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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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碑林】法治宣传零距离,平安建设齐参与

法治宣传零距离平安建设齐参与平安是最大的民生福祉。为深入推动平安建设开展,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度,碑林区检察院积极融入全区平安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平安建设集中宣传周活动。即日起,碑林区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开设【平安碑林】主题专栏,全力营造平安建设“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11月7日上午,我院联合东关南街街道办、区司法局等单位在咸宁广场开展平安建设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干警们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稳就业治欠薪、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普法等方式开展平安建设普法宣传,现场就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本次宣传活动现场设置宣传展板4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800余份,现场提供法律咨询16人次。通过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平安建设”的认识,有效激发了群众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形成人人参与平安建设的浓厚氛围。★★
11月7日 下午 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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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我院就一起销售侵权复制品案依法提起公诉

严厉打击盗版犯罪让孩子们读上好书我院就一起销售侵权复制品案依法提起公诉10月31日,我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王某销售侵权复制品案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我院第二检察部依法出庭支持公诉。碑林区委宣传部(区版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与社区群众代表共20余人旁听了庭审。案情还原我院指控:被告人张某、王某在未经著作权人(南师大出版社)许可的情形下,以低价购进盗版“小袋鼠”系列图书,再以高价向多所幼儿园进行销售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经查,2018年至2024年,被告人张某、王某通过销售盗版“小袋鼠”系列图书共计30000余套,销售金额70余万元,非法获利高达30余万元。盗版系列图书流入多所幼儿园。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详细出示了证据,并发表了公诉意见和量刑建议,法院全部采纳并当庭作出宣判。被告人张某、王某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两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该案是我院办理的首例侵犯幼儿图书的知识产权案件。公安机关立案后,我院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完善案件的证据材料,查明了著作权归属、盗版图书来源、被告人的销售金额和去向等系列问题。审查起诉阶段,我院通过释法说理,积极为被告人与南师大出版社提供商议赔偿的机会和条件,最终在开庭前被告人向南师大出版社赔偿52万元,弥补了被侵权企业的全部损失,并取得了书面谅解。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行动、两措施”等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类刑事犯罪打击力度,聚焦涉幼儿和青少年版权保护等重点领域,提升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能力,为幼儿和青少年教育创新保驾护航,让孩子们读上正版好书。END文
10月31日 下午 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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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为民解忧办实事,司法救助暖人心

为民解忧办实事司法救助暖人心为持续加大救助力度,以检察履职做实检护民生,近日,我院举行了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向3名救助申请人发放救助金共4万元,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传递检察温情。为进一步落实司法救助“零距离”服务,打通便民利民“最后一公里”,我院在办理一起起司法救助案件的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详细了解申请人身体情况后,积极联系社区工作人员,主动上门为其办理司法救助金发放手续,确保救助措施精准有效。近年来,我院司法救助工作始终秉持“把好事做好”的理念,主动发挥检察职能,强化工作措施,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3件,共计发放司法救助金34.17万元,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燃眉之急,传递检察温度。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办好为民实事,切实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和社会温情。END来
10月25日 下午 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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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动态 | 巡回检察促规范,凝聚合力提质效

巡回检察促规范凝聚合力提质效近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第二巡回检察组在我院召开巡回检察动员会。第二巡回检察组组长、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爱萍,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戈鹏,碑林区司法局副局长姜一曲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组长张爱萍宣读《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告知函》,副组长杨炳超宣读《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方案》,明确本次巡回检察的工作安排。姜一曲副局长表示,碑林区司法局将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以积极的态度配合支持检察组工作,促进工作顺利开展。李戈鹏副检察长表示,碑林区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将从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问题为导向等三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全力配合巡回检察组的各项工作。下一步,我院将以此次巡回检察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严格落实检察监督职责,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持续强化法律监督,共同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开展。END来
10月11日 下午 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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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动态 | 我院就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出庭支持公诉

我院就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出庭支持公诉近日,由我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王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在碑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案情还原我院指控,被告人王某某以做生意为由向张某某借款人民币30万元,后双方因债务履行产生纠纷,张某某将王某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令王某某支付张某某人民币3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某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在法院执行阶段,王某某未向法院如实报告自己名下房产并且因担心自己的房屋被法院强制执行,便制作虚假购房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将该房屋过户给他人并以租赁形式仍居住在该房屋内,致使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在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详细的举证示证,围绕案件法律适用及定罪量刑方面发表了全面细致的公诉意见,以案释法,现场进行法治教育,有力地指控和打击了犯罪。经审理,法院采纳了我院量刑建议,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自2024年9月1日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公安厅联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我院积极部署落实,进一步巩固完善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拒执犯罪,有效遏制抗拒执行、逃避执行、规避执行、妨碍执行的现象,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和法治权威,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贡献检察力量。END
10月11日 下午 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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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动态 | 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9月20日,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陕西宝鸡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入学习区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洁主持,全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部分干警列席参会。会议强调区委十四届七次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改革任务。全院要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来陕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围绕区委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碑林实践的任务清单》,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担负起服务保障“六个碑林”建设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确保检察工作沿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二要服务全区大局要聚焦区委全会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任务清单》的各项要求,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的各项举措,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企犯罪,护航企业创新发展,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切实服务保障“千亿级实力城区”建设。三要践行司法为民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重点民生领域,深化劳动者、未成年人、妇女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拓展延伸“益心”碑林—共护共享历史文化检察品牌职能,依托历史文化与文物检察保护实践教学基地,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四要全面从严治检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强化纪律作风,加强监督管理,使干警在明戒惧、守底线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END来
9月20日 下午 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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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动态 | 公开庭审进校园,沉浸式学法新体验

