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新时代妇女权益更有保障中共全国妇联党组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人权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释新征程上做好人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特别强调发挥群团组织优势,促进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更有保障,为做好新时代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促进新时代妇女事业发展指明前进方向。一、中国妇女事业发展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妇女权益是基本人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把保障妇女权益作为坚定的国家意志。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主持召开党的历史上首次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2013年、2018年两次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并发表重要讲话,每年“三八”国际妇女节都会代表党中央向各族各界妇女送上节日祝福、寄予深切期望,多次就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指引中国妇女事业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阔步前行。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坚持把实现妇女解放和发展、实现男女平等写在自己奋斗的旗帜上,始终把广大妇女作为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始终把妇女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领导我国妇女运动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强调要加强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把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当代中国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促进男女平等;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妇女事业、做好妇女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大重视、关心、支持力度,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维护妇女权益。这些重要论述充分表明中国共产党永远是中国妇女事业发展的根本领导力量,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根本保证。保障妇女权益上升为国家意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保障妇女权益系统纳入法律法规,上升为国家意志,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要抓好妇女发展纲要实施,改善发展环境,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依法维护妇女权益,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强化社会服务,优先保障孕产妇、儿童等特殊人群,格外关心贫困妇女、老龄妇女、残疾妇女等困难群体,为她们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这些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保障妇女权益的坚定意志和决心,为保障妇女平等享有政治、经济、教育、社会、家庭等各方面权益提供了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全面提升,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增强。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国两会上的女性身影越来越多。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认真履职尽责、建言献策,充分展现了新时代女性风采。图为2022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京闭幕后,代表走出人民大会堂。