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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就要供气了,现在供气合同都还没最终敲定。”作为河北省某燃气公司的负责人,老杨对于今年供暖季的保供形势满怀焦虑。进入11月,北方供暖季如约而至。近两年,每到这个时候都是老杨发愁的日子。他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我们如果把合同签了,就要马上缴纳预付款。但是现在公司连去年的返还款还没有完全拿到,资金状况很紧张。”在河北,老杨的遭遇并非孤例。记者获取的一份文件资料显示,今年10月中旬,河北省燃气协会组织召开了一次研讨会,与会的燃气公司代表指出,河北上游供气企业针对国家“保量保价”政策设置多重门槛,执行不到位导致燃气企业气价倒挂亏损严重。并且,农村“煤改气”模糊的气量认定,气价补贴返还周期长、返还不到位,导致燃气企业垫付大量资金,现金流紧张。而今年是三年“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的决胜之年。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区域,京津冀地区的“煤改气”备受关注。然而,有业内人士指出,在河北“煤改气”工程推进过程中,一些问题也逐渐凸显,特别是“先交后返”的购气方式导致的返还款未能到位以及国家政策规定的“农村煤改气保量保价”难以落实等问题尤为突出。部分气价差价仍未返还进入11月以来,天气逐渐转冷,京津冀地区供暖进入倒计时。一方面,老百姓等着用气取暖,但另一方面,燃气公司的资金面临着巨大压力。“马上就要到供暖季了,我们连去年的返还款还没拿到。”老杨告诉记者,“我们如果把合同签了,就要马上缴纳预付款。但是现在公司连去年的返还款还没有完全拿到,资金状况很紧张。”业内人士指出,所谓“先收后返”,是指在冬季保供的时候,根据签订合同的用气量,下游公司都需要向上游公司预交下个月的购气款。待供暖期结束后,再根据当地“煤改气”的用户数量,第三方核定后再返还差价。然而,如今2020年供暖季即将到来之时,河北省燃气协会相关负责人却表示:“目前河北省范围内还有一些燃气公司没有全部拿到去年的返还款。甚至一些公司2018年供暖季的返还款还没有拿到。”河北省某下游公司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上游公司冬季结算价会上浮20%至45%不等(均衡一、均衡二),每立方米气在门站价格的基础上约上浮0.37~0.83元,而我们只能按当地政府规定的居民用气价格销售。如果按照每户单个采暖季用气量1000立方米计算,每100万户用户,冬季用气约为10亿立方米,挤占下游企业资金每100万户约为4亿至7亿元,如果按河北省农村煤改气600万户计算,挤占资金高达24亿~42亿元。”不过,河北另一家燃气公司的负责人李林(化名)表示,其所在燃气公司早于今年6月份就已经拿到了全部的返还款。但老杨并没有那么好运,他表示,如今2020年供暖季即将到来,上一年的返还款还没有完全到账。在记者走访过程中,老杨的遭遇却并非个例。今年10月中旬,河北省燃气协会组织召开了一次研讨会。记者获取的会议文件资料显示,因“先收后返”问题,河北省下游燃气企业垫付大量资金,挤占下游燃气企业资金巨大,以致现金流紧张,燃气企业运行困难,部分企业甚至面临无法垫资而导致破产的风险。记者采访了解到,对于“先收后返”的争议焦点,除了返还周期长之外,还有“煤改气”用户数据的核定问题。“‘煤改气’刚刚推进的时候,大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上游公司、省发改委和下游公司之间在‘煤改气’用户认定上就出现了偏差。”李林表示,当时大家都是希望尽快完成“煤改气”目标,所以一些地方的指标任务从上往下逐级递增,而到了燃气公司层面,任务指标则会进一步加码。在此背景下,相关部门报给上游供气公司的用气量就会与实际用气量形成不小的差异。“用气量上的差异最终在气价返还的过程中,就会归结在价格上。差价最终也都由下游燃气公司负担了。”河北省某燃气公司负责人说道。李林告诉记者:“到了2018年冬季供气时,河北省发改委明确提出,不可以随意调整煤改气新增用户数量,要做到‘以量定改’。这样就逐渐规避了不匹配的情况出现。但是,由于气价返还的过程中,返还量是由上游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认定,这个过程中究竟哪些用户被认定成为‘煤改气’用户,我们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