公开庭审进校园沉浸式学法新体验为播种法治种子,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9月11日,碑林区人民检察院走进西安市第六中学,就被告人曾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公开出庭支持公诉,并邀请社区工作人员、人民监督员旁听庭审。此案被告人曾某某以可为他人办理入学为由,伪造入学证明,骗取他人财物,令两名被害人家长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庭审现场,公诉人宣读对被告人的起诉书,依法讯问被告人,在举证环节详细罗列证据,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以及法律适用进行充分的释法说理,希望被告人早日回归社会。此次公开庭审为该校学生及家长代表带来了一堂庄严、生动的法治教育课。现场的同学们纷纷表示,“与法官零距离”“与检察官面对面”直观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正义的力量,进一步深刻认识到犯罪的法律后果及惨痛代价,获益匪浅。END文
9月11日 下午 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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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动态 | 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近日,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最高检大检察官研讨班、全省、全市检察长研讨班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洁主持会议,全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会。会议指出最高检大检察官研讨班、全省、全市检察长研讨班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安排部署,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全院上下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聚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聚力高质效履职办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推进碑林检察工作现代化。会议强调一要始终坚持政治引领,服务保障改革发展大局要把学习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宣讲报告会等方式,深刻领会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增强服务改革大局的思想自觉。要全面对标对表《决定》,以法律监督为主线,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中,增强融入改革大局的履职自觉。要以“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载体,以“党建+”品牌矩阵建设为抓手,不断深化“三有”争创,增强推进自身改革的行动自觉。二要始终坚持宪法定位,有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要持续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严格落实《决定》提出的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的要求,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提升刑事检察监督效能。要规范开展检察侦查,按照加大力度、务必搞准、稳步推进的要求,加强检察侦查案件内部衔接配合,依法查处相关职务犯罪。要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法律监督,常态化惩治虚假诉讼,强化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三要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自觉融入法治体系建设要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的新要求,持续推动自身建设和发展。要完善检察业务管理,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三个结构比”为指引,以“三个善于”为目标,确保案件办理的三个效果。要严明纪律作风,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END来
9月5日 下午 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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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普法宣讲进校园,检察护航助成长

普法宣讲进校园检察护航助成长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8月23日下午,我院检察官走进西工大附中含光校区为新入学的初一新生宣讲法治教育第一课。我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雪从基本法律常识、检察机关的职能与未成年人检察、校园欺凌的危害以及如何应对校园欺凌、预防网络诈骗措施和网络安全相关知识等方面切入,结合青少年的身心特点,以案释法、以法论事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提醒同学们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我院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走深、走实、走细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做深做实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的关键步骤。下一步,我院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严格落实法治副校长职责,常态化、多样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END来
8月23日 下午 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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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府检联动,保护大学生暑期兼职合法权益

府检联动保护大学生暑期兼职合法权益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工作部署,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近日,我院就暑假期间大学生兼职频遇法律纠纷的问题,联合区人社局开展以“保护大学生权益”为主题的座谈交流会。座谈会上人社局代表介绍近期大学生兼职遇到的多起法律纠纷情况,特别是不法用人单位和大学生在兼职中的合同签订和履行等法律问题,并说明行政履职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我院干警认真查看了部分大学生兼职合同、收据和聊天记录后,对合同中格式条款和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讲解了个人信息保护和民事支持起诉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并结合刑事、民事和行政检察工作提出切实有效的法律建议。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工作,加强和区人社局沟通协作,切实保护好大学生等弱势群体权益,,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END
8月20日 下午 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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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日】守护蓝天白云,公益诉讼助力绘就生态宜居画卷

全国生态日8月15日2024年8月15日是全国生态日今年的主题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碑林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生态环保理念执司法之笔绘就天更蓝、景更美的生态画卷用心用力用情守护生态环境能动履职近期,我院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围绕汽车维修服务经营行业依法能动履职,着力提升汽修行业环境管理规范化建设,助力打好夏季蓝天白云保卫战。座谈会上,我院和区交通运输局开展讨论交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通过举例讨论,双方就辖区汽修店普遍存在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问题达成合作共识。在走访调查中,我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干警前往辖区部分汽车维修店了解废气治理情况,重点对有无危废车间,废气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活性炭、过滤棉是否失效,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收集、贮存、处置是否规范等情况进行了摸排。检察干警针对现场可及时整改的问题,对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帮扶指导,教育引导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共同守护蓝天白云,构筑生态宜居家园。下一步,我院将持续以“检护民生”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加大对汽修行业的监管力度,督促汽修行业经营负责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汽修行业环境管理水平,切实推进汽修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合规化经营,持续推动检察监督融入辖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深化“宜居碑林”建设。END
8月15日 下午 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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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动态 | 我院召开“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

我院召开“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8月6日,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省、市检察机关“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推进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会议指出今年以来,碑林区人民检察院聚焦“三个年”“八个新突破”“六个碑林”建设,紧扣“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和“两行动、两措施”工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三有”争创为抓手,不断推进高质效检察履职,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会议要求01要夯实思想根基,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的重点任务,以“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主动融入党和国家重大改革部署、重大战略实施,切实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解决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关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02要聚焦“六个碑林”,统筹推进两个专项行动紧紧围绕做优“千亿级实力城区”目标,聚焦“六个碑林”,聚力“六个奋勇争先”,深化落实“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找准企业堵点难点、群众所需所盼,加强监督办案,深化融合履职,及时梳理总结出一批具有碑林特色的经验做法,固定形成一批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推出一批质量高、效果好、影响力强的精品案例,不断增强专项行动的聚合效应。03要深化“三有”争创,全力推动工作取得实效以“三有”争创为抓手,以考核指标为“指挥棒”,坚持“系统谋划、重点培树、精品打造”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积极打造具有碑林特色的“检察护企”“检护民生”工作品牌,以品牌推进两个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切实加大护企“力度”、提升民生“温度”。END文
8月6日 下午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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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助推企业合法经营

