘、生态环境保护、统计数据审核上报等工作,项目建设推进以企业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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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委召开全省领导干部会议

现职省级领导干部,副省级以上老同志;省委委员、候补委员;省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各设区市党政正职;省属企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主要负责人;中央驻赣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民主党派主委、省工商联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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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九江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一、撤销星子县,设立县级庐山市,将九江市庐山区牯岭镇划归庐山市管辖。以原星子县和九江市庐山区牯岭镇的行政区域为庐山市的行政区域,庐山市人民政府驻南康镇紫阳南路45号。庐山市由省直辖,九江市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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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以“传达政令、指导工作、公开政务、服务社会”为办刊宗旨,主要刊登国家和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的非秘密的普发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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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决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以“传达政令、指导工作、公开政务、服务社会”为办刊宗旨,主要刊登国家和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的非秘密的普发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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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 “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以“传达政令、指导工作、公开政务、服务社会”为办刊宗旨,主要刊登国家和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的非秘密的普发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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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二十三)加强组织保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现代保险服务业的组织领导,将保险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促进保险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保险业创新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