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助推企业合法经营为切实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提升检察建议实效,近日,我院以公开宣告方式向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送达检察建议书,并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对宣告送达流程进行监督。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我院办理的职务侵占一案中发现的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员工日常管理不足、教育培训不全面、监督管理不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说明,阐释了制发检察建议的目的和原因,给出了相应的整改方向,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释法说理。被建议单位代表当场签收,表示对检察建议内容悉数采纳,将高度重视建议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积极推进企业整改,按期对建议内容进行回复。人民监督员一致表示,我院向企业制发并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的行为彰显了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推企业依法经营、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的决心,同时希望被建议单位严格按照检察建议内容整改,以此为鉴,加强企业内控和员工日常管理,不断提高企业运营能力。下一步,我院将持续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企业健康发展,为营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END文
7月30日 下午 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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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媒体看检察】能动履职,让文物活起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助力文物文化遗产保护

跟着媒体看检察西安,十三朝古都,文物古迹之多、数量之大、价值之高,在全国位居前列。碑林区位于西安市核心区域,辖区有西安城墙、小雁塔等众多古迹。近年来,为加大文物保护力度,碑林区人民检察院根据省检察院、西安市检察院部署,将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和检察工作紧密融合,不断开创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文物文化遗产保护新局面,推动进一步健全检察监督文物文化遗产保护责任体系,助力构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同发力、同推进、同尽责的协同保护文物文化遗产新格局。“文物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和替代的文化资源。我们必须落实好‘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检警协作优势,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进一步运用法治力量做优做实文物保护工作。”7月5日,碑林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宋晶晶说。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四大检察”一体履职优势,立足辖区文物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的特点,以“检察蓝”推动文物文化遗产保护,成立了“公益诉讼文化遗产保护团队”,利用“1+1+N”巡查工作模式,协调相关文物管理机构及各行政管理机关做好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巡查工作。该院将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检察“双进”工作相结合,依托“网格+”工作机制,联合网格员收集分析公益诉讼线索,不断扩大破坏文物文化遗产线索来源。检察干警通过寻访辖区文物文化遗产,全面了解和掌握文物文化遗产所承载的历史根源和保护现状。该院还不断加强对办案人员培训,提升办案人员的知识储备和办案能力,为保护文物文化遗产提供有力保障。“我们与文物保护部门联合对辖区的文物古迹进行了摸排,逐项梳理问题隐患,结合工作实际找准监督切入点,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促进文物保护长效机制建设。”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于小格表示。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采取多项举措,用法治力量筑起一道古城文化与自然遗产的“保护墙”。6月14日,碑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西北政法大学,举行历史文化与文物检察保护实践教学基地揭牌仪式,这标志着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在历史文化和文物传承保护工作中,探索出一条与高等院校合作的新路径。不仅如此,2023年5月26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为西安城墙文物保护工作站揭牌。西安城墙文物保护工作站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通过凝聚社会各方力量、促进多方联动,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对西安城墙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依托西安城墙文物保护工作站,积极吸纳社会治理网格员和热心人士作为文物保护观护员,拓展线索收集来源,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统一执法标准,充分发挥一体化优势,上下衔接,同向发力,有效推动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多角度、多维度、立体化开展。“西安城墙是我国现存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古代城垣,是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月18日,碑林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西安城墙景区,开展“国际古迹遗址日”文物保护宣传活动。
7月16日 下午 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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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司法有温度,救助暖民心——我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

司法有温度,救助暖民心我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为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工作理念,全力解决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近日,我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为3名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救助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上李戈鹏副检察长讲解了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政策、意义和目的等内容,并鼓励申请救助人积极面对生活,勇敢走出困难阴霾,乐观向前。领取到司法救助金的申请人纷纷表示,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的关心和帮助,发放司法救助金让我们度过眼前的难关,重拾对生活的信心和希望。民生无小事,救助暖民心。下一步,我院将持续以“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为抓手,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工作,救急救困,为困难群众传递检察温暖、司法温情,用心用情践行检察为民的责任和担当。END
7月15日 下午 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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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察 与民同行】府检联动,为劳动者权益保护注入新动能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活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近日,我院联合碑林区劳动权益保障中心开展以“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为主题的座谈交流会。我院干警介绍了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并结合近期办理的案件重点说明检察机关在劳动者权益保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发挥的职能。与会双方围绕劳动者权益保护、农民工欠薪案件办理和执法难点等情况和问题,就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和行政执法优势,利用好特邀检察官助理职能,深化联合协作,建立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和常态化联络机制等方面达成共识。碑林区劳动权益保障中心表示,通过此次交流对检察机关工作范围和职能有了更深的了解,在以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大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形成保障劳有所得、共建共治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同时,加强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法治宣讲活动力度,提升劳动者知权维权的法律意识,做好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END】来
7月11日 下午 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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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依法惩治职务侵占,护航企业发展——我院出庭支持公诉一起职务侵占案

我院出庭支持公诉一起职务侵占案为深入贯彻落实“检察护企”“两行动、两措施”专项行动工作安排,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近日,由我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董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在碑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陕西交控集团、中铁一局物贸公司、西安城投置业公司等多家单位17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案情还原我院指控:2019年4月,被告人董某某应聘进入陕西某人力资源公司,后经该公司派遣至某快递营业点担任快递员,负责站点安排的货物配送、管理、应收账款回收上缴等工作。2019年5月期间,董某某利用职务上代收客户所付货款的便利,先后5次将代收客户所付货款7万余元非法截留据为己有,先后用于赌博、购买电子产品等予以挥霍。经我院审查,认为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庭审现场,检察官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并进行了举证质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发表了公诉意见。同时,结合本案犯罪事实,检察官呼吁企业工作人员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纪律规章制度,筑牢拒腐防变底线思维,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内控管理、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塑造风清气正的内部经营环境。经审理,碑林区法院采纳了我院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当庭以被告人董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推进“检察护企”“两行动、两措施”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严厉打击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和各类侵企违法犯罪,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积极延伸检察履职职能,为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END文
6月17日 下午 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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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媒体看检察】多家媒体报道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与西北政法大学“历史文化与文物检察保护实践教学基地”揭牌仪式

6月14日,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与西北政法大学“历史文化与文物检察保护实践教学基地”揭牌仪式在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举行,该活动被西安电视台、西安日报、西部法制报、华商报等众多媒体聚焦,相关报道被各媒体相继刊发。西安电视台西安发布西安新闻网西部法制报华商报华商二三里华商头条【END】来
6月16日 上午 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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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五项举措助力劳动者权益保护

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五项举措助力劳动者权益保护近年来,碑林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打击犯罪、数字赋能、内外联动、普法宣传、诉源治理等方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01提高政治站位依法打击犯罪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抓好保障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落实。紧扣当前劳动者群体所盼所求,积极作为,确保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能及时有效地得到快速解决,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指定业务精通、沟通能力强的员额检察官办理相关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与引导,不断提高办案质效。02数字检察赋能创新办案模式以数字检察为引领,构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法律监督数据模型,依托该监督模型督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移送案件线索6条,开展立案监督案件1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4案,帮助劳动者追回薪酬230余万元。该监督模型在全市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荣获二等奖,并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应用,相关经验做法被《陕西新闻联播》宣传报道。03强化内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完善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动机制,定期共同开展专项整治,建立了打击“恶意欠薪”的长效合作机制。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常态化开展根治欠薪工作的合力。通过提前介入、案件商讨、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方式形成内外联动,深入推进根治拖欠劳动者工资工作。04加强引导宣传提高法治意识强化舆论引导,加强正面宣传,形成维护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的社会化态势。通过多维度、多层次、多角度的法治宣传,有效增强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联合省市院多次在钟楼广场、中贸广场、文北一社区等人口密集场所开展宣讲,累计发放宣传册1200余份,答疑解惑100余次,多措并举将“稳就业、治欠薪”成效转化为“安民心、暖民心”有力举措。05深化诉源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依法能动履职,推动行业治理,针对类案反映出的劳动者用工及工资支付方面的监督管理问题,向人社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从全面履行劳动者工资支付监督管理职责,督促加强对劳动者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助力安薪就业。同时针对涉案企业存在的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经营,更好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END
6月5日 下午 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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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动态 | 党建引领聚活力,互学互促助发展——山东省莱西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来我院开展党建工作交流

学习贯彻互学互促助发展党建引领聚活力山东省莱西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来我院开展党建工作交流5月23日上午,山东省莱西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一行30余人来我院开展党建工作交流。考察组一行先后参观了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与社会治理融合中心、案件管理中心、“三有”争创办公室、“永宁春晓”未检工作室、党建活动中心等办公场所,深入了解我院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党建品牌建设与特色亮点品牌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就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生活,落实“依岗承诺转作风”“党员示范岗创建”等活动与我院进行了学习交流。下一步,我院将坚持政治引领,进一步抓牢抓实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持续深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通过抓党建、促业务、助发展,推动我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END文
5月23日 下午 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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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助推企业依法经营

助推企业依法经营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我院以公开宣告方式向西安某医疗管理有限公司送达检察建议书,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宣告送达流程进行全过程监督。
5月14日 下午 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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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动态 | 我院组织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式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

我院组织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式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5月7日下午,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式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对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进行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逐章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洁作开班动员讲话。会议强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建设的理论创新、实践经验、制度规矩进行总结、融合和深化,在党的纪律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重要的作用。要以读书班为契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会议要求1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进一步推进检察理念、体系、机制和能力现代化,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2要全面对标对表,把握目标任务要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采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专题辅导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党员干部准确掌握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锤炼党性,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3要严明学风纪律,确保取得实效要树立系统思维,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结合起来,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促进,聚焦“三个年”“八个新突破”和“六个碑林”等重点工作,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开展检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END文
5月8日 上午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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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宣传周】借力“外脑智库”,保护知识产权

借力“外脑智库”保护知识产权为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我院邀请西安智大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专利权代理专家到知识产权保护联系点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专题讲座,并邀请西安市政协委员王鑫、西安市人大代表王芳艳共同参加活动。座谈会以专利申请为切入点,通过理论与实际的方式,详细讲解了国内专利权申请相关情况,并围绕企业在发展中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碑林药业的代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表示专利权代理专家的讲解专业细致、内容丰富详实,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收获颇多,有助于今后的工作中树牢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本次专题讲座,是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实践的新探索,为实现法治护航、检企同行赢提供了新思路。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延伸法律服务,为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化解提供更多帮助,依法保护企业自主创新和合法权益,全力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END文
4月25日 下午 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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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全链条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做好营商环境“硬支撑”

全链条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做好营商环境“硬支撑”“太感谢你们了,在检察官的帮助下侵权公司已主动赔偿了我们公司的损失,让我们公司签约作者的劳动成果得到了保护”。近期,我院成功办理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件,以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两行动、两措施”开展以来,我院坚持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理念,积极发挥“提前介入+”品牌优势,构建“提前介入+知识产权保护碑林模式”工作机制,立足碑林区中小微企业众多的特点,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融合履职、一体履职,强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护航各类企业蓬勃发展。一提前介入,全方位发力织密知识产权保护网知识产权案件往往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对该类案件我院坚持全部提前介入,通过召开联席会、阅卷等方式对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出引导侦查意见,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依托在公安碑林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建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办公室,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工作制度》,提升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其中,在办理全市首例利用信息网络侵犯著作权案件时,在侦查阶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引导侦查取证、协助追赃挽损职能,帮助被害单位挽回经济损失180万元。在办理侵犯某注册商标权系列案件时,通过实地勘验检查、邀请专家参加检警联席会议,解决案件涉案金额、物品认定难的问题,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二组建团队,专业化办案提升法律监督硬实力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建设,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选派政治素养高、专业能力强的检察骨干,组建知识产权专业办案团队,集中统一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实现“1+1+1+1>4的办案效果”。“两行动、两措施”开展以来,团队办理知识产权案件10件25人,涉案金额近800余万元,通过逐案开展“一案四查”,一体审查是否涉刑事追诉、行政违法、民事追责、公益诉讼线索等情形,充分激发知识产权最优保护效能。三优化服务,全链条保护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以检察履职积极为企业提供相关司法服务,并针对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件,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公开听证、追究刑责等手段,护航企业健康经营、创新发展;依托在碑林环大学硬科技创新街区设立的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两行动、两措施”开展以来,走访辖区企业20余次,推出利企举措3个;畅通优化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作,形成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管等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合力,构筑打击、服务、保护、宣传、预防全链条的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提升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效应。【END】
3月20日 下午 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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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凝聚法治力量,合力护航消费者权益

凝聚法治力量合力护航消费者权益————2024年3月15日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进一步捍卫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群众维权意识,我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碑林分局、区法院、区消费者协会、区烟草局、区司法局等多家部门开展以“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宣传条幅、派发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我院干警向群众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解答现场群众在消费维权方面的疑问,引导广大消费者善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法律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惩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助力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力护航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END文
3月15日 下午 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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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民报告】一图读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月2日上午,在西安市碑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洁代表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END
3月2日 下午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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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开工第一天 | 新岁启工,共赴新程!

开启崭新的一年HAPPYNEW
2月18日 下午 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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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我院对一起电信诈骗案件出庭支持公诉

我院对一起电信诈骗案件出庭支持公诉为加大对电信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助力社会治理,近日,我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周某甲等4人诈骗案在碑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员额检察官李乖侠、检察官助理文璟出庭支持公诉,邀请1名人民监督员、2名政协委员现场观摩庭审。案情还原2020年5月,被告人周某甲在鲁某、夏某(均已判刑)所办公司担任组长和“形象人”期间,引诱被害人在其公司虚构的交易平台上投资虚假商品,导致1名被害人被诈骗人民币32万元。2021年9月,被告人周某甲伙同其兄周某乙、朋友毛某甲、毛某乙再次通过虚构网络交易平台诱骗被害人购买虚假商品,导致3名被害人被诈骗人民币1万余元。庭审中,检察官围绕指控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针对犯罪行为认定、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并结合犯罪事实,对周某甲、周某乙等4名被告人进行了以案释法现场教育,对旁听人员开展了法治宣传,实现庭审效果最大化。法院认可我院指控的犯罪事实,采纳了我院量刑建议,周某甲、周某乙等4名被告人判处诈骗罪,其中判处周某甲有期徒刑3年3个月刑期,并处罚金;其余三人判处9个月至10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近年来,电信诈骗呈现多发态势,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财产安全,加大对电信诈骗的打击力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安宁和稳定。下一步,我院将立足检察职能,继续保持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不断强化电信诈骗犯罪的普法宣传,开展各类普法活动,提升广大人民群众“防诈反诈”意识,进一步筑牢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防火墙”。END文
1月25日 下午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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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 气温骤降护温暖,保障供热“再”行动

气温骤降护温暖保障供热“再”行动近日,西安迎来2024年首场大范围降雪,大雪纷飞,气温骤降。为应对此次大幅降温天气,我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再次前往西安城区供热公司朱雀站、南门站和朝阳门站等三家供热公司及部分老旧小区进行走访,全力做好供热民生服务保障,在风雪之中守护居民的“温暖”生活。在供热公司,对供热企业监控设备、供暖设备、供暖设备运行情况、供暖设备办理使用登记情况、极寒天气下的供暖方案等情况进行详细查看和了解。并对供热公司负责人提出建议:面对近期极寒天气,供热公司要提高出水温度,提升热量输出,根据供热运行曲线,精细调节各项供热参数,加强热网平衡调节,进行高效精准供热;同时要加强了对辖区内供热管网的巡查频次,分区块、分路段找漏点、查隐患,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针对可能出现的结冰覆雪情况,要及时清扫积雪,并做好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转。目前,各供热站供热系统运行稳定,能够确保用户获得持续可靠的供暖服务。在老旧小区,对住户数量、供暖方式、供暖缴费、温度是否达标等情况与物业负责人进行沟通,并详细查看供热问题住户台账。针对老旧小区的问题,提醒社区物业:要加强入户测温,对群众反映不热的问题及时处理,在第一时间协调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并做好解释工作;加强对小区内供热设施运行及管网维护的日常监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排查安全隐患,保障冬季供热顺利有序。
1月19日 下午 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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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 聚焦安全生产,协作共筑安全防线

我院与区应急管理局召开安全生产领域座谈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市院重罪检察部门关于“大排查、大起底、大梳理”专项行动,1月4日,我院第二检察部与区应急管理局及行政执法大队相关部门就进一步提高辖区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召开了座谈会。会上,我院干警与应急局相关执法人员就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面临的疑难困惑进行了交流,并就“行刑衔接”机制交换了意见。同时,双方对涉及安全生产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排查和信息共享,并就如何加强安全监管、堵塞安全漏洞,共同促进辖区安全领域健康稳定发展进行了探讨。交流中,我院与区应急局就后期联络对接、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及行刑衔接等工作达成了共识。下一步,我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与安全生产为重点,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得益彰、协同推进,助力服务保障民生,共同促进辖区生产作业安全稳定。END文
1月4日 下午 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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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三有”争创 | ​“永宁春晓”未检品牌入驻碑林区社工总站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永宁春晓”未检品牌入驻碑林区社工总站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促进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检察+民政”多维发展局面。12月14日,我院“永宁春晓”未检品牌在碑林区社工总站及碑林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举行入驻揭牌仪式。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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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助力护航高质量发展

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助力护航高质量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两行动、两措施”工作要求,营造安全稳定、公正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助力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11月8日,我院邀请四名市人大代表座谈交流,向其介绍检察机关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会议现场李戈鹏副检察长介绍了我院“检察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办理的4件打击侵企违法犯罪案件、2个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及3条利企举措等工作成效进行了详细汇报。代表们对我院的专项工作及积极实地考察和召开公开听证检验整改成效等工作予以肯定,并详细了解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护企的工作流程。下一步,我院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聚焦专项行动中心任务,通过能动履职严厉打击侵企犯罪,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以实际行动护航碑林区企业高质量发展。END文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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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依法打击侵犯企业犯罪,检察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

11月1日上午,被告人蔺某某挪用公款、贪污一案在碑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我院依法指派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阮莉蓉、检察官助理张续艺出庭支持公诉,并邀请3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另有相关企业、媒体等十余家单位共计100余人参与旁听。【案情回顾】2016年至2022年初,被告人蔺某某利用收取国有房屋租金的职务便利,将租户支付的人民币282余万元租金,用于炒股营利。案发时,仍有人民币189余万元尚未归还。2020年,被告人蔺某某将该单位因疫情减免租户的租金共计人民币6.25万元私自截留并非法占为己有。案发后,被告人蔺某某在该单位人员的陪同下投案自首,并退赔人民币1.3万元。【公开庭审】我院指控,被告人蔺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且拒不退还,情节严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国有财产,数额较大。应当以挪用公款、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官通过大量的事实和证据,清晰地还原了被告人蔺某某违法犯罪的过程,蔺某某当庭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深忏悔。经审判,被告人蔺某某犯挪用公款、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被告人蔺某某退赔被害单位损失。此次出庭支持公诉,进一步体现了我院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政法机关“两行动、两措施”部署要求,持续推动检察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活动走深走实。通过零距离观摩庭审、以案释法,也使参与旁听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党员干部受到警示教育。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本次庭审给予了高度评价,纷纷表示此次旁听庭审是一堂具有积极意义的法治宣传课。下一步,我院将以“两行动、两措施”工作要求为抓手,持续提高法律监督质效,对侵犯企业犯罪保持依法打击高压态势,为企业经营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同时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监督、听取意见,持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检察履职更加规范、优质、高效。END文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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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公益诉讼筑牢大气“防护网”,多方联动合力守护蓝天白云

公益诉讼筑牢大气“防护网”多方联动合力守护蓝天白云近日,我院与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碑林分局联合签订了《碑林区2023利剑治污专项行动方案》。今年以来,我院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工作要求,通过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履职办案,一体融合履行“四大检察”职能,重点围绕涉气污染源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旁路偷排、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放等方面的问题,通过部门联合,协同发力,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对收集的涉检线索,我院提前介入,积极办理,并通过新媒体矩阵等平台向社会及人民群众进行宣传,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对该专项行动的支持,推动对大气污染违法犯罪的“全链条”监督。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提升法律监督履职能力,加强部门沟通形成监管合力,依法严惩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共治共建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END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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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公开听证促公信,能动履职解矛盾

公开听证促公信能动履职解矛盾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聚焦“两行动、两措施”各项任务要求,10月19日上午,我院组织召开一起民事监督案件公开听证,并邀请市政协委员胡军良、孙华参会。会上,第四检察部主任宋晶晶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及案件当事人的申请监督事由,相关当事人就需要听证的问题也进行了详细的陈述。市政协委员针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了提问,就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展开讨论,并结合各自专业领域,对案件发表了评议意见,并向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从分析利弊、情、理、法的角度全面疏解当事人的心结。同时,市政协委员对检察机关运用公开听证办理案件的模式给予了肯定。通过召开此次听证会,体现了我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应听尽听”工作部署,充分践行新时代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理念,切实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深化“两行动、两措施”工作安排,采用多种形式推动检察监督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END文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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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依法办理涉企案件,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依法办理涉企案件护航民营企业发展10月16日,由我院提起公诉的王某诈骗、职务侵占案在碑林区法院公开宣判。四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我院邀请参与了旁听。在办理该起涉企犯罪案件时,检察官全面收集、细致审查在案证据,在查清犯罪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的损失。公开宣判结束后,我院和参与旁听的四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座谈,检察官结合该案对涉企犯罪案件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就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问题答疑解惑,并从完善企业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内部管理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同时深入解读“两行动、两措施”工作,并对我院如何具体贯彻落实作了介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表示,希望检察机关多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和“法治宣讲”,助力提升企业和企业员工的法治意识。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按照全市政法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融合履职,依法审慎、高效办理涉企犯罪案件,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持续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确保“两行动、两措施”落地落实。END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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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开通知识产权案件受理“绿色通道”

开通知识产权案件受理“绿色通道”为切实推动“两行动、两措施”取得实效,我院紧紧围绕“全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创建目标,积极能动履职,专项开通检察机关知识产权相关案件受理“绿色通道”,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全力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01开通受理通道开通受理此类案件绿色通道,实行繁简分流模式,由专人负责案件的审查、录入,确保案件快速流转。实行非核心受案条件补送机制,做到“三个十分钟”:十分钟审查受理案件、十分钟录入系统、制作电子卷宗、十分钟分流到承办检察官,提高案件流转速度。02完善工作流程建立专门的受案台账,详细准确记录案件名称、受理日期、当前阶段、到期日期、办结日期,做好统计工作。03严格落实责任严格履行流程监控职责,对此类案件办理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办案期限、办案程序、案卡填录、文书制作等内容,进一步增强流程监控实效,确保每一件知识产权案件高质效办理。END文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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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强化融合履职,以更优的检察服务助力“一带一路”建设

强化融合履职以更优的检察服务助力“一带一路”建设为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公正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更优的检察服务助力“一带一路”建设,近日,我院以“两行动、两措施”为重要驱动,第一检察部和第四检察部联合召开了“强化融合履职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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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动态 | 严格落实巡回检察反馈意见,切实提升社区矫正监督质效

严格落实巡回检察反馈意见切实提升社区矫正监督质效9月21日,市院社区矫正第七巡回检察组在碑林区司法局召开对碑林区社区矫正工作巡回检察反馈意见会,就此前对碑林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碑林区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执行检察工作开展的交叉巡回检察情况进行反馈。巡回检察组组长、新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房鸿雷,副组长、新城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邓彦琳及其他检察组成员,碑林区司法局副局长姜一曲及相关社区矫正业务负责同志,碑林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雪及部门干警参加会议。会上,巡回检察组充分肯定了碑林区司法局、碑林区检察院在社区矫正执法及检察监督工作上取得的成绩,并现场通报了巡回检察反馈意见,指明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碑林区司法局副局长姜一曲表示,巡回检察组的反馈意见既充分肯定了碑林区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实效,又中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且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碑林区司法局对巡回检察组的反馈意见诚恳接受,对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并坚决抓好下一步的整改落实。我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雪从政治站位、整改落实、提质增效三个方面作了表态发言,表示要全力配合巡回检察组做好巡回检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加强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的协同配合,将整改反馈的问题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抓实抓牢,制定问题整改方案,切实巩固巡回检察的成果,实现监管执法与检察监督双赢多赢共赢。下一步,我院将以本次巡回检察为契机,依托社区矫正检察室,立足矫正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努力践行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规范、严谨开展检察监督工作,推进碑林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END文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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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周讯 | 部门一周工作速览

初秋长安万景清碑林检察坚持学习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各项工作按下“加速键”、跑出“加速度”现在就跟着碑检君一起来回顾一周工作动态第二检察部召开“两行动、两措施”工作安排部署会近日,我院第二检察部召开“两行动、两措施”工作安排部署会,围绕全院“两行动、两措施”动员部署会要求,就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进行工作安排。会上,胡素芹副主任领学《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吴克亮主任解读了“两行动、两措施”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等内容并安排部门下一步重点工作,确定了“清理涉企挂案工作专班”成员,明确联络人、统计人、时间节点等工作,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个人,切实把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上来,全面推动部门履行驻企健康发展职责。于小格副检察长就“两行动、两措施”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领会“两行动、两措施”对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二是明确责任主体,明晰工作内容,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有力推动工作开展;三是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我院新媒体矩阵优势,及时将我院相关行动进展和工作成效进行宣传推广。第六检察部检校联合,助力未成年人成长近日,我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大学南路小学的部分学生和老师一起走进碑林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参观交流。第六检察部干警王爽怿带领学生和老师参观我院案件管理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永宁春晓”工作室等地,介绍检察工作情况并结合相关案例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老师和学生们进行交流分享,同时对学生们在日常生活和学校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引导学生们更好地保护自己。“检察开放日”是检察机关与在校学生之间区别于传统课堂的一个沟通桥梁,未检干警充分结合小学生身心特点和实际需求,积极转变普法思维,让学生在参观的过程中了解检察机关的具体工作,通过以案释法提升学生们对法律知识的兴趣,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激发学生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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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动态 | 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安排部署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工作

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安排部署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工作9月12日下午,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动员部署我院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工作,全体院领导和中层以上干部参会。会上传达了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区委政法委相关会议精神,宣读了我院《关于成立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两行动、两措施”工作专班的通知》和“两行动、两措施”实施细则,四名牵头部门负责人作表态发言。会议指出开展“两行动、两措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体现政法机关担当作为的实际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三个年”活动要求、市委八个方面重点工作的重要安排部署,全院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工作部署上,不断推进“两行动、两措施”走深走实。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聚焦区域优势,依法能动履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推动检察工作向社会治理领域拓展延伸,切实将“两行动、两措施”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会议强调一要高度重视,坚决扛牢政治责任“两行动、两措施”工作是今后一段时期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必须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以实际行动体现检察工作的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紧盯目标,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要围绕重点任务,深入开展检察双进”工作。要聚焦中心工作,全力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要紧扣重大项目,用心服务保障科技创新。要立足主责主业,纵深推进示范区建设任务落实见效。三是精准发力,全面抓好工作落实要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大统筹推进力度。要严把时间节点,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重要事项有序开展。要注重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出一批典型经验、典型案例,及时反映工作进展,充分展现工作成效,以检察履职助力法治碑林建设高质量发展。END文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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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动态 | 用“活”检察建议,强化诉源治理

用“活”检察建议强化诉源治理为进一步增强职务犯罪检察建议监督效果,助推职务犯罪诉源治理,从源头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活动,提升司法公信力,近日,我院针对办理的某大学后勤人员贪污、挪用公款一案中发现的监管漏洞等问题召开检察建议宣告送达会,向该大学后勤保障部能源服务中心公开宣告送达了一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西安市政协委员王嘉寅及该校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及检察机关作出决定的理由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并当场宣读了检察建议书。该校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检察建议书的要求及时整改,采取有力措施,筛查类似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完善财务制度,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此次检察建议通过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面对面、点对点地释法说理,有助于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职务犯罪预防水平,体现了检察机关主动作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监督理念,增强了检察建议公开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检察理念,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监督职能,持续根据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强化检察建议实效,实现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常态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依法能动履职,确保检察建议取得实效。END文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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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动态 | 检察“双进”为群众服务,“多网合一”促基层治理

检察“双进”为群众服务“多网合一”促基层治理为深化检察“双进”工作,做实做细全区社会治理“一网”建设,进一步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助推社会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近日,我院与区法院、区司法局、南院门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召开了“多网合一”工作推进座谈会。我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宋晶晶对南院门街道办事处的20余名网格员就“涉检”业务线索查找进行了培训,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经验分享,着力提升网格员对“涉检”线索的敏锐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参与培训的网格员们纷纷表示,经过此次培训,他们真切地感受到了检察业务实实在在地融入了基层社会治理之中,并表示将在今后工作中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检察官们一起共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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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动态 | 能动履职治欠薪,协作配合护民生

能动履职治欠薪协作配合护民生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以检察履职服务保障营商环境,近日,我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积极开展“稳就业、治欠薪”专项活动,对近三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案件进行查阅,并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公安机关负责相关案件的承办人出席会议。会上,我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刘亚卿介绍了检察机关“稳就业、治欠薪”专项活动的相关情况,详细了解公安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及困惑。双方就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存在的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相关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并对下一步继续深化协作配合,建立完善此类案件的线索移送、提前介入、信息共享机制达成了共识。通过开展此次联席会,切实提升了针对此类案件的警检协作办案能力,加速形成维护劳动者权益合力。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助力社会治理,持续做好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的监督工作,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END文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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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以案说法 | @家长和小朋友,暑假兴趣班避坑指南请查收~

案例回顾芳芳的母亲杨女士在某舞蹈中心为女儿购买了8000元的课程学习10节课后该校区停课迁址因新校区离家较远、交通不便杨女士要求停止上课并要退还剩余培训费舞蹈中心称,上课地点不属于合同约定的条款内容,迁址不构成严重违约,杨女士无权单方解除合同。舞蹈中心的说法合理吗?杨女士可以要求退费吗?舞蹈中心说法不合理!授课单方变更上课地点构成违约。履行地点的变更会对芳芳履行合同造成实质性影响,故杨女士有权解除合同,培训学校应将剩余培训费退还。针对部分兴趣班的各种陷阱,学生和家长在参加培训班时一定要谨慎。1.要查看办班者的证件是否齐全、是否有效。这里的合法证件主要是:教育部门审批颁发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除了查看资质之外,家长们还要详细了解培训班的教学方法、时间、成果等细节。2.报班前要注意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在参加培训班前,要与培训班签订合法有效的培训合同,要注意将违约责任写入合同内容。同时,还要保存好各种入班的收据、发票、合同、培训证之类证据,以便在出现纠纷时投诉有据。3.如遇纠纷,应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律。文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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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动态 | 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为进一步开展好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切实筑牢全体检察人员遵纪守法、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近日我院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全院干警、书记员参加会议。会上,全体检察人员观看了《都是赌博惹的祸》警示教育片,通过聆听反面典型的自述忏悔、办案人员的深刻剖析等,认真吸取教训,实现了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的目的。会后,广大党员干警纷纷表示,警示教育片中的反面典型再次为我们敲响了从严律己、廉洁奉公的“警示之钟”,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持续增强对法律纪律的敬畏之心,做到慎独、慎微、慎初,把廉洁自律、洁身自好作为底线,把党纪国法作为高压线,坚决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干警,以良好的规矩意识和作风能力服务保障碑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END文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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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代表委员联络 | 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着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着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为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之间的沟通联系,增强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持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我院综合业务部主任李乖侠先后走访了市人大代表王琳、市人大代表李鑫,面对面征求意见,零距离倾听民声。图|走访西安市人大代表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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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检 · 动态 | 光荣在党五十年 初心如磐永向前——我院党组走访慰问“光荣在党50年”老党员

光荣在党五十年初心如磐永向前我院党组走访慰问“光荣在党50年”老党员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之际,6月30日,我院党组集中开展走访“光荣在党50年”老党员活动,分别走进王伟同志和杨治清同志两位老党员家中,向他们致以节日问候和美好祝福,并为两位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图|走访慰问党员王伟同志在老党员家中,院领导详细了解了老党员家庭生活情况,与两位老党员共同追忆峥嵘岁月,重温百年党史,并向他们转达了院党组殷切的关怀,为两位老党员送上“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和慰问品。同时,认真听取了两位老党员对碑林检察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希望他们能够保重身体,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碑林检察的各项工作。图|走访慰问党员杨治清同志五十载峥嵘岁月,五十载初心如磐。两位老党员表示,“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凝聚了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他们将永远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真正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通过这次走访慰问,更加坚定了党员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信念。每一名党员干警都要以这些光荣的老党员为榜样,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时刻不忘传承和弘扬老同志心中有党的政治本色、心中有责的奋斗精神,切实以履职尽责的使命担当践行对党忠诚、司法为民的政治责任,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检察工作中去。【END】